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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乐眼睛一亮,跑着跑着,脚尖一扭,身体斜斜转了两圈,成功消去惯性,竟然原地煞车。然后,林乐嘿嘿一笑,看了一眼那个正打算紧急刹车的家伙,横腿一扫,正中这厮的小腿骨。
啪的一声,顿时来了个**向后平沙落雁式,还止不住惯性,滑出去几米。
林乐跳起来,冲上前去在这家伙头上猛踢两脚,把这厮给踢晕。捡起棍子,居然是铁管。他嘿嘿一笑,站着不动,试着抡了抡铁管,眯着眼睛瞧着怒吼着冲过来的敌人们,眼见他们越来越近。林乐忽然弯下腰,抡了抡铁管……
呼的一下……铁管旋转着飞出,当头那人惊骇望着铁管飞向自己的双腿,想要躲开,却不如这铁管飞来的速度。
咔嚓一声脆响,这人惨叫一声,身子扑倒在地,抱着小腿痛苦不已。
林乐阴恻恻一笑,再次跑开……
如法炮制一番,这些人数渐渐的少了下来,等到只剩下六七个的时候。林乐突然再次停下来,那当大哥的大吼一声:“他妈的,又想玩那一招,大爷今天不干你个菊花开,我就不回家吃饭了。”
大哥招呼着其他人小心翼翼的冲上去,很快,他就发现今晚不但没饭吃,搞不好被干菊花开的就是他自己。
只是目瞪口呆的望着林乐左闪右避,偶尔挨了两下也像是完全不痛似的。反观他的手下,被棍子打到身上,立刻就发出鬼哭狼嚎的惨叫声,甚至还有个痛得直叫妈妈:“妈呀,痛死我了……”
这是理所当然的,林乐故意选的就是自己挨了不是太痛的地方来承受避不开的,而他打人,却是只冲着痛的地方打。
眼见三两下被打翻在地上惨叫,这大哥额头滴下蚕豆大的汗珠,颤声道:“你别乱来,我是兰台公司的人,你要是敢动我,下场会很惨。”
“大大大哥,我打打打电话报警!”先前那闷小子累得狂吐舌头,坐在一旁休息,拿出手机要报警。
“打你妈,你他妈的怎么不打到监狱,还不快帮我拦住他!”大哥突然发现自己还有手下,顿时发飙了,一边吼着,人却是疯狂向后跑。
林乐不屑一笑,扬扬手,手里的棍子飞到大哥后脑勺,砰的一下,当场便干脆的倒下了。
“啊……我我我晕了……”闷小子拿着手机呆看着大哥倒下,突然眼睛翻白,口吐白沫躺在地上。
人才呀!林乐佩服极了,这闷小子说倒就倒,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演得出来的。虽然有点小聪明,但也有点笨,不然怎么会在这时候装昏迷。
走上前去踢了踢这闷小子:“你不起来,我就打你。”
闷小子像弹簧一样飞速弹起身:“大大大哥,你你说的,别骗骗我!”
林乐向他勾勾手指,闷小子郁郁跟在后面。来到大哥面前,踢了几下,把他给踢醒,林乐微笑盯着他的眼睛:“通常别人骂我什么,我就怎么对人。你想想刚才骂了我什么,再想想我会怎么对你。”
大哥立刻就想到菊花长菊花短了,脸色像青椒般生动得很,捂住**惊恐的看着变身采草大盗的林乐:“你你你,淫贼你想怎么样……”
“大大大哥,你不要学学学我……”闷小子在一旁郁闷的插嘴。
林乐好气又好笑:“说吧,谁让你来的。”
“打死我也不说!”大哥还挺有地下党气质的,挺了挺干瘪的胸膛。
“好,那我就打死你!棍子,拿来!”后一句,林乐却是对闷小子说的。
“我说!”
“不给棍棍棍子!”
林乐笑笑,原来大哥只是在剽窃《甲方乙方》。他盯着闷小子:“不给我就打你!”
“打我我我也不给,你你会打打他。”闷小子很费力的说完这句话,流了一头的汗。
“你倒很有义气啊!”林乐脚尖一挑,棍子跳到手里,抡抡。
闷小子更怕,退了退:“不不不是义气,他他是……”
“日,你狗日的闭嘴!”大哥忍不住破口大骂,谄媚着解释:“他是想说,我是他邻居,我带他来上海混饭吃,都是一起的,不是义气。”
“哦?”林乐饶有兴致的盯着这两人,脑海里浮现一个念头:“你们是哪里的人,出来多久了?什么名字?”
提到这,大哥和闷小子就满脸沮丧,见闷小子要开口,大哥一声日你娘的闭嘴,马上谄媚看着林乐说出了他想知道的。
大哥的名字居然真叫大哥,只不过,是龙达哥,而闷小子龙达明和龙达哥一样,都是从下乡出来打工的。龙达哥年纪大龙达名十来岁,早些年便出来了,来到上海后实在没混头,最后莫名其妙的加入了一伙人。去年过年,回到家乡去,在龙达明家人请求下,把他给带了出来混口饭吃。
有意思,太有意思了!林乐眯着眼睛想了想,悠然道:“你们喜欢现在的生活吗?”
“王八才才喜欢。”龙达明居然抢在前面先说了,一脸委屈的看着年纪比他大了十来岁的兄弟:“我我我又不想吃吃吃牢饭。”
见林乐的目光移到自己面前,龙达哥满脸郁闷:“兄弟,不是我想混,都好几十的人了,哪能老这样下去。可我没路子呀,不做这个,回家种地又不甘心呐。”
林乐嘴角微微上翘,随手将棍子丢掉:“有份工作,月薪一万起,你们谁想做。”
这龙达哥虽不是太聪明,可一点眼色总还是会看的,立刻就弹起来,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老板,只要不是杀人放火,你说往东,我们绝不走西边。”旁边的龙达明正在眼睛发亮,掰着手指,只依稀听到老婆什么的。
可惜,林乐什么都信,就是信不过誓言。他也没多说,瞟了龙达哥一眼,龙达哥立刻知趣的迎上来低声说:“老板,这事要从头说。你知道兰台公司吗?”
“一边走一边说!”林乐摆摆手,兰台公司他没听过,听龙达哥的话,倒有点像是黑社会。
黑社会……在轮回里为了寻刺激,他做过几次。不过,没有一次是活着收场。有一次他赚了大量的钱,然后肆无忌惮的在美国大搞什么黑社会,结果还不到半年就被FBI给逮走了。
他们在这里打了半天,到现在还没有警察出现,倒也希奇。
说穿了也没什么希奇的,林乐本就不太愿招惹警察,所以带着这帮人在这几条偏僻的巷子里兜圈。在这里,自然比较难以被发现,便是发现了,也未必敢报警。
半天后,林乐终于知道兰台公司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兰台是一间保安公司,说穿了,就是黑社会打手之流。只不过,黑社会也要与时并进嘛,就做了个公司,也堂皇的挂个牌子,算是有点半漂白的意思。可私下,打架什么的还是照旧。
兰台只是一间打手公司罢了,上头还有一个仙台集团。仙台集团的事,阿达和阿明不知道,林乐却刚好知道一些。仙台集团确切的说,的确也算是很有一定规模的黑社会,只不过,这些年来漂白得也七七八八。自然的,以前留下来的作风依然存在,所以总是需要一些打手去做事。
这次阿达和阿明,就是奉命前来给林乐一个深刻的教训,比如打断他一双腿一双手。只不过,前几天林乐先是去了北京,他们找不到人。
林乐轻轻一笑,看来,自己当初还真是得罪了一个不小的人物咯。
眼睛缓缓的眯成一条缝……
第二十二章 【何方神圣】
“妈,我回来了!”
黄琬思正在虔诚的念经,为儿子祈祷,每天林乐回来晚了,她总是会忍不住在小佛像前念佛保佑儿子。现在听到儿子的声音,立刻起身,没有再理会佛像。如果真有佛,一定会很不痛快吧。
“乐乐,坐着,我给你盛一碗南瓜汤!”黄琬思开心的对林乐说了一句,立刻进了厨房,一会就捧着一大碗汤出来,把林乐给惊吓到了。
“妈,那么大碗!对了,菲菲呢?”林乐的目光在房子里扫了扫便猜到菲菲还没有回来。
黄颍菲原本在学校就安排了宿舍,只是因为与林乐斗气而一直没有在学校留宿。最近暂时解决了与林乐的斗气,与表哥的关系亲近了很多。如此一来,她今晚来电说在学校留宿。
林乐若有所思:“那样也好,在学校里,她可以认识更多的朋友。”
亲眼看着林乐咕噜咕噜把香甜的南瓜汤一饮而尽,黄琬思自豪的摸着林乐的脑袋笑了。从不会做菜,到现在能够解决家里吃饭等问题,她学得也够快了。
“乐乐,有件事……”黄琬思犹豫了一下,不知该不该说:“我想出去工作,你觉得呢!”见儿子惊讶看着自己,她解释:“该学的,我都学会做了。天天闷在家里,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了。”
这事林乐有些挠头,他理解妈妈闷在家里会很难受。而且,闲着没事,就会想起过去,想起过去就会心中难过。他不想妈妈难过,只不过,他也不是太同意:“妈,是不是因为我和菲菲没有陪你。我们以后每天都抽很多时间来陪你,好不好?至于你出去工作的事,下次再说。”
并非林乐不为妈妈着想,一来这事的确有些棘手,或者危险。第二,妈妈都若干年没有工作了,又能做些什么呢?
想了想,他抱着妈妈的手臂,拖长了声音:“妈,不如有空你在家先休息,无聊就学点东西。我和菲菲会抽时间陪你的,我才舍不得你出去辛苦工作,我们又不是没钱。对了,最近我突然喜欢上东坡肘子,下次做给我吃吧。还有,鲈鱼。”
黄琬思吃惊的看着林乐:“你以前不是不太爱吃肉吗?什么时候不但连油腻的肉吃了,连最讨厌的鱼也开始吃了。”
乐少喜欢女人,因此特别注意自己的身体。极讨厌油腻的食品,尤其爱吃绿色蔬菜。至于鱼类,乐少并非不喜欢,只不过,乐少没什么耐性,偏偏吃鱼,又是最需要耐性的……
“妈,你都越来越漂亮了,我当然也会变。”林乐把妈妈的手放在自己腿上,然后轻轻的为妈妈按摩。摸到那渐渐出现的粗糙,他忍不住心中一酸,强笑:“该不会因为猪肉涨价,所以妈你不愿意做给我吃吧。”
按完两只手,林乐扶着妈妈的美肩:“妈,一直以来都是你为我,今天我来为你按摩一下。说不定,将来我能靠这门手艺混口饭吃呢。”
“你是把妈妈当试验品了。”黄琬思嗔怪的瞪了儿子一眼,顺从的掉转背,打横坐在沙发上。
林乐的按摩手法不专业呀,没有最烂,只有更烂。偏偏黄琬思却觉得很舒服,心中美美的暖暖的。或者,只因为这是儿子在为她按摩……
云之韵的工作在林乐眼里是极为乏味的,偏生他还不得不继续干下去。点上一支香烟,拉开易拉罐,深深吸了口烟,再喝了口可乐,满脑子都是烦恼:“这要怎么做。”
许月绮看着他,顿时惊住:“你一边抽烟一边喝可乐?”
林乐迷惑:“怎么了,我又不喜欢喝营养快线……”
许月绮呃了一下,有种堵住的感觉。她一样很烦恼,她的烦恼来自林乐。教了林乐有相当一段时间了,可似乎林乐再也没有表现过上次的“灵感”,几乎没有任何的进步可言,失望的盯着他:“我现在都开始怀疑,你是不是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你知道,天赋每个人都有,只不过,很多人运气糟糕在一直没有找到。即使知道,也未必能够有机会运用自己的天赋。”林乐最近突然有点迷上了良心式的微笑,总觉得这样的微笑,似乎真有它存在的意义:“通常没机会发挥天赋的人,就只能做做苦力,就像我现在在干的。”
许月绮抿嘴轻笑:“那你的天赋是什么?”其实,她的心中有些担忧,担忧林乐不到三个月就得被炒熟。那一来,她与林乐就不得不分开了。
“我的天赋……”林乐轻笑:“就是发掘别人的天赋,你别不信,总有一天证实给你看。”
《一生所爱》响起,其实林乐并不太理解这首歌的深刻,只是纯粹听了之后觉得很感伤很忧郁。他喜欢这些感觉,因为只有这才会令他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感觉到自己与乐少的最大不同。
阿达的声音从电话中钻到林乐耳中:“老板,昨天我回去试探着问了一下,你猜我听到什么……”
阿达昨天回到兰台公司之后,伤病满营让兰台老总颇为吃惊。阿达趁机向兰台老总表示了自己的不满,再稍微的试探了一下,便立刻得到了林乐想要的。
事情并不复杂,虽然听起来似乎有些复杂。
如果大家没忘记,那就一定记得生日会上被林乐打爆的英雄男。英雄男的确不是官场子弟,却与仙台集团有关系,是仙台集团董事长的表哥的儿子。
不过,仙台集团上上下下倒也没把董事长表哥的儿子太放在眼里,听到他挨揍,也只是随意的从兰台保安公司派了其中相当弱的阿达等人前来教训一下林乐。
“果然是他!”林乐眯着眼睛挂掉电话。
许月绮依稀觉得这个表情相当印象深刻,却想不起来:“怎么,发生什么事?”
“一点小事,不必在意。”林乐笑笑,来到许月绮身旁,忽闻得一阵芬芳入鼻,忍不住赞:“好香,是什么?”
话一出口,见许月绮脸上微红,便知不对。许月绮见他闭嘴不言,心中满是幽怨:呆子!
冷场片刻,许月绮思路飘到天涯海角,只在心中想以眼下的工作来看,林乐到了月底恐怕就要丢掉这份工作了。最幸运的,恐怕也会被打会原形,这一来,他们又该怎么办。
换做别的情侣,自然不会如此想。只是看官们想必也明白两人间是女有意,男无心。偏偏平日工作外,林乐又很少找她一起。许月绮自然难免想,一旦两人再失去工作上的便利,只怕两人间的关系会淡掉。
许月绮如此美丽动人,按说是不愁没人追求。只是她却不太喜欢有钱人,普通人通常又有些高山仰止,不太敢于追求。即便有追求的,她也未必会有感觉,更莫说喜欢。
而她如今,已是快要二十七岁的女人了,却连一次恋爱都没有过,私心里岂会没有想法。只觉难得遇着一个像林乐这样令她动心的,自然要学会抓紧。
其实男人女人往往如此,总是会错过自己的最爱,组成家庭的往往不会是自己的最爱。然而,没有这样的失去过,即便两个彼此是最爱的男女结婚了,也难免不懂珍惜,彼此生出龌龊后,最终分手了事。
恒海证券公司,始终在关注着某个账户的工作人员慌忙扶了扶眼镜,把这次的交易纪录打印出来:“神人再次出手,五百万变成一千三百万。”
说完,其他同事围过来,眼里只剩下闪烁的感叹号,议论纷纷,这到底是何方神圣呀。
飞一样奔向王经理办公室,把打印纸递给经理。王经理扫眼一瞧,嘴里的香烟掉在腿上,把裤子烧穿一个窟窿,然后被烫着才跳起来,直奔总经理办公室:“杨总,你看!”
惊……权证既是风险极大,回报自然也极高。这点回报率也未必算是强到逆天,但有了先前的交易成绩铺垫,这足够使任何证券公司为之震惊了。杨总把手里的笔猛的一扔:“查到了没有?”
一人猛冲进办公室,还不待杨总呵斥,便兴奋的大声喊:“查到了,这户头没做任何的掩饰,户主叫许月绮……”
“我们走!”杨总挥手,像是在现场指挥三大战役,豪迈惊人:“一定要抢在别人前头。”
杨总与王经理一路漂移,杀到云之韵公司这栋大楼下,杨总正要上去,王经理劝:“还是在下面等,我们还不清楚这人的脾气,万一搞砸,那就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