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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妖孽好多年-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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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放再次嗯了一声:“谁说少年就不干架?会干架的浪子,都是从小干到大的。”
孙含菲学着江放的模样嗯了一声,余光瞥了眼大街旁渐渐亮起来的霓虹灯,奇迹般的带着一点腼腆道:“说起来,都是我不好,非但收了你昂贵的礼物,还害你干了一场架,都说红颜祸水,这话果然不假。”
红颜祸水,一个女人这么形容自己,倒是将这个已经泛滥和乏味的成语变得稀奇和珍贵起来。
江放稍微顿了顿:“嗯,你就是红颜祸水。”
“你——嗯,我就是红颜祸水,我已经承认了,就不打算反驳。”
江放脸上带着一抹淫笑:“竟然你承认了是你不好,那么你想要怎么补偿我呢?”
这样的笑脸让孙含菲刚刚放松下来的心弦突然忍不住绷紧,紧张的望着江放:“你想怎样?”
江放脸上的淫笑骤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大笑。江放万万没想到,之前断然收下自己礼物并随口说出“说吧,你让我怎么报答你”的女人,这时却变得紧张起来,估计是被方才自己一番不太文雅的表现所惊住了,那余波到现在还没有在她的内心消散。
“说吧,你想怎样就怎样。”这话是江放说的,而不是孙含菲。
孙含菲长舒了一口气:“我给你唱一首歌吧,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江放好奇的问道。
“只不过前提是,你必须做好再干一场架的准备。”孙含菲嫣然一笑道。
江放哼了一声:“嗯,看来是有这个必要,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孙含菲好奇的问道。
“只不过前提是,你唱歌的水平可不要比舞蹈差太多,不然会破坏你在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孙含菲信心十足的点点头;“放心吧,我唱歌水平比跳舞水平还要高出那么一点点。”
江放原本将这句话当作笑话,或者干脆当成废话,倒不是因为这句话实在太真实了,而是它的真实性实在值得深刻的怀疑。开玩笑,孙含菲跳舞的水准可是已经达到了舞蹈天后级别,唱歌比舞蹈还好?那岂不是说她孙含菲天生就是个当天后的料?
当然,怀疑归怀疑,江放印象中,长得如孙含菲这般的美女,还很少有人唱歌难入耳的。
“从没料到那么奇妙,一个眼神间细胞感觉变微妙。你不好有点低调,却偏点到了我桀傲不逊的穴道,挑起我想靠陇的心跳(这完全出乎我意料)。会不会是爱情来了,为什么开始不骄傲,每一次看见你微笑,我总是来不及思考。会不会是爱情来了,为什么总加速心跳,当你说爱我好不好,我的世界只剩这一秒。”
陈慧琳的《爱情来了》,一首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别样曲调的歌。
当孙含菲起唱,当孙含菲唱完,江放的表情比无风掠过的湖面还要平静,内心却俨然比疯狂的大海还要疯狂。是的,孙含菲唱歌比舞蹈还好,这一次不是孙含菲自己说的,而是江放不带任何夸张的评价。
如此看来,孙含菲当真天生就是个当天后的料!
第二十二章 尼采,你使我发疯
       第二十二章 尼采,你使我发疯
 你错了,孤独中分泌出咆哮的语言
本该安安静静隐藏在黑暗中闪烁
慷慨使你将叛逆的血液撒泼在人群里。
多少年后,我不小心沦入你慷慨的陷阱
成为其中一个掘你坟墓的贼。
你没有黄金玉器,没有珠宝钻石
没有华丽点缀的骨骼,然而我还是掘着。
不用铁锹和毒爪,等我真的掘出什么来
啊,尼采,你那不腐烂的疯使我发疯
当我疯倦了,感觉像你意外丢失的骨头。
。。。。。。
江放没有将内心对孙含菲的评价说出,更没有启用什么华丽的语言加以表述,当《爱情来了》被孙含菲唱完,然后面对孙含菲那飘过来的沾沾自喜的眼神,借助《爱情来了》歌词里的华丽,江放平静道:“我点到了你桀傲不逊的穴道吗?我挑起你想靠陇的心跳吗?你的爱情真的来了吗?”
孙含菲禁不住面颊一红:“那是歌词里唱的,又不是我的真实想法。”
“话虽如此,那歌词歌曲不过是词作者和曲作者的游戏,但游戏也有游戏的道理。”
孙含菲面颊又是一红:“游戏有什么道理,好了,反正我的爱情没有来。”
“哦,是这样啊,但——”,江放正准备接着说什么,并已经为接下来要说的话做好充分的面部表情准备,两道带着诡异和阴森的浅纹,浮上江放的额头。却不料对面两个人的突然出现,让江放准备的这种面部表情成了空壳,没有任何实用价值。
来人是荆锋,另一个走在荆锋身边被荆锋紧紧搂在身前的便是秋瓷妍。
“哇哦,江哥,大功告成了?”荆锋忙不迭的走上前来,诡笑着问候道。
江放闻言却是不语,余光打量着身边的孙含菲,孙含菲更是沉默的一塌糊涂,不时向荆锋翻了翻白眼。
“不说话,那就是大功告成了”,荆锋继续诡笑着表达自以为十分友好的问候,“看来泡MM当真像采摘悬崖边缘的鲜花,必须得付出足够的勇气才能够得到它,尤其是像孙含菲这么特别的女人,哦,真是水灵灵的美人胚子,看的我心动不已,心跳快赶上磁悬浮列车了。”
“哎呀。”
一声说不上悲惨却十分合理的惨叫,在秋瓷妍狠狠掐了荆锋的屁股后,从荆锋的嘴里窜出。
江放故作严肃的咳嗽一声:“你们这是到哪里浪漫去?”
荆锋缓过神来:“秋瓷妍要买两本书看看,非让我陪她一起过来,这不,刚好发现了你们之间的良好进展。我就纳闷不已,我家的妞什么时候竟然懂得看书,这世界当真奇了怪了,太阳打南方西方北方三个方向升起来,偏偏东方看不到它的踪影,唉。”
“哎呀。”
又是一声说不上悲惨却十分合理的惨叫,在秋瓷妍再次狠狠掐了荆锋的屁股后,从荆锋的嘴里窜出。
“去书店吗,我也正好想买几本书看看。”沉默半晌的孙含菲总算是开启金口。
新华书店,估计大凡是个不小的地儿都会有这么一块招牌,愿意到新华书店买书的人,多半还都是那种看起来似乎一本正经的人,真正爱书如痴或看书如狼的人,估计是不经常光顾这样的书店的。首先在于它很少卖打折的书,其次在于它大半卖的是那种能够入得了法眼的书。
而很多具有强大吸引力的书,几乎都在以一种地下交易的形式传播着。
孙含菲和秋瓷妍两个女人进去后,江放和荆锋各自点了一支雪茄,神态自若的站在书店门口,漫不经心的望着眼前来来往往的车辆,望着眼前这个似显无奈的城市,脑海中翻现着各种各样难以言明的感情因素,道不清说不明,唯有任由它们在那里显摆着,自己去平息自己。
“唉,书店,什么时候我也做做伟人,写几本书玩玩。”荆锋突发感慨道。
江放干巴巴笑道:“写书的不一定是伟人,现在是不是个人都可以出书。”
“那我就做一个能写出好书的伟人。”荆锋拍着胸脯调侃道。
江放震了震,自然不是为了荆锋这句目前看起来非常不靠谱的话,而是在于荆锋说这话的神情很特别,特别到让江放十分肯定,对荆锋来讲这样的神情还是第一次。人的神情都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培养,并非生来就懂得喜怒哀乐,喜也好,怒也好,哀也好,乐也好,很大程度得归结于后天养成的习惯。
毋庸置疑,喜怒哀乐,算是最基本的几种神情。
神情成百上千,不同的神情反映着不同的心理,两种神情哪怕只相差那么一丝裂隙,当事人的心理都可能迥然不同,这也是人的神奇之一。在不少寻常人看来,只要不是达官贵人明星富商,人或许都是再平凡不过的一种存在,而事实上,如果大自然会说话,一定会认为人太不知足了。
任何事物都是双刃剑,不同角度看同一个问题,得出的结论便会不尽相同。
“高山之所以高大,是因为我们站在它脚下;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站在高山之上。”江放说道。
荆锋闻言转过身:“靠,江哥,我不过是说着玩玩罢了,你还真以为我想做伟人。我放着潇洒自在的浪子不做,跑去做那累死累活的伟人,我脑袋少一根弦啊我。别的不说,伟人能像我这样泡MM吗?况且,哪有像我这样的人能成为伟人的,当真如此,那这世界至少得倒退五千年。”
江放拍了拍荆锋的后背:“那可不一定,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没有神话,你可以给自己一个魔话。”
“魔话?”
江放嗯了一声:“属于魔鬼的奇迹。”
“呵呵,魔鬼咱也做不了,我顶多做一个与妖共舞的人,你就是那飞舞的妖孽。”
江放无奈叹息一声,回头望了望书店大门,孙含菲和秋瓷妍两个女人已经从里面走出,各自手中都拎着满满一袋书籍。江放现在十分好奇于她们的手中究竟拎得是什么书?不过猜也能猜出个大概,无非是些言情小说之类的东西,最大差别或许只在于,是琼瑶那一类的,还是安妮宝贝那一类的。
琼瑶那一类现在不太吃香,那就很可能是安妮宝贝那一类了。
可惜,感觉告诉自己,江放不希望孙含菲真的迷上安妮宝贝的小说,江放可不想孙含菲患上忧郁症。
事实证明,江放的猜测还真对了,不过只对了一半,而且对在了秋瓷妍身上。翻开秋瓷妍的塑料袋,八本书皆为言情小说,其中安妮宝贝的占了四本,一本《告别薇安》,一本《彼岸花》,一本《二三事》,一本《莲花》,前三本江放都或多或少看过,那《莲花》估计是最新出来的新书。
剩下四本,江放也留心注意了一番,一本是明晓溪的《会有天使替我爱你》,一本还是明晓溪的,不过天使变成了泡沫,成了《泡沫之夏》,一本是张悦然的《十爱》,最后一本则是七堇年的《大地之灯》。江放翻了翻那些扉页,几个新锐作家的介绍比“新锐”这个词语本身更加新锐。
然而,当江放的目光转移到孙含菲身上,打开孙含菲手中塑料袋的一刹那,江放只能用冰雕形容自己。
《悲剧的诞生》,《查拉斯图拉如是说》,《论道德的谱系》,《偶像的黄昏》,《瓦格的世界》,《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权力意志》,这些书有一个非常鲜明的共同特点,那就是,它们的作者署名都是尼采,更为糟糕的是,这些个尼采也有一个非常鲜明的共同特点。
那就是,它们的前面无一例外的加一个括号,括号里有个“德”字。
江放本来还抱着一线希望,看清这些后,带着悲剧的黄昏,恍恍惚惚间就融入江放的世界谱系。
“你——你看这些?”即使心态刚强如江放,也不得不惊讶的询问起来。
同江放的神态截然相反,孙含菲明朗一笑:“是啊,怎么啦?以前看过,现在找到全的,就通通买下,好好温习一遍。当然,这样的书我是不能看懂多少的,看懂多少算多少吧,也只能如此。”
江放深吸一口气,又深深吐出:“你若能看懂太多,那我现在就要疯了。”
“为什么?”
江放无意之间突然说出一句让孙含菲十分感动的话:“你若疯了,我能不疯吗?”
孙含菲哦了一声:“你看过尼采的书吗?”
江放顿了顿,终于鼓足勇气开口道:“非但看过,还险些跟着尼采一起疯了。你知道吗,现在我只要看到他的书,就感觉自己像掘墓的贼。尼采的坟墓肯定没有黄金玉器,没有珠宝钻石,没有华丽点缀的骨骼。每当我真的掘出什么来,啊,尼采,他那不腐烂的疯使我发疯。”
“当我疯倦了,感觉像尼采意外丢失的骨头。”江放深沉的补充道。
孙含菲啊了一声,难以置信的问道:“有那么严重?”
“什么骨头啊,我现在看着我家妞买的这些书,就感觉自己像一根可怜的骨头。”荆锋打断道。
秋瓷妍闻言向荆锋堵着嘴:“那我就去牵一条狗来,起码是狼狗级别的。”
“你——你敢,我就是狼狗,非但啃你的骨头,还啃你的嫩肉。”
秋瓷妍继续堵着嘴:“那天你还说自己是老鼠来着,现在怎么变成狼狗了?意志好不坚定。”
荆锋辩驳道:“这还不都为了你,我现在的改变都以你的改变为参照目标。”
江放、孙含菲闻言均笑出声来,灿烂的笑脸背后,江放没忘深有顾忌的瞥着孙含菲手中的“尼采”。
第二十三章 假如羊与狼互换角色
       第二十三章 假如羊与狼互换角色
 狼真的来了,羊真的被狼吃了
你站在故事的栅栏外,习惯将心拆成怜悯与仇恨
哪半掷给羊,哪半扔给狼,你总毫不犹豫。
那么,假如羊与狼互换角色
而你知道现在的羊是以前的狼
现在的狼是以前的羊,然后你再次看见狼吃了羊。
在真相残忍的背叛自己的意志之时
你一定惊讶于之前的决定
或者干脆转过身,默默不语的走开。
。。。。。。
电影《六楼后座》中有句比较富有哲理的台词:“人生总有这么一个阶段,一个做什么也快乐的阶段,一个说什么也真诚的阶段。笑他们,皆因我们曾经荒唐过,爱他们,皆因我们曾经甜蜜过。”
事实上,这样的阶段,在人生中通常都不止那么一次,哪怕是一个非常平庸的人生。
事实上,从某个角度考虑,人生或许没有什么高贵和平庸之分,高贵也好,平庸也罢,它终究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人生,前提是剔除人生中所折射出来的现实写照。这恐怕让人比较难以接受,毕竟太多数人过分执着于对人生的追求,归根结底,他们追求的不是什么人生,而是现实写照。
毕竟谁不想在现实中舒舒服服的潇洒一回呢?
随随便便就搬出“人生”这个过于缥缈的修饰词,未免显得有些滑稽。
贯皖大剧院,那个最显富态的包厢,江放刚刚走进来,便看到一张若白莲花开的笑脸。
这是貂亦淑的笑脸,昨天晚上江放可没有看到,也不打算能轻易看到,真的看到了,江放除了兴奋估计也只剩下兴奋了。然而,现在不是兴奋的时候,面对一个与实际年龄完全不相符合的圣洁女孩,江放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以所能展现出的最男人的姿态面对她这朵白莲花。
“你知道《狼来了》的故事吗?”貂亦淑抽着女士香烟问道。
江放闻了闻那清淡的烟雾,先撇开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我可以在这里抽烟吗?”
貂亦淑回头望着江放,明眸一闪:“当然可以,你没看我正在抽吗?”
江放应声道:“看是看到了,只不过我抽的烟,味道比你那浓了不止百倍。”
“我平日里只抽一种烟,那就是女士香烟,不过我平日里却喜欢两种烟的味道,一种是女士香烟,还有一种就是雪茄。”显然,貂亦淑已经非常聪慧的判断出,江放是要在这里抽雪茄了。
江放闻言很自然很坦荡的从怀中取出一支“王冠”,然后很潇洒的取出了一包火柴。
“怎么?你用火柴?”貂亦淑好奇的问道。
江放嗯了一声:“刚在下面买的,一直都用打火机,忽然换用火柴,感觉有种美妙的感觉。”
“哪里美妙了,是擦然火柴的过程,还是拈着火柴点烟的过程?”
此时的“王冠”已被点燃,江放没有来得及去吸,而是怔怔望着眼前的貂亦淑,望着那张如同白莲花的脸蛋。不知为什么,自打第一眼见到貂亦淑的时候起,江放总能从其身上体会出一种白莲花的姿态,以前江放并未觉得白莲花有什么特别,相反,江放最喜欢的花是罂粟。
当然,倒不是因为江放喜欢“白面”那玩意儿。
江放以为,从此以后,只要自己见到了貂亦淑或者想到了貂亦淑,都很难避开白莲花的姿态了。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被江放的眼神盯得不自在起来,貂亦淑情不自禁习惯性的皱起两弯淡眉。
“哦,两种过程都很美妙,因为这时我觉得火柴是美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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