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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女大翻身-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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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相信倪俊。这也是他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做出的决定。

    朝歌拨通了胡浩的电话,在电话中将告诉之前告诉倪俊的情况转述了一遍。也许是没有面对面的尴尬的原因,又或许是已经说过了一次的缘故,这次他的话比较简洁,条理也明显清楚多了。

    接电话的胡浩听完后,只说了一句话就让朝歌眼皮子猛跳了起来:“从目前的情况看,你是最大的嫌疑人。”

    “可是我没有杀人!我也不知道那个强力胶是怎么回事!”

    “事发当天,你是第二个进入后门所在的库房的人,而截止到发现简依笙发生意外之前,你却是最后一个离开库房的人。当时你说你是去做库房卫生是吧?”

    “你怎么知道?你是……啊,你是那天那个警察!”

    “是的,是我。我算是一个私家侦探吧,抱歉,为了调查这件事,我借用了警察的身份。不过我们平时确实跟警方也有些合作,简依笙这件案子,现在已经基本可以确定是谋杀,所以相关的证据我也都会提交给警方,这样算起来,我算半个警察也没错。”

    朝歌没去纠结胡浩的话到底有理没理,他只是在意他话中的“谋杀”两个字。

    “我没有杀人,我真的没有杀人。”他喃喃道。

    “上次跟你见面时,你告诉我你是去库房打扫卫生,但你刚刚却告诉我,你想不起简依笙死亡当日那段时间你究竟做了些什么,到底哪次才是真话?你是不是还有什么隐瞒?”胡浩的话有些咄咄逼人。

    朝歌冷汗都快下来了:“我、我真不记得具体情况了,我只记得我当时是负责做库房的卫生,我也记得我去了库房,后来的事情不记得了。但是我不会杀人啊,我怎么可能杀人!”

    朝歌被胡浩一吓,更不敢去警局说明情况了,直到胡浩说到“就算这件事不是你所为,如果你主动去警局说明情况至少算是主动配合调查,而如果让警方去查出来,那就算是知情不报了”后,他才犹犹豫豫地答应了第二天去刑侦大队说明情况。

    之后,警方重启了简依笙的案子。

    首先就调查了工衣柜的情况。酒吧的工衣柜的钥匙除了员工本人外,只有酒吧老板才有,但酒吧老板最近和老婆出国了,根本不在国内。

    通过痕检部门的检测,朝歌工衣柜中的强力胶上仅仅只有他自己的指纹,没有发现第二个人的指纹,而且在工衣柜里提取到了强力胶的残留物,从中检验出了与后门台阶相符的无机物成分,可以证实至少其中有一管强力胶曾被使用在后门台阶上,并在还未完全固化之前就被放回了工衣柜中。

    在调查中,越来越多的不利证据指向了朝歌,于是,警方按流程将朝歌以嫌疑人的身份暂时收押了。

第214章 举报() 
听完胡浩的讲述,王怡媛皱起了眉头:“这样看起来那个朝歌确实很有嫌疑,但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太对。”

    胡浩深深地看了王怡媛一眼,似乎是笑了笑,但却没有说话。

    “确实不对!”王怡媛思索了一会儿,打了个响指,抬头继续道,“强力胶上怎么会只有朝歌的指纹?这不合理!”

    王怡媛有这种考虑很正常。强力胶因其含有甲苯,而甲苯又因为具有有毒和易挥发的特性,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列入了管制目录,个人很难有渠道获得。虽然条例并没有禁止私人购买甲苯,但就算有渠道,也必须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听之前胡浩所讲述的情况,明显警方并没有查询或者是没有查到朝歌有私人采购甲苯的记录,那么他的强力胶的来源就不太可能是自己制作,而只能是源于第三方。

    但是,如果是朝歌自己购买的,强力胶的管体上就不太可能只有朝歌一个人的指纹——毕竟销售强力胶的商家带着手套出售物品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那么,是朝歌在买到强力胶后,先擦去了以前残留的指纹印迹吗?

    不对,这个也不合理。

    如果朝歌真的那么小心,在作案之前就擦掉了管体上之前的指纹,没道理在事后不处理,还将这么有指向性的证据留在自己的工衣柜中。

    “现在怎样?警方有没有搜集到更多的证据?朝歌他本人又是怎么说的?”王怡媛问向胡浩。

    “警方已经排除了酒吧老板所保存的工衣柜钥匙被盗用的可能性。朝歌那边,因为钥匙本身已经比较旧,磨损有些严重,痕检那边没能确定是不是近期有被人复制过。而据朝歌本人讲,他自己的工衣柜钥匙随时都是带在自己身上,被他人拿到并复制的可能性也不大。”

    “也就是说,不是栽赃嫁祸,工衣柜里的强力胶极大可能性是朝歌自己放进去的?”

    “目前来看是这样。而且朝歌本人的反应也很奇怪。当他被以嫌疑人的身份收押时,最初他情绪很激动,坚称自己是被诬陷的,是有人嫁祸给他;但第二天却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一言不发了。”

    “我想,他如果不是说谎编不下去了,就可能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了吧,毕竟他之前自己也说到自己根本就不记得那天在库房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嗯,我也是这样看。”

    “精神鉴定呢?会不会是朝歌有人格分裂,第二人格做的事情,第一人格不知道?”这种桥段在很多书和影视剧里面都有出现,王怡媛自然也想到了。

    “已经做过鉴定了,他精神没有问题。嗯,这事情有点诡异。”

    胡浩说完,似乎陷入了沉思,好半天都没有再发话。

    王怡媛想了会,也实在没能想明白,见胡浩一直沉默着,只好再次催促道:“先别管这个了。还有月儿的案子呢?嫌疑人已经抓到了?”

    胡浩被打断思绪,不由得愣了一下,但还是很快回答道:“当时本来只是掌握了线索,但并没有抓到人。不过昨天已经抓到了。我昨天下午没回来,就是去警局见两个嫌疑人去了。”

    王怡媛挑了挑眉头,不用说,胡浩一定又是走后门了,否则这种抢劫杀人的严重刑事案件的嫌疑人一旦被警方控制,外人是很难有再次与其接触的机会的。

    胡浩根本没注意到王怡媛的想法,只是重新整理了一下思绪,开始继续讲述吴月影案子嫌疑人的发现和抓捕过程。

    吴月影被害后,警方通过写字楼大门处的监控录像上,只能勉强辨认出是两名男性实施了行凶的过程,两个人的身高大致为165左右和172左右,正负差距应该在5厘米之内,其中一人穿浅色上衣,另一人穿深色上衣,其他的情况就完全无法判断了。

    之后,警方对案发现场周围进行了排查,没有找到嫌疑人和能提供有用线索的目击证人,但是却在隔了大概五百多米距离的一个垃圾桶里发现了吴月影被劫走的手提包和疑似刺伤吴月影的水果刀。

    经检查,手提包内的银行卡、证件都在,还有少量现金,一张百元、一张五十、两张二十的和六张一元的纸币,以及两个一元硬币。

    按照发现的情况来看,行凶者在实施抢劫后,逃出不远就将手提包扔掉了,根本就没有打开过,只是不知道凶手是因为遇到抵抗用刀刺伤了人感觉后怕了、来不及劫财就扔掉了手提包,还是压根就不是为了求财。

    警方按程序也提取了手提包和水果刀上的指纹,排除掉吴月影本人的指纹之外,手提包上和水果刀上一共提取到另外四个手指的指纹,其中两个非常清晰和完整,但遗憾的是,对比了数据库里的数据,没有找到可以匹配的指纹记录,而又没有嫌疑人,无法做进一步比对。

    水果刀的血迹倒是证实了是吴月影的血,可以确定为凶器。但现在只有凶器,却没有嫌疑人,警方的侦破工作遭遇了瓶颈。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破案的黄金时间是72小时,超过72小时后,很多物证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加大破案的困难度。

    警方多次调查均没有结果,本来案子破获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了,谁知道峰回路转,就在王怡媛离开巴庆市的当天,有人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

    举报人称怀疑他邻居跟此前的抢劫杀人案有关,因为在案发当天他遇到邻居时发现对方的白衬衣上有不规则呈发射状的暗红色的印迹,当时他只是以为对方是买了新衬衣,带着暗红色花纹,所以没有介意,但第二天看到邻居家晾晒的衣服时,发现暗红色花纹已经消失了很多,只有很浅的印迹,这就引起了举报人的怀疑。

    而在警方发布悬赏令后,举报人发现邻居居然将那件衬衣扔了,他偷偷将那件衬衣捡了回来,然后拿到了警局进行举报。

第215章 失忆() 
警方很客气的接待了来访的举报者,但也仅仅只是职业化的客气而已。

    原本这种普通民众的怀疑,警方并不会引起太大的重视。这也是有前车之鉴的无奈之举。

    在以往的案件侦破过程中曾出现过多次,由于普通民众根据自己的怀疑提供了一些所谓的线索,结果反倒误导了警方,导致侦破的方向走偏,浪费人力物力是小事,最重要的导致追查真正线索的时间被拖延。

    也许就是延误了那么两三天的时间,对整个案情都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极有可能因此而找不到真正能定罪的物证,从而使得案情复杂化,甚至最后无法破案形成悬案。

    不过,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警方还是派人接收了举报人所提供的衬衫。但很可惜的是,痕检部门没能获得有用的证据。

    通过鲁米诺(luminol,又名发光氨)试剂检测,衬衫上已经淡得呈粉红色的印迹确实可以证实是血迹,但衬衫的主人应该是使用了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过衬衫,血迹中提取的血液样本的DNA已经被破坏,无法提取,自然没有办法与吴月影的DNA做比对,从而去证实衬衫上的血迹是否是吴月影受伤时留下的。

    尽管痕检部门没能找到实质性证据,但毕竟举报者提供了案件发生到现在唯一的嫌疑人线索,警方还是按照流程传召了举报人的邻居进行问讯。

    在问讯过程中,两名嫌疑人的口供唯唯诺诺、遮遮掩掩,倒是令得警方真正开始怀疑了,于是申请了搜查令,嫌疑人的住所进行了搜查。

    搜查总算是有了点结果。在嫌疑人家里的厨房发现了一套刀具,是普通的厨房道具五件套,其中应该插放水果刀的位置是却是空着的。

    刀具很新,看得出来两人平时在家很少下厨。在每把刀具靠近手柄的地方都有苏拜耳的标识,应该是购买苏拜耳的厨具,由商家赠送的。而这个标识,恰好与在罪案现场附近警方找到的被遗弃的、占有被害人血迹的水果刀一致。

    警方提取了两名嫌疑人的指纹,确定凶器和被害人被抢的手提包上遗留的指纹与两名嫌疑人中一人的相符,至此,基本可以确定两人就是实施抢劫和伤人致死的人了,于是警方正式申请了对两人的逮捕令。

    “我昨天下午就是去见两名嫌疑人了。”胡浩不紧不慢地道。

    “然后呢?”

    “其中一名,简称‘甲’吧,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据他所说,他是跟着‘乙’一块儿遛弯,到吴月影所在的写字楼的时候,正好碰到吴月影提着一个小提包出门,不知道‘乙’为什么突然就呆住了,自言自语一样的说要抢走她的包,然后就冲上去了。‘甲’当时也没多想,赶紧追上去,本来打算跟吴月影道歉说是在开玩笑,然后拖走‘乙’的,谁知道‘乙’趁着吴月影转身看向‘甲’的时候突然摸出一把水果刀刺向了吴月影。看着被害人倒地,‘甲’也慌了神,赶紧拖着‘乙’就跑了。”

    “那那个‘乙’呢?他怎么说的?”

    “他的口供就有些奇怪了。”胡浩皱了皱眉,“据‘乙’自己所说,他压根就不记得自己有做过抢劫伤人的事情。他只记得自己在跟‘甲’一起逛街,然后早就是一片空白,等他再有记忆的时候已经是自己在上网了。”

    “会不会是他故意隐瞒想逃脱法律制裁?”

    “无法确定,但有人证‘甲’,又有物证手提包和凶器,按理说就算他再不熟悉法律,也能知道他自己肯定是会被定罪的,口供已经不算最重要的了。这种情况下他没有必要故意隐瞒。”

    胡浩顿了顿,看着王怡媛,颇有些考量的意思,道:“这两起案子抓到嫌疑人的过程都很巧合,你有没有发现有什么一样的地方?”

    王怡媛眼睛一瞪:“你想说什么?是想说两起案子的嫌疑人都是在我离开巴庆的当天抓到的是吧?是想说我人霉,在这里就会影响案子的进程是吧?”

    “噗,你想得也太多了,我哪是那个意思!”胡浩失笑道,“不过你说得也有道理,这算是另一个一样的地方吧。那还有呢?”

    王怡媛这才发现自己似乎是被戏耍了,但话是自己说的,总不好迁怒于人,只好忍了。

    “还有?嗯,我想想。对了,两起案子的嫌疑人都有说自己的记忆有一段空白!”

    “没错!”胡浩赞许地点点头,随即眉头又皱了起来,“不过这也太奇怪了,加上之前你被车撞的事情,这已经是第三起嫌疑人称自己失忆的案件了。但我大致调查了一下,除了你跟吴月影关系比较好之外,你们三个受害人以及三起案件中的嫌疑人几乎没有交集,也没有其他共同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集体性失忆?这个实在不太可能。

    失忆主要有三种,除了比较罕见的解离症外,还包括器官性原因或功能性原因导致的发病。

    三起案件的嫌疑人脑部功能正常,明显不是器官性原因,根据他们只是遗失了特定时间的部分记忆的情况看,应该是属于心因性失忆(也叫功能性失忆),但几个毫无关联的人,都是在案发的时候发病,这可能吗?

第216章 阴谋论不成立() 
胡浩讲完了两起案子嫌疑人被抓到的经过后,就开始忙自己的事情了。

    王怡媛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拿着胡浩提供的之前工作室接手的案子的资料准备输入电脑,但注意力却怎么都集中不起来。

    就像胡浩所说的,三起案子各有先后,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基本没有交集,但三起案子的犯罪嫌疑人都出现了选择性失忆,遗失的恰好都是犯案时的片段,这种巧合出现的概率不会比买彩票中特等奖高出多少。

    但如果不是巧合,那他们之间的联系在哪里呢?

    王怡媛仔细思索了一下,发现能找到的三起案子的共同点只有几点:

    1、三名受害人都是女性;

    2、嫌疑人都是以杀害受害人为目的;

    3、嫌疑人都是精神正常,但偏偏遗失了犯案当时的记忆;

    4、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在案发前的社会关系几乎没有交集;

    5、受害人都是遗体捐赠自愿者;

    等等,遗体捐赠自愿者?!难道

    王怡媛的心里又浮现起自己之前有过的关于“阴谋论”的猜测,但很快她自己就排除这个想法。

    自己在遇到疑似谋杀事件时,压根儿就没有在红十字官网上登记报名遗体捐赠,当时的自己并不能算遗体捐赠自愿者,从这点上看,跟她的“阴谋论”似乎并不吻合。

    那到底还有什么共同点是自己没有发现的呢?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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