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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笔记-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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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也有两个条件。”

    秦时突然说道。

    “秦先生请讲,如果我王某能够做到的,绝不推脱。”

    王立宁也是个爽快人,这从他能够拍板答应秦时的要求就能够看出来。

    “第一,我想让我的朋友继续回到编辑部工作。”

    秦时说话的时候眼神看向了张乐。

    “这个没问题。”

    王立宁看了一眼张乐,毫不犹豫的便是答应了。

    “第二,我不想下次来贵报社的时候还看到这个人。”

    秦时说完话眼神落到了站在一旁的崔成建身上,语气声冷冽。

    (本来这一部是《斗破》,但是很多书友觉得斗破不适合在报纸上连载,江城这才改成了诛仙,诛仙是一本古典仙侠,被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文学底蕴和剧情都是很不错的,而且跟武侠有很多相似之处,可能会有书友说看报纸的群体大多是中年人,江城是大学生,我的父亲也是中年人,他年轻的时候也喜欢看武侠,所以我觉得在报纸上连载这种,勉强来说还是合适的。如果大家还觉得不适合的话,那么江城只能很抱歉的说对不起,下一次抄书的话,一定会注意好,尽量的合理,谢谢大家。)

第二十一章 第一桶金(今天考试黑了)() 
秦时和江南日报的总编签了合同,授权其可以在报纸上刊登连载《诛仙》。

    不过秦时保留了这本书的其他所有版权,包括实体出版权,以及其他一切改编权,对于这些要求,王立宁也是没有太在意,因为他签下这本书,最关键的原因还是想要在销量上压倒钱江晚报。

    但是秦时是知道的,《诛仙》这本书的价值远不仅此而已,等到将来时机成熟,这本书将会绽放出第二春。

    ------

    ------

    张乐在秦时的帮助下重新回到了编辑部工作,那个讨人厌的马屁精崔成建则是抱着个白纸箱灰溜溜的回了家。

    秦时去了张乐家吃晚饭,算是张乐感谢他今天的帮助,同时也是为了叙叙旧。

    要知道,张乐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一个在咿呀学语,一个还在母亲的襁褓里。如果张乐失去了工作,孩子的奶粉钱都没了着落,那他将会陷入一个困境,而秦时的突然出现,无疑是雪中送炭。

    这一顿晚饭是秦时归来以后吃的最开心的一顿,因为张乐把他们寝室的兄弟们都叫上了,除了老四出国进修回不来,老大进了部队因为纪律原因抽不开身,曾经的江南大学音乐系六剑客已经是聚齐了四个。

    这一顿饭下来,有两件事让众人唏嘘不已,一个是以前寝室最不善跟妹子交流的张乐都是两个孩子的爹了,另一个就是秦时竟然成了大明星苏又夏的男朋友。

    张乐的媳妇叫大儿子管秦时他们叔叔,那一声还不是很清晰的“叔叔”却是让秦时成为了众人的调侃对象。

    “秦时,什么时候跟苏又夏生个儿子,那你可就是咱们403寝室的英雄。”

    秦时坐在回去的出租车上,脑海里不断的回想起这句话饭桌上的玩笑话。

    想到张乐大儿子可爱的模样,秦时想如果自己和苏又夏生一个儿子的话,会不会一样的可爱。

    想着想着,车子便是停在了江南苑的门口,出租车是不能开进江南苑的,所以秦时只能下车步行回去。

    江南苑风景优美,占地面积庞大,与其说是一个高档小区,不如说是一个自然风景公园。

    想要到达苏又夏的别墅那里,就必须经过一条河,跨过上面的莲花桥。

    小河的水涓涓流淌,伴着树上聒噪的蝉鸣。

    天色已经黑了,桥上没有行人走过,看上去很萧索,秦时脸上洋溢着微笑,显然他的心情极好。

    这个好不是因为他把《诛仙》成功以高价卖出去了,而是因为今天他见到了那些个曾经朝夕相处的好朋友。

    朋友一生一起走

    那些日子不再有

    对啊,六年的时间过去了,物是人非,那些日子的确不会再有了。

    想起当时大学的生活岁月,秦时的嘴角也是划过一丝笑意,他站在桥上看风景,打开手机的电筒,照向了河面。

    河面上波光粼粼,隐约可见鱼儿在河中游荡,成群结队。

    “噗咚。”

    一条寸许长的鲤鱼从河中跳跃出河面,就像鱼跃龙门一般,在空中划过了一道弧线,而后再度回到了河中。

    秦时在这条鱼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他正准备转身离去,突然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他的身子在那一刻都是怔住了,他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这里。

    “你怎么出来了。”

    秦时看向那道身影,温柔的问道,说着便是走向那道身影。

    “家里突然少了个人,觉得有些冷清,你刚才打电话跟我说回来的时候,我算了一下时间,想着这个时候你差不多也快到了,就出来等你。”

    苏又夏看着站在自己身前的秦时说道,她说话的时候就好像是在说着什么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一样,淡然如水。

    秦时觉得这话他没法接,所以他把苏又夏抱在怀里,心里告诉自己,以后自己一定不会再扔下她一个人。

    苏又夏刚洗过澡,身上散发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味,在这炎炎夏日的夜,有一种让人怡神清心的感觉。

    “你喝酒了。”

    苏又夏道。

    “----”

    秦时愣了一下,没说话。

    “我在家里给你泡了蜂蜜水。”

    --------

    --------

    秦时走进别墅的时候,桌子上的蜂蜜水刚刚好是温热的,正适合他喝。

    他心头觉得很暖,并不是因为夏天的酷热。

    他开始佩服苏又夏的智慧,能够把自己回家的时间掐算的如此准确。

    还有那天发布会发生的事情,让秦时觉得苏又夏才是真正的智商感人。

    那天早上他给苏又夏做了一份早餐,三明治加一杯热牛奶。

    只不过在牛奶里面放了一颗安眠药,他觉得苏又夏睡着了,那么下午的发布会就可以他一个人去参加了。

    他要把所有的事情都揽在自己的身上,虽然他知道自己那么做成功的话,对于苏又夏的星途而言是好的,但是他也知道苏又夏是绝对不会认同他的做法的。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他的一种直觉。

    然而最让他奇怪的是,苏又夏明明喝了那杯牛奶,可是她还是出现在了发布会现场,这不科学。

    秦时事后想了想,苏又夏应该早就是看穿了他的小心思,所以才有了后来发生的事情。

    -------

    -------

    “我准备拍电影。”

    秦时喝完蜂蜜水后,一脸正经的看向苏又夏说道。

    “真的吗,那很好。”

    苏又夏虽然没有表现出很惊讶激动的样子,但是秦时还是能够感受到她心中的欣喜。

    “剧本我已经写好了,再过半个月就可以开拍了。”

    秦时继续说道。

    “我投资你的电影吧。”

    苏又夏放下了手中的杯子,突然说道。

    她也给自己泡了一杯蜂蜜水,因为蜂蜜对于女人来说可以养颜。

    “我已经找到资金了。”

    秦时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放在桌子上,目光看向苏又夏说道,语气略带欣喜。他想让苏又夏为他高兴,也想让苏又夏为自己高兴。

    他想让全世界都知道,苏又夏的眼光准的比世界上最先进的gprs定位还要厉害。

    至于这卡里的钱,是他把《诛仙》的十万初稿交给了王立宁,并且是从江南日报那里先预支了五十万,到时候从后续的稿费里扣除。

    而这五十万,也是他从星空中归来以后挖到的第一桶金!

第二十二章 冷月的邀请() 
苏又夏没有去看桌子上的那张银行卡,而是看向秦时的脸说道:“我认识一个导演,你要是想拍电影的话,我可以介绍你跟他认识。”

    她知道拍一部电影的成本要多少,但她没有去问秦时这笔钱的来历,因为她相信秦时。

    她要为秦时介绍一个导演,不是说她不相信秦时能拍出一部好电影,而是她想为秦时创造一些更好的机会。

    拍电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从确定演员,找场记、摄影师还有拍摄场地等等,再到后期电影的剪辑制作,还有最后的发行与销售,一整套流程其实是很繁琐的。

    不用说秦时是学音乐出身的了,就算是导演系毕业的人也要在一些大导演的手下实习一段时间,才敢去执导人生的第一部电影。

    在苏又夏的印象里,秦时从来没有接触过导演这个行业,但是她又相信秦时会做出拍电影的决定不是盲目的,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她还是选择给秦时提供一些帮助。

    在地球的时候,中国的冯小刚导演、张艺谋导演,还有欧美的那些大导演,秦时都曾经跟随在他们身边学习过,说起来,他也算是那些电影大师的半个徒弟了。

    糅合数位电影大师真传的秦时,想要拍出一部好电影还真的不是什么难事。

    “嗯。”

    但是作为苏又夏的男朋友,秦时没有拒绝她的好意,一来他不想让苏又夏生疑,毕竟自己曾经去过地球六年的事情实在是太过于骇人听闻了,二来他也的确是需要一个电影界的资深导演帮他一些忙。

    -------

    -------

    大好时光是江南市近几年火起来的一家咖啡馆,里面的布局和装饰偏向于复古,格调优雅精致,吸引了很多文艺青年。

    秦时此时就在大好时光咖啡馆的一个叫“十年”的雅间里,他在等一个人。

    这个雅间是苏又夏帮他定的,这家咖啡馆实行会员制度,像秦时初来乍到,是没有资格定这个雅间的。

    约定的时间是下午一点,现在已经是一点十五分了,然而那个人还没到。

    不过秦时并没有着急,因为他现在一有空就在平板上打《诛仙》的稿件。

    他已经和江南日报的王立宁总编谈好了,《诛仙》将在下周一正式连载,每天刊印五千字,稳定更新,而王立宁总编也要求秦时每个月向他提供起码十五万字的稿件。

    幸好他写这个不用构思剧情什么的,只要按照记忆写出来就行了,所以利用一些空闲时间就可以码出不少字来。

    “吱。”

    就在秦时刚写完一章点击保存的时候,雅间的门被人推开了,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男人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格子衬衫,背着一个商务包,看上去打扮很随意,但正是这个人,在华夏的导演界却有着呼风唤雨的能量。

    “陈导,久仰大名了。”

    看到男人走进来,秦时也是立刻起身迎了过去,伸出手笑着说道。

    “不好意思,临时公司出了点事情,所以晚到了十五分钟。”

    陈导和秦时的手握在了一起,他没有回应秦时前面说的话,而是先解释自己为什么迟到了。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为人比较严谨的人。然后他才是说道:“你就是苏又夏的男朋友秦时吧,你好。”

    秦时和陈导先是聊了一下关于华夏电影现在的发展,然后探讨了一下关于拍电影的一些专业技巧。

    一番探讨下来,陈导震惊了。

    苏又夏的电影处女作就是陈导拍的,当时他手上拿到剧本的时候,他为女主角的选角头痛了一个多月,直到有一天他从电视上看到苏又夏主持节目的时候,他顿时眼前一亮,他立即认定了这就是他心目中的女主角。

    那个时候苏又夏只是在主持界红得发紫,陈导隐隐约约的听到一些关于苏又夏的传说,也有人告诉他,想要请苏又夏演电影,恐怕会很难。

    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找到苏又夏以后,让他没想到的自己竟然和她谈的如此愉快,而苏又夏也答应他参演。

    最后那部电影也因为苏又夏的完美演出获得了亚洲-中东地区最佳电影奖,陈导也是斩获了东京电影节最佳导演奖。

    因为这一部电影,陈导和苏又夏成为了好朋友,这一次也是苏又夏恳请他来帮助指点秦时拍电影的。

    但是当他跟秦时交谈过以后,他发现秦时丝毫不像一个学音乐的,反而更像一个老牌导演,在和他交谈的过程中,他自己反而是受益更多的那一方。

    “怪胎,天才!”

    这是陈导心中对秦时的想法,现在他觉得秦时和苏又夏简直是绝配,一个没有表演经验,但是第一次参演电影就能够以完美的演出获得亚洲最佳新人奖,一个没学过导演,但是对于拍戏的见解和技术比自己这个老牌导演还深刻。

    谈话自然是进行的很愉快的,所以当秦时提出恳请陈导帮忙的时候,陈导也是欣然答应。

    两个男人的谈话足足是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还是陈导的助理打来一个电话,这才是结束了这场交流,不然陈导还想继续和这个年轻人继续交谈下去,在秦时的身上,他学到了很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拍电影技巧,甚至对于秦时,他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秦时送走了陈导,心中也是极为满意的,虽然他有足够的经验,但是从陈导那里,他也是学到了不少。毕竟拍电影也是与时俱进的,他在地球上学到的东西,在这里并不是百分百能够套用的。

    换句话说,今天两个人都是获益匪浅。

    就在秦时送走陈导,准备回家继续码字的时候,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一下。

    他打开手机,发现是一条短信。

    短信的内容很简单“我是冷月,想你见一面,地点在xxx。”

    “有趣。”

    看到这一条短信,秦时眸子里也是闪过了一道光亮,他不禁哂笑,不知道这个冰山女王找自己会有些什么事情。

第二十三章 苏又夏的第一张专辑() 
(以后修改一下更新时间,早上九点一更,晚上八点一更,这样大家看的也爽一点,继续求推荐票。)

    “盛夏娱乐公司?”

    秦时按照冷月短信中的地址,来到了一座矗立在市中心的高档写字楼前,抬头看了一眼那块巨大的广告牌,有些惊讶的说道。

    盛夏娱乐公司,里面有苏又夏名字中的“夏”字,难道这家公司与苏又夏有关系吗?

    秦时带着心中的疑惑,抬脚走进了这座写字楼,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一走进去的时候,便是有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子迎了上来,笑着说道:“秦时先生,你好,我是冷总的秘书,这边请。”

    “谢谢。”

    秦时对着这个秘书点了点头,然后便是跟着她走上楼去。

    他对于这家公司的来历以及冷月的身份越来越好奇了,冷月不是苏又夏的经纪人吗,怎么又变成女秘书口中的冷总了。

    不过秦时也没有太过在意,因为他知道,这一切在见过冷月之后将会得到解答。

    “冷小姐,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又见面了。”

    秦时在冷月的办公室里见到了冷月,今天她上身穿的是一件纯白色的衬衫,下身是一条高腰的西裤,将她那魔鬼身材衬托的淋漓尽致。

    “我倒是不怎么想见到你。”冷月先是冷眼看到了秦时一眼,似乎态度不是很好,然后才是倒了一杯水朝着秦时走来同时说道:“坐吧。”

    “既然你来了,我就开门见山的和你说吧,我听过你给又夏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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