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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去!”
伍濠江这才问,“沈小姐会骑马吗?”
沈隽是会骑马的,作为后起之秀,沈家非常努力地朝上层圈子靠拢,早年作为既定的“贵族运动”,她骑马、网球、高尔夫都学了一点,家里为了让她混进那个交际圈还是给了她不少任务的,不过网球和高尔夫都学得马马虎虎,骑马反倒还行。李如也是一样,她在国外上学的时候学过骑马。佐伊还在布莱克曼家族时上的私立学校甚至把马术作为必修课,他对骑马可一点都不陌生。
于是五人五马,跟在伍家兄弟的身后往伍家去了。
伍家这会儿的气氛自然不会好,一个下午死了两个,其中一个还是家中的顶梁柱,怎么可能会好。不过也没有那种悲悲戚戚的氛围,反而一进门就感到一股肃杀凶气。
不愧是练武世家,发生了这种事,不是先哭,而是先想着报仇。
伍家老爷子坐在正堂中央,一身深褐色铜钱纹的唐装,脸色沉凝神情疲惫。
他一生生了三子两女,其中只有次子建国成器,能够支撑伍家门庭。长子建军早年与人比斗留下暗伤武功半废,早就到别的城市去发展,多年没有回来。三子援朝更是不行整天惹事,还需要二子给他兜着。两个女儿一个嫁到了唐家一个嫁给了普通人,早年伍老爷子有些重男轻女,于是等原配妻子过世娶了新妻之后,两个女儿与他的感情更是有了隔阂。
如今两个儿子去世,大女儿夫妻随着老爷子探亲娶了,小女儿更是回不来,伍老爷子才察觉到这种无人依靠的凄凉。
“多谢沈小姐愿意伸出援手。”伍老爷子说。
沈隽摇摇头,“没有什么,现在对于凶手有什么线索吗?”
“有,之前在建国家门外看到一人骑着白马飞快逃离。”
沈隽还真没想到是这么明显的线索,“没看到马上那人长得什么模样?”
“没有看清,只知道他往城西去了,城西人烟稀少,他脱身也很容易。”
“身骑白马么”沈隽想了想,“这城中共有多少白马?”
“不多,大概也就两三百匹。”
沈隽:“”这还叫不多。
伍老爷子留他们吃了晚饭,那边还是没有什么关于凶手的新消息,卫姚就提出他们先回卫家休息,有事找他们也就行了。
他们刚走出伍家大门,就听到了由远及近的马蹄声,一个青年几乎是从马上滚下来的,边跑边说,“又出事了又出事了!”
沈隽一拍额头皱起眉来,她现在听到“出事了”就头疼。
“薛烟嫣死了!”
“什么?!”
沈隽则是悄悄问楼锦书,“薛烟嫣是谁?”
“薛家老太太的长女,武功很厉害,脾气也很厉害。”楼锦书压低了声音说,“据说她当过雇佣兵,杀过很多人,我们这一代小孩小时候都很怕她。”
“她很厉害?”
“比伍建国还厉害。”
然而她还是死了。
薛家距离伍家不算太远,他们跟着伍家人过去的时候,恰好看到薛家老太太在院子里大发脾气,所有的薛家人噤若寒蝉地在下面听训。
薛老太太是这样的脾气,她的几个儿子就养得有些懦弱,唯有薛烟嫣这个女儿脾性与她相似,又是头生女儿,于是格外宠溺,从小要星星不给月亮,她还争气,武功练得很好,戾气重这种事在薛老太太眼中不算是缺点。
薛烟嫣也是被人杀死的,一个高明的剑客在她的胸口刺了一剑,一招夺命,不过看地上的血痕,这位刺客同样受了伤。她的尸体已经有些凉了,大约就是在晚饭的时间,那位凶手到了不喜欢人打扰的薛烟嫣独居的院落杀了她。
“应该是同一个人,在杀伍建国的时候就受伤了,然后才来杀薛烟嫣。”卫姚说。
楼锦书皱眉,“那这个人的武功应该很厉害。”受伤之后还能杀得了薛烟嫣。
他们说话的时候,沈隽却在看看向另一边,在场的人都是耳聪目明的江湖人士,但要论耳聪目明的程度,肯定比不上沈隽,她忽然说,“你们照顾一下李如和佐伊。”
楼锦书和卫姚甚至来不及问她去哪儿,就看到沈隽转身就出了薛家。
这会儿天色已经黑了,只是在这地下城里,没有凛冽的夜风,并不显得寒冷,然而,明亮的集成光板关掉了之后,开启了昏暗的夜晚版本,十分影响人的视线,但确实很有夜晚的感觉。
一只几乎融入夜色的鸟扑棱着翅膀停在了路边一棵树上,沈隽抬起头,与那只天生穿着夜行衣的八哥对视。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那八哥话居然说得很溜。
沈隽笑着说,“那你为什么要飞走?”
“我是鸟,我当然要飞。”
“你为什么在我看到你之后就跑了?”
“我不会跑,我只会飞。”
沈隽:“”跟一只鸟争辩她大概是傻了。
八哥毕竟只是鸟,它在树上整理了一会儿羽毛,又扑棱了几下朝着城西飞去。
沈隽不紧不慢地跟着,它飞飞停停,没多久沈隽就看到它飞进了一个小院子。
这个地下城里绝大部分的建筑都是后建的,但也有一些是秦时留下来的土房子,城西这里几乎没人居住,大多都是土坯房子灰蒙蒙的。
“将军,你回来了。”一道清冷的声音响起。
沈隽站在门外挑眉,她有一种感觉,自己找到了凶手。
就在这个破败的小院子里,那个偷窥着薛家的八哥肯定有个主人,这个主人,多半就是刚才杀了薛烟嫣的凶手。
沈隽直接跨进了院子。
“是你?”她惊讶地说。
坐在院中的少年抬起头来,看到她笑了笑,很平静地说,“是你啊。”
他竟然是那个和沈隽同车而来的那对祖孙中气质干净清淡的少年,他的那位祖父似乎已经不在身边,只有他一个人坐得笔直,仍然像车上那样如同一柄出鞘的利剑。
沈隽有些不解,“为什么?”这个少年从头到脚都不像是穷凶极恶的杀人凶手。
“你是来抓我的吗?”少年没回答她的话,反问说。
沈隽说,“原本是来抓你的。”
“噢,可不可以等明天再抓我?”
“嗯?”
“我还有三个人没杀,明天就可以了。”
沈隽:“”
“我本来也快死了,”少年笑了笑,沈隽已经看出来了他的脸苍白得没有血色,“等我杀完这最后三个人,我会偿命的。”
沈隽在他的身旁蹲下来,“可以给我讲讲为什么要杀这六个人吗?”
“你想听故事?”
“嗯,我想听故事。”
“那好,第一个故事,是一桩情杀旧事。”少年口吻清淡地说。
沈隽:“”有点狗血老土。
第35章()
既然是情杀;自然是要有感情,也要有人死。
“薛烟嫣年轻的时候;长得还算漂亮;本身武功家世都好,就算脾气差一些,也还是有人追的。”少年的声音很清淡;就好像真的是个彻底的旁观者。
“但是她只喜欢一个人,那人叫范红岭,是一名潇洒英俊的侠客,问题就在于,他有妻有女;早已成家。”
沈隽皱起眉,“所以呢;她杀了范红岭的妻女?”
“可不是那么简单。”少年说;“她杀了他全家,包括范红岭,只有他年幼的小女儿被藏在衣柜里逃过一劫。”
“为什么?”沈隽不理解,“既然她喜欢他;为什么要杀他,难道是范红岭拒绝了她?”
“范红岭还没来得及拒绝她;因为薛烟嫣从来没对他说过自己喜欢他;直到杀他的那一天。”
沈隽:“”这纯粹是个神经病。
“她杀了他,取走了他的头颅。因为没有人知道她喜欢范红岭,而且她之前和范红岭毫无交集;所以在她杀了范红岭一家十七口,包括范红岭的弟弟以及刚满三岁的侄子、范红岭的父母叔伯以及叔伯的子孙之后,一把火烧了范家,却没有人怀疑是她做的。”
“因为喜欢他,所以取走了他的脑袋?”
“大约对于薛大小姐来说,范红岭是个死人比是个活人可爱。”少年一本正经地说。
沈隽:“”
“不过,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
“然后就是那个小女孩长大了,来报仇了是吗?”
“小女孩报不了仇,因为薛烟嫣比她强得多,她打不过她。”
“但小女孩也有优势,薛烟嫣不知道她还活着啊。”
“不,薛烟嫣知道,知道范红岭还有个小女儿,她知道,却并没有杀掉小女孩。”
“这又是为什么?”
“因为她觉得这样很好玩,有个人想杀她,又杀不了她。”
沈隽:“”这是纯粹心理变态。
“薛烟嫣甚至在小女孩不知道的情况下,资助成了孤儿的她上学,悄悄派人教她武功,甚至连她的男朋友都是她故意找来的。对于薛烟嫣来说,这可能是个很有趣的游戏。”
“然后呢?”
“然后小女孩知道了真相,她决心与薛烟嫣同归于尽。”
沈隽皱起眉,“所以她与你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我与她不过是萍水相逢。”少年淡淡说。
“萍水相逢,你就替她杀了薛烟嫣吗?”
少年笑了笑,“萍水相逢,路见不平,还需要其他原因吗?”
沈隽看着他,忽然问,“你的祖父呢?那天看到车上与你一起坐的那一位。”
“他?”少年叹了口气,“他已经死了,临死之前回到这里,也是想落叶归根,这里是他的故乡。”
沈隽若有所思,“那个小女孩现在已经长大了,难道她是车上那位都市丽人?”
“是的。”少年并没有隐瞒。
“伍三爷的死,他也是你杀的,是因为那对兄妹,对吗?”
“对,”少年爽快地承认,“伍三爷与他们有杀父辱母之仇,可不仅仅是夺其祖屋,不过这兄妹二人苦无证据,心中郁愤,没有人愿意为了他们得罪伍三爷,只有一位好色之徒愿为他们动手,他们差点为此丢了尊严。”
沈隽恍然,怪不得那天卫姚说怪怪的,那一班车那个时间,本该没有多少乘客的中巴车有不少人。“既然这样,伍建国又是因为什么?”
“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少年叹了口气,“他的死和伍援朝毫无关系。”
“是因为车上的谁?那个小道士,还是那对夫妻、校服男孩、魁梧大汉?”
少年怜爱地摸了摸八哥的小脑袋,“这世上的凶杀不外乎那几种,为情为利者最多,当然也有为了杀人而杀人的。伍建国表面上急公好义,为人大方,性格爽朗,在这秦城中是颇有声明的侠义之士,这也是为什么他能选上城主的原因。”
“但他不是这样的人?”
“当然不是。”少年摇摇头,“他事实上是嫉妒心极强的人,不过披着一层宽容大方的皮而已。早年秦城中发生过一起大案,连续有七个孩子被杀,时至今日也没人找到凶手。”
“是那伍建国动的手?”
“那一年,伍建国才刚满十一岁,是伍家人人称赞的少年天才,资质极佳,谦逊懂事,前途光明。而那七个孩子,个个都是新兴的少年天才,无一例外资质极佳,如果他们活到今日,大约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可能要比伍建国武功更高。可惜他们没能活到今天,因为伍建国那时自己也是孩子,和其中几个被杀死的男孩还是好友,绝无可能有人怀疑到他的身上。他是一个天生的杀手,但杀第一个人时,到底不熟练,是他的哥哥伍建军替他抹去的尾巴。”
沈隽若有所思,“那现在他的哥哥伍建军呢?”
“伍建军是看在兄弟情义的份上帮的他,而且家中就属伍建国的资质最好,他为了伍家也要这样做。但伍建军是个好人,他一直心中愧疚难安,尤其很快又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第七个受害者,有了经验之后,伍建国杀人再也不会留下什么痕迹。伍建军既为助纣为虐不安,又对弟弟产生了恐惧,与人比斗之时心神不定,才受了不可治愈的重伤。于是,他借此离家,再也没有回来。直到他在港城碰到了当年第一位受害者的弟弟,那种愧疚又来纠缠他,他终于忍不住告诉了他真相。”
沈隽问,“那人的弟弟是那位魁梧大汉?”她以年龄猜测。
“不,是那位年轻道士。”少年笑着说,“他是父母的老来子,在他的哥哥被杀之后,父母十来年后才有了他,然后没有几年就去世了。这么多年他失去父母兄弟的庇佑,流落在外风雨飘摇,到处闯荡,后来假扮作道士,以在港城招摇撞骗为生。”
“他回来也是为了报仇?”
“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是能为了家人付出所有的,”少年的表情有些忧伤,“他从没见过他哥哥,又谈得上什么感情?”
“那他”
“他来秦城,不过是因为听说伍建国如今是秦城的城主,事业有成威望极高,他自觉握住了伍建国的把柄,回来想办法威胁伍建国一把,从中谋取利益而已。”
沈隽皱眉,“伍建国这人心机很深,他如果这样做了,很可能反倒会被伍建国杀害。”
这种十几岁就会杀人的人,还指望他对杀人有什么心理障碍?敢威胁我,杀了比较放心啊。
“是的,不过这位从六七岁就会骗人榨取钱财,也说不定能够成功,只是他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少年又笑了笑。
沈隽并不再追究这个问题,“所以还有三个,穿校服的少年,和那对夫妻,以及那个魁梧大汉呢?他们又是为何而来。”
“你不抓我了吗?”少年反问。
沈隽托着下巴说,“我本来也和你无冤无仇啊,不过是伍家请我去,想让我帮他们抓你。”
“你很厉害吗?他们为什么要请你来抓我。”
“我当然很厉害啊。”沈隽笑起来,“因为我刚刚打败了秦城的第一高手丁卯呢。”
少年第一次露出惊讶的神色,然后真心实意地称赞,“那你真的是很厉害了。”
“剩下那三个人你是要明天杀吗?”
“嗯。”少年承认。
“也都是和薛烟嫣、伍建国和伍援朝差不多的理由?”沈隽看着他问。
少年点点头。
沈隽笑着说,“那我当然不会抓你了。”
“谢谢。”
“不用谢,他们都该死。”沈隽认真地说。
少年咳嗽了几声,苍白的脸上浮现两抹嫣红,明显身体的情况在恶化。
“你这是怎么了,生病了吗?”
“嗯,无药可解的病。”
沈隽想了想,“现代医学已经这么发达了也看不好吗?”
“白血病,第二次骨髓移植了,还是发生了排异反应。”这个古风古意的少年用很现代的口吻说,“其实我以前以为这种病只存在在狗血电视剧里,想不到会发生在我身上。”
“不能再移植吗?”
少年摇摇头,“匹配不上合适的骨髓了,除了爷爷我没有其他亲人,他去世了,骨髓库里也匹配不到,我已经撑不了几天了,陪着爷爷回来一起死在这里我已经别无所求。”
沈隽不知道这种病江雪宗或者容明溪能不能看,不过,就算不能治这种病,也许延长生命还是可以的?
“所以你是想着临死之前杀死那几个人渣是吗?”
“嗯。”
“不过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