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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缎在达成了“考入京城大学、找到哥哥”的目标后便再次懈怠下来,恢复了自己混日子、及格万岁的风格,所幸他在古汉语上的确有天赋,这么吊儿郎当着竟然也没有挂科,令不少教授又爱又恨。
而白旭和白缎一样,也是一个将逃课当成家常便饭、却又偏偏能考出个好成绩来的“差生”。
两人你陪我上几堂课、我陪你上几堂课,在校园内几乎形影不离,再加上他们毫不掩饰的亲密举动,很快便传出了风言风语。
所幸白缎向来自我,全部注意力都扑在白旭身上,对于外界的言论毫不上心,而白旭则位高权重,等闲不敢有人在他面前说什么风凉话。
两人一个没心没肺,一个则尽自己所能地庇护着自己的恋人,竟然完全没有受到什么影响。白家夫妇每次跟小儿子联络,都能看到他开心愉快、毫无阴翳的笑容,逐渐也就放宽了心,在面对其他人的含沙射影时也能毫不心虚地挺起胸膛、痛痛快快地怼回去,一副只要儿子开心就好的坦荡模样。
白缎的父母坚定地站到了儿子一边,而郑家则几乎成为了白旭的一言堂,除了他名义上的生父郑二少外,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对他指手画脚。
至于郑二少与其新娶的妻子,对此也保持着不支持也不反对、放任自流的态度。一方面,就算他们开口阻止,也只会自取其辱,甚至会影响他们现在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另一方面,白旭喜欢一个男人、愿意和一个男人过一辈子,对他们而言有益无害。
和男人在一起,就意味着没有后代,而一旦白旭没有孩子,那么他们的孩子——白旭年仅三岁的小弟弟,就很有可能成为他的继承人。
事实上,白旭也的确准备培养自己这个弟弟。
白旭没有什么权力欲,对于郑家也没有任何的责任感。他掌握权柄,只是为了让自己和恋人能够生活得更加舒心愉快,至于他死后郑家何去何从,那跟他没有半点关系。
当然,为了自己老年时能够安度晚年而不被糟心事打扰,他仍旧还是将自己三岁的弟弟从父母身边带走,以免他受到不靠谱的父亲和有点小聪明却走歪的母亲的影响。白旭并不指望这孩子能够成长得多么出色,只要对方能够守住郑家,不给他添乱就足够了。
——在刚刚成年的时候就开始为自己老年时的退休生活做打算,白旭也当真是未雨绸缪了。于是,在他这般走一步看十步的安排之下,白旭与白缎的生活几乎没有出现过任何波折,一直幸福美满了下去。
在白旭的掌控下,郑家逐渐摆脱了数年前那场风波的影响,重新挺立了起来,分家的势力也被他反反复复清洗了好几遍,见到白旭就像是老鼠见到猫一般,乖顺得恨不得直接装死。
随着掌权愈久,白旭的积威愈高,曾经那个安分守己的私生子形象已经彻底消失在了众人的心目中,偶尔回想起来,还会有一种恍惚的感慨。
那些曾经嘲笑轻慢过他的人,如今都在他面前低下了头,生怕白旭秋后算账,报复他们先前的出言不逊。所幸,白旭并没有这样的空闲时间,除了白缎以外,他懒得分给任何人半点多余的关注。
比起目标明确的白旭,白缎的生活就自由散漫、随心所欲得多了。
他顺利混到了大学毕业,然后成为了一名自由职业者。做过雕刻家、写过书、修订过古籍资料,甚至还莫名其妙得对风水学产生了兴趣,竟然稀里糊涂得混出了名堂,当了一名半吊子的风水师。
至于白父白母奋斗了大半辈子的公司,白缎没有半点兴趣,却也不愿意令他们的心血付诸东流。在征得白父白母的同意后,白缎抓着白旭去了孤儿院,凭借着白旭的火眼金睛挑选了一个孩子,一方面能够弥补白家夫妇没有孙子承欢膝下的遗憾,另一方面也能顺利甩锅,将白家的公司交给这个孩子继承发扬。
就这样,白缎与白旭从风华正茂,一直携手走到了白发苍苍。他们恩爱一世,浓烈的感情从未褪色,也因此成为了被众人津津乐道、羡慕不已的神仙眷侣。
两人没有子女,也不需要子女,他们的世界很小,小到只能容纳他们两人,而没有任何多余的位置。
最后,白缎在白旭的怀中安详得闭上了眼睛。在离去之时,他的心中没有任何的留恋不舍,反倒怀揣着一丝淡淡的期待——然而,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这份期待到底从何而来。
望着恋人不复美丽的面容,白旭眉目柔和。他将失去呼吸的爱人搂得更紧,在对方满是褶皱的脸上落下最后一吻。
“这一世,你表现的很好,我非常开心满足——希望下一世,你能够再接再厉。”
“理论上是这样。”白旭微微一笑,俯身吻了吻白缎懵懂的眼眸,“但是为了我们的未来,我还得将这堆被我弄散架的烂摊子重新整理好才行——你先前不是不喜欢别人瞧不起我吗?那我现在就让他们闭嘴,好不好?”
“好。”白缎愣愣地点头,“你要做什么?”
“也不需要做什么,只是轮到我出场——”白旭站起身,整了整自己的衣服,“去充当一个孝子贤孙了。”
白旭的确是去充当孝子贤孙的。他先是慰问了一下自己羞愧颓丧的父亲,又去拘留所看了看癫狂狼狈的“母亲”,最后则守在郑老爷子的病床前,亲手照顾这位尊荣了大半生,临老却突遭困境的老人。
如果说郑二少只是豪门丑闻与个人犯罪的话,那么郑大少便是将整个郑家都牵扯进了司法审核。郑家众人风声鹤唳、自顾无暇,唯一能够有精力照顾病人的,就只有白旭这个被郑家忽视多年、没有半点利益纠葛的私生子了。
郑老爷子性格刚硬果敢,从来都不服输、更不服老,所以才在众多兄弟中脱颖而出,执掌郑家数十年。
虽然他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差点入了鬼门关,但却依旧还是坚持着挺了过来,恢复了神智。
郑老先生不希望看到郑家在自己的手底下败落,也不愿意将其交还给分家的那些兄弟们——毕竟,他们内斗之时都结下了深深的仇怨,他绝不可能将自己费尽心力、甚至拼上性命才抢过来的东西,拱手相让给自己的仇人。
但郑家的嫡系已经败落了,郑大少被国家立案调查,肯定跑不掉,他的儿子也被牵涉其中,十之**也要承受牢狱之灾——无论如何,郑家都不能有一个有案底、被政府时刻监控的掌权人。至于郑大少的女儿则已经嫁为人妇,正所谓“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一旦将郑家交到她手上,那就与交给她夫家无异。
而郑老先生的另一个儿子郑二少,则让他彻底失望了。
郑老先生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这么没骨气,让一个女人兴风作浪这么久,还祸害到了儿孙辈——他宁愿没有这个儿子,自然更加不可能将郑家交给他。
于是,一直在他病床前尽孝的白旭便进入了他的视野范围。
郑老先生并不了解白旭,只知道他是个老实孩子,回到郑家四年间一直安分守己——而这样也就足够了。
郑老先生的身体垮了,他不可能从病床上下来、亲自回郑家处理那一摊子烂事,所以他需要一个代言人,老老实实地遵照他的指令办事,帮助郑家度过此劫。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只要白旭不是像他爹那般完全糊不上墙的烂泥,郑老先生就必须得帮他立起来——最起码,他也是郑二少的儿子,是他的直系血脉。
在郑老先生的强硬支持下,一直如同透明人一般的白旭迅速崭露头角。
尽管郑老先生已然卧床不起,但数十年的掌权生涯让他积威犹存,更是老谋深算、十分了解各路朋友与敌人的弱点。在他的指点下,白旭竟然当真将摇摇欲坠的郑家重新扶持了起来,虽然元气大伤,却好歹勉强度过了最为困难的时刻。
郑老先生深知自己油尽灯枯、熬不了多久,如今精神旺盛,只是由于那一口气硬撑着,由于他不甘心闭上眼睛。
为了郑家的未来,他死马当活马医,一面帮白旭寻找能力强又忠诚的辅佐者,一面比曾经培养郑大少还要尽心尽力地指导白旭。
而白旭则给了他一个极大的惊喜——这个根本没有接触过郑家事务的孩子,却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不仅一点就通,还能即刻举一反三。
郑老先生看着他临危受命,在波涛汹涌与电闪雷鸣中迅速成长起来,手段由青涩稚嫩变得老辣圆滑,不得不感谢上苍给了郑家一线生息。
不仅仅是郑老先生,就连其他想要趁乱咬下郑家一块肥肉的人也没有预料到,这个像是胡闹一般被推上台来的孩子,竟然爆发了无穷的潜力,坚定地挡住了来自四面八万的为难试探。
两个月内,白旭让风雨飘摇的郑家稳定下来,狠狠打击了试图趁乱夺权的分家诸人,坐稳了郑家掌权人的位置。
看到白旭超额完成了自己的企盼,郑老先生终于将最后一口气舒了出来,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办理完郑老先生的葬礼,白旭回到公寓,揉了揉有些酸涩的肩膀。
第四十四章()
此为防盗章;没有买够50%的小天使会延迟一天看到白缎对于这类聚会一向敬谢不敏,毕竟他不喜欢与陌生人接触,也不喜欢太过热闹的场合。不过,他却无法拒绝刘朗的邀请;因为刘朗的朋友大多都是京城的公子哥儿;有几个还与郑家走得颇近,应当比刘朗还要了解郑家与“郑旭”的情况。
很显然;虽然彼此接触不过一天的时间;但刘朗却迅速拿捏住了白缎的软肋——只要有“郑旭”在前面吊着;那么无论白缎如何不甘不愿;都会乖乖上钩。
来到京城的第一个夜晚;白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中满满都是白旭的身影,他想象着哥哥长大后的模样、担忧着他在郑家的处境、幻想着两人见面时的场景,一直胡思乱想了好几个小时;才终于勉强入睡。
理所当然的;这天晚上,白缎梦见了自己的哥哥;而且还是一场相当旖旎的梦境。在梦中,他和长大后的哥哥拥抱、接吻,然后做了些过程朦胧却相当羞耻愉悦的事情。
第二天醒来,白缎有些烦恼地看着自己濡湿的内裤;默默叹了口气。
这已经不是白缎第一次经历以自己和哥哥为主角的春梦了;自从他步入青春期、开始觉醒性意识后;白缎的梦境中就到处充斥着白旭的身影,由模糊到清晰,就仿佛是他对于白旭的感情,由懵懂到深刻。
可以说,正因为梦中的场景,白缎才逐渐意识到自己对于白旭所怀揣的感情,意识到白旭对于自己而言并不仅仅是一同长大的哥哥,还是想要继续走下去、一辈子在一起的恋人。
翻身下了床,白缎翻出干净的内裤换上,随后穿好衣服,拿着弄脏的内裤进了卫生间。
将内裤洗好后,他拉开卫生间的门,却恰好碰到同样起床、准备洗漱的刘朗。刘朗睡眼惺忪得道了声“早安”,目光在白缎手中晃了一圈,随即“嘿嘿”一笑,露出一个心领神会的笑容——男生在大清早洗内裤,其中的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
“小弟弟一直忙着学习,都没工夫解决生理问题吧?听说,你连女朋友都没有交过?”刘朗朝白缎挤了挤眼睛,语气揶揄,“如何,要不要哥哥带你出去‘玩一玩’,见一见‘世面’?”
虽然并未明说,但刘朗口中的“玩一玩”显然不是单纯的玩耍。白缎冷静地看了他一眼,侧身从刘朗身边走过:“不要。”
“为什么不要?害羞吗?”刘朗反手勾住白缎的脖颈,嬉笑着阻止他离开。
白缎停住脚步,伸手将刘朗的胳膊拽下来,语气冷淡:“因为我还是未成年。”
刘朗噎了一下,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反驳,他无语地看着白缎快步走回房间、关上屋门,抬手抓了抓自己有些乱糟糟的头发:“好吧,你是未成年你最大。”
而门内,白缎也迅速掀开了自己冷静的伪装,他望了望自己手中仿佛烫手山芋一般的内裤,随后通红着面颊、将它晾了起来。
——第一次入住别人家就被对方撞见这样的场面,简直又羞耻又尴尬,白缎刚刚脑中一片空白,天知道他是怎么应对过来的。
——所幸,白缎有一种天赋技能,那就是他越紧张不安,就越显得冷静淡定,很是能唬一唬不知情的外人,也只有在真正感情亲密的人面前,才会显露出单蠢的本性。
在屋内磨蹭了半天,终于将脸上的热度降下来,当白缎再次若无其事地走出房间时,刘朗已经洗漱完毕、换好衣服买来了早餐,正坐在桌边大快朵颐。
见到白缎,刘朗扬了扬筷子上夹着的煎包:“你终于出来了?快点来吃饭吧,未、成、年!”
听到这句意有所指的称谓,白缎不由又有些尴尬,他假装自己对于刘朗的调侃充耳不闻,默默坐到了桌边。
吃完已经不算早的“早餐”,刘朗便带着白缎去了京城郊外的跑马场。
因为这次聚会要带一个陌生人参加,刘朗提前向自己的朋友们通了气,聚会地点也刻意避开了那些乱糟糟的场合。虽然刘朗的朋友们并未拒绝他介绍白缎的提议,但实际上,他们对于这个小他们五六岁乃至更多的小男孩却没有太大的兴趣。毕竟三年一代沟,这些京城的玩咖们并不觉得,他们能够和这个小弟弟玩到一起去。
不过,这种漠不关心的冷淡情绪在他们看到跟在刘朗身后的白缎时却骤然一改,原因无他,纯粹是看脸——就算玩不到一起去,能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小男孩跟在身边,最起码也很是赏心悦目。
所幸人以群分,刘朗的朋友们虽然喜欢玩闹了些,本性却并不坏,倒是也没有人打什么坏主意,否则刘朗也不可能将白缎带到他们面前,介绍他们认识。
面对陌生人,白缎一贯都是沉默的,而刘朗知道他的性子,也没有强迫他与众人交谈,打算先带他玩一会儿,等到众人熟悉一些后在帮他打探“郑旭”的消息。
熟门熟路得穿戴好护具,刘朗稍稍叮嘱白缎一番后便率先跑去马棚选马,而白缎则因为第一次骑马,被留在了后面,一边被马场的工作人员教导如何穿戴护具,一边听取跑马时需要注意的各类安全事项。
虽然没有骑过马,但白缎对于这项运动却并不怎么感兴趣,他漫不经心地将护具套在自己身上,微微有点走神,突然,肩膀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
白缎愣了愣,扭头看去,随即动作猛然一顿,整个人都愣在了当场。
来人看着白缎这幅震惊的模样,轻轻一笑:“怎么?认不出我来了?”
“哥、哥哥?”白缎瞪大了眼睛,显然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突兀地见到自己想念了四年的人,一时间只觉得如坠梦中,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嗯,是我。”白旭弯起眼眸,抬手刮了刮白缎的鼻尖。
白缎下意识抬起手,握住白旭的手腕,用力攥了攥,发现手中的触感极为真实后这才恍然大悟——哥哥真得站到了他的面前,这一切并不是做梦。
“哥哥!”终于反应过来的白缎一头扎进白旭的怀中,将面前这个比他记忆中高大得多的身体紧紧抱住,仿佛害怕自己一松手,对方又会消失不见那般。
白旭回抱住白缎,抬手在他后背轻轻抚摸,舒缓对方激动的情绪。他的语气格外温和,还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