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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惊人?你觉得惊人是因为你歧视同。我跟你说,同可美好了,你是没看过写同的小说……”雷萌萌说出了兴致,抱着小说指给蓝菲看,“喏,你看,这是陌上花开迟的新书,写的就是两个女生的故事,可好看了。”
“走开走开,谁看你那破小说。”蓝菲推开雷萌萌,扯来一片化妆棉,蘸着卸妆水,擦着眼皮。
“什么破书?我跟你说,你今天还必须看了!”雷萌萌又笑嘻嘻攀了上来,“看不懂的地方我教你。”
“啊!救命啊!走开!”蓝菲笑骂。
余韵在一边,微笑看着她们,有些出神。
“姐妹们,我回来啦!”随着一声宣告,吴小迟如一阵风般卷进寝室,提着一大袋吃的,“咦,你们在说什么呢?”
“小迟!”蓝菲伸长脖子笑喊,“快来救命啊,雷萌萌这个色女疯啦!”
“呀,韭菜盒子!”雷萌萌盯着吴小迟手里的塑料袋,惊呼一声,扑了过来。
吴小迟一个漂亮的回身,闪开了如饿狼般的雷萌萌:“韭菜盒子是专为余韵买的,没你的份,要吃吃别的。”
“偏心。”雷萌萌拉下嘴角,一边做出不高兴的样子,一边拉过吴小迟手中的塑料袋,兴奋地拣其他零食。
吴小迟早已把韭菜盒子拿了出来,一边递给余韵,一边笑:“人家余韵帮我洗衣服了,你帮我什么了。”
余韵接过韭菜盒子,脸通红。
文理学院旁边的韭菜盒子出了名的好吃,余韵尤其爱这个。只是很不好买,就因为买的人多,每次都要排老长老长的队,还经常排了半天只等到两个字:卖完!
吴小迟笑笑:“这可是我排了一下午的队买回来的,算谢谢你哦。”
余韵一愣,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这份韭菜盒子,算报酬么?等价报酬?
她突然发现,每次她为吴小迟做什么,她都会回报她另一些东西,似乎,从来不肯欠她。
吴小迟已经好几天没见过白纯了。
就连本周末约好回家,白纯都爽约了。
电话里,白纯说:“不好意思啊,我要照顾聂军,这个周末没时间回家了。”
“哦。”吴小迟在电话里应着,“没关系。刚好我这周末准备跟同学去爬山,也没时间回去。”
“嗯。那挂了哦。”
“嗯。”
“拜拜哈。”
“拜拜。”
吴小迟没有问聂军怎么样。她自己打的,她清楚:不会真正有性命危险,但也够他缝几针了。
只听电话里白纯的口气,吴小迟便大致猜得出状况:想来白纯回头照顾聂军,让聂军“感动”了,所以暂时没有去跟别的女孩培养感情。而白纯,守着那点“回心转意”,似乎也很满足。
吴小迟叹了口气,关掉手机,点燃一根烟,将笔记本电脑塞进大大的帆布包里,背起出门。
幽静的树林里,安静得只听见风的声音,和噼里啪啦打键盘的声音。
吴小迟十指翻飞,在键盘上敲打着一个个键符。
她的旁边,已经丢了十来个燃尽的烟蒂。而不远处,那辆单车安静地停着。
第167章 香香公主()
金老爷子笔下,美女众多。
一般来说,很难说谁更美。
但,只有一人,却是公认的最美。是的,没有之一!
这个人,就是香香公主!
或许我这么说有人不信,但在金老爷子的书里,却是写得清楚明白!
其他美女,不管是谁,最多让男主角发呆、窒息。但唯有香香公主,能让几千士兵同时窒息,并且让那群兵士自愿放下手中的兵刃,因为觉得在这么美丽的女子面前,不该有杀戮……
我去!
按这个情况,这香香公主在战争中的威力,只怕不下于核武器了==因为她能让所有男人为他放下兵刃啊!这绝对是世间绝无仅有的美!
而在这个穿越世界,我居然有幸见到了!
原本,我是不知道自己见到的这个人是香香公主的。
只是不自觉魂飞九天外,鼻血滴答滴。
是的,我见她的那一刻,整个人就呆掉了。纵然穿越见过的古风天然美女无数,可我依然震撼于造物主的神奇!天啊,那嘴巴!那鼻子!天啊,那下巴,那皮肤!天啊天啊,尤其是那额头!那眼睛!!
第一次,我领略到什么叫“多一分嫌厚少一分显薄”,那是真正的完美!
香香公主……
我知道,这个女子,一定是香香公主。
纵然我不知道她是谁,我也能直接推断出她的身份。因为郭芙没有美到这个程度、小龙女没有美到这个程度、黄蓉没有美到这个程度、赵敏周芷若都没有美到这个程度……我见过的任何一个超级美女,都没有美到这样让人窒息*的地步。当然,东方教主的霸气之美另有一番*震魄,但那是超越了容颜本身的,不再讨论范围。
总之,她那完美的容颜和曼妙的身姿,让我只能想到一个人,那就是金庸笔下第一美女,香香公主。
我遇到她的时候,她正在李可秀府上。李可秀,也就是李沅芷的父亲。
而香香公主,就在李府洗澡。
我擦擦早已泛滥成灾的鼻血,好奇:香香公主不是应该在大草原么?为什么会在李可秀府上?
将《书剑恩仇录》的原著情节在脑中飞速过了一遍:香香公主是生活在大草原的回民,根本是不踏足中原的,就算陈家洛与她巧遇,也是在去回族找霍青桐报信的路上。书中,如果不是刻着她容貌的宝瓶送到乾隆手里,让他对瓶子上的佳人产生了浓厚兴趣,点齐兵马出征回部,将她生生抢了回来,只怕她一辈子都只会在大草原。
那么,现在香香公主为什么会在李可秀家里?
难道是李可秀抓住了她要进贡给皇上?
可是不对呀——
我再度擦擦鼻血,发现:她洗澡分明洗得很惬意,在一桶花瓣水里,边洗边唱,一点看不出被掳来要进贡给皇帝的样子。
难道香香公主其实喜欢皇帝?不可能吧!
难道她跟李可秀有一腿,所以被李可秀金屋藏娇?我去,更不可能!!
那到底是这么回事?
我在屋顶边擦鼻血边抓耳挠腮地想,那边,却有一人在敲门:“香香,好了么?”
我大惊,听声音,分明是李沅芷!
脚下一软,差点摔下屋顶去。
话说这腿是之前受伤了的。刚穿越那日,余鱼同上来舔我腿,被我误以为是非礼一脚将其踹飞,后来才知冤枉人家了。原来我腿上受了刀伤,并且伤口似乎有毒,那日余鱼同应该是想为我吸毒。
不过之前他脱我衣服肯定是为了非礼我,踹得也不算冤。
那日被李沅芷从红花会救出后,惊魂未定,还是她发现了我的伤势,给了我一瓶解毒金疮药,敷上才慢慢好了。
如今虽然大好,但横竖留了点后遗症——碰到李沅芷就腿软==
“芷姐姐,等一下,马上就好。”香香公主欢快哼着歌,起身……
随着鼻血“噗”的一声,我再度腿一软。
这一次,彻底从屋顶滚了下来。
好吧,不是碰到李沅芷就腿软,是碰到美女的果体就腿软o(╯□╰)o唉,这后遗症。。咋整、、你说咋整。。。
“什么人?”李沅芷亮剑的声音。
我吓了一跳,生怕她放出几枚金针探路,赶紧尴尬回头:“别,是我!”
“骆冰?”
“哎,嗨。”我尴尬挥挥手,“又见面了,真好。”
李沅芷却只是微微一笑,冷哼:“又见面了,你的脸皮又厚了。这次改直接爬房顶来偷/窥了!”
我被当面说破,老脸一红:“那个,我也不是故意的。这不刚好遇上了嘛。。”
李沅芷又是一声冷哼:“刚好遇上,你就一直待在上面看得不下来?”
==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是好色的。
但是,“什么叫‘脸皮又厚了’?还有,什么叫‘改直接爬房顶’啊?我以前脸皮可不厚,也没干过偷/窥这种事……”
我弱弱地据理力争。
唔,虽然现在是我不对,但我可不是惯犯。
于是,李沅芷的冷笑冷得彻骨了:“还不算‘又’?你忘了当时是怎么哄骗我脱衣服的?哼,还说什么按摩……你每日摸我的时候,暗搓搓在想些什么,当我不知道呢!”
“……”我骇然,不敢再说话。
好吧,我承认我是惯犯==
不过,想起李沅芷当初被我天天摸的果体,唔——鼻血又下来了。
“芷姐姐。”香香公主已穿好衣服,如幻花般飘了出来,斜倚在李沅芷身边,歪头打量着我,“这位姐姐是谁?”
李沅芷扭头顺着香香细长的脖子往下瞥,鼻血缓缓流下。
我震惊,指:“你,你你你,你也暗搓搓想……”
“闭嘴!”李沅芷打断我,“唰”地亮出长剑,“赶紧走!还有,不准透露香香公主的行踪,不然我一剑杀了你!”
分明是恼羞成怒。。
——我在心里默默吐槽。
不知为何,一想到李沅芷对香香居然流鼻血,莫名就不开心了,成心捣乱:“我就不走。你有长剑,我有双刀。论武功,鸳鸯刀骆冰,未必打不过李沅芷吧?”
更何况,我还有曾经霸绝武学之巅的眼力与感悟。
李沅芷哑然,半晌,重又扬了扬下巴:“这可是在我家里!只要我一声喊,府上的兵卒一拥而上,你别说双刀,就是十对双刀,都不够乱枪戳的。”
我也不甘示弱:“你当我傻呢!你要是敢一声喊,就不会刻意将这个偏僻小院的所有家丁支开了。你比我更怕有人进来,因为香香公主不能曝光,对不对?”
这下,李沅芷只剩哑然了。
我看着被我戳中心思的她,再看看在她身边倚立着的香香公主,突然觉得很伤心:“骗子,你是个骗子!你分明说你是言情那边的,还说要追余鱼同,结果你偷偷藏了个香香公主!你根本就喜欢女人!你只是不喜欢我~~~~(》_
第168章 霍青桐()
本章是防盗章,正常会在晚八点更新。喜欢本文的亲可以到晋/江/文/学/城支持正版,谢谢:)
飞机飞上蓝天。
小迟的唇贴上小白的唇。
甜丝丝。
小迟闭上眼睛,细细品味着这一刻的幸福。嘴角勾起快乐的弧度。
捧着小白的脸,终于敢闭上眼睛,因为终于确定对方是自己的了。
小白也微笑着闭上眼睛。
回忆一幕幕,如蝴蝶般扑向两个人……
一路走来,缓缓悠悠,日子如溪水般哼着歌,两个人却百转千回。
一路走来,两个人各自风雨,可是总有一个人在彼岸牵挂。
一路走来,从风化年少,到渐渐跨入大龄,却在彼此心里依然是当初的模样——因为那个人,以心为眼,记下了彼此的点滴模样。
旅行的路并不长,远远赶不上她们之间等待的那条长路。很快,就到了北京。
按照之前的计划,到了北京后的第一站是爬长城,小迟说,从小就有个愿望,就是牵着小白的手,将祖国最伟大的建筑——万里长城,一步步走完。
到了西单地铁站,两人拖着简单的行礼,左右四顾,发现有不少人在那里抱着吉他卖唱。吴小迟心头一动,掏出钱包,跟一个文艺男青年模样的男生借来了吉他,交给小白:“老婆,露一手呗!”
白纯微笑了笑,迟疑了一下,接过,坐下,抱着吉他,指间一划,曲子便瞬间溢出。
“淡淡思念,淡淡紫丁的芬芳;静静远去,静静时光的流淌。往事经过的地方,美丽的惆怅,就像那年那夜满天的星光。轻轻的风,轻轻摇动了梦想;悄悄转身,悄悄流泪的脸庞;温暖背影的目光,像从前一样,我的心在飘向春天的云上……”
熟练的指法,随意的曲风,温柔如轻风的声音,让过往的行人早已驻了足……
而吴小迟,早已痴了。
一首《我在春天等你》,歌毕,白纯站起,看着吴小迟。
“哇塞!老婆你太厉害了!跟你一比,西单女孩都弱爆了!来,老公嘴一个!”
小白笑着推了推要扑过来小迟:“少来,让人笑话。”
“笑就笑呗,亲自家老婆又不犯法。”小迟一口亲了过来。唇瓣相触,蝶舞春天。
小白眼角一跳,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聚焦在自己和小迟这里,回头看,却只看见一群笑呵呵凑热闹的人群,没有发现什么特别。
北京毕竟是天子脚下,人们的思想观念确实算开放,众人见两个女子在地铁站亲吻,也没有大惊小怪斥为异端,只是笑呵呵起哄。
“既然老婆唱了,老公也唱一个呗!”人群里有个中性打扮的女生兴奋地喊。
小迟回头,凭着女同身份和百合作者的职业敏感,她一眼就看出这女生也是个les。难得大庭广众下见到知己,小迟也乐,“行啊。”
说是行,但真要唱吴小迟却摸着下巴发愁了。半天,环顾左右,终于,拿起一个碗,捡起一个吃烤肉串剩下的竹签,苦着脸就敲了起来:“把一点吧……”
“噗哈哈哈……”众人都笑了。他们本来以为白纯音乐造诣这么高,吴小迟应该也不会差。又见吴小迟煞有介事拿碗,还以为她会露一手失传的传统技艺之类,没想到她直接就敲着碗说出了叫花子的传统经典台词。
白纯笑推小迟:“傻兮兮说些什么呢!”
吴小迟一脸委屈:“我不会弹吉他来着。”
白纯笑了笑,知道她说的是实话。于是再度坐下抱起吉他:“你要唱什么歌?我给你弹。”
“真的?”吴小迟高兴地靠着小白坐下,蹭过去,“那我要唱《做我老婆好不好》!”
白纯脸一红。
依然是手指一划,另一首温暖的歌曲响起:
走过多少路口
听过多少叹息
我认真着你并不知所措
这种迷茫心情我想谁都会有
幸运的是能分担你的愁
能不能靠近一点
能不能再近一点
满足我心中小小的虚荣
其实你并不知道在我心中你最美
就像风雨过后天边的那道彩虹
如果明天的路你不知该往哪儿走
就留在我身边做我老婆好不好
我不够宽阔的臂膀也会是你的温暖怀抱
如果你疲倦了外面的风风雨雨
就留在我身边做我老婆好不好
我一定会承受你偶尔的小脾气
或许我还能给你一点意外、一份欢笑、一个简单安心的小窝
陪你日出陪你日落到老
……
这本是一个男生版的歌,此时又吴小迟的女声唱出来,却别有一种感觉。围观的众人都有种恍惚感……原来,这首歌被一个女子唱出,竟是这样的让人动容。
白纯的眼眶已经湿了。只是嘴边的微笑还在,手依然轻轻拨动着吉他。
“如果明天的路你不知该往哪儿走,就留在我身边做我老婆好不好?我不够宽阔的臂膀,也会是你的温暖怀抱。如果你疲倦了外面的风风雨雨,就留在我身边做我老婆好不好?我一定会承受你偶尔的小脾气,或许我还能给你一点意外、一份欢笑、一个简单安心的小窝,陪你日出、陪你日落、到老……”吴小迟凝视着白纯的眼睛,笑眼如星,星光后,是如宇宙版浩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