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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这张照片看了很长时间,直到从厕所里面突然冲出来醉酒的男人,他粗暴地从我身边走过去,撞痛我的胳膊,我惊叫起来,他竟然又转身走上来,狠狠地扼住我的胳膊,将我靠在墙壁上要亲吻我,他喉咙里面冒出来的酒气和他粗暴的嘴唇吓坏了我,我叫不出来了,我被挤在楼梯拐角处,有衣冠楚楚的人从我的身边走过去,他们只是用调笑的目光看我几眼,似乎我该是一个自取其辱者。于是我咬了那人的嘴唇,他大叫着松开我,骂骂咧咧地跌撞着走下楼梯去,那个醉酒的人,原来是小虎。我冲进厕所里就吐了,大声地干呕起来,躲在马桶边上不敢出来,怕别人看到发出这样可怕声音的女人长什么样子,我一直等,等等等,等到听不见外面有人走动才走出来,飞快地把水龙头开到最大,要洗干净嘴唇上面的血、唾液还有呕吐物,我看起来脏极了,受尽了委屈,像个伤心欲绝的人,我突然就想起他来,我的作家先生,要是他在我身边就好了,要是他是我的男朋友就好了。
原来我蓄谋已久地爱上他了呀,当他还是个写小说的万人迷时我就已经爱上他了呀,当我还是那个顶着蘑菇头,没有胸衣穿,躲在被子里面听无线电的小女孩时,我就已经爱上他了呀,之后我所有暗恋的人,其实都是以想象中的他作为基调的,我自己不知道罢了,可是这又是一个春天啊,我料想到所有发生在春天的情事都不会有好的结局。
几天后,灿烂告诉我,那幅照片她卖了。
她正请我吃我从来没有吃过的越南菜,她耐心地教我用薄荷叶包裹着春卷一起咬下去,还帮我点了椰子肉做成的饮料。我用勺子捣着绿色的咖喱,然后突然间就呛住了,大口大口地吞着冰水。但是灿烂显然非常兴奋,她滔滔不绝地说,她知道是某个外国画廊的老板看中了那幅照片,于是就出了高价买下,她很高兴,说着很多关于以后的理想。我怎么也听不清楚她到底在说什么了,她的面孔在我面前兴奋地扭动,头发蓬乱,眼睛里面神采奕奕。终于她停下来,很期盼地望着我,可是我不知道她最后问了什么,我低下头继续找能吃的东西填进嘴巴里,然后含糊不清地问:“卖了多少钱?”
“一万块。”灿烂说着,“我可能真的能够当个摄影师哎。”
我知道她并不是缺钱的人,一万块钱对她来说也并不是什么很大的数目,但她的话还是让我震惊了,我想着或许我不该为了这样的事情生气,照片是她拍的,她可以把它卖给任何人。虽然我不由得要发抖,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把床头我贴的图片都撕掉了,我已经给这幅照片留好了位置,我还想着以后不论我搬家搬到哪里去,我都会带着这幅照片,我不会再丢弃任何东西,我要扛着它走在北方的马路上面,就好像是《杀手Leon》里面抱着植物和绒布兔子的小女孩,我要记住我的爱情,这段或者也是无疾而终的爱情。但是此刻它被卖掉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个画廊的老板收购了它,或许就是那群陌生人中的一个,他把它买回去做什么呢,他怎么可能知道这照片里面的事情,他怎么知道我掉的是怎样的眼泪,我并不是委屈,我并不是难受,我只是一个被狠狠压扁了又膨胀开来的女孩,我只是又喜悦,又悲伤,这些对其他人来说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呢,他们能够看到我眼中的爱情么?
“你说,我真的能够成为一个摄影师么?”灿烂重又问了我一遍。我点点头,我甚至笑了一下,甚至又与灿烂一起憧憬了一下她的将来。我这才意识到如今我是多么的言不由衷,我只是想问,那么摄影师又是什么呢,如果坐在对面的是忡忡,我一定刨根究底地问她,你到底想要的是什么,为什么当初你会跟我说:“我不想做摄影师,我只是想拍照片。”这到底是发生了怎样奇妙的化学变化,就好像展览上那些令人害怕和躲闪不及的酒精反应。而我到底没有能够问出口,只是一回到家里,我看着床头空出的位置如此巨大,如此突兀,不知道要再覆盖多少东西才能够覆盖住。
这天正好也是他的书上市的日子,我跑了好几家书店才终于看到那个如此熟悉的封面摆在陌生的角落里面,我站在很远的地方望着那些叠在一起的书,脚却好像是灌了铅一样怎么也动不了了,我呆立在原处,手里捧了一本莫名其妙的书,眼睛却注视着他的书,我盼望着所有的人都匆匆从那里走过,我希望不要有人看到那本书,每次有人好奇地拿起这本书来看一看的时候,我就希望他只看一眼,我希望他跳过作者的名字,希望他迅速地把书放下然后就走。
终于有营业员走过来问我:“小姐你需要找什么书么?”
我吓了一跳,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在书店里一动不动地站了半个多小时,而手里面居然捧着一本过了期的美容杂志,还是拿反了的,我反常得像个精神病人。其实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只有两个人拿起他的书来,并且都是匆匆放下就走了,根本没有多看第二眼,他好像是棵过期的圣诞树,再如何修饰也没有用了,连窘迫都是不需要的了,没有人会去看他了,他已经被遗忘了,最后在角落里面自生自灭,没有人会去在意他的悲凉了。突然之间感到自己是多么幸运,我所成长起来的年代,那既不是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也不是个精神匮乏的年代,那个年代里翻译小说虽然不像现在这样爆炸,但是精良,不是把外文直接搬成中文,没有韵律没有节奏,那时候写小说的年轻人也没有现在多,但是总有一两本书看了令人感到骨鲠在喉。
迅速地走出书店,只是感到,真的很丧气。
晚上回到家里的时候客厅里面坐满了人,到处都是人,我忘记了这里还有灿烂的庆功宴,满屋子的人让我感到不舒服,我迅速地换了拖鞋想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面去,打开门的时候床上却有一对陌生的男女搂抱在一起,女人的衣服已经被拉到了腋窝处,露出里面的内衣来,男人看到我,突然捂着嘴巴往废纸篓里面吐去,我惊吓着关上门。可是外面到处都是人,厕所里面有两个女人在卷烟,而灿烂也在那里指给一个男人看我曾经坐着哭泣的地方,我知道她在说什么,这真是太令人恶心了,像是被人剥光了又剥光了,我赶紧躲起来,如果我不躲起来,我担心灿烂会叫我再次坐到那里去,告诉别人那时候的光是怎么样的,那个瞬间是怎么被无意间定格下来的,我甚至看到小虎,已经快要被灿烂抛弃掉的小虎,坐在窗户前面拼命喝酒,我怕他认出我来,仿佛那个晚上粗暴地做了错事的不是他,而是我。我只能够重新换上鞋子,趁着所有人都还没有注意到我,拎着包逃出去。
关上门的瞬间,我意识到这安静的生活已经过去了。
这是我第一个离家出走的夜晚,真奇怪,我整个少年时代居然从来都没有离家出走过,我设想过很多种离家出走的可能性,如果身边有钱的话可以在游戏机房里面打通宵的游戏,如果没有钱的话家门口的菜场会是个好去处,那里有雨棚,也有白菜总是堆放在外面,躲在里面没有人会发现,唯一害怕的是或许会有老鼠,或者我甚至可以在楼道里面睡整个晚上,
离家出走是很浪漫的事情,我不怕流氓也不怕黑,看电影看得太多的结果是,我总是想象着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小姑娘两手空空地走在马路上,或者干脆是走在外星球上,仰头就是无限远的银河系,而家成了地球上小小的点。
而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又是一次无限延迟,延迟到我已经无力再熬通宵,我邋遢地走在北方清冷的夜里,绝望地想着要洗个热水澡才行。十几岁的时候,就算是几天野营在外面不洗澡不刷牙都没有关系,第二天爬起来总还是清新干净的一个孩子,好像怎么也不会弄脏,口气清新,精神抖擞。但是现在我还是倒在了小旅馆里面,虽然房间里面散发着霉味和油漆味,但是床单很干净,我用手去试了试热水,水从莲蓬头里面重重地砸下来,滚烫滚烫,没有替换的衣服了,我裹了毛巾就彻底地在被子里面昏睡过去,这个房间安静,窗帘厚厚的遮挡住所有的光线,我好像是再次深陷入绵软中的人,怎么样都不会醒来,梦一层又一层,简直就是要跌到无底深渊里去,好像每隔一段长长的时候我就需要这样一次无止境的睡眠,连梦都被压在了黑暗里面,无人来打扰,直到十几个小时之后又能成为一个新人似的。
第二天,我在旅馆门口的路边摊买了豆腐花,这里的豆腐花比东面城市的豆腐花做得更加好吃,浓浓的豆腥扑鼻,买了足够的虾米紫菜和香菜,我独自坐在太阳底下,感到这里的太阳是多么刺目,白撩撩的像是要揭开所有的谜底,很快就睁不开眼睛来了。我这才发现,自己昨天晚上没头没脑地走了很多很多的路,再走一条横马路就已经是他的家了。
这条路上有许多正要出租的小公寓,于是我挑了几个电话号码抄下来。
我是在几天后搬出灿烂的家的。灿烂在前一夜就跟小虎分手了,她的新恋人是个艺评人,长着一张我记忆犹新的猥琐面孔,跟他交往过的女人也是不计其数。小虎整个夜晚都在窗户下面徘徊,粗暴地叫骂,清晨我小心翼翼地望向窗外的时候,底下倒了一排酒瓶,终于是空空荡荡了。而我并没有勇气跟灿烂告别,或者是她的慷慨给了我最大的压力,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回报她,我必须得趁着这安静的生活还留存在记忆里的时候离开这里了。存折里面所有的钱我都拿出来放在了灿烂的桌子上面,用来付这一年的房费。她还没有回家来,我只给她留了字条,就逃走了。
这次我学会躲避了,我想着那个染着绿头发在机场里面大呼小叫地冲向一只狗的灿烂已经没有了,她或者已经死掉了,她的绿色已经随着肥皂泡泡和水流流到下水管道里面去了,而她也好像是个突然膨胀起来的纸片人儿,打气筒里面的气实在是太猛了,我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她砰的一声爆炸了,变成碎片人儿掉在我的面前。请允许我躲避吧,我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我有了钱,我也有很多地方可以躲开我不再想见到的人了。在这个房间里面我再次得到爱情,却又再次失去,房间墙壁上面狠狠地空着一大块,我却依然可以看到那个清晨,坐在浴缸边上被潮水带走的自己。
如果非得找个理由的话,我只是失望地发现,灿烂不是忡忡,所有的人都不是忡忡。
再次拉着箱子走在路上,箱子的一个拉口已经坏掉了,我不时地要蹲下来看看有没有裂开来的趋势,照例是没有男人帮忙的,可是这次手里面的东西太多了,肩膀上还压着两只麻编包,我已经把很多东西留给了灿烂,但是东西还是太多,走在路上甚至很难打到一辆车,于是我坐下来,坐在了箱子上面休息,突然之间箱子彻底裂开来了,里面的东西都滚落出来,一群下班的工人对着我吹起口哨。我气恼极了,去收拾那些滚了一地的牙刷,杯子,再把书重新塞回去,箱子却是怎么也盖不上了,我从未如此落魄和委屈过,心里面想起很多人,想起小五,想起忡忡,甚至想起了马肯,我想哭一下,肩膀都已经被包压痛了,可是这时候一辆神奇的出租车停在了我的面前,我感激地望着在这里下车的两个人,看着他们付款结账,那个年轻男人还帮着我把箱子里杂七杂八的东西一起扔进了后备箱里面。
这一切都在试图叫我相信,我应该相信所有的艰难都会得到回报的。
再次遇见他竟然是在新家附近的菜场里面,这是最最不合时宜的场所,我的塑料袋里面拎着冒着热气的排骨,一棵硕大的白菜,正埋头在一堆番茄里面挑挑拣拣。这时候我看到他,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我要赶快躲起来,我怎么可以在这里与他打招呼呢,菜场里面喧闹着,地上有一摊摊龌龊的水迹,拎着蔬菜的人挤来挤去,刀起刀落间,骨头被粗蛮地劈开来了,到处都是为了一毛钱两毛钱所起的争执,说话大声,叫人惭愧,我怎么可以在这里遇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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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躲在一大堆的白菜后面,望着他在人的缝隙里面穿来穿去。他还是穿着我见过的皮夹克,背影看起来是个少年,却是疲惫的表情。他在一个肉铺前面驻足,用两只手指熟练地捏起一块五花肉来,放在鼻子前面闻了一闻,甚至还用手去挤里面的水分,卖肉的人用油腻腻的手拽着五个找出来的硬币放在他的手心里面,他毫不迟疑地塞进口袋里面,然后又走向了下一个蔬菜铺子。我害怕他看到我,脸因为紧张迅速地红起来,但是他望着地上的水迹,小心地躲闪了几步,就从我身边走出菜场去了。在这里谁会知道几年前他曾经是那么多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他到书店里面去签售,排队的人要绕到马路上面去,有多少女孩子只是因为看到了他就痛哭流涕起来了,我不也曾经掉下那么多眼泪么。
可是现在没有人认识他了,他穿着皮夹克,自己拎着两角钱的葱,一块肉还顺着薄薄的塑料袋往外面透着血水,他要给自己做晚饭么?酱油烧出来的五花肉?这多么滑稽,这怎么会是他呢?他是我的少年啊,他是我的贵族啊。我甚至忘记了塑料袋里的那些食物,就失魂落魄地回家去了。这以后的几天都不敢去菜场,怕与他面对面地走过,根本没有地方逃的话该怎么办。
这一年,如果我过生日的话,就是二十四岁生日。
北方下起了我来到这里以后的第一场雪,从傍晚开始落的,先是冰冰凉的雪粒,后来就变成了大朵大朵的雪花,与之相比东面城市那记忆中仅有的几场雪的确不能够算得上是雪了,天空好像被罩在了巨大的灰色罩子里面,巴掌大的雪花打在脸上,而到了上半夜的时候地面上就已经积起雪来。早晨醒来,整个城市沉在了白色里面,我打开窗,第一次感到这里的美丽。这才是忡忡为我描述过的北方,坐着绿皮火车可以来到这里,下火车的时候一脚就踩进棉花堆里面,雪一直没到膝盖呢。我就是为了这样的北方才来到这里,而它却迟了一年才展露出它最美丽的时光,我已经要对它失望了,它却又美丽起来。
艾莲突然来了,她是来出差的,为公司谈一笔业务。我去火车站接她,下台阶的时候一脚没进雪里直到小腿,我就是那样一脚高一脚低满脸快乐满身幸福地去火车站接艾莲,但是邮筒绿色的铁皮火车没有了,她坐的是红白相间的特快火车。亲爱的艾莲,她依然是个蓬松的爆炸头,一暴露在空气里面她的头发间就结起小冰凌来。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她冬天时的模样,在山坡上的时候我们从来没有度过一个正式的冬天。我们坐上了出租车,我不住地回头去看艾莲被冻得通红的面孔,裹在一件红色的羽绒服里面,她冬天的模样呀,她被我看得害羞起来,她还是这样地害羞,从来都没有变过。
“怎么了?”她笑,把脸埋在围巾里面。
“没有什么,看看你,好久没有看到你了,小夕好么?”
“挺好的,她当班主任了。”
“后来我就没有跟她再写过信了。”
“你太忙了呀。”艾莲说。
其实我已经在家里给艾莲腾出床位来了,新铺的床单,被套也是全新的,早晨我又去买了一大束百合花来,我不知道她会喜欢什么样的花,但是想来她不会喜欢玫瑰的吧,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