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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蒋方舟,已经到了极其爱臭美的十二岁,这是个比儿童大一点,比青年小一点的买不到衣服的年龄希。我生活在湖北襄樊市。九岁的时候出版了《打开天窗》,十一岁的时候出版了《正在发育》。这个性感的题目,使得我要向所有的同学解释:“心理和生理双发育。”我目前在《南方都市报》等报纸开专栏。我认为这本《》超越了《正在发育》,但发育的列车依然在“轰隆隆”地往前开着。
幽默一家亲(自序)
几天我看《围城》的时候,忽然发现:“钱钟书和我好像呀!”转念一想,这样恐怕会引起公愤,连忙改口说:“不对不对,是我和钱钟书好像呀!”
因为认定了钱钟书跟我是一类作家,所以每次发现钱钟书的名字时,我总是倍感亲切:“钱钟书呀,我认识!我跟他好熟的!”就只差没说“昨天我才和他吃过饭!”了。
我斗胆把自己归类为幽默作家。我不求自己能靠着幽默的文章名垂千古,不求一千年后还有人研究我,不求诺贝尔文学奖能瞧上我,我只为各位大爷大娘看着我的文章觉得快活,打消了回家揍孙子的念头;哥们姐们看得开心,给俺添点人气。
我总觉着有幽默感的人都是一家人。
幽默人的“眼睛”是一样的,他们发现事物的角度是一样的。当别人发现事物美好一面的时候,他却发现了这事物搞笑的地方;当别人发现事物悲伤的一面时,他却发现黑色幽默的地方。尽管幽默的人在现实生活可能会结巴(比如我),甚至长少白头。可小女认为他们总不会像哲学家那样,半年不刮胡子,一天喝五六杯咖啡,所以我放心和幽默文章的作者做一家人。幽默的人应当是和睦的大家族,虽然未曾谋面,但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我和他们的关系比亲眷还要亲。说不准,明天我就可以到马克·吐温家串门,今天晚上里柯克就会请我吃饭呢!幽默文章的作者脾气好,会给人逗乐子,在各类作家里,他们也是最不容易犯神经病的一类人。假如我去诗人家里吃饭,我担心他会给我灌上几升高梁酒,再把愤怒的唾液吐在我的小脸蛋上。
幽默文章是不会过时的。
我现在看一千年前的《高祖还乡》时,就没有嗓子里卡了块肥猪肉,想笑却笑不出来的难受感觉。自以为深刻和感人的,才会有过时的危险哩!自认为思想深刻的人,常常喜欢把自己的思想灌输到别人的脑子里,喜欢抒情的人则要别人和他一块高歌,而思想和感情是会过时的。幽默作家有自知之明,没有名垂千古的打算,也不逼读者和自己的文章成亲,幽默作家最讨人喜欢的,就是他们善于自嘲。每次重读幽默文章都会有新鲜的感觉。更重要的是,幽默的作家“审美观”不发达,而“审丑观”发达,总是窥探人性丑恶的一面,而人性的丑恶本质是不会改变的。
幽默作者和读者也是一家人。
幽默的文章,跟读者的距离感要小得多,觉得很好相处很亲近。我们这一代从小有电视电玩漫画解闷,虽然也会写抒情式的文章(在结尾处高呼:“xxx我爱你!”),但我们却更喜欢接触幽默的东西,幽默的噱头可以随手抓来。所以我一直坚信,最正经的同学仍然有这个年龄特有的幽默。
我和幽默作家是一家人,谁有痔疮,谁有脚气,我比他们的奶妈还清楚,下面请听“幽默文章裙底春光之不完全揭短”。
幽默的文章经常罗嗦,因为它总要费很大的笔墨,来解剖和分析这件事物的幽默点,直到看官看懂了为止。这就是为啥幽默的文章是“大众消费”,拥有的读者群众多的原因。每次我要实行复杂的幽默的时候,脑海里总是浮现出幼儿园小弟小妹为这处幽默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只好费些口舌,把这处幽默解释得明白,透彻,确保小弟小妹能够安全、畅通地笑出来。
幽默的噱头是可以现抓现抖的。今天我就学到两招:说某个人盯着我看,可以说“像是在某张通缉令上见过我一样”;说某人嗓门大,可以说“以失聪者特有的嗓音”。我所学到的噱头都是现学现卖,就算硬加一个情节,也要把刚学到的招数用上,就像刚出炉的新鲜面包,刚一到手,立刻咬下去,不给自己留下产生追悔的时间。
幽默的文章有个大忌,就是耍小聪明。所以我每天都陷入深深的忧虑中,害怕自己说完了笑话,就耍开了小聪明。一个幽默作家如果耍上了小聪明,就证明他离无聊不远了。为了确保我的幽默犹如那每日一歌,经常都能更新,我经常用电脑查询:“白玉金刚臂”用过没有?我无聊过没有?“五香螺旋屁”用过没有?我无聊过没有?我时常警惕着自己有没有耍过小聪明,以免犯下自己的“亲眷们”经常会犯的错误。
第一章
我是我们班有名的服装贫困户,所以我每次换新衣服时,同学都会捧场地拽着我的衣服说:
“好美美哦!”
而这回,我过生日,特意换了这件黄蓝休闲衫之后,即使我特意在教室门口停留了一会儿(假装看贴在教室门上的课程表),又特意使劲地咳了几嗓子,来唤起人们的注意力,却没有一个识趣的人跑过来赞一声:
“好美美哦!”
只有不怀好意的咳嗽声,我听出了咳嗽里的笑意,这是我们班同学用来冲淡讥笑声惯用的伎俩。
站到自己也觉得无聊的时候,我打算回座位。突然看到龙超激动地朝我奔来,他步伐矫健,途中撞歪了四张桌子、三把凳子,撞到了两个人。
咦?!哦?!啊?!呀?!
龙超穿的衣服和我一样!我一臊,好像自己登时和他成了一对儿!
龙超的尴尬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他马上就想起了自己的使命,一手摇晃着我的腿(龙超矮),把我拖了缰的思维拉了回来。一只手以光的速度,从袖筒里掏出一张光亮的片状物,强行塞进我的书包。
我的书包口碑不错,一向以“免费垃圾桶”而闻名班级内外,难不成龙超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就是垃圾?龙超见我的眉头有聚集在一起的欲望,立刻说:
“莫生气,我给你说个谜语,让你猜猜我送的是啥?——有一样东西,平常时候是软盘,见到美眉就成了硬盘,问:它脱光了叫什么盘?”
这死孩子!虽然平时自称是学习高科技,已经修炼为电脑高手,但污七八糟的东西也学得挺快。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咻……”地一声,两节课就过去了。做操的时间到了,尴尬二十分钟也随之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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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龙超同站第一排,且中间没有任何间隔。好似一对惹人注意的展品。(仅供瞻仰,严禁拍照!)
有一节操叫“扩胸运动”,因为有个动作像射雕英雄,我们都叫做“射箭运动”。这个和我穿一样衣服的方向白痴,总是做错方向,经常形成我与他对射的造型。
他的胳膊长,致使我俩的手总是碰在一起,他的手湿润,潮热,质感非常差。待我第一次仔细观察他,更是大倒胃口:
一个牙套哥,终年不能把牙收到嘴巴里。眉毛扬得高高终日放不下来。一个表情要坚持大约十几分钟才换。做操后的余兴节目:丢沙包,跳皮筋等,他每每看痴呆过去。这件本来挺漂亮的衣服,也随着他的人变得木讷了。
尽管我已经努力往前排靠,拉开与他的距离,但我俩已经无可奈何地成了操场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我也终于迎来了同学迟来的夸奖声:
“不错嘛!定了一套情侣衫。”
这件衣服,天蓝色,肩膀上抗了一道长长的黄条,胸前图案是一只正在灌篮的男狗。记起营业员当初介绍这件休闲衫时,字正腔圆地说:
“这是件女衫。”
我却不知营业员专门通过了一项训练: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碰到男生就说是男衫。实在被顾客逼急了,就说:
“小孩穿衣服,哪里分什么男女?现在的衣服不都是这种款式的?”
后面一句话一般哄不看时尚杂志的家长;前面一句话乍一听挺有道理,以为小孩不计较,叫他做男做女都毫无怨言。
话说我回到家之后,取出龙超给我的那一张光盘,不禁啧啧称奇:
“这光盘脱得真光啊!”
原来这光盘不仅一面光,另一面更光,两面都没有贴任何标签。龙超那厮定是通宵熬夜赶制出一盘惊天骇地的游戏光碟,想学皇帝吃饭之前先找个太监试一试有没有毒,让我充当那个太监的角色,试一试游戏有没有病毒。
令我感动的是,没有经历繁琐的安装程序,游戏自觉地运行起来了。
故事的开头是一个很简陋的动画:背景乌漆抹黑,中间有个黄圆圈,代表是晚上。一看这画技,我就晓得这个游戏一定是龙超设计的。
月亮下面有两个人,仔细一看,我不禁低头做羞涩状:
“讨厌厌!”
原来那画上不是别人,正是我和龙超,仔细一看,龙超把画中的他无限美化了:没有牙套,眼睛大了,脸上的痣也抹了去……这还不打紧,却见“我”面若桃花地站在他身边,有偎到他怀里的倾向。龙超偷工减料,把我的嘴巴眼睛都画成一条线!我谨代表我个人,表示严重的愤慨!人太高了就是没办法呀,龙超还矮我半个脑袋,使眼睛不好的看官还以为是母子俩呢。
突然,屏幕下角出现了三行字幕:
“人物:小龙、小凤。
目标:争做世界霸主
方法:自己琢磨。”
龙超的作文经常被老师批上“要具体”,因此这样简洁的说明,这样武断的决定,也不足为奇。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和一个面相极熟的人打起架来,他就是我们班有名的菜场英雄何伟业。他的武器是他家菜摊上的大螃蟹。不到两秒钟,游戏里的“我”因为太久没有出招,所以被何伟业砸死,屏幕下角又写道:
“重玩:回车键
退出:任意键。”
我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看在龙超的面子上,忍着恶心按下了回车键,凭着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和顽强的毅力,我把这个游戏玩了N次,按顺序按下键盘上所有的键,当我按到回车键时,游戏里的“我”抽出一根红色钢笔形状的物体,刚准备“发功”,忽然屏幕一闪,光驱一响,死机了。
身为姑娘的我,取光盘的时候,为自己好不容易打了一架,既没看到什么动画效果,又没有得到什么天蚕宝甲,只迎来一个“完”,不禁暗骂一句:
“他奶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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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光盘,我的脸映在两面都光的光盘上。我不由得把光盘靠近自己,我瞪着眼睛看着它(大眼睛才上相),好正宗的一张镜子哪!目前我们家最大镜子,就是钢精锅的锅盖,照出来的脑袋畸形,像个梨,而且有的地方被烤糊了,容不得我“鬼照鬼照的”(爸爸语),能照到全身的,就只有电视屏幕了。它照得我的腿超短,像“矮脚虎王英”。
我好不容易享受到有镜子的生活乐趣,自然要像慢镜头一样,缓缓地摆出一个国色天香的“pose(姿势)”。我看到了什么?你猜!猜不出来?猜不出来使劲猜嘛!
光盘上隐约有一张笑脸,笑得挺像我,惯有的皮笑肉不笑。但是,我摆出的这个“pose”前提是“酷”,而且光盘里的那张脸上,并没有我的特征之一:痣、大痣、黑痣!我把大圆脸看大圆脸当做打完这个无聊游戏后的消遣,痴痴地看了半天。笑脸越来越浅,后来终于只剩下光盘了。我俗套地认为这是自己眼睛花,或者早上太多眼屎没洗干净。
我把脸挨近光盘,为了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光盘忽然一响:“哧!”好象冰面裂开的声音。光盘猛地一亮,像黑暗的房间里忽然打开灯,继而又黯淡下去。
当我的鼻子完全挨在光盘时,突然感到一股强大的吸引力,我的脸火辣辣地疼,像正在燃烧的保险丝贴在脸上。后来,这感觉又蔓延到全身,好象野火在身上烧,但是我却没有一滴汗,又过了几秒,感觉消失了,但随之而来的是干呕,这种胃里翻江倒海,喉咙里万马奔腾的滋味,真他妈的不爽!
为了不使文坛上少一颗耀眼的新星,为了不使全班同学失去一位好干部,我自我保护地把光盘胡乱地塞在书包里。但心中的疑惑,仍然越拧越大,越大越拧。
第二天,龙超兴致勃勃地和我讨论“这款游戏,版权卖多少钱好?50万还是80万”,我在他说话的空隙,把光盘掷进了他的抽屉。
他问我道:
“你觉得这个游戏的结局,是属于凄凉型的?还是属于圆满型的?”
我失态地叫:
“这就完了?帮主,一个只有开头的结局,不是一个好结局!”
第二章
我到“巴黎香”高雅去了。“巴黎香”是我们这里最大的西餐厅,灯光昏暗。我每次和同学从“巴黎香”门前走过时,总是假装掉了什么东西,在周围巡视一番,借此机会,瞅一瞅里面那些“用小勺子轻轻地搅拌着咖啡,优雅地切割着牛排的漂亮女人”(其实,透过那茶色玻璃门,我们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是依稀感到,这就是所谓的高雅生活)
左右看看,满眼都是情侣,只是般配的没几对,不禁为那些美女感到惋惜。
突然发现旁边还有一个小门,身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爱慕虚荣的小女生,我还是春心荡漾。那地方有一个小轿车那么大,灯光是绿色的,里面挂着些麻绳、辣椒、玉米、草鞋、斗笠。中间一只“长”满青苔的水缸,上面盖着一口木锅盖,就是茶几。最让我的春心荡漾得厉害的,还是椅子,那是一个藤编的篮子,由两根假葡萄藤吊着,由于对自己体重的担心,使我不太敢坐。
我的一颗毛茸茸的心不禁一热,鬼鬼祟祟地溜到“篮子”里。
我不准备消费,只是来享受高雅生活的,好为在同学面前吹牛打下基础。
当我感到无聊的时候,发现对面坐了一个姑娘。长得虽然跟我差不多,但气质完全不一样,一看我,就是一个正派的好少年;可她,白虽白,可白得没有劲道,加上一点阳光的颜色,方才显得健康。她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衣,脚踩金色小皮靴。
一个异星来客啊!我尽地主之仪,大方地起身,握手,说:
“你好你好,幸会幸会!打哪儿来的?哪条道混的?宇宙外层空间?”
“你是不是玩了一个龙超做的游戏?你看我像不像里面的女主角啊?”
我为自己总算认识了一个有头有脸的的大人物而自豪,我要套近乎!只听我问道:
“你的学习怎么样?”
这是我当了三年的班长落下的职业病,害怕自己又多一个竞争对手,她的脸色蒙了一层灰,变成沉郁的白,不透明的,小小的,冷冷的。
突然,一张俊脸凑了过来,是服务员,我沉着冷静地应对道:
〃小姐,有1块钱以下的红烧肉吗?来一盘!〃
服务员仍是笑眯眯的:
〃小朋友,在这儿坐要加10块钱的。〃
想让我拿出还没捂热乎的钱?哈哈哈,太天真了!江湖上谁不认识我霸王花(专门吃霸王餐的一枝花)。我使出了惯用的招术:先摸摸胸口,再摸摸屁股,还摸摸腿,最后,指着神仙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