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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萍龈液鹊模芎煤龋挂幸衾郑飧鼍陀晌依囱“伞N乙谙掠晔狈拍暇├侄悠甙说愕母瑁谟裘剖狈庞⒐侄覶HE SMITH,要在彷徨时连接不断地放上海的顶楼马戏团的“向橘红色的天空叫喊”,听他们一遍遍地呐喊:“我们永远年轻,我们永远纯洁,我们永远年轻,我们永远在这个时刻……”我们永远热泪盈眶。当然还要有那个沈阳乐队的“青春的纪念碑”,那循环的播放的歌词(在时光的流逝之中/你终于失去了年轻……)会让所有已经不年轻了的人自惭形秽。咖啡店里有书架,书架上放着我的《北京娃娃》、《长达半天的欢乐》、《八十后诗选》和以后出的每一本书。咖啡店的名字就叫“春树上”,“春树上”里有电脑可以随时上网,可以玩游戏。首页是我们的诗歌论坛“春树下”。“春树上”的工作人员都是写诗的,可以让小虚之类的朋友来,他们拥有无限的自由,可以自行决定播放的音乐,饿了可以吃蛋糕,晚上有地方睡觉。店里的电视机无声播放我们最喜欢的电影《格斗俱乐部》、《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和《阳光灿烂的日子》。“春树上”还支持一切新生事业,有年轻的不出名的设计师设计的服装、包,有地下乐队的海报和CD、小电影。
欢乐
我的朋友就那些。他们陆续出现在我的文章中,并不随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变化。有时候我也厌倦,老看到他们的名字,可见我的生活多么乏味。
还有一些人,可能是通过我的小说认识的,和任何一种方式一样,总有一些成为了朋友,而另一些就是路人,我怎么也找不到和他们沟通的理由,后来我想,就是因为一上来他们就没把自己和我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把我拔得太高或太低,我都不适应,我都累。我想要的是一个简单的朋友,他/她会明白你和他/她一样,都是人。遇到这种情况,我最想做的就是远远躲开,越远越好。有时候我也会用自己的方式来“斥责”他们:“我求你了,别对我这样,还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好。”这种话由于太直接和诚实,往往会让人误认为是做作和装孙子。但我也没办法,我就是一到这种时候,就只会说实话,伤害了一颗颗和我不在一个大气层里的心。有时候我也谴责自己的世故但我也真的讨厌那种没有自知之明的人,比如头天给你发封邮件说要见面你就必须要见,不见对方就很委屈的那种。
我是怕死他们了。我更怕的是明明对方是真诚的,却被我误会,一片真心皆被我糟蹋。那我会想起过去的自己,我怕他们受到打击后变得自私、麻木,我会觉得对不起他们,而我又不是故意的。那种想要美好却被玩弄的悲剧我不想看它发生在我身上,我不想当这种刽子手。
而我认识的一些人都在写小说,小虚写的是他的“残酷青春”,他还没写完,就被我抢过来看了,我很喜欢,但是觉得没有他平时给我描述得好(里面好多故事和人物他都给我们讲过)。而杨黎,我用了一晚上看了他在网上的长篇《向毛主席保证》,听他说他是一共打算写五本,吓死我了,打死我也没法把五本书的内容都一下子想出来。
唯一令我骄傲的就是我又写了本小说,并且和朋友开始动手编辑《八十后诗选2》。这本写友情的小说是献给我曾经的一位好朋友的。这本书写了两个主人公从相识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全过程。书名叫《欢乐》,因为我认为那一切都是欢乐的,哪怕有反讽的成分,它也是欢乐的。我要忠于它,忠于这欢乐的本质。我曾经抄过很多好句子,背诵或自创过很多口号,写过很多诗,但这次我不想让它们都出现在书中,我要让它成为一本小说。它自有它的脉络,在小说里,重要的是故事和叙述的方式。《欢乐》的女主人公叫“春无力”,她还有另一个名字“春有力”,我将在我的第三本书中写到她。
小说的情节发生在过去时,那是无法再追寻的回忆。当看到它顺利出版时,我会感觉看到了一个笑话或是礼物。以前那么好玩的时光都没有了,我就只有这本书了。
我何曾真的青春过
过去的一切都没有记忆,有时我甚至以为很多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不然为什么它们消失得那么快,很多东西都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还有那叫做青春的东西,我是从什么时候起对它陌生了的呢?或许我从来就没有感受过什么青春,却也间接策划了一场“残酷青春”的闹剧。我没有青春,却有着所谓的青春情节,我一直认为14岁是青春,15岁是青春,17岁是青春,16岁就不是。在我和浩波第一次见面时,他问我多大,我骗他说“十七”,其实我是十五岁多一点,快到十六了,但我不想说我十六岁,也不想把我的年龄说得小一些,于是我说我十七。后来我也向他坦白了我的这个想法。
在我拼命做一些事的时候,我想到我是在消耗什么,只有他人才对我说,你在消耗你的青春。
我自己是不会想到这个上去,也不会说出这样肉麻的话。你看,我甚至把青春当成了肉麻的东西。
但我活脱脱当时正青春着。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发觉我自己更不青春了,但别人还在把我当成青春的代言人,我像凶手一样,不经意间影响和指导着“青春”。
这害死人的青春。
少年。
白衬衫。
莫小邪有这么一首诗,我把它抄到了我的日记本上。
少年。
这也是有着青春情节的我所挚爱的词。
我仿佛从来也没少年过,我好象早就成熟了,但不喑世事,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决不单纯。说我单纯的人都错了,我只是天真,但不单纯。从很早开始,我就看出了我的矛盾和事故,但我想我还是一个善良的人。这点我是无从更改的,因为我出生在农村,童年的生活影响了我,故乡是我心灵中最圣洁的地方,也是我很少提起的地方。我宁可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永远埋在心底,也不原意多说,就像我现在一样,蜻蜓点水,不愿多提。或许这就是我喜欢看古龙小说的原因,他对我的矛盾心思有最鲜明的阐述。当我心情不好时,我就去看古龙的小说,我想象他是我的朋友,只是我们不认识。
“把青春永远留在17岁”是我写过的一首诗。
那是我最初写古的几首诗之一,我也很少想起。但忘不了。
那些细节是那么模糊,好象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也有过一个人在深夜读诗的经历,读到情深浑身颤抖,想总有知己,总会有人互相理解。初三时我打算自杀也是由于我认为我找到了一个知己,但他让我失望,我于是想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友情的纯洁。
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想起来还心悸。说起来我是一个善忘的人,或者是故意善忘的人,但那件事我怎么也忘不了,因为它就发生在我最“青春”和最纯粹的时候,我是用自己的血液和生命去理解“士为知己者死”的含义的啊。
“我也追求过精神,可总和肉体相遇”——王朔
说的太多了吧,说说八十后——
没什么意义的八十后,和没什么意义的生命,于是它便有了意义。
做我认为正确的事情,所有责难我不放在眼里。当我失望,也就转身就走,不去想曾经付出过什么。
对八十后谈不上什么失望,因为我认为的八十后,决不简单是一个时间概念。虽然一开始,它是由时间概念来划分的。那八十后,是我们——我们最初在诗江湖的朋友一起提出的。他们是我惦念的人,如果我有过青春,我的短暂青春中的短暂时光就是干这个的。上网,去聊天室,去春树下,去诗江湖,骂战,希望,失望,悲观,绝望,重新希望,友情,背叛,新的友情,误会,拒绝,彷徨,觉得自己是个傻逼,伤害他人……等等等等,都是已经过去了的,那大概是1年前的时光。每天去上网,这让我感到充实。
《北京娃娃》是一道分水岭。
或许不是它,是我个人的一些私事,我现在很像隐居。不再像从前一般热血沸腾,只因为我把中心放到了别的地方——我的私生活。这让我由假小子变成了女人。
我从前没注意过自己性别,现在我觉得我是“少女”了。
《看电影》说过,女人一旦遇到了她爱的男人,她便没有了江湖。除了秋瑾。
我是秋瑾么?
如果不是,我也想是法拉奇,在沉默了这么多年以后,写下了激|情的文字《愤怒与自豪》。
人是需要机缘的,让命运来决定我下一步会做什么吧,在命运需要我的时候,我不可能不挺身而出,在命运做出批示之前,我是“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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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那鲜花去,因为我最怕孤独
去大连签名售书的路上,朋友打来电话:“不会吧?春树,别告诉我你穿着Chanel的鞋站在无座的火车上。”
“我操,真是让你说中了。”我呻吟道,顺便看了看堵得水泄不通的过道,到处是站着和蹲着的昏昏欲睡的人。
我有一句从格瓦拉那里引用过来的名言,叫:“在别人的痛苦面前,我怎么能够回过头去?”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是盘古主唱用的座右铭中的一句。当时看了,觉得很精辟,充分体现了切先生悲怜的人文情怀。就也用到了自己的名下。后来也用这句话以身作则,比如关注关注弱势群体啊,在自己论坛上加个爱滋关怀的链接啊,借点钱给朋友啊,反正都不是什么大事。可时不时小针儿扎着,咱也不能辜负这句“在别人的痛苦面前,我怎么能够回过头去”呀?虽说在咱的痛苦面前,别人都回过头去了,那咱也得坚持:让世界充满爱。
可是凭什么坚持?为什么坚持?有什么值得坚持的?
这不是吗?就有人问我了:
“你不是说在别人的痛苦面前,你怎么能回过头去吗?我现在正痛苦着呢,我给你发了信,你也没有回音,起码你告诉我收着没有啊!我现在就痛苦!”
看看,问题出来了。你用了这句名言,别人就把他的痛苦当成了你的责任。这是招谁若谁了,您原本想做做好事,没想到成了义不容辞和理所应当。不,我不要这样的责任。因为 ,本在痛苦面前不回头的信念,咱不能坐视不理咱的痛苦。
一天和一个朋友走在路上,有卖花的小女孩缠着我们买花。我感到很烦,没想到他拿出五块钱,并且没要那朵花。看到我莫名诧异的目光,人家是这么解释的:“你不是说了吗:在别人的痛苦面前,我怎么能回过头去?所以我给了她们钱。这些卖花的小女孩其实挺可怜的,她们每天都有固定任务,完不成会受处罚的。”
我塞!我当场晕倒在地。当真是个黑色幽默。这些卖花女孩牵扯出的问题大了去了,有社会的政府的家庭的责任,怎么她们的安危都系在了我们身上?
北大产疯子,萧颂虽然不是北大的学生(曾有北大的研究生导师想收他做研究生,他不肯),却是北大新青年上某个版块的版主。现在我写写萧颂这个疯孩子。
我和他喝酒时他告诉我:我爹说了,喝XXX酒时杯子应该放在下嘴唇边缘,不然喝到的都是盐。
萧颂非常好玩,我只说几件。一,他去年一年旅游光花在硬座上的火车有6000块钱。二,他经常在凌晨突然从所在的单位跑到北大某个朋友那里,要请人家吃早饭。
近年我只见过他一面,他的头发还是那么长。在他住的朋友的房子里他给我听了他最喜欢的游戏的主题歌,然后就又不知道到哪儿流浪去了。
我不知道那条路通向何方。
我以为我曾经热爱音乐、文学和思想,根本不在乎什么时尚。后来又去翻《北京娃娃》,才发现那时候也迷恋于一支唇膏。原来我一直没变啊,原来我一直都是喜欢物质的,只是我自以为我不喜欢而已。甚至我还比一些女人更喜欢物质。我也会一掷千金买自己喜欢的名牌的包,也会被广告所迷惑,也会虚荣,也会说出“穿一条漂亮的内裤也不妨碍我们谈论托斯妥耶夫的思想”。我算是看透自己了。
读诗就像看美国大片,都是消遣
前几天我看了一部日本电影《乒乓》,引起我注意的是有李灿森出演,可看了几十分钟我就明白了,李灿森只是个或有或无的配角,他出演原上海少年队的队员,因与队员有矛盾留学日本,战无不胜后很快就输了,输了以后就再没胜过。
其实要说的不是李灿森。
男主角(其实都是男的)2号是个乒乓球打得很好的“深沉”少年。他经常说:“这只是个爱好,是消遣,我不喜欢为了赢而让别人失败。”
听到他这么说就让我联想的诗歌。
你说写诗和看诗是不是消遣呢?如果把它当作工作和职业是不是显得太刻意了——于不刻意中把一件事做得很牛逼,然后说:“这只是我的爱好,我不喜欢为了赢而让别人失败。”我靠,有型!非常时刻,没事干直发愁的,除了看美国大片以外,也可以看诗。
把诗比做电影,那诗江湖诗生活等就是美国大片(对不住了),除了美国大片以外,总还有些亚洲电影,什么韩国、伊朗什么的……
平时在网上都锻炼出了速度,一首诗快速略过。有的时候已经无法重新放慢速度了,就当这是第一次看,第一次看就要好好看,就把这当做消遣,写得好不好都是不重要的。
谁能给你哲学的生活
这个晚上我去电影院看了《黑客帝国2》,有人在报纸上撰文说应该翻译成《骇客帝国》,这和本质没有什么太大关系,就像channel是翻译成夏奈尔还是香奈尔一样,都不会改变它的品牌素质和定价——反正你在北京买不起到了上海和广州同样买不起。
一个人比没钱更矛盾的是有钱。选择多了,烦恼也多了。尤其是当个人的消费水准和社会大多数人之间有着巨大差别的时候。
比步步为营更痛苦的是一步登天。周围的一切都没变,而你变了。尤其是当你的朋友还是老样子,而你已经天上一日,人间千年。
所以我总在买了物质以后去书店买本书补充一下精神。在这里,物质和精神是绝对的对立面。
有一个专用名词叫“时尚受害者”,我想在每个人身上都有时尚受害者的因子,一遇到合适的时机便会爆发出来,君不见没钱的时候还在琢磨有钱了买什么,有了钱以后肯定要大大地弥补一番没钱时受的气。你身上穿得是白衬衫 ,并不代表你就年轻纯洁,也许你的白衬衫价值千金,也许你正对橱窗里的高级时装蠢蠢欲动。有时候我觉得年轻纯洁只是存在于头脑中,想起高中初中时的打扮,那是土气,洛丽塔是我们从时尚杂志中看来的是电影里演的,是包装出来的,就像王朔所说“我印象里那时候我们都很漂亮、纯洁、健康。一个朋友还保存着那时候的照片,黑白的,135相机拍的,很小的那种。看了照片才发现印象错误,那时我们都不漂亮,又黑又瘦,眼神暗淡、偏执,如果算不是愚昧的话。我以为我们纯洁,其实何曾纯洁?所以找不到印象中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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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找不到印象中的我们。
我以为我曾经热爱音乐、文学和思想,根本不在乎什么时尚。后来又去翻《北京娃娃》,才发现那时候也迷恋于一支唇膏。原来我一直没变啊,原来我一直都是喜欢物质的,只是我自以为我不喜欢而已。甚至我还比一些女人更喜欢物质。我也会一掷千金买自己喜欢的名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