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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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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你养你,你亦回报不少。所以,我们之间恩怨两消。。。你,走吧!”
恩怨两消,恩怨两消。。。我仰起脸,生生将眼泪逼回。再待下去,已是毫无意义。我起身,走出两步,想起多年前自己许下的诺言:“最后再麻烦您一件事,”我扯出一个笑容:“当年我许下誓言,日后为母亲重新立碑,碑上书上她的本来姓名,不是夫父姓氏的代号。”
父亲沉默半响,说了句好。声音中略带颤音,他可是。。。不过,都不重要了。
我推门走出去,却被一人堵住。是谢风。


“你不能就这么走了!”谢风上前,神色激动。
我反问:“为什么不能走?”
“你即是主公的唯一的孩子,霖朝唯一的公主,就该担负起自己的职责!你可知道你与平南世子的婚期已定,举国上下皆知,你这一走,会带来多大的麻烦你明不明白?!”
我麻木的脸浮起冷笑,周身内力喷涌而出,一时庭院内骤风平地而起:“不想死,就给我滚开!”
谢风大惊失色,连连后退,难以置信的瞪着我。
“让她走。”父亲的声音自身后响起:“凭她此刻显露的功夫,谁也拦她不得。”
谢风急道:“可是。。。”
“让她走!”父亲第一次暴喝道。谢风缓缓让开路,我警告自己不可回头,不可回头。提起一口真气,如大鹏展翅,架空跃起,几个起落逃离我自以为属于我的家。
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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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谢风道:“为什么就这么让小姐走了?若是婚礼那天交不新娘,我们苦心经营的格局就要受到极大影响!锦霖那小子怕也不会那么听话了!”
“够了,我要休息,有事明日再议。”赫连容达无视谢风接下来的话,负手走回书房。关上房门的那一刹,刚才极力维持的冷漠形象瞬间崩溃。油灯火苗不稳,跳动闪烁。赫连容达取出竹蔑调整灯芯,火苗又是一闪。赫连容达忽然觉得眼前一片水气,白蒙蒙的雾遮住一切。眼睛迷朦中,仿佛又看见当年那个站在书房里个性别扭的小孩。涨红着小脸,低着头撇着嘴,脚一下一下踢着地,磕磕巴巴喊出两个字——“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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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是疯跑出城,像只没头苍蝇一头撞了出去!等我再清醒过来,太阳已跃出地平线。看着看着,眼泪喷薄而出,拿袖子使劲抹了几把。伸手从兜里摸出一直未曾离身,嵇健送我的玉石。
也许,去广阔的大草原看看,会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我一路向北,披星戴月日夜兼程,若不是伏天神功拥有自动吸收外界能量的特性,我想我早累爬下了!赶到边境时,已是一身灰尘,脏的那叫惨不忍睹神嫌鬼厌!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背,腿,胳膊。。。都痒的钻心。我的老天,千万别是长跳蚤了,不然我非疯不可!!!
还好我点正的沿着小路寻着一条小溪,有了“嵇健事件”的教训,我很老实的先把裤腿撸起,一点一点,逐步清理。
就在这时,突然感到背后一阵阴风,闪电回身,竟看见一只彪悍凶猛的草原狼!幸好如今六感超群,不然刚才定被这家伙自后颈咬断喉咙!
草原狼外貌极似狼狗,皮毛鲜亮,体格较大,拥有优美的外型。此刻这只狼冲我呲牙咧嘴,却不敢上前。野兽感觉敏锐,分的清敌我孰强孰弱。我提高威势,想唬走它,却发现它更加激动,作势要扑上来。察觉出不对,我用余光扫视周围,在不远处草坪处,隐约看见动物的皮毛。阵风吹过,草低显现出一只腿受伤的小狼。应该是被猎人捕获枷夹住了腿,因还是小狼,腿脚较之成年草原狼细上很多,楞是脱逃出来。只可惜,伤势很严重。
我打量着明知敌不过我,却誓死守护幼崽的母狼,心底深处某根弦再次被触动。叹了口气,抽身离去。小时侯练武内伤外伤不断,三师傅便教了我些简单的药理。漫山遍野的寻找草药,又回到溪边。母狼见我去又复返,皮毛腾的炸起来。我无奈的苦笑连连,荒唐的对着一只狼讲起大道理。
我说:“我绝对的好人!你让我帮忙看看小狼的伤!”
鬼也知道结果是母狼冲我吼的更厉害。
无奈下,我半跪于地,真诚的盯着母狼的眼,将草药举高:”我真心想帮小狼,绝无恶意!”
一人一狼僵持许久,母狼可能因感觉到我确实无恶意,缓缓让开。我上前打量受伤的小狼,这小家伙整个蔫下来,毫无生气。我一边用手揉碎草药,服在它的伤口上,一边还得打起精神提防母狼拿我脖子练牙!周围没有可当绷带使用的东西,只得很不卫生的将身上的衣服撕成布条为小狼裹上。
弄完这一切,本人颇有成就感的准备找地方补觉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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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间,骤然觉得周围气氛不对。我睁开眼,只见四周都是绿幽幽的光!刹那间,苍凉诡异的狼啸声纷纷而起。趁着月色,更显恐怖!
我张张嘴又闭上,窝火的想。
老天,你还没玩够我是吧!!!======================
再次大吼~偶要回帖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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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小破孩,米关系米关系,你8会死的,你死了偶就米的写了。。。
再摸摸小韩子,口年的孩子~兴高采烈的上京准备婚事,一回家,新娘子8见了。。。到嘴的鸭子都叫她飞了。。。汗~~~
[任我遨游:草原]
手心全是粘腻的冷汗,以我此刻的功夫死是死不了。但如果这群彪悍凶猛的草原狼群起直攻,我少不了要掉几块肉!白天刚做完好事,晚上就碰到则个,难不成做好事真会遭雷劈?!
又是一声狼啸,高地处昂然立着一只大小宛如小牛的狼。银灰色皮毛映着月色泛着淡淡光晕,深邃的眼睛,自上俯瞰审阅着脚下,大有睥睨天下的王者气势!我自小就对狼这种神秘的生物大感兴趣,狼的力量、残忍坚韧、和智慧都让我崇敬。看到这只狼中极品,一时忘了危险,眼冒桃心神往不已的直瞪着瞧!
这只狼中王者突仰天对月长啸,周围群狼亦纷纷效仿,一时间,此起彼伏的阴森呼啸声将我淹没!很没出息的开始腿肚打颤,全身都被冷汗浸透!
就在这时,狼王身边出现一只体型稍小的狼,那狼身后还跟着一只小狼崽。自练成伏天,我的目力大有长进,在月色下仔细辨认,那狼崽腿上还缠着本姑娘牺牲衣服为它包扎的碎布条!
再环视周围,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它们似乎没有主动攻击我的样子。这个,难不成,我救治的是狼王大人的老婆孩子?而现在的情景,就是那听说过没见过的,狼的报恩?!!!老大,真要是这样的话,你们的动静未免也太吓人了!
我慢慢收敛围绕周身的杀气,平静的仰望狼王。狼王一个跃身跳下高地,向前走了几步。它根根竖立的狼毫在月下清晰可见,四周的狼群也渐渐收缩包围圈。我面色风平浪静,心里早不是惊涛骇浪可以形容的!余光雷射一般来回扫视,寻找逃出生天的可能。
狼王走到我面前,我怔怔与它对视,觉得心窍都被那双犀利神秘的眸子吸引过去。鬼使神差的半跪在地,和保持狼王高度平等。狼王上前,用头碰了我的额头一下。我双眼瞪到不能再大,有种不能呼吸的兴奋感!心脏嗵嗵雷鸣般跳动!狼群又开始对月长啸,我满面冷汗未退,咧嘴无声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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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公认钟情的动物,它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忠贞的配偶。活着时从不分离,公狼若死,母狼绝不会另寻伴侣;母狼若死,公狼也不会另结新欢。一夫一妻,至死不逾。而母狼更是动物中少有具有极高母性的生物,所以才会有叼人类孩子抚养的事情。我想正因此,它们才会如此善待我吧!
与狼结伴的日子,狼对与我揭去了神秘的棉纱,狼的团队精神、忍耐力、毅力、对待失败的态度、密切的交流、永不言弃、生死观等等都却让我更加崇敬!
父亲的事,锦霖的事,让我对人暂时产生一种抵触心理。现在对我而言,跟狼一起反而更加愉快。
为了让所有狼接受我的加入,我找一切机会接近它们。在它们面前用四肢支地,交流时双眼毫不迟疑的直视它们的眼睛。
我巴结狼群的不二法宝就是逮了猎物,先躲到偏远地方,用火烤熟再送给它们。虽然我做东西很难吃,但只要吃过熟食的,没一个不喜欢我~嘿嘿,我得意的笑,狼还是很好哄的!
我们一起捕猎,一起玩耍,有时候我还会随着狼在夜晚冲月长啸!关于狼为何对月呼啸,直到21世纪都是一个迷,它衍生出许许多多或浪漫或诡异的传说。我却迷恋上这种活动,认为大喊大叫乃抒发郁闷的良方,且无任何毒负作用!
有次和狼王的宝贝儿子玩耍,这小家伙的爪子已经好的七七八八。玩着玩着睡了过去,醒来时,小狼就躺在我身边。我惊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护住脖子。小狼被我的反应吵醒,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看我,然后翻个身将最脆弱的肚皮露出来,让我帮它瘙痒。
眼泪不设防的一下子涌出来,狼都混熟了,人呢,人呢?!
我说到底是人,终究要离开狼群的。走的那天,我不想经受离别的惆怅,决定不声不响的独自离去。谁知行出没多远,只听一声熟悉的狼啸,接下来四周此起彼伏声声狼嚎不绝于耳。一只,两只,三只。。。无数草原狼显身。狼王威风凛凛站在最高处,背逆着朝阳,它银灰色的皮毛染上一层金黄|色。狼王突昂着头,引颈长啸,长长的啸声回荡在天地间。我呆楞半响,拼命冲它们挥手,然后且笑且哭的转身离去。
无端的想起了那个永远孤独落寞的萧十一郎,想到他那首无名歌曲: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皆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坚强执着总是与孤独相伴。
一直暗藏心底,多年难以消解的怨恨,不满都已随风飘散。很多时候,没有对错,只是立场不同罢了。我如此,父亲如此,锦霖如此。。。
穿越异时空,虽然失去了很多,但至少我拥有自由的心。即使迷茫过,我仍做回了自己,这就足够了。从没有过的轻松,我终于可以毫无顾虑的享受这段奇异的人生!
所以,能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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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就这么“点正”!就在我手脚并用,手舞足蹈的和牧民笔画问路时,只见嵇健远远朝我走来。他身后仍跟着朴部那个傻大个。嵇健驻足在离我七八步远的距离,含笑上下打量。在他目光下我真想钻地缝,为什么每才见他时我总是狼狈至极?三个月与狼同居的日子,饶是我勤清洗,怕也入不了他的眼。再加上我身上的衣服贡献出去不少,东缺一块,西缺一条的,还有好多地方被小狼拿来磨牙。。。典型贫下中农形象,也许更惨!
朴部皱着浓眉,歪着脑袋同样打量我半天,突然“啊~”的一声惨叫,张大了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看他那副见鬼的表情,我更郁闷了!
嵇健扬起好看的剑眉,笑道:“司空小兄弟,别来无恙乎?”换上属于他们民族的服饰,站在草原上的嵇健,更显身材威岸,眉目俊朗。
我呵呵笑了两声,心里琢磨,可让我逮到优质饭票了!
吃饭吃饭吃饭!我无数次默念,三个月了,让我好好大吃一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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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健就是嵇健,玲珑心肝,瞧出我此刻迫切的愿望,招呼人在最短的时间凑齐了一桌。一见食物,我立刻张显在狼群中锻炼出的彪悍本色,基本上二话不说直接扑了上去!朴部现在回忆归位,估计是想起上次见面时我也是一副饿鬼嘴脸,直受不了的嚷嚷:“俺说你这人是不是这几年都没吃饭,就等俺家主子这顿呢?!”
我难得从百忙中抽出空闲教育他道:“你懂什么,我这年龄正在长身体呢!如果因为营养不良长成黄豆芽,你负责啊!”
就听旁边“噗嗤”一声,打断了我继续耍嘴皮子。赧然低头。。。接着吃!
虽早猜到嵇健身份不菲,但听到他居然是伦贝草原上七大部族中最年轻的王,着实让我感慨了一把!是不是这穿越过来的人都跟权贵有不结之缘呐?要不然搁以前我连见市长级人物都得看电视,来这身边都是什么王啊,大臣的。最恐怖的是,我似乎马马乎乎也凑合算是,公主!
当天晚上,嵇健派人送来衣衫,看到那些做工精细的女子服饰,我的脸腾的红了。罢罢,反正在他面前丢人都丢习惯了!换好衣服出来,朴部早等的不耐烦,只是待他看清我的装扮,紧接着又是一声惨叫。。。
来到伦贝草原已有数日,游牧民族热情好客,再加上我是嵇健的好朋友(?!),很是混的开。最最喜欢的是马奶酒与手扒肉。马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被称为紫玉浆、元玉浆,是“八珍”之一。为贵族府第的主要饮料。据说部族的王还常把它盛在珍贵的金碗里,犒赏有功之臣。
手扒肉是将肥嫩的绵羊开膛破肚,剥皮去内脏洗净,去头蹄,再将整羊卸成若干大块,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大盘中上桌,大家各执刀大块大块地割着吃。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我认为吃肉还是要这样吃才会爽!
唯一遗憾的是,草原上只有贵族才会中原的话,所以我和别人交流很不方便。嵇健那家伙不知哪根神经不对,强硬要求我必须学会他们的语言。亲自捉刀当我的语言老师,还命令身边的人尽量用简单的伦贝语和我交谈。朴部没事就围着我“念咒”,念的我头晕脑涨口吐白沫!
嵇健,I服了YOU!算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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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的~一声~~~回帖撒!都8许霸王!
另,我记得赫连爸爸的人气似乎一直很不错。。。其实说到过分,我觉得小破孩也不输别人。你们不觉得她就像只养不熟的白眼狼么?笑!
[任我遨游:美好生活]
男人聒噪起来比女人还要麻烦!避开朴部,躲在嵇健为我准备的帐篷里(类似蒙古包),把玩着那块奇怪的玉石。
“怎么又坐在地上?”嵇健掀帘进来,看我毫无淑女风范的坐在地毯上失笑道。
“这个石头到底是什么材质?”我将怪石举高。嵇健笑着接过,取出火折子用微弱的火苗烤了石头一下。紧接着一股清甜的香味弥散开来。先是淡淡的花香,然后渐渐变浓,再嗅时又变的若有似无。
我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惊奇的拿回石头,凑到鼻端,芳香浓郁沁人心肺。
“这究竟是什么,太神气了!”我反复把玩着,那香味仿佛通过皮肤渗透进身体里。
“美人玉。”嵇健道:“用火烤一下能保持一月。据说经常佩带此物,久而久之身体会自带体香。并且会因人而异产生不同的气味。”
虽然十分喜欢,我摊开手,美人玉散发着幽香静躺在掌心:“太贵重,不能收。”
嵇健道:“送出去的东西哪有再收回的理?如果还把我当朋友就拿着。”语气虽仍旧随和,却隐隐有不可违逆的意味。
我低头想了想,笑道:“嵇兄总在我最困难时拉我一把,不记回报以礼相待。”我收敛了笑容郑重道:“种种恩情绝不敢忘,他日我定会报答!”
嵇健也敛了笑意:“既是朋友,就不要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
我不言语,只是抿嘴笑了笑。
“对了,”嵇健道:“今天找你是因为我们要去喀什雅打猎,怎么样,一起去吧!”
“这是当然!”我急道:“这两天学说话都快憋死我了!”
出去打猎自然少不了猎犬和马匹。朴部牵来一匹全身墨黑,四蹄雪白的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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