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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血女魔还有说旁人丧心病狂的一天?这可真是够新鲜。”
“呵呵。”
忍无可忍之后,战线一触即发。
萧尽欢长剑劈下,带着风刃般的剑光,四面八方笼罩过来,姚志无处可躲,迫于无奈,只得几个闪步来到窗边,破窗逃了出去。
一道剑芒紧随其后砍了出去。
姚志本以为,他这么多年努力修行,就算不敌萧尽欢,也能基本与她打个平手,不想刚才辅一接触,自己的招式在她面前完全可以说是趋于无形,明明是他先动的手,对方却看都不看,直接了当地撇出剑芒将他的招式散了个干净。
堪堪跑出窗外,一脚踏上被侍女的血浸染成鲜红的泥土的时候,他就感觉到身后的情况不妙,不敢回头,回头即死,不回头。。。搞不好也会死!
姚志一咬牙,将全身灵力都注入到剑刃上,回过头,堪堪接住了着一击。
招式虽然递过去了,他的情况却非常不妙,浑身上下都在疼,内脏好像被震伤了。
擦擦嘴角的血,姚志脑中迅速计划着逃跑路线。
还没来得及想出来,他就听见屋里的萧尽欢大喝一声:“叶长赢!杀了他!”
姚志心中一惊,想回头去看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颈间一抹冰凉的触感一闪而过,接着,他就看到视线在翻转,入目的所有景物都在疯狂地旋转,而后,脸砸到土地上,没有任何知觉,而眼前逐渐倒下的,是他没有头颅,断裂的脖颈处正在噗噗冒血的身子。
叶长赢长剑抖了抖,抖落留在上面的血珠子,一手拿着剑,一手扯着旁边呆若木鸡的颜煜宣的后衣领子,迈进了屋里。
萧尽欢正抱着昏『迷』不醒的得意,帮她输送灵力,玄『色』的长袍被她脱下来,裹在得意身上,紧俏的祚腰襟褂显得本就纤细的腰肢更细了几分,看到叶长赢进来,她道:“杀完了?”
叶长赢道:“头在地上,很脏了,给你拎进来?”
“扔到后山,去喂他养的那几头熊。”
“。。。。。。”叶长赢没有动。
萧尽欢杏眼微眯,不愉道:“将功赎罪的大好机会,不珍惜?”
“。。。。。。”叶长赢拎着颜煜宣的衣领,默默退了回去。
长剑已然入鞘,叶长赢拎起姚志的头发,提着头颅在前面走着,颜煜宣在后面跟着,山林路不好走,坑坑洼洼,树木也东倒西歪的。
走出一段距离,回头看不见屋子了,颜煜宣犹犹豫豫道:“那个看起来不好相处的姐姐,我之前见过她。”
叶长赢看他一眼,道:“嗯?”
颜煜宣本想将事情的如实说出,但转念一想,不知道怎么的,到嘴边的话又犹豫起来,吞吞吐吐半晌,叶长赢都看不下去了:“不能说?”
“也不是。。。就认识得意的时候,见过一面。”
“就这样?”
“。。。就这样。”
叶长赢:“哦。”
“得意她怎么了?”颜煜宣又道。
“既然凶手已经消失,就没什么大事了,被透骨针封住了静脉而已,萧尽欢会解决的。”
身为一届菜鸟的颜煜宣似懂非懂得点了点头。
叶长赢说的轻松,萧尽欢这边,却是着急地满头大汗。
倒不是因为这个针多难拔,而是位置实在微妙。
姚志真的是个中老手,知道对于修仙之人来说,哪里最为致命。
针被扎在正头顶百会『穴』之中,修仙之人依靠灵力,灵异大多游走在人体各个经络『穴』道之中,位于正天灵盖的百会『穴』,就是灵异游走一圈的起始点。
姚志的针带着他自己的灵力暗示,扎进去,根据暗示的内容,被施术着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成施术着的傀儡,一切想法活动都按照施术者本身的意愿行动,如果贸然拔出,稍有不慎,灵力就会按照主人的意愿在拔出的过程中进行释放,轻者痴傻,重者丧命。
也就是说,只有施术者亲自动手,才能安全地□□。
可眼下姚志已经死了,残存的灵力本应该消散才是,可萧尽欢在帮得意输送灵力时,明显感觉到得意百会『穴』中有一道黏腻的灵力存在。
不陌生,是姚志的。
姚志杀早了。
萧尽欢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让自己沉下心来。
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浮躁。
当务之急,还是赶紧想想如何将针□□才好。
她给得意加了个沉睡的法决,确保在事情解决之前她不会醒过来。
姚志的目的,无非就是潜移默化要得意相信自己是他双休的对象。
中这种透骨针的前人也不是没有,扎着针过一生,丝毫不受影响,安然无恙的虽然微乎其微,但也不是没有,其实不□□的方法,说简单很简单,只是能做到的寥寥无几。
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种改变他人思维的东西,有一个致命却可以忽略的缺点——它只有当大脑开始思考的时候,才能通过记忆残缺的间隙,慢慢渗透进去。
换而言之,只要不想就行了。
然而得意是她从小带到大的,自己养的娃娃什么样,没人比她更清楚,一个连做梦都五花八门,写出来可以出好几本书的人,让她大脑放空,停止思考,难度堪比飞升渡劫。
所以,萧尽欢想也而不想地选择了后者。
在没□□之前,你还是接着睡吧。
“吱呀——”门被推开的轻音传来。
是叶长赢跟颜煜宣回来了。
叶长赢看着昏『迷』不醒的得意,心里已经明白了七七八八,皱着眉道:“针有问题,是残存的灵力?”
萧尽欢低声道:“大概只能帮那个老王八消除残念了。”
人死了,若灵力不肯消散,那便是这人生前有浓烈的执念,死时还未能完成所致。
她自嘲的笑了笑:“我弄死的人,我还要帮他处理身后事,这可真是笑掉大牙了。”
颜煜宣站在一旁瑟瑟发抖。
这俩人他谁都怕,一个比一个可怕,随便谁动动手指头就能捏死他,索『性』作为自小在市井长大的小泼皮,出去这么多年练就的本能,他还是懂得点如何在夹缝中求生的。
于是小心翼翼地举起手,缩着脖子,弱弱道:“那个,我们不离开么,这里是抱月阁的地方吧,一会儿被人发现怎么办。”
闻言,萧尽欢扯处个冷冷的笑,眸中寒光凛凛,看的颜煜宣冷不丁打了个哆嗦。
“我还怕他不来,最好他们阁主一起来,一锅端了,省的以后麻烦。”
此话可以说狂妄之极,却有一种让人听了打心底升腾起来的寒意,是手中沾满鲜血,洗也洗不干净,浑身杀气的人才能说得出来的效果。
颜煜宣脸『色』发白。
叶长赢看着他这样,觉得刺眼的不行,对他道:“姚志平日并不受待见,甚至可以说是虚挂着一个名号的抱月阁人,他这里偏僻的很,鲜少有人来,如果觉得屋里带着不舒服,你就去把院子打扫干净吧。”
颜煜宣脸『色』更白了。
叶长赢:“。。。。?”
颜煜宣道:“外面,外面全是死掉的女人啊,流了那么多血。”说着,他看了看自己的鞋,千层底的布鞋踩过染血的土壤,粘上一层红『色』的底边。
叶长赢叹了口气,从乾坤袖里掏出一个小方盒子,递给颜煜宣。
“拿着,这里面是头妖兽,吃死尸和腐肉,你在院子里把她放出来,等他吃完再收拾起来就好。”
颜煜宣看了看低气压的萧尽欢,又跟一直看着他的叶长赢对了个眼,聪明的没有问他为什么会随身携带着这种东西,双手接过盒子,一溜烟跑去院子了。
第16章()
以木为主要材料的小屋隔音效果不是很好,再加上他们二人听力比一般人强上许多,颜煜宣出去没多大会儿,外头便传来了来自要收的吼叫,已经颜煜宣惊吓过度导致的尖叫。
好在妖兽是叶长赢驯化了的,不会闹出『乱』子。
叶长赢倚着窗框,低头『揉』了『揉』眉心,语气颇为疲惫:“你跟姚志认识,可知他有什么毕生的夙愿?”
萧尽欢动作温柔地将得意放回塌上,掖好盖在她身上的自己衣袍的边角,回过头来,朝叶长赢看去。
“只是认识,没见过几面。”
这样,那便只能自己找了。
叶长赢想了想,走到陈列着各种瓷瓶摆件的红木立柜边,角角落落寻找起来:“既然是夙愿,就肯定会在他经常去的地方留下蛛丝马迹,这里是他起居的地方,应该能找到些线索。我找找这里有没有密室一类,你做事精细,去翻翻他的笔迹吧,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
过了一会儿,萧尽欢果然在一本书里,找到一张用鲜红的朱砂写出来两个字:红绡。
莫名眼熟。
她皱着眉头思索片刻,眼前猛然一亮。
这不是姚志那个媳『妇』的名字么!
当年他们成亲的时候,抱月阁正是修真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谁也不知道他能升到多高,故而面子大得很,就连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师尊都收到了请帖。
那时候赶上得意长牙,见到什么都要啃一啃,不给啃就哭,萧尽欢整天担惊受怕,不敢离开半步,生怕她一个不留神,得意爬进库房把淬匕首的毒给当糖的啃了。
但是师尊要带她去,美名其曰见见世面,得意交给『乳』娘带,萧尽欢几乎是一步三回头,走得看不见了,还一脸苦大仇深的望着烛雾峰的方向。
因此,这场婚礼,可以说是萧尽欢最不走心的一次下山。
对新娘子的印象,也不过是停留在大红盖头,与后来的,成亲没多久就死了上面。
也难为她能想起来。
“萧尽欢。”叶长赢道。
萧尽欢回过头去看他:“发现什么了?”
叶长赢面瘫着一张脸,微微点了点头。
萧尽欢将那张朱砂字抽出来,拿在手里,走了过去。
待她走近后,叶长赢与她对视一眼,手中捧着的青花瓷瓶微微转动,旁边挂画后的墙缓缓移动起来;不消片刻,一个一人宽的门洞便显现了出来。
手法很常见的密室。
可能做的人也没怎么走心,里面直觉上来说没有什么危险的东西。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去。
密室非常黑,四周光秃秃的,与其说是密室,倒不如说是个密道。
至于链接到哪,谁也说不清楚。
反正必须要过去看看就是了。
叶长赢从善如流地回身给房子连同院子加了个防护咒,对萧尽欢道:“走吧。”
两人都是不善言辞的人,彼此之间没有太多话,好在双方都聪明,在表达意思上也用不着说太多,往往一个眼神就差不多了,如果真的非说不可,半句足以。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两个沉默寡言的人,能成为朋友的原因。
如果得意此时醒着,看到他们的交流,必然会啧啧称奇。
一点如豆的光团飘在两人的前方,是萧尽欢烧掉的朱砂字的纸,施加点灵力,便成了无风自动的长生烛。
严格说起来,修仙的法决众多,无一例外全部都是打打杀杀的东西,灵力是修仙之人修行的根本所在,虽然用过后会缓慢增长,但速度不快,没有人愿意浪费在这种区区小事上。
所以,当得意献宝似的把这些日常琐碎的用法一一展现给她看时,她真的是惊呆了。
毕竟这可以说是非常不务正业了。
之后,期待中的表扬并没有出现,被训的灰头土脸的得意,撅着嘴巴,打着呵欠,连夜抄完了一百遍灵力扶助修行的心法。
到后来,萧尽欢自身灵力充沛到好几倍,本根不在乎一点半点的时候,突然想起那天得意欢快到双眼冒光的脸,尝试着学了一下,发现,原来真的很好用。
“烧的这是什么?”跟在后面叶长赢的叶长赢问道。
萧尽欢当然不会以为他不知道那是张纸,于是道:“是他老婆的名字。”
叶长赢像是听到很好笑的事情似的,嗤笑一声,道:“他老婆头上都能养活一整个游牧民族了。”
萧尽欢想了想,道:“他老婆在世时,他们夫妻感情好像不错。”
“到了。”叶长赢道。
通道并不长,几句话的功夫便到了目的地。
萧尽欢袖中拇指于中指相扣,掐了个决,长生烛的火焰陡然变大起来,将四周照了个光亮。
是个不大的圆形小石洞,四壁除了入口,全部都被特制的厨柜围了起来,上面整齐地罗列着无数书记画卷,正中央有一面石桌,文房四一应俱全,石桌的周围有两把配套的石头凳子,为了方便照明,洞顶石桌的正上方,吊着一架烛台,烛台为莲花骨架形状,每层骨架上都设置有一排放置灯油的盅。
萧尽欢控制着长生烛将其全部点亮。
一瞬间,不大的山洞里灯火如昼。
叶长赢走过去,抽出一本细细翻着。
之后,像被烫到似的,‘啪’的一声,将书合上了。
『揉』了『揉』眉心,不死心地,又抽出第二本。
“。。。。。。”
他把书随意丢到地上,再次抽出第三本,发现这本与前两本并无什么不同。
好吧,剩下的这一片可以不用看了。
萧尽欢看他这样,走过来,拾起掉到地上的那本书,道:“怎么。。。”
话说到一半就没音了。
俩人对立而站,地高一矮,大眼瞪瞎眼。
空气有一瞬间的寂静。
叶长赢道:“去旁边看看吧。”
说罢,便先行两步,走远了。
短暂的尴尬过后,萧尽欢留在原地,目光汇聚在那本书上,若有所思。
这是本记载双休之事的书。
内容全面到甚至记载了何时将灵气通过阴阳调和吸收渡入最好。
早就听闻姚志媳『妇』死了以后,对他造成的打击太大,一高往日正人君子的作风,疯狂亲近女『色』的事情,如今看来,倒像是学会了某种通过双休提升法力的功法。
而得意是青山门弟子,青山门弟子向来来无影去无踪,且实力不凡,要找到他们,除非是他们自愿出来,否则真的是难如登天。
如此说来,得意被抓的事情就说的通了。
她原本以为姚志风流成『性』,平时招惹的又是一些名门弟子,后来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得知得意行踪后,就想抓来尝常鲜。
“你来看。”叶长赢突然道。
萧尽欢扔下书走过去。
叶长赢手里拿着一张字画,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一些‘一生一世一双人’之类的情诗,寄名红绡,日期是两天前。
叶长赢笑道:“这人怎么回事,一边在外面勾三搭四,一边跟老婆忠贞不渝?”
萧尽欢道:“红绡已经死去很多年了,他大可以将得手的都娶回来,光明正大的,为什么非要偷偷『摸』『摸』呢?”
“这你就不懂了,”叶长赢道:“有时候,情趣可比双明正大惹人喜爱得多。”
萧尽欢白他一眼,没有说话。
叶长赢耸耸肩,继续搜寻看起来合眼缘的下一本。
这次,他找到的是张稿纸,上面以黑『色』的浓墨龙飞凤舞地写着:执帚故矣,苍茫尘世吾身何所依,今奉遗愿,行汝之事。
后面的被墨汁染的『乱』七八糟,什么也看不清,像是砚台翻倒,墨汁溅上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