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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那么,他就没有母亲。上帝不需要母亲。”
“那是亵渎神明的。”萨迪几乎是在尖叫。“你必须去向神父忏悔。”
“我根本不相信什么神父。”
“亨利,别那么说!上帝会惩罚你的。”
“为什么?”
“就为这个。”
“好吧,”我说,“你去问神父!你是天主教徒。我不是。”
“你不该那么说话。”萨迪极度反感地说。“你还没长到问这种问题的岁数呢。
我们就不问这种问题。我相信,如果你不信的话,你就不是一个好的天主教徒。“
“我倒很愿意相信,”我还*道,“如果他回答我的问题的话”
“那是不对的。”萨迪说,“首先你得相信他,然后,你必须祈祷。求上帝原谅你的罪过……”
“罪过?我没什么罪过。”
“亨利,亨利,别那么说。那样是邪恶的。每个人都有罪。这就是神父所从事的事业。这就是我们向神圣的玛丽亚祈祷的原因。”
“我不向任何人祈祷。”我挑战似的说,对她糊里糊涂的谈话有点儿不耐烦。
“那是因为你是新教徒。”
“我不是新教徒。我什么都不是,我什么也不信!”
“你最好收回你所说的话。”萨迪说,她彻底惊慌起来。“上帝会因为你说了那些话让你去死的。”
她显然被我这种言论吓坏了,以至于她的恐惧把我都给传染了。
“我的意思是,”我说,努力想打破这种死气沉沉的局面。“我们并不像你们那样祈祷。我们只在教堂里祈祷——当教士祈祷的时候。”
“你临睡前不祈祷吗?”
“不。”我回答。“我不祈祷。我猜我对祈祷知道得不多。”
“那么,我们会教你的。”萨迪说。“你必须每天祈祷,至少每天三次,否则你就会在地狱里受尽煎熬。”
说完这些话,我们就分手了。我向她很严肃地保证我会尽力去祈祷,至少每天临睡前做一次。我走开的时候,我突然问我自己我要祈祷什么。我几乎想要跑回去问她。“罪过!”这个词已经在我心里扎下了根。什么是罪过?我不停地问自己,我曾经做过什么有罪的事情?我极少撒谎,除了对我妈妈。我从不偷东西,除了偷我妈妈的东西。我要忏悔什么呢?我从来没想过向我妈妈撒谎或者从妈妈那儿偷东西也是犯罪。我只好这样做,因为她什么也不知道。一旦她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她就会理解我的行为了。
我就是这么估计当时的情况的。
仔细考虑了与萨迪的谈话,又回想起笼罩在他们家人身上的那种阴郁,我开始觉得也许我妈妈不相信天主教徒是对的。我们在家里从不做祈祷,可我们家的日子过得也挺好。在我们家没人会提及上帝,而上帝也没惩罚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我最后得出结论,天主教徒生性是迷信的,就像那些没开化的原始人一样。无知的偶像崇拜者。谨小慎微得连替自己想一想都不敢。我决定再也不凑这个热闹了,他们那个教堂简直像个土牢!突然——只是偶一闪念——我认识到如果萨迪一家人不那么过多地考虑上帝的话,他们也许不会那么穷,东西都到了教堂,到了神父手里,那就是那些总是在要钱的人们。我从来不愿意看见神父。对于我来说,他们太圆滑,太假惺惺的了。哼,让他们滚蛋吧!带上他们的蜡烛,他们的念珠,他们的十字架——还有他们的圣母玛丽亚!一起都滚吧!
最后,我终于和那个神秘的人——艾伦·克罗姆韦尔面对面坐在一起了。我又递给他一杯酒,拍了他的背一下,我们在一起呆了很长时间了,就在我自己家里。
是莫娜安排这次会面的——与克伦斯基合谋。克伦斯基也在喝酒,他一边大声嚷着一边做着手势。他那身材纤巧的妻子也是如此,她假装成我的太太到这儿来应付场面的。我不再是亨利·米勒了。我今天晚上摇身一变,成了哈里·马克思医生。
只有莫娜没来,她应该晚点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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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与克罗姆韦尔见面握手那一刻起,事情的发展就出人意料。说到他,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个英俊的家伙。不但英俊(从南方人的标准来说),还像个孩子似的,嘴很甜,也很容易相信别人。我不是说他傻,他一点儿也不傻,而且还是个靠得住的人。他没受过什么教育,可是很聪明;不那么咄咄逼人,却很有能力。他这人心肠很好,也挺开朗的,对人好极了。
跟他搞搞恶作剧,骗骗他好像不太光彩。我看得出来主意是克伦斯基出的,不是莫娜,她对于我们长时间地忽视克伦斯基觉得很内疚,所以,她大概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不管怎么样,我们感觉都不错。我们的把戏玩得很成功。幸运的是克罗姆韦尔已经喝醉了,他本来就不怎么怀疑我们,现在酒进一步使他消除了戒心。他好像并没有意识到克伦斯基是个犹太人,尽管明摆着克伦斯基对一个孩子也会机关算尽的。
克罗姆韦尔把他当作了俄罗斯人。对我这个叫马克思的人,他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克伦斯基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假说我是个犹太人)。这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是犹太人——并没给克罗姆韦尔留下什么印象。就好像我们也告诉过他我是个印第安人或爱斯基摩人。他很好奇,想知道我是怎样谋生的,于是我依照预先制定的计划,告诉克罗姆韦尔我是个医生,和克伦斯基医生一同开了个诊所。他看了看我的手,很严肃地点了点头。
对于我来说,在那个度日如年的夜晚,最困难的事莫过于要记住克伦斯基的太太是我的太太了。当然,这是克伦斯基那个机灵的脑瓜里冒出的又一妙招。他认为,这样可以转移对方对我的疑心,每次我看她一眼,就觉得仿佛是狠狠打了她一下似的。我们使劲劝她喝酒,可她只是啜上一小口就把杯子推开了。可是当夜色降临之后,我们闹得越来越大胆,她也高兴起来了。每次她歇斯底里地笑完之后,我都怕她会得病。她哭起来也挺让人同情的。
另一方面,克罗姆韦尔也是个性情中人。有时候,他根本不知道我们在笑什么,可是我们的笑声颇具感染力,所以他也就毫不在意地笑起来了,他时不时地问几个关于莫娜的问题。很显然,他把莫娜当成个奇特的人物了,尽管她很可爱。我们当然得装作是和她从小玩到大的,我们说她写起东西来简直棒极了。她写了整整一系列诗、散文和小说,可是;我们肯定她一直很谦虚,根本不愿提及这些。克伦斯基甚至有点儿离谱地说她不久以后将会成为美国文坛上第一位的女作家。我装作不太确信那一点,却同意她具有非凡的天才,极有可能获得成功。
当克罗姆韦尔问我们她都出过什么专栏作品的时候,我们表现出一副茫然无知的样子,其实是傻了眼。她怎么会去做这种事呢?
“我们还是别谈这个吧。”克伦斯基说。“要她做那种事情简直是浪费时间。”
我表示同意。克罗姆韦尔一头露水,他不明白写每日专栏有什么不好的。再说,她需要一笔钱。
“钱?”克伦斯基嚷道,“钱?那么,我们俩是干什么的?我相信马克思医生和我能照顾到她的需要。”他看起来对于听到莫娜需要钱这个说法迷惑不解,事实上,是自尊心有点受伤害。
可怜的克罗姆韦尔觉得他失言了,他向我们保证这只不过是他一贯的印象。可是,话又说回来,他希望我们还是看看那些专栏,然后老老实实地给它们个评价,他说他自己不会判断,要是文章的确不错的话,他就可以拍板录用她了。他这次没提一周支付一百美元稿费的事。
我们为这又干了一杯,然后把他引到别的话题上。要想让他分心也挺容易的,他心里只惦记着一件事——她什么时候来?每过一会儿,他就要出去往华盛顿打个电话。我们总是想法不让他去,我们知道莫娜不会来的,至少在我们离开这里之前来不了。她让我们凌晨一点钟之前把那家伙弄走,所以,我们就盼着把他哄高兴了,然后叫辆出租车把他送走拉倒。
我试了好几次,想找到他住哪里,可没找着。克伦斯基觉得这不重要——任何一家老牌旅馆都会这么做的,在事情的进展过程中,我自忖这桩愚蠢的生意做成的原因。这根本没有意义,后来,我得知莫娜本来认为让克罗姆韦尔知道她是一个人住这一点很重要,当然,这样做也可以看看克罗姆韦尔是不是真对我们有诚意,还是只对她感兴趣。但是,因为克伦斯基的原因,我们后来放弃了这个念头。由于他自己一些奇特的原因,克伦斯基不同意这么做。我当然得和他的观点保持一致。他觉得没人会相信他发明的这些小把戏的,它们太耸人听闻也太离奇了,所以我不知道醉得半死的克伦斯基能不能把这事办好。当然,我们编的故事越离谱,我们笑得就越欢。当然是只有我和克伦斯基。我们尽情地笑使克罗姆韦尔觉得莫名其妙的,不过后来他也作为“职业病”而见怪不怪了。
要相信克伦斯基的话,那么十之八九就像在做犯罪实验。除了极少的一些人,所有的外科医生都是虐待狂。在说了我们对人类的残忍虐待还不够,他又长篇大论地描述我们如何残忍地对待动物。其中的一个是他在阵阵笑声中讲述的一个很折磨人的故事。这是关于一只兔子的,在经过大量的注射、电击和各种各样苏醒的方式之后,那只可怜的兔子已经被弄得不成样子了。更有甚者,他详细解释了一下他,克伦斯基。又把那只可怜的小动物剩下的部分煮了煮做了个汤。很显然,煮汤前他已经先吃了一部分了,别忘了,那只可怜的兔子是注射过砒霜的。对于这一点,他放声大笑。克罗姆韦尔听了这个血淋淋的故事之后,头脑似乎清醒了一点儿。他说克伦斯基居然还活着,这可真是太糟糕了。然后,他为这个想法尽情地笑了好一阵子,又有意无意地干了整整一杯纯白兰地。他噎住了,咳了半天。我们只好让他平躺在地板上,像抢救一个溺水的人似的忙活了半天。
就在这时候,我们发现克罗姆韦尔极不好对付。因为要给他做检查,我们脱去了他的外衣、马甲、衬衫和内衣。确切地说,是克伦斯基动手脱的;我只是不时地用拳头敲几下克罗姆韦尔或者拍拍他的胸。现在克罗姆韦尔舒服地躺在那儿,看来还没想穿上衣眼。他说他感觉好极了,一点儿都不想动。他微微欠起身,想让我们帮他换个更舒服的姿势。
他可能会睡着的,这一下子提醒了我们。我们开始像耍猴似的胡闹起来。把克罗姆韦尔倒立起来,围着他跳舞(当然把他弄糊涂了),做怪相,像大猩猩似的抓耳挠腮……只要能让他发笑,能不让他那沉重的眼皮合上就行。我们越卖劲儿——我们现在已经真的发狂了——他就越要打瞌睡。他几乎都要自己爬向那令他垂涎已久的长沙发了。如果让他到了那儿,上帝来了也叫不醒他。
“我们把他弄出去吧。”我说,用手势和眼色告诉克伦斯基我们可以把衣眼给他穿上,然后把他弄走。
我们几乎用了半个小时才把他的衣服穿上。尽管克罗姆韦尔烂醉如泥,又困得睁不开眼睛,他还是不让我们把他的裤子扣解开。我们没法儿把他的衬衫塞进去,只好让他的衬衫露在裤子外面。到时候,我们会用他的大衣遮住他的衬衫的。
克罗姆韦尔马上就睡过去了,还时不时地打着呼噜。克伦斯基喜气洋洋地。他告诉我,好久没玩得这么痛快了。话音未落,他又建议我们去翻一翻克罗姆韦尔的口袋。“我们至少应该把我们今天晚上吃喝的钱拿回来。”他坚持着,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变得顾虑重重,可是我还是拒绝采纳他的建议。“他不会缺钱花的。”克伦斯基说,“五十或一百美元对他来说算得了什么?”好像是为了证明他的话是真的,他拿出了克罗姆韦尔的钱包。让他吃惊的是,钱包里——点儿钱也没有。
“我真该死!”他咕哝着。“这就是你说的有钱人,从来不带现金。”
我催他说,“我们最好还是快把他从这儿弄走吧。”
“试试看吧。”克伦斯基说,笑得像只公山羊似的。“让他留在这儿有什么不好?”
“你疯啦!”我喊道。
他笑了起来,然后,他平静地告诉我们,如果能把这个滑稽剧演到底就太棒了。
也就是说,等他睡醒,我们五个人(第二天早晨)继续把我们各人的角色演下去。
他认为那样就可以给莫娜一个露面的机会了。克伦斯基的太太对这个建议根本不感兴趣——这对她来说太复杂了。
商量完以后,我们决定给克罗姆韦尔换个地方,如果必要的话,把他放在一家旅馆里。我们费了好大的劲,几乎用了整整一刻钟才让他半站起来。他的膝盖就是伸不直,帽子扣在眼睛上,衬衫的下摆从我们没为他扣上扣子的外衣下面露了出来。
他还迷迷糊糊地四处乱看呢。我们歇斯底里地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勉强使两只脚不绊在一起。可怜的克罗姆韦尔还在不停地抗议说他还不想走,他还想等莫哪来。
“她去华盛顿等你了,”克伦斯基不怀好意地说:“你睡觉的时候我们接到的电报。”。
克罗姆韦尔脑袋发木,已经听不清我们在说什么了。他时不时地向下坠,吓唬我们说要躺在大街上睡。我们是想让他呼吸点新鲜空气,清醒一下脑子,然后再叫辆出租车。要想找辆车,我们得横穿好几条马路,我们走的路是通向河边的,有点绕路,可我们觉得走点儿路对他有好处。靠近码头的时候,我们都坐在铁轨上喘喘气。克罗姆韦尔只是伸手在铁轨之间晃着,一边笑一边打嗝,好像他是躺在摇篮里的小孩儿似的。他不时地跟我们要东西吃,他说他想吃火腿煎蛋。现在还在营业的饭馆最近的也有一英里。我说我可以跑回家去取点三明治。克罗姆韦尔说他等不了那么久,他要马上吃到他的火腿煎蛋。我们又把他拉起来,开始又推又拽地向亮着灯的勃拉弗大厅走去。一个守夜的人走过来问我们,都这么晚了还在这儿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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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姆韦尔倒在我们脚下。“你们在这儿干什么?”那个守夜的人问,用脚踢踢克罗姆韦尔,好像踢死尸一样。“没事,他喝醉了。”我回答说,那个守夜人弯下腰闻了闻。“把他从这儿弄走,”他说,“不然我就把你们几个很揍一顿。”“是,先生。是,先生。”我们说着话,架着克罗姆韦尔的胳膊,他的两只脚拖在地上。
过了一会儿,那个守夜人手里拿着克罗姆韦尔的帽子追了过来。我们把帽子给他戴上,可它又掉了下来。“这儿,”我说。“把嘴张开,放我嘴里。”我们拖着他走,弄得汗流泱背的。守夜人厌恶地看了我们一会儿,然后说:“把他放开!放这儿,让他趴在我背上……你们这帮笨蛋。”我们就这样走到了街口,情绪一下子就高起来了。“现在,你们一个人去叫辆车,”守夜人说,“别再拖他了,他的胳膊都快拉断了。”克伦斯基去找车了,我们坐在路边等着。
出租车一会儿就来了。我们把他扶到车里,他的衬衫下摆还是那么露着。
“去哪儿?”司机问。
“艾斯特饭店!”我说。
“去威尔德夫—艾斯特!”克伦斯基大声说。
“好吧,想好再说!”司机说。
“去康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