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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群芳录-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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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时分,天已透明。
惊天动地的马蹄声将金陵从沉睡中唤醒。
数百官军从城门奔腾而入,数百骑虽声势震天却无一丝紊乱,整齐如一。
手持长矛,腰佩大刀,铠甲鲜明,通过十里长街,浩浩汤汤直奔南宫世家。
如果有人熟悉军队编制,定会大吃一惊,赫然是捍卫长安安危的最后王牌——北衙七营的左右羽林军。
万里长奔,气势如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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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狼一般,迅速封锁了南宫世家的所有出入通道。
看到这幅场景,几乎所有人都在叹息,南宫世家的寿宴恐怕要变成丧宴了。
平时南宫老爷子乐善好施,南宫家竟会落得如此下场,无不扼腕叹息。
两位身披战甲,腰玄钢质长剑,手提丈二红枪的将军,飘身下马,身后跟着十多名侍卫,径直从南宫世家大门走了进去。
为首之人身高六尺,披着件红色披风,头戴红缨军盔,虎背熊腰,孔武有力,沉稳的步伐,浴血的苍凉,以及眼中那电芒般的果敢,无不表明他是位身经百战睿智果敢的将军。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长安左羽林军副统领——封常清。
他旁边的将军则是神鹰营营长郭长亭,他比封常清年轻了许多,不到三十,装束和封常清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的披风和头上的顶樱均是白色,一眼便可看出他是那种典型的军旅悍将,粗犷豪放,不拘小节。
对南宫世家的富丽堂皇,他们看也未曾看过一眼。
那些武士家丁见这等阵势,早就吓得两腿发软,生怕南宫世家即将发生血案牵连到自己,哪里还敢阻拦!
南宫玄父子骤闻已被官军团团包围相顾一视,不由大骇,南宫世家一向只做正当生意,安分守纪,更何况其与金陵官方、军方的联系都非常紧密,就是上面要动自己也应该早有风声,怎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天降横祸?
南宫玄不愧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瞬间镇定下来,吩咐南宫宏道:“走,快去迎接几位将军。”
刚迎出去,封常清一行十余人已至大厅,一路之上,如无人之境。
南宫玄见多识广,一眼便认出了这是长安极少外出的羽林军,难怪自己未曾得到一丝消息。
不由心中大震,若真是长安上面要动自己,恐怕南宫世家就是有天大的冤屈也洗刷不清。
拱手强颜笑道:“不知两位将军驾临,南宫玄有失远迎,还请两位将军恕罪。”
继而转头对身边一女子道:“湘灵还不赶快给两位将军沏茶!”
封常清冷冷的打量着几人,心中却是在留察四周的环境,那已是他多年的习惯。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不论是生活还是行军,他每到一处首先观察的便是地形,以扬长而避短。
刚要说话却听大厅之外传来一阵嘈杂,鹰鼻一皱,神光一闪,冰冷地道:“让他进来。”
我惬意的哼着小曲,“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蓝天白云,绿树清风。
多年来,我第一次发现生活竟是如此美妙。
想到梅怡君那香喷喷的身子,我几乎忍不住想转回去,抱着她再美美的睡上一觉。
我轻松愉快的向南宫世家走去,一夜未归,也不知道花妖精有没有等我,等到了什么时候。不知不觉间,竟有些挂念起她来。
走到南宫世家,却见一队官兵守在门口。
威风凛凛,气势非凡。
一望便知是久经训练的铁血之师。
外面围着一大群市民,指手画脚,议论纷纷。
“这下南宫世家怕是真的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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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他们得罪了什么人”
“唉,这年头,好人就没个好报**”
却见一人排众而出,向门口走去,喧嚣的议论瞬间鸦鹊无声。
“嚓”两支铁枪交叉在一起,阻住了去路。
“南宫世家暂时禁止通行。”冷冰冰的语气,不带一丝感情Se彩,对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没给人留下一点猜测的余地。
我望向他,不由淡淡一笑,铁枪像是被无形的控制,自动分开,他们想阻止他,却赫然发现自己竟动弹不得,像有一道无形的气墙将他们紧紧包围,眼睁睁的看着那人逐渐远去,而在旁人眼中,却以为是他们有意放行。
“弩箭手准备。”虽是心中惊骇莫名,那首领依然忠实的执行命令:不准一人进出!
我似慢实快的往里边走去,对花妖精我倒是一点也不担心,谁没长眼跑去惹到她了准没好果子吃,我真正担心的是我那不会丝毫武功的小姨子。
不愧是精锐中的精锐,短短数秒中,几十人的弩箭手集结完毕。
而我却更快,此时也到大厅之外,大批弓箭手尾随而至。
“十余年来,本王无时不想再会千秋兄,可惜千秋兄却是贵人事多,一直拖到今天,一晃竟是十年。”叶霜飞负手而立,仰望夜空,不由感叹蹉跎岁月,时光如梭。
不知有多少个夜晚,他都是这般度过。
他的站姿很随便,明明就在那里,然而却让人感觉不到他身在何处。
十余年前,二叶之争,武林无不为之侧目。
终是邪不胜正。
叶霜飞败北,退回浙西。
江南便成了叶千秋的天下。
“千秋兄可知,这十年本王想你想得好苦。”叶双飞那幽幽的语气,就像是分居两地,久别重逢的恋人一般,那岁月煎熬中的急切表露无余。
叶千秋闻言,亦不由一笑,轻轻道:“十年来,千秋又何曾忘过鬼王一日。”
叶千秋理解他的感受,因为他也正经历着,他也像他一般时时念起他,这个他最大的威胁。
叶霜飞自那一败之后苦练爪功,自觉更胜从前,已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到了他们这种境界,每一点细微的进步,都是不可想象的艰难,不只是毅力,更需要机缘。
如今一见叶千秋,他方明白,这十年来进步的不止是自己。
这江南黑白两道的龙头,彼此望着,良久不语,继而不由哈哈大笑。
像思念情人一般挂念对手。
他们也算人间异数。
“鬼王当心了。”
话声刚落,叶千秋长剑出鞘,射出一道厉芒,三丈距离转瞬越过,长剑化作重重剑影,罩向叶霜飞身上每一个要害。
大剑破风声震撼全场。
不愧是“狂剑”叶千秋。


叶霜飞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他虚实不定,神鬼莫测,隐在暗处,伺机出手。
如若那样,他将完全占据主动。
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未尝不是一种选择。
但叶千秋不会,被称为“狂剑”的他,一向讲究的是先发制人,势若狂风暴雨,连绵不绝。
叶霜飞一声轻啸,如蛟龙出海,大鹏展翅,千万道身影迎向那重重巨剑。
一连串的声音响起,钢铁撞击声不绝于耳。
叶霜飞戴着那专门设计定做的精钢拳套,与叶千秋剑剑相接,却未曾落实一下,都是相擦而过。
那一波又一波的剑气和拳风,呼啸声威,众人只觉是千万寒刀割在身上,那股寒气直刺人肌骨,连退数丈,压力方有所减缓。
由此可想而知,处于正中的两人承受的是多大的压力。
一阵交接,三丈之内已是拨土三尺,寸草不生。
“喝”叶千秋一声暴喝,全身一凝,所有力量都集中于剑尖一点,本已滑过的剑身蓦地一转,突然奇迹般的出现在那个不可能的死角。
“轰”拳套和剑尖第一次正面交接,巨响之后两人暴退数丈。
墓碑碎石竟都化为灰烬。
“呼”的一声,两方人马一拥而上。
两强对峙,阵势一触即发。
卷四 风云初起 第十六章 虚惊一场
叶霜飞食指一弹衣上的尘土,无比优雅,笑道:“千秋兄真的还想打下去拼个两败俱伤,便宜了魔门吗?”
他双眼星光闪闪,令人猜不透他打的是何主意。
然而叶千秋却分明从其间看到了那一丝难以掩藏的狡猾,淡淡道:“鬼王何出此言?似乎是鬼王步步紧逼,千秋能有选择的余地吗?”
“既然千秋兄如此说,那今晚就到此为止,以免两蚌相争,渔夫得利!在千秋兄和魔门决战之前,本王绝不再来打扰千秋兄一刻,千秋兄意下如何?”
不待叶千秋回答,他哈哈大笑,便消失不再。
因为他知道叶千秋没有选择,就算他明白自己的意图,却也无可奈何!
便是那万点鬼火也跟着消失得无影无踪。
凭空而来,破空而去。
叶千秋站在原地,未曾有丝毫动作。
天亮了。
晨风袭来,吹拂着他洁白的衣裳,长衫飘飘,形成一个个流动的曲线。
这是夏天的清晨,他竟感到有一丝凉意。
那是多年不曾有过的感觉。
他像一尊雕塑,永恒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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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目良久,不由喟然一叹。
这时,他想到了爱妻梅怡君,也许只有她火热的身子才能驱散他心中的落寞。
二十年来,只有妻子那美妙的胴体才能带给他烈火一般的激|情,只有在妻子身边他才能升起万丈雄心,梅怡君便是他唯一的依赖、心灵的归宿,哪怕是离开她一刻,他都有种说不出的孤独。
他是天下顶尖的剑客。
黑白两榜的高手,无不是雄霸一方的霸主,也许每一个名字人人都是耳熟能详,但真正见过他们的恐怕没有几个,就是他叶千秋也就只见过两个人,一个是他的至交好友“拳皇”燕回天,另一个便是他生平最大的对手“鬼王”叶霜飞。
树大招风,高处不胜寒。
也就只有他美丽无匹的妻子才能给他那寂寞的心带来温暖,她的温柔才能填满他心灵的空虚。
“两蚌相争,渔夫得利!”他不由无奈的摇了摇头,不论怎样,他始终都是那两只蚌中的一只,而永远成不了渔夫。
叶庭轩自是明白父亲那句话的深意,然而他却有一点颇为费解,不由问道:“父亲,叶霜飞既想做渔夫,那他何来和父亲这番争斗?”
叶千秋不由一叹,儿子虽是聪明决定,天分才情都堪称一流,但终还是江湖经验欠缺,还未能独当一面,幽幽道:“他此来,至少有三点理由。刚才我们的打斗像是生死相拚吗?”
叶挺轩聚精会神,聆听父亲教诲,他深知他虽是年轻一代的佼佼者,但和父亲相比,无论是武功、气度、还是经验,他都难以望其项背。
“如果你是鬼王,你希望为父和魔门谁能胜出?”
叶挺轩毫不犹豫的道:“当然是希望魔门胜出,两败俱伤之际,他挺身而出迎战魔门,顺理成章的领导江南武林。”原来如此,他不由恍然大悟,有此一点,那剩下的就不难推断了!
继续道:“他以为以他的修为足以创伤父亲,为父亲在与魔门的决战中埋下隐患,只是现在看来,他知道他错了,此其二。第三便是他已经隐忍了十余年,他要提醒江南武林他鬼王的存在,江南不仅有父亲,还有他鬼王,能与父亲抗衡的高手,甚至不在父亲之下,在群龙无首之际,人们自然会想到他。以此甚至还有第四第五。”
望着侃侃而谈的儿子,叶千秋不由赞许的连连点头,露出欣慰的笑容,一点就通,他相信儿子日后将大有作为,绝不会在自己之下。
看向东方吐露的朝霞,叶千秋不由露出自信的笑容。
那所有的一切都是假设在自己战败的情况下,但他叶千秋会输吗?
虽然他从不曾小看过任何对手,但至少他不相信,江南武林也不会相信!
江南各派差不多都到了吧!
一行十四骑绝尘而去,消失在前往金陵的方向。
封常清慢慢的回过头来,看着这个如无人之境,令羽林军来不及挡驾的年轻人。
眼神一亮,二话不说。蓦地一声暴喝,手中长矛化作万道矛影,重重叠叠,三丈之内尽在矛影控制之下。
长矛破风声如雷鸣电闪,每一矛都灌注着他那无坚不摧的惊人功力。
一声微不可闻的低吟响起在我手中,连这大矛强劲的破风声亦不能掩盖。
“流云剑”出鞘。
那是蜀山剑派两件至宝之一。
“清风流云”
“流云”在我手,“清风”归于唐梦杳。
当年我接过它的时候,曾无比激动。
“清风流云”雌雄双剑,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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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那只是当时我自己的定位,虽然那只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
我清楚的记得她曾告诫过我,“龙御心经”未达到第四层“心有灵犀”之前,绝不可使用此剑,否则必将伤人害己。
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说过的每一个字,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么多年,无论什么时候,哪怕生死一线,我从没用过“流云剑”。
我舍不得用,那是她亲手交给我的,我生怕它有一丝损坏,虽然我知道它无坚不摧。
也许我不能拥有师傅,但至少我还能拥有它,它的剑柄依然还残留师傅的气息。我时常把它拿出来,偷偷的看,偷偷的想念,那是师傅留给我唯一的纪念。
我不敢用,我相信师傅,正如相信我自己,甚至超过相信自己。
“龙御心经”第四层“心有灵犀”,务必借助外力之助。
“心有灵犀”!
我最渴望与我“心有灵犀”的人是她。
只是我知道,自始就知道。
助我达到“心有灵犀”的人,绝不会是她。
就是达到第六层“万法归宗”,也未必能让她的慧心有丝毫动摇。
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助我达到第四层,与我第一个“心有灵犀”的女人竟会是她——梅怡君,叶千秋的妻子。
我不由笑了起来,与我心有灵犀的女人却是别人的妻子!
要么将她从叶千秋手中抢过来,彻底征服她的身心,让她心甘情愿的做我的女人,成为修道的伴侣。
要么她依然留在叶千秋身边,做别人的妻子,做别人的母亲,而成为我心灵中永远的破绽,那目前唯一与我“心有灵犀”的人!
梅怡君,原本欲望的贪欢,如今却是灵魂的印记。
梅怡君,一个我不得不征服的女人,不论是她的身子,还是她的心灵。
“流光剑”幻出一团光芒,光芒闪现,蓦然暴开,化作一天光雨,漫天遍地迎向刺来的矛影。
每一点光雨,硬碰上无数矛影的尖端。
剑尖点上矛尖。
如雨打中的风铃,清脆作响。
矛影散去,剑雨覆收。
众人这才能睁开眼睛,那剑雨就似天空中流动的云彩,光芒四射,让所有人的眼睛都失去光泽。
长矛回手。
“流云剑”入鞘。
像是从未交过手一般。
封常清冰冷的眼神不再如冰,那一丝掩藏不住的讶异和赞许分外明显。
我不由对他微微一笑,刚才短兵相接,他的每一矛虽都气势如虹,声威震天,然而都只有杀势而无杀意。


那只是一种试探。
此时我不由放下心来,为我那艳光四射、娇艳绝伦的小姨子花念惜,也为南宫世家。他们此行对南宫世家来说未必是坏事,并不是外边那见风就是雨的传言。
我笑着对南宫玄摇摇头。
老狐狸明显的松了口气,心中的万石巨石终放了下来,呵呵笑道:“诸位将军请坐。”
大手一挥,十多名美丽的侍女将椅子搬在他们身边。
“噗咚”
十余人顿时矮了一大截,不是坐下,而是跪倒在地。
“参见建宁王殿下,郡主殿下。”
随着整齐洪亮的声音,门口出现了两道熟悉的人影,正是爽朗直率的龙傲云和典雅俏丽的花念惜。
卷四 风云初起 第十七章 青璇心迹
我绝没想到惜惜的娘家竟是当今大唐皇室,她竟是一位郡主,当今太子李亨之女,虽然李亨至今不曾知道,当初他下令处死的女儿在这个尘世间展转了二十年。
化名龙傲云的正是李亨的次子建宁王李锬(这个字本是单人旁加炎,念tan,但是输入法里没那个字,用锬代替),而我那娇艳绝伦的小姨子便是誉满天下的“长安双娇”之一,李亨次女,宁国郡主李青璇。
宁国郡主李青璇姿容秀丽,端庄典雅,娇艳绝伦,在太子诸女中姿色最为出众,再加上李亨以为她是自己福星,对她自是格外宠爱。
自几年前二人私自出宫以来,虽表面不宜声张,但李亨暗里却是知会全国各地留意他们的行踪,然而建宁王李锬素喜结交江湖游侠,学了许多旁门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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