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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没有胆量去用事实证明自己的判断。
万一呢?即便是宛儿不弄出人命,即便是流出一点鲜血,青虎也不会饶过自己。
自己的女儿再蛮不讲理,也终究是父女,亲情大于天,这个道理肖飞扬还是很清楚的。
“我走。”
。。。。。。
。。。。。。
“小蛮,我让你做的事情进展的如何了?”
宛儿两眼含情地注视着赵小蛮,那眼神足以融化任何坚固的冰山。
何况,赵小蛮原本就已经是被眼前的这个小美女融化的没有一丝的坚硬了。
赵小蛮靠近石洞。
如果是可以,这一刻他早已经跳过去抱住这个小美女。
可惜,石洞是被青虎设置了禁制,他如今的修为,绝对没有办法破除这个禁制。
但是,更近一点,就更能够感受到宛儿近在咫尺的那种快乐。
赵小蛮这才朝着宛儿点点头,显出十分殷勤的嘴脸:“宛儿吩咐的事情,我自然是要竭心尽力的。”
宛儿心花怒放,几乎要跳起来:“你别跟我耍你的嘴皮子好不好,你倒是快点说说,找到天印的法门没有?”
赵小蛮满脸得意,其实不用说,也知道答案。
。。。。。。
。。。。。。
第二天,肖飞扬照例来到石洞前。
然后,肖飞扬大叫起来。
宛儿竟然不在石洞内。
石洞的禁制已经大开。
。。。。。。
。。。。。。
宛儿走了,像她的母亲一样,悄无声息地走掉。
跟着消失的,还有赵小蛮。
两个人带走的,还有青虎的一些宝贝。。。。。。。
青虎顿足捶胸,他太过于相信赵小蛮了,以为这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家伙会真的守护在扩月山,所以才毫不在意地说出了天印的法门。
但一切都为时已晚,这个时候,宛儿和赵小蛮已经是踏上了凡人的土地,扎入茫茫人海之中。
青虎完全可以到凡世上把他们找到。
但是,他不能。
茫茫人海,要找一个人是绝对不容易的,尽管他的修为强大,具有强大的神识。但是,神识也只能够是扫视方圆百里的范围,基本上也是大海捞针一样艰难。
况且,为了私心,他已经两次离开扩月山,两次违背了仙族的旨意,他绝对不可以再次做出这样的事情。
守护扩月上,看护着魔族大人,这是他的职责,这个职责比一切都重要。
但是,宛儿的离开,让他心神不宁。
那个‘我要还俗’的女人离开,他并没有太多的难过,只是恼恨。
而现在,他是担心,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担心。
作为父亲,他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女儿周全。
所以,必须找一个人去保护宛儿。
“肖飞扬,其实,我一直都在犯一个错误,太过于相信别人,”青虎声音低沉地说道。
这算是检讨,但他也真的是应该检讨,相信了那个女人,又再一次相信了赵小蛮。
肖飞扬坐在师父的旁边,这时候,青虎已经不是师父,而是一个需要安慰的老人。
“师父,其实,你并没有什么错误,人和人之间,只有互相交心互相坦诚才能够和谐共处。”
青虎抬起头。
他完全没有想到肖飞扬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一个当年的街头小混混,竟然比燕京大学的高材生更懂得做人的道理。
尽管,青虎并不是凡人。
但,人族和仙族,原本就是同气连枝的。
就在此刻,青虎做出了一个决定。而且,他也只能是做出这样的一个决定。
让肖飞扬走出扩月山。
“肖飞扬,我要放你下山。”
肖飞扬吃惊地看着青虎:“师父,我还没有修行到您的境界,这是我们当初的约定,所以,我还要留在你的身边。”
青虎叹了一口气。
很欣慰,当初如果不把赵小蛮带上山,如果当初不为宛儿准备一个备胎,一切,或许都不会发生。
但是,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后悔是绝对没有用的,只能是面对。
青虎再次叹了口气。
“宛儿太幼稚了,打小就没有在凡世生活,我担心他吃亏。尤其是赵小蛮,太过于阴险,他会利用宛儿。所以,我希望你去帮宛儿,最好能够把她带回来。”
肖飞扬默默地看着青虎。
他搞不清楚,青虎为什么这样担心赵小蛮会利用宛儿。
赵小蛮喜欢宛儿,这是事实,他会利用她?
有些匪夷所思。
但是,青虎没有解释,肖飞扬也没有问,只是点点头。
“师父既然希望我下山,那我就听您的吩咐。”
“好徒儿,从这一刻起,我就把宛儿许配给你了,她就是你的妻子,你一定要保护好她。”
说完,青虎手指一抖,掌心中间多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金手镯。
“肖飞扬,这是我来扩月上的时候,仙族大长老赐给我的,到了十万火急的时候,只要你大声呼叫‘仙族尊者’,连叫两声,仙族尊者就会听你差遣,你务必要保管好。还有,金手镯之中,我给你准备了足够的凡世使用的黄金,你的生活是不需要担心的。”
还有。。。。。。。
“师父,我拿走了金手镯,万一魔族大人出来之后,你应付不了怎么办?”
“没关系,扩月山开启至少还需要七十年的时光,到那个时候,我相信你已经把金手镯送回到我的手上。”
肖飞扬满眼泪光。
这种信任,比什么都重要。
七十年,就这样定了。
我一定要在七十年内赶回来。
不管找不找到宛儿!
第二章 回家()
师命固然重要,但亲情大如天,何况是含辛茹苦养育的母亲。
所以,肖飞扬下山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回家看望母亲。
离家六年,没有一点的音信,母亲必定是心急如焚。
不,比心急如焚还要糟糕,因为,无缘无故地失踪,生死未知,作为一个母亲,应该是生不如死。
但是,肖飞扬找不到家。原因很简单,在他的记忆之中,秀华街是那么的破落,偶尔有一栋楼房,也不过是最高四层,破旧的矗立在街面上,和那些平房相比,显示着自己的霸气。可如今,不要说那些看上去瓦砾有可能随时掉落的平房,即便是十分惹眼的四层楼房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拔地而起的高楼,机器的轰鸣声说明这儿的建设还在继续。
肖飞扬的眼泪都快流出来。
母亲去哪儿了?
肖飞扬来到他和母亲租住的地方。
这里已经被二十几层高的大楼所替代,根本找不到当初的一点痕迹。但是,他不甘心,或许,母亲也还会在这里的某一个房间里居住。
这是他最希望的结果。
“大婶,我跟您打听一件事,曾经在这里居住的一个叫卢慧华的您知道如今去了哪里?”
在肖飞扬的面前,是一个身体稍微发福的中年妇女。
肖飞扬原本想称呼姐姐,不过,感觉这个中年妇女的年龄至少比自己大十三四岁,因此临时改了称呼。
大婶经营着一个小超市,生意不错,人来人往的,很是忙。不过听到肖飞扬的招呼,还是放下了手里的事情,抬头看看肖飞扬。
大婶的眉头皱了皱。
她虽然已经是快四十的女人了,但是听到别人叫她大婶,多少还是不开心。
在这里,大家都叫她大姐,听着舒服。
女人,更多的时候还是希望在别人的眼里自己总是那么年轻!
不过,大婶并没有责怪肖飞扬。上下打量一番这个陌生人,呵呵笑了笑:“这位小兄弟,这房子是我的,一手房,在这之前可没有别人居住,所以我可不认识你所说的什么卢慧华。”
肖飞扬这才明白自己没有说清楚。
“我说的是这栋楼盖起来之前居住在这里的人。”
大婶啊了一声,随即摇摇头。
“我来的时候这里已经是盖起了高楼,因此根本不可能认识你所说的人啊。”
大婶说完,回头招呼顾客去了。
肖飞扬傻傻地站着。
随后,肖飞扬迈步走出了超市。
站在超市的门口,肖飞扬端详着来来往往的人,希望发现他曾经熟悉的面孔。可惜,两个多小时的时间过去了,竟然一点收获都没有。
肖飞扬叹了口气。
京都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大到这么小的一个地方都找不到认识的人。
怎么办?
肖飞扬坐在超市的门口,充满了惆怅。
母亲,是一定要找到了的,这个是他要做的第一件事。
寻找宛儿,那是接下来才要做的事情。
肖飞扬知道,自己在这里盲目地寻找,几乎就等于是大海捞针。眼下唯一指望的,就是到派出所。
对于流动人口,派出所应该是有记录的。
想到这,肖飞扬忽然之间充满了希望。
就在这时候,肖飞扬发现了一张让他兴奋的面孔,这个面孔即便是再过十几年,他也不会忘记。
马天乐,一个和肖飞扬一样属于外来客的北漂。
在肖飞扬满腔热血地和小伙伴们打架的时候,马天乐却总是站在一边。他不是看热闹,其实他和肖飞扬是一个战壕的伙伴。和肖飞扬不同的是,马天乐不喜欢轻易和邻居的孩子们动手,
“我要等到长大之后。”
这句话只有肖飞扬听到过,也知道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只是,肖飞扬的耐性没有马天乐的坚强。
“马天乐。”
肖飞扬几乎是用跑的速度冲到马天乐的面前,他担心好不容易遇到的一个熟悉的人忽然间消失。
可是,就在他刚刚站稳,其实还没有站稳脚跟,几个年轻人几乎是同时冲过来,抓住了肖飞扬的手脚,就要扔到一边去。
这几个个人的力气很大,手脚也是干净利落。
肖飞扬也跟没想到在马天乐身后的这几个年轻人会忽然间对自己动手。
不过,经过洗髓之后的肖飞扬,已经绝对不是一般的人,骨子里的那股浩大的气息随即发动,在周身形成一股强大的气旋。
但是,肖飞扬并没有发动气旋。
虽然是猛然间的身体接触,但是,肖飞扬已经测试出,这几个人不过是身手比较好,顶多是会两下三脚猫的功夫,并没有什么修行。所以,他的气旋如果发动起来,侵入他们的身体,只要是发出一层的气旋,他们的筋骨也禁受不起。胳膊断掉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对付如此平常的人,肖飞扬不想用这种手段。
“各位,别误会,我是来会会老朋友的。”
这句话很管用,那几个人虽然没有松手,但是动作已经是轻缓了很多,只是抓住他的手还没有松开。
他们的目光都看着马天乐。
马天乐是他们的主人。
。。。。。。
。。。。。。
“你是谁?”
马天乐竟然不认识肖飞扬。
这让肖飞扬很是不开心,在偌大的都城,肖飞扬心中原本也就只有这一个玩伴和朋友。虽然在他的记忆之中,马天乐不是那种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好兄弟,在他受到欺负的时候几乎不伸手援助。不,不是几乎,是根本不管,只是在一边看热闹。但即便是这样,肖飞扬的心中,也认为马天乐是最好的朋友。
因为,每一次吃亏之后,马天乐都帮助他总结出经验,告诉他下次出手的时候怎样才能够战胜那些所谓的富人孩子。
这样的人绝对是朋友,至少不是敌人。
肖飞扬嘿嘿笑了笑,没有被唯一的朋友认出来,这种笑自然是表现出无奈和自己对自己的尴尬。
肖飞扬身体只是轻轻抖了抖,那几个抓住他的人轻易就被摆脱。而且,他们的身子随即就飞了出去,重重地落在远处的地面上。幸好这个星球的引力很大,要不然,他们准会一下子飞到空中。
马天乐瞪大了眼睛。
他根本没看到肖飞扬如何动手,自己的这几个手下就被摔了出去,如果眼前的这个陌生的年轻人对自己动手,自己绝对没有胜算的把握。
在秀华街的这几年,马天乐知道自己的罪过人,但是绝对没有到丢掉性命才能够让对方开心的地步。
马天乐站在原地,眼睛盯着肖飞扬。只要是肖飞扬再前进一步,他就出手。
从小,马天乐就养成了细致入微地观察的能力。而现在,他的观察能力发挥了极致的作用,他已经断定,这个陌生的年轻人内力相当浑厚,有可能是内宗门的人。
如果真是这样,今天绝对是遇上了麻烦。
内宗门是近些年在南方出现的一个修仙门派,据说门主罗尼红偶然间得到了天书指引,从此罗尼红闭门修行,十几年前才开始再次踏入尘世,开创内宗门。
马天乐和内宗门没有过节,甚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的见识过内宗门的实力。
“你是内宗门的人?”
第三章 挨打也是一种快乐么()
肖飞扬没说话,只是挽起了胳膊。
一般的人,只要看见这个动作,就以为是小混混要打架。
这是一个很是常见的动作,很多的时候,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互相动手的时候,都喜欢做出这样表达决心的招牌动作,意思是要拼力相博。
周围的人也以为肖飞扬这是要动手。
但是,肖飞扬却不是这个意思。
他把露出的胳膊朝着马天乐伸过去,不但马天乐可以看见,周围两米之内的人都可以看见。在肖飞扬的胳膊上,一个硕大的刺青在上面。
马天乐的眼睛发亮了,闪烁着欢喜的光芒。
肖飞扬的胳膊上的刺青,是一个字。
“兄。”
马天乐随即也挽起了胳膊,紧走几步放在了肖飞扬的胳膊附近。
马天乐的胳膊上,竟然也有一个硕大的刺青,上面也只有一个字。
“弟。”
随即,马天乐扑过来,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扑到了肖飞扬的怀里,欢喜的像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一样:“飞扬,真的是你么,真的是你么。”
肖飞扬紧紧抱着马天乐,两个相隔了六年的兄弟,再次重逢。
那是两个人十一岁的时候,忽然一日,马天乐说要模仿三国的刘关张三结义,和肖飞扬结拜。于是,两个人就在一个月圆之夜,在街头焚香拜了关公。他们都是穷人的孩子,没有钱去正儿八经地刺青,干脆自己动手,互相用图钉在彼此的胳膊上刺下‘兄弟’二字,然后用墨水浇灌。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
。。。。。。
。。。。。。
六年的时间,马天乐已经变成了一个面色冰冷的男人,在他的手下面前,是一个很少有微笑的老大。
但是,现在,马天乐重新变成了一个孩子,欢呼雀跃的孩子。一招手,马天乐招呼那几个傻愣愣地看着这一切的手下:“还不过来拜见你们扬哥?”
那几个人这才回过神来,感情这个陌生人真的是老大的朋友。
“对不起,扬哥,不知道你是老大的朋友,得罪了。”
肖飞扬朝着他们笑笑,摆摆手,不知者无罪,他没有责怪的意思。再说,现在,肖飞扬没有心思和他们浪费时间。
“天乐,我有事情要找你。”
“我也有事情要跟你弄明白。”
附近,是一个小酒馆,地方不大,门庭若市,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