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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清醒一点儿,是该早日决断的,下令杀了她,斩断自己心软松懈的源头,那么我还是我,那个高傲绝情无懈可击的君王。
也许是内心太向往那种臆想中的温馨了,我舍不得。
说出去没人相信,冷静深沉,算无遗漏的君王,也有如此之傻,如此多情,如此不管不顾的时候。
怀恩死了,不知不觉间,我身后已是一片空寂,如同站在悬崖之巅,身临绝顶,周遭空无一人,耳边只余萧萧风声。
高处不胜寒。
孤独、寂寞、伶仃、空虚、怅然……各种情绪几乎可以把我击溃。
高高在上的权力顶峰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我急迫需要一抔暖身的柴火,一碗暖心的热汤。
幸好还有她,她也许是我孤独寂寥的生命中,唯一的温度。
可惜她爱的不是我,她爱的人是楼誉,那个我的一生之敌。
上天让我们遇见得太晚,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我喜欢她。
上天让我们遇见得太晚,我还没有来得及让她展颜一笑,她的心里已经有了个人,再也放不下其他人。
我很羡慕嫉妒楼誉,嫉妒之心和杀他之心成正比,有多嫉妒他,就有多想杀他。
我和楼誉终究是不可共存的两个人,不是他死就是我死。
她毫不犹豫地站在楼誉身边,她对我没有一丝情意,我不意外,却很难过。
当她从城墙上飞下来,一剑刺穿我时,我开始理解母后那种求而不得的绝望。
当她被楼誉救走,在身后替他挡开刀剑,两人相互守望之时,我突然理解了楼贵妃欣然赴死的无惧。
好在刺向我的时候,她犹豫了瞬间,眉头微皱的这一刻,她美艳绝伦。
这瞬间的犹豫,是拯救我的良『药』,同归于尽的杀意尽褪,只剩疲倦和意兴阑珊。
水积成云,云积成雨,雨落化泥,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我决定放手。
回国之后才知道,弯弯原来是容衍的养女,难怪她那么恨我。
冥冥中自有安排,我真想仰天长笑,俗语说得对,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当日的一点恶意,终究会酿成苦酒,让我自己喝下。
我不后悔,既然得不到她的爱,让她恨我一生一世,也不错,至少,让她记住了,世上还有我这个人。
对了,楼槿就葬在异迁崖下,我亲手挖的墓『穴』。
她临死前说想回家,我知道她所说的家应该不是那个无情的皇宫。
于是,我派人打探到了容衍的藏身之所……
楼槿的墓上只立了个无字碑,她不想做大梁公主,也不想做大朔贵妃,甚至痛恨楼槿这个名字,我明白的。
因为,我也是这样。
史书记:天元三年,大朔突然单方撕毁合约,向大梁宣战,帝君殷溟御驾亲征,剑指朔梁边境十五州。
同年,二十万铁骑卫兵围凉州,大梁西凉王楼誉率军反击,激战厮杀四天四夜,双方各有折损。
西凉王单兵深入,一剑霜寒亮九州,于万军中重伤朔帝殷溟。
殷溟撤军回朝,伤重不治,于次年薨。
朔国无主,从此朝政大『乱』,各派系纷纷拥兵自立,陷入内战,战火纷飞,流民散落,百姓苦不堪言。
内战三年后,虎威大将军谢庸平定内『乱』,拥立先帝殷溟年仅九岁的旁系侄儿殷澄登位,号宣德帝君。
谢庸掌控朝政,挟天子以令诸侯,权势无人比肩,但国力虚弱,再无称霸天下之力。
谢庸遣使来梁,递交国书,恳求两国敦睦,不起干戈,愿每年奉金帛万两珠玉千件骏马百匹为年礼,以示相交之诚意。
大梁皇帝楼诚接国书,缔盟约,笑纳年礼。
天下长安,风歇云停。
“于次年薨。”
弯弯合上书页,迟疑着伸手『摸』了『摸』脸颊,那里似乎还有血『液』温热的触感,指尖却没有沾上宛若伤口般的艳红。
记得那天,殷溟喷出一口血,有几滴溅落在自己脸上,那一瞬,他似乎得意地笑了笑。
真是个奇怪的人呐。
弯弯摇头苦笑。
这么一个人,在史书上却只有四个字——“于次年薨”。
窗外阳光明媚,传来孩童稚嫩的笑声,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孩儿骑在他爹脖子上,冲她招手:“娘亲,快来,我帮你摘朵桃花戴。”
弯弯眉眼皆是甜甜的笑意,合上书页,走了出去……
历史长河浩瀚向前,道不尽千古风流,数不完圣贤明君,罪与过,功与名,终究不过是寥寥数行字,一张薄纸头。
而已。
第89章 容晗番外()
春末夏初,一场豪雨将山林洗得愈发青翠,天空碧蓝清澈如同上好的蓝宝石。
杜炎医谷里,被雨声掩映的书声又朗朗起来。
“春三月,此谓发陈,天地俱生,万物以荣,夜卧早起,广步于庭……”
“夏三月,此谓番秀,天地气交,万物华实,夜卧早起,无厌于日……”
(参见《黄帝内经》)
十余个青衣书生于精舍内,手持医书,摇头晃脑地诵读。
这十余人年纪大小不一,年纪最大的已经白须及胸,又有数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年纪最小的却是个垂髫童子,约莫只有七八岁的样子,长得粉雕玉琢,皮肤如羊『奶』和着面粉捏出来的一般白嫩,眼珠子黑澄澄滴溜溜,极其精灵可爱。
“这里说,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始终也,阴阳调和,万物方始苏。”
小童放下书,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为什么我们师父却总是一个人,没有师娘,阴阳不调,苛疾丛生,唉,我真替师父担心啊。”
其余的师兄弟闻言,心有戚戚焉,都不约而同心情沉重地叹了口气。
其中一人来自北地,浓眉大眼国字脸,正气堂堂邪气不侵,天生大嗓门,说起话来振聋发聩:“谁说咱们师父找不着师娘,我看想做咱们师娘的姑娘多了去,廉州府尹的千金几乎每个月都要来看一次病,高州的小郡主年年都请师父去府里小住,还有寿州大族谢家小姐谢灵,宣州大族唐家的三小姐唐淇淇看到师父就像蜜蜂见了花似的黏着不放,就连当朝魏相爷的孙女对师父也是春心暗藏,小昭儿,你不是也帮魏家小姐送过几次情书吗,还收了那么大一包的蜜饯糖饼,以为师兄不知道?”
国字脸拿手在空中比画出人形那么高的包裹样子,不齿道:“每天吃那么多甜的,小心牙齿烂光,说话漏风,成个瘪嘴老头儿。”
那眉目灵动的小童就是小昭儿了,咂吧着嘴,还在回味那些糖果蜜饯的味道,闻言抿嘴道:“高师兄,这你就不懂了,就是这样才担心啊,你看看,我们师父玉树临风,俊美夺目,又是杏林楚翘,有神医之称,名气已经隐隐胜过了师祖,这样的人中龙凤,自然会有很多美貌小姐心仪,可是师父都不动心,至今孤身一人,不是很奇怪吗?”
一个小眼睛笑起来喜气洋洋的年轻男子皱眉嘟囔道:“难道,咱们师父有隐疾?”
和眉顺目的中年人来自株洲医界,名叫楚荆,听得此言忍不住斥道:“范师弟真是个二百五,师父是什么人?当世不为第二人的神医,什么隐疾他治不了。”
想起自家师父的手段,那小眼睛的范师弟点头附和道:“楚师兄说得是,只是师父这样的人品相貌,为何对女子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冷冰冰的连我看了都受不了,这样下去,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多个师娘?”
国字脸高师兄深表忧虑:“师父也老大不小了,人家像他这个年纪,孩子都满地跑了,他还是每天采『药』写书治病诊疗,忙成这样,怎么有空生孩子。”
小昭儿眼睛滴溜溜水灵灵一转,神情鬼祟地冲大家招了招手。
众人把头凑成一堆,小昭儿悄声狞笑道:“楚师兄,把你新制的『迷』『药』拿出来,高师兄你再加两味春『药』进去,范师兄你负责把『药』放到师父茶水里,咱们把他『迷』倒打包送到床上,春『药』发作不怕他生不出孩子。”
“好办法。”众人纷纷点头,然后齐齐回头盯着小昭儿,“那你干什么去?”
小昭儿笑得贼兮兮:“我负责把谢家魏家唐家什么什么家的小姐都约来,给师父来一个霸王硬上弓……”
话音未落,只听精舍外一个清朗的声音道:“楼昭,『迷』『药』里加春『药』,须加何种『药』引中和方可『药』『性』不冲?”
楼昭,也就是小昭儿,下意识答道:“须加一味旋复花。”
答完一愣,抬头看去,只见一个清俊的白袍男子跨槛而入,不疾不徐走到书桌前坐下,拂拂袍角,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好整以暇地问道:“我再问你,若要解『迷』『药』和春『药』的『药』『性』,用何种『药』物最好?”
楼昭瞠目结舌,张着嘴“啊啊啊”了半天,答不出来,只憋得白玉般的小脸苹果似的红,恶狠狠地给师兄们使眼『色』求救。
可那些师兄们自打见到白袍男子进来,便立刻压抑住洋溢奔放的激情,个个如同鹌鹑状乖乖坐好,还有几个动作快的甚至还拿起了医书挡在脸前,哪里有空救他。
楼昭的脸垮成了小苦瓜,愁眉苦脸道:“师父,这次你又想怎么罚我?”
容晗倒笑了,把书卷起来,敲了他一个爆栗:“连解『药』都不会配,就想用在师父身上,也不怕把师父毒倒了醒不过来。”
楼昭知他脾气温和,又仗着自己身后有座大靠山,平时在他面前比起其他的师兄更是精灵古怪轻松自在一些。
挨了一记爆栗,也不怎么疼,腆着脸凑上去,撒娇道:“师父,『迷』『药』加春『药』到底该用什么『药』来解呢?”
容晗又好气又好笑,看着他五官精致的小脸,眼前似乎浮现出另一张眉目相似的面孔,略有恍神,语气不自觉地软了下来。
低声叹道:“一分升麻再加两分靡无,便可解这两种『药』的『药』『性』。”
“偏僻,太偏僻。”小楼昭不满嘟囔道,“那么偏僻的两味『药』,不要说用,找都很难找得到,找不到的『药』又有什么用。”
“医谷后山就有。”容晗长叹一声,板起脸道,“学艺不精,本应重罚,看在你娘亲的分上,罚你去把『药』房里九百九十九种草『药』认清楚,认不完不许出来。”
“师父饶命啊。”楼昭小脸一垮,嘴巴扁扁,泫然欲泣,声音却大得夸张,悲得太假。
容晗笑眯眯看着他:“那么喜欢下『迷』『药』,就把我那二十种『迷』『药』方子也好生琢磨一下,若能琢磨出心得,我便送你一盒起兮膏,你娘亲小的时候最喜欢用这个『药』膏来骗人。”
说到这里,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露』出了温柔之『色』。
“师父,你和我娘很熟吧?”楼昭挠着头问道。
每次自己胡闹调皮,只要提到娘亲,师父总会心软网开一面,在师父这里,娘的面子远远比自己那个很牛的爹要大得多。
容晗『摸』着他的小脑袋,眼底有落寞和怀念,却掩不住熠熠星光,笑道:“嗯,很熟。”
门外传来女子的声音,和煦而温柔:“吃饭啦,今天做了炸子鸡和鸡蛋汤。”
医舍规矩,吃饭天大事,就算正在上课教习,也要停下来,先填饱肚子再说。
这奇怪的规矩源自某人饿死鬼投胎的脾『性』,被容晗保留了下来。
众师兄弟如蒙大赦,纷纷向容晗行礼告退,哗的一声瞬间消失。
其中小昭儿跑得最为快捷迅速,逍遥步一起,身手轻灵,遥遥领先,直接冲向那块最大的鸡肉,颇有他娘亲当年追兔子的风采。
容晗浅笑摇头,走了出来,看向窗下那个系着围裙的女子,无奈道:“身子那么沉了,不要再做粗活,煮饭的事儿可以让仆『妇』做。”
方筝挺着个硕大的肚子站在那里,眼角眉梢都是将为人母柔美温软的笑意,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道:“不打紧,我高兴给你们做饭吃,就是这两个小鬼最近在肚子里动得厉害,动作慢多了。”
侯行践站在边上,心疼地抱怨道:“可不是,你现在不是一个人,好歹小心些我的宝贝儿子。”
方筝秀眉直竖:“你怎么知道是儿子,女儿就不喜欢了?”
“女儿当然更加宝贝。”侯行践看她的表情,大喜过望,小心翼翼道,“是女儿,真的是女儿?你号过脉了?”
方筝手指一戳他的脑门:“我哪有这本事,要请容大夫号脉才成。”
容晗微笑,习惯成自然地伸手搭住她的手腕,闭目沉『吟』片刻,展颜道:“两个孩儿都很好,是极难得的龙凤胎。”
侯行践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看看方筝,又看看容晗,怔愣半天,方才回过神来,一蹦三尺高,嘴都笑歪了,傻兮兮地只会拉着方筝的手道:“姑『奶』『奶』,我的姑『奶』『奶』,你千万小心,以后不许再动力气,粗活重活都让我来做。”
方筝的脸映着灿烂的日光,熠熠生辉。
容晗浅笑,将这个地方留给他们夫妻俩,自己静静离开,脚步一转却是上了山。
山泉淙淙,风过树梢,暖风徐徐吹动衣袂。
他站在一个山冈上,看山下小楼昭和师兄们打闹嬉戏,侯行践喜气洋洋地『摸』着方筝的肚子,似乎在和他的一双宝贝儿女说话。
嘴角浅弯,展目望向远方,眼光越过层峦叠翠的山脉,清澈泛光的河流,仿佛看到了多年之前那个梅花盛开的小院,岁月的蹉跎和沧桑,只付一笑间。
弯弯,情之所至,并不在乎时间长短,那短暂而美好的四年,对我来说,便是一生了。
第90章 拓跋宏达番外()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种文绉绉的话语体系不适合我,拜托以后不要用诗歌体和我说话,动不动就『吟』句诗弄个对子,简直可以把人腻歪死。
我是拓跋宏达,雪峰山里长大的野小子,你最好不要笑话我大字不识一箩筐,因为下一秒,你就会被一把重五十多斤的黑铁大刀拍飞。
我大哥是山阳部落第一勇士,从小就是我崇拜的对象。
长大后,我成了他,更超越了他,不仅是山阳部落第一勇士,还是黑云骑第一猛将。
第不第一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遇到了弯弯。
人如其名,她笑起来,好看得就像天上的弯弯明月,嘴角弯弯,眼睛弯弯,比山泉水还要甜美,沁人心脾。
第一眼看到她时,她披头散发,全身湿漉漉地从水里跳出来,吓了我一跳,还以为是山中的妖怪现了形。
呵呵,如果妖怪都长得那么好看,我都愿意搬到妖怪洞里去住。
她恶狠狠揪住我衣服,瞪圆了眼睛看着我,那一刻,我有着莫名的欢喜,比猎到一头老虎还要高兴。
那时年纪小,懵懂不知情为何物,只是纯粹的喜欢了,喜欢看着她,喜欢陪着她,喜欢为她做这做那,喜欢被她指使着去做这做那。
她像极了春天山上开的野花,生机勃勃,野气十足,和一头刚长牙的小兽一样,张牙舞爪龇牙咧嘴,却精灵可爱得很。
我特别喜欢她的眼睛,晶莹清澈,仿若半透明的琉璃,顾盼间,带着浅褐『色』琥珀的光芒。
我们山阳人,有着异域的血统,眼睛不是纯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