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安远兮,我欠你一条命,下辈子还给你……”
“安远兮,我要穿衣服,你不准偷看哈……”
“那你告诉他们我叫什么?不会是阿花吧……”
“安远兮,如果你爱过一个人,会不会很快就忘了她……”
“安远兮,我最近夜观星象,发觉你红鸾星动哦……”
“安远兮,你喜不喜欢我……”
……
他英挺的背影在我眼中氤氲散开,我的思恋,我的期待,也一并散落着。书呆子,你不会知道,跟你在一起时,我的整个人都是鲜活的,只可惜,我所认为的幸福,终究是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别了,我的书呆子。
我在篱芳别院住到月末,心情渐渐前所未有的平静。离开前,云峥突然开口向我求婚,一切都那么自然,我甚至没有吃惊,只是淡淡地笑:“云峥,你值得娶更好的姑娘,你清楚我的历史。”不是我看不起自己,但云峥,在我眼里,是个纯粹得让人不忍亵渎的人。
“我看重的是你,不是你的身体。”云峥握住我的手,温和地笑,“也不是你的过去。”
我望着他温暖的眼睛,不是不感动的,尽管我知道这个男人对我一贯包容,却不知道他能包容到这个地步:“我担不起云家这么重的担子。”
他唇角噙起温柔的笑容,淡定地道:“我想你做你自己,不是云家的当家主母,不是云峥的妻子,那些只是虚名。你可以爱你所爱的人,做你愿做的事,我只希望你自由、快乐,我喜欢你的聪慧、坚强、勇敢,也喜欢你的自私、凉薄、真实,我不会以‘爱’的名义限制你,以云家的责任禁锢你,我不要你改变你的本质,你就是你。”
泪从眼角滑落出来,云峥,云峥,我何德何能,值得你如此?云峥静静地握着我的手,柔声道:“让我陪你走以后的日子,好不好?”
我抬起泪眼朦胧的眼睛,笑靥如花:“好!”
也许我一直苦苦寻找的幸福,已经找到了。有谁知道幸福到底是以哪种形式存在呢?也许安远兮的守护,他给我的呵护,是幸福;又怎能说云峥的包容,他对我的纵容,不是一种幸福?
我在这个初夏,嫁给云峥,成为他的妻子。那一天,夜很宁静,月很洁白,风很自由。
——2006、12、12
绾青丝·第二卷·沧都篇·完
第二卷完了。嗯,知道大家对第二卷的意见很多,唉,大家要砸就砸吧,但这一卷的内容是必不可少的。第三卷我会休整一下再写,有些结构还要理一下,这两天请大家不要蹲坑了。再次感谢各位大大对我的支持、鼓励和鞭策。呵呵。睡觉了。
第三卷 风华篇 第114章 归京
海客乘天风,将船远行役。
譬如云中鸟,一去无踪迹。
我望着沧江两岸的景色,脑子里不由自主想起李白这首《估客乐》,心中隐隐有些不安。沧江是天曌国的母亲河,贯穿南北,与东西走向的潢河一起哺育着这片土地的人民。此际,沧江上行着一条三层船舱的大船,正是云家载我与云峥返京面圣的家船。三日前,我们接到皇上的圣旨,除了赐给我们新婚的礼物之外,还封给我一个一品荣华夫人的名衔,末了要求我们进京面圣谢恩。
进京面圣?纵然我心里老大不情愿,可皇命难违。刚接到圣旨的时候,老爷子蹙着眉把云峥叫进书房,两人嘀咕半天才出来。出来的时候云峥面色平静无波,让我不用担心,我其实并不怎么担心我自己,反倒有些担心他,尽管皇上的圣旨赐物赐名其尽恩宠,但这一招很明显的像是当初清室将吴三桂的儿子吴应熊留在京里当人质,以挟吴三桂易要轻举妄动。难道皇上对他一直忌惮的云家,已经在开始走棋了?把云峥弄上京,随便找个什么理由留下他,以挟制永乐侯么?
尽管云峥表现得很平静,我却感觉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气氛。只是,我们都是成熟的人,都知道尽量排解开这些不愉快的事,把好的心情带给对方。云峥的身子不好,每到月中,便有专职大夫给他做一次例诊,之后他要调养两天,这两日他身子很虚弱,一般都是卧床静养,出行要坐轮椅。这些是我嫁给他的第二日,便找来家仆问清楚的。
拜堂那天,云夫人没有出现,我事后问云峥,难道真的要禁足云夫人一辈子,连儿子的婚礼都不让她参加。云峥抚着我的长发,脸上有些无奈:“不是我想关住她,现在她那样子,不关住也不行了。”我开始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后来去看了一次云夫人,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疯了。从那天在我们面前失仪发疯之后,她便谁也不认识,不认得云峥,不认得云崇山,也不认得贴身服伺的丫头,不管谁接近她,她都缩到墙角尖叫,嘴里一直念叨着“妖孽!杀死你!去死!”云家对云夫人的发疯讳莫如深,究竟她有怎样的心魔,我也无从探究。
云峥对我很好,这个整日受病痛折磨的男子,生性平淡,从不对任何事强求。尽管他说并不强求我接手云家的事务,但我却不忍心让饱受病苦的他还那么劳累,而且我知道自己并不是个闲得住的人,真让我什么事都不做,时间一长肯定受不了。我试着接触云家的生意,老爷子让我从管理账目开始,我开始了在云家大刀阔斧的改革,将他们延用了数百年的流水记账法,改成了现代的表格记账法,把云家的账簿理了个遍,终于明白云家为什么如此有钱了。
记得曹雪芹家里以前是给宫里做衣服的,家里就有钱成那副德性,而云家的“云裳坊”跟曹家干的江宁织造差不多,但这却不是云家的主流生意。云家的主流生意是漕运和矿山,云氏家族控制了天曌国两大水域沧江和潢河的漕运业务,包括开发运河,制造船只,征收堘粮、军粮等。云家手里还有天曌国数十座大型银矿、铜矿的私产,另外包揽了全国所有铁矿的开采权,银和铜是铸钱的,铁是铸兵器的,我到了古代才知道原来古代对刀剑兵器的管制是很严格的,并不是像武侠小说里写的,个个大侠都可以拿把刀行走江湖,带剑上街是不允许的,所以少林寺的武僧兵器以棍为主,因为棍不属于兵器。一个家族,手里掌握着一个国家的钱、粮、兵器的命脉,他如何不能富甲天下?又如何不被皇帝所忌惮?云家有三大执事,分管三方面的事务,我开始管账的第一天,云老爷子就安排我与这三位执事见过面,一位是负责漕运的云天海,一位是负责矿业的云天常,这两位都是云崇山的堂侄、云峥的堂叔,还有一位就是永乐侯的堂弟云崇峰,他负责织造和云家其他的酒楼饭馆等杂牌生意。
三位执事面子上对我态度倒还客气,但对我这身为晚辈的云家少奶奶并不一定心以为然,我也不以为忤,这本是人之常情,何况我并没有什么过人的表现值得人信服。直到我要求用表格记账法,代替他们传统的流水账记账法,才让他们惊讶了一回。本来这套记账法我教过给莫修齐,但莫修齐在我嫁入云家次日,便留书辞去了云裳坊的账房先生一职,带着莫桑离开了沧都。不知道是因为愧对我,还是怕我向他报复,看来他对云峥的堂妹也绝了念想了。知道他们走了,我心里也没什么感触,莫修齐身无大才,即使留在云家,也不过是把“云裳坊”的账房先生继续做下去,我不会打压他,却也不会重用他,背叛过一次,已经够了。
我的绣庄和火锅店,作为我的私产,没有和云家的产业融合在一起,本身云家绣庄和我的绣庄面向的客源都不同,我让小红做了管事,不要她再跟在我身边侍候,小红开始死活不同意,我坚持不让她跟我,我要为她的将来作打算,等她以后嫁人时,我送她一间店做陪嫁,现在不磨练,以后怎么管店?
而安远兮,在我婚后三朝回门去看福爷爷时,才得知,他变卖了家宅,带着安大娘和安生,离开了沧都,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看来,他是下定决心,要彻彻底底地远离我了。这样也好,如果离去能够遗忘,对谁都是一件好事。
江风凉凉,我站在三楼的观景台上,望着远处的江景,回想着这段日子以来的种种,只觉得恍然如梦,来到这时空近一年,我已为人妻,过的都是我前世从未体验的生活。如果这日子能平平静静地过下去也好,只是,想到此次回京,除却皇上对云家的种种忌惮不说,单是我自己,就有可能卷回到蔚家那假冒案中,若是真相被批露,这京师不知道又会怎么变色了。我叹了口气,蹙起了眉。
“叹什么气?”云峥温和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转过头,凝进他温柔的眼睛,笑了。
“你起来了?”我握住他的手,拉他坐到船头。我们这条船绝对称得上是古代的豪华游轮,三楼有我和云峥的卧房、书房、浴房、会客厅、休息室,二楼有数间客房,加一个大的会客厅和休息室,还有娱乐室,一楼是家仆和船夫的厢房,有餐厅,后半船还有马厩。二三楼都有大的观景台,我专程让人在观景台上摆了藤桌藤椅,每一层的栏杆也都连有长条凳。这船的外部看起来只是庄重大气,并不十分华丽,里面的设计也不金壁辉煌,却雅致、精巧,每一个细节都追求完美无缺。
云峥的手有些凉,我握住他的手,笑道:“我的手到了夏天就烫得想浸到凉水了,现下正好,给我当个凉手炉子。”
他宠溺地笑了,环住我的肩,我静静地倚在他怀里,听他轻声道:“叶儿,别担心,不会有事的。”
“嗯。不担心。”我在他怀里点头,笑道,“老爷子肯放心让我们去,肯定是留有后着。”
他失笑地低头看我:“鬼灵精!”
我笑眯眯地看他:“所以我才不怕,我们尽管慢慢走,一路把该看的该玩的,都逛遍。”从沧都到京城,正常的官道要走两个月。给朝廷送信的驿马日夜兼程要跑十天,如果坐船,坐到京城,恐怕已经是秋天了,再加上我们一路上有意无意地闲逛耽搁,即使要面对京城那堆烦心事,也要等到几个月过后。此次选择走水路,除了云峥身体不好,免去他车马劳顿之苦,还因为水路安全,全程都在云家的势力范围之内,更重要的时候,要通过这次的旅行,了解漕运和矿山的一些运行操作。最后一条,是我自己要求的,所以在选择路线的时候,我挑了沿江几个矿山作为视察点。
“阿花姐姐!”金莎从楼下欢快地跑上来,服侍她的小丫鬟跟在她后面跑得气喘吁吁。我笑着揽过她,掏出手绢擦她额上的汗:“什么事这么急冲冲的。”我嫁入云家之后,把金莎接到了我身边,本来这次上京没准备带她的,毕竟我们不是去玩,可这丫头死活要跟来,哭得惊天动地,好不伤心,无奈之下只得让步了。
“小黑跟小白打起来罗!”金莎兴奋地道,“小黑不乖,老是欺负小白,小白不理它罗!”
“真的?”我讶异地道,金莎连连点头,“阿花姐姐,去看嘛!”
“云峥,你去不去?”我转过头看他,我老是不习惯“相公”、“娘子”之类的称呼,每次听见别人这样叫都觉得很好笑,所以我只叫他名字,云峥倒是心有灵犀,见我这样叫他,便也不叫我娘子,只叫叶儿。
“我不去了,你去吧。”云峥笑道,“我去书房呆会儿。”
我跟着金莎跑下楼,去看那两匹情侣马闹别扭。小黑和小白是玉蝶儿送回来的,玉蝶儿回到沧都时,我已经嫁给云峥数日了,那花蝴蝶初时一脸错愕,待见过云峥,才对我笑道:“花花,我算是相信你的眼光了。”
我只是笑,玉蝶儿哀叹道:“连花花都嫁人了,这世上再无我玉某可留恋之人……”
我笑着啐他:“那你去死吗?”
玉蝶儿嘻笑道:“死倒不会,这大好河山还等着我去游历呢!”说着眼睛一亮,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次日玉蝶儿便离开沧都,留给我两只信鸽,方便我有事找他时与之联系。我知道,他一准儿又找到好玩的事儿了。我其实非常喜欢和玉蝶儿的这种朋友关系,他对我虽然态度亲热语气暧昧,但我们都知道,我们永远都只能是朋友。他其实一直把我当成一个好玩的、新鲜的事物,跟来沧都不是为爱情只是为有趣,因为玉蝶儿太知道我的禀性了,我设计楚殇那个计策打消了他对我全部的绮念。他有趣的采花贼生涯因为我这个有趣的朋友而弃如敝履,如今我这个有趣的朋友嫁为人妇要去过正正经经的日子了,他自然要去寻找下一个有趣的东西来玩,这就是玉蝶儿。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他,因为,他是一个真正只为自己而活的人。
——2006、12、18
第三卷 风华篇 第115章 夫君
“我赢了!”我将最后一颗珠子跳进云峥的阵营里,喜上眉梢,“终于赢了你一次。”
云峥优雅地浅笑,我抬眼道:“你没让我吧?”
“你需要我让么?”云峥笑道。
我凑近他,伸手勾住他的脖子,笑道:“如果是别的男人呢,就不用,如果是我老公呢,让让我又何妨?”
“老公?”云峥微微挑眉,眼里有不解。
“呃……”我皱了皱眉,“我家乡有些地方把丈夫叫老公。”
“那妻子呢?”云峥眼里闪过一丝趣味。
“老婆呀。”我笑道,左手勾着他的脖子,右手捋起他耳边的一缕发,用发梢挠他的脸。他轻笑着抓住我捣蛋的手,将唇凑到我耳边,温热的呼吸弄得我耳朵痒痒的:“老婆!”
我笑起来,他的唇落到我的脸上,辗转轻啄,从额头,到眼睛,到鼻尖,最后落到唇上,轻轻碰了碰,我咬住他的下唇,他低低地笑着,温柔地辗吻我的唇舌。
“云峥,你现在比较像个活人。”待他的唇离开,我叹了口气,倚到他怀里去,轻声道,“知道么,我最初总觉得你像画里的人,美好得不真实。”
“近朱者赤。”他轻笑着拥紧我,我笑着轻捶他,眼睛落到桌上的沙漏,见那些沙快流完了,轻声道,“该吃药了呢。”
从他怀里站起来,去柜子里取出玉瓶,倒了一颗红色的药丸出来,从桌上的水壶里倒了杯温开水,将药和水递到他手里。云峥服了药,轻叹道:“今儿又是十五了。”
“嗯。”我握住他的手,“为什么不让我陪你?”
每月十五,云峥都要与他的私人大夫傅先生呆一晚,云家的人告诉我,傅先生是来给云峥诊病的,但每次,云峥都不肯让我陪他,此次出行,因为要在路上耽搁数月,傅大夫也与我们同行。
“我不想吓着你,傅大夫诊治的手法比较吓人。”云峥笑着拍我的手。我蹙起眉:“我又不是小孩子,怎么会怕?我想陪你。”
“可是我不想你看到我最难看的样子。”云峥握着我的手,见我闷闷不乐的样子,轻哄道,“乖,别不高兴,我弹琴给你听好不好?”
“不要。”我摇头,“我不要你那么费神。”
有人轻敲房门,云峥扬声道:“进来!”
傅大夫推门进来,站在门口,轻声道:“峥少爷。”
云峥看了我一眼,对傅大夫道:“我们去楼下吧。”
“云峥……”我握住他的手,他微笑着,语气却是坚持的,“我今晚住客房,你好好休息。”
我只得放手,蹙着眉将他送到楼下,看着两人进了一间客房,掩上门。这豪华大船的隔音效果是极好的,门一关,我根本无法听到什么。云峥的病,我问过傅大夫,他只说是先天不足,以至体弱。云峥是早产儿,生下来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