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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个……”我没想到刚开个头他就猜出来了,伤感情伤自尊。我当时看到第十章,邱凤城把整个阴谋全坦白告诉马如龙时,都还不太能相信呢。我怀疑是自己的转述出了问题,一不小心透露了真相,“说说你的理由。”“你的意思是不是我猜对了?”小五的脸上扬起胜利的微笑,“其实很简单,整件事安排的很巧妙,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马如龙,正因为太完美反而令我怀疑。毒杀沈红叶和杜青莲又找金振林来刺杀邱凤城,表面上看起来的确是马如龙得了好处,可事实上最吃亏的就是他,因为像我这么明辨是非的人太少了。”难道自恋的毛病也会传染?我以为这种大脸的言论只能出自我口,不曾想他也会说这种话。我恋自己的脸蛋,他恋自己的才智,如此甚好,这样我们俩在一起就能互相促进内外兼修共同进步了。“假如马如龙真的做了那些事,说明他不光心狠手辣而且心思缜密,一个这样的凶手做事会不给自己留条退路吗?而邱凤城的戏也演得有点过了,如果他真心不想娶碧玉夫人的女儿,只要表现得稍微平庸一点,定然会被另三位公子比下去,完全没有必要做出那副宁死不从的姿态。”我什么话都不想说了,他比我还明白。我起身去拿艳情小说,“你真的不看?那我可自己看了。”小五有些茫然的看着我,“你不给我讲故事了吗?”我垂头丧气的反问他,“你什么都猜对了还需要我讲吗?”貌似你给我讲还差不多吧。我不再理他,继续研读那本纯洁的艳情小说。“不许看,”小五伸手把书抢了去,收在身后,“陪我出去转转。”他的语气温和却让人无法拒绝,大人物就是大人物,今朝少邪明日大邪后天老邪,颐指气使都那么有风度,太有气质了。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为什么连大公鸡都欺软怕硬?巷子里那么多人,偏追着我一个人扑,在我身边又飞又跳,吓得我惊声尖叫。小五用左手把我拉到身后,低头轻斥,“滚开!”该死的鸡公顿时失了神气,夹着膀子躲到旁边的鸡婆群中。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气场?连鸡都感觉到他不好惹。若不是我没的可宫,早就自我挥刀做东方不败的弟子去了,哪轮得到这扁毛小畜生欺负人,八百米开外就能拿绣花针阉了它。我一路都走在小五右边,小心护着他的伤处,博得周围一片赞誉,纷纷夸奖我们姐弟俩情深义重。夸得我脚下轻飘飘的,仿佛周身都笼罩于圣洁的万丈光芒中。“回去吧,镇上人多。”万一那些侠义人士也到了,我可不想被认出来。“你怕被认出来?”小五附在我耳边说道,“你这个样子他们一定想不到的。”“你,你又伤害我……”为什么他们会认不出我?因为我不再是那个妖娆冶艳的祸水,我没了精美的首饰,没了光鲜的衣服,没了艳丽的妆容,我失去了作为女人最大的骄傲!每每看到自己映在水缸里影子,我都是七分愁闷三分犹豫,好一个荆钗布裙啊,当真土鳖共蚯蚓一色,估计我要趴土堆上别人得且一阵找呢。“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你这样也挺好看的。”小五安慰道,“没有盛妆华服,才更能显示出你丽质天成嘛。”这话我爱听,可人家在丽质天成的基础上再着点色彩不是更好吗?路边有个卖便宜饰物的小摊子,一些样式夺目的假珠宝正流转着廉价的光泽。小五叹了口气,有点惋惜的对我说,“喜欢哪个就买吧,委屈你了,日后我一定买最好的给你。”“嗯,你可要记住,不许赖账哦。”自己掏钱可以走小巧精致路线,花别人的钱就必须走暴发户路线,否则掏钱的人会觉得很没面子。我心地如此善良会让别人没面子吗?当然不会。我暗暗思忖着,我脸盘大适合带大的,而且我有的是劲不怕沉……我左挑右选,只买了一只普通的骨角簪,做的挺精致,虽然价格便宜但还满耐看的。不要夸我有眼光,其实我是在进行穷人美的自我安慰。哪位大小姐如果想尝试一下低调的雅致,欢迎用金钗或金步摇交换,我做梦都想重温艳俗风采!街角大树下有个小贩,支了个卖藕粉的棚子。一股香甜诱人的味道,不偏不倚直撞进我的鼻腔。我们过去坐下,要了两碗藕粉。老板拎起开水,往碗里一冲,热腾腾的藕粉就上桌了。我乐呵呵的拿起勺子啜着,急于享受那份温馨芳醇的幸福感,竟一不小心烫到舌尖,急忙条件反射的掩起嘴坐直了身体。小五左手捏着勺子在碗里搅动,好不容易拿起来,晃了几晃撒到桌上一些,又放了回去。“你怎么不吃?”我拿起勺子小心的尝了一口,“已经不烫了。”他抬起头,用一脸近乎凄苦的表情凝望着我,随后淡淡扫了一眼我拿着勺子的右手。我明白了,人家的意思是,“吃个屁呀,你个死丫头没看见本少爷的手伤了,还不赶紧喂我?这个月工钱不想要了吧?”我识相的端过碗,“来,姐姐喂你。”他一听这话,立马喜笑颜开,配合的张开嘴,痛痛快快的吃了下去。老板见状笑道,“小伙子,你姐姐对你可真不错。”以为小五的左手真的像大多数人一样笨拙。我最开始也觉得他是过于谨慎了,怀疑左手和右手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大区别。不过自从经过小诸葛的事,看来多长几个心眼的确有必要。如果小诸葛不是误以为他右臂被折,已经无力与自己抗衡也不会大大方方站到他跟前,等着接那三根毒针。我趁喂他的时候,观察了一下周围,并没发现什么可疑的人,来来往往都是些最最普通的粗服百姓。不过戏做的足一点对自己总没有坏处,我觉得自从我们认识以来,别的长进不敢说有,至少说谎演戏本领早已今非昔比。我们吃过藕粉就要回去了,路上不时有些云英未嫁的姑娘家投来热情的目光。“我今天很漂亮吗?”我小声问道。小五毫不犹豫的回答,“你什么时候都漂亮。”“我知道,可今天看我的人特别多,而且还都是年轻小姑娘,”我万分疑惑的拉拉自己的粗布衣服,难道这也能领导时尚?“我的打扮有什么特别吗?”“我也发现了,”小五眯着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我,“不过我对女孩子的打扮向来不怎么懂。”正在我们俩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大眼睛的小女孩提着一小篮鸡蛋跑了过来。“这个给你们的。”她嘴里说着“你们”,眼睛看的却是小五一人,把篮子往他手里一塞,柳腰一扭便飞似的跑了。新一代的少女偶像诞生了。人家潘安是掷果盈车,虽然风雅但品种过于单一,我们青枫出马不光蹭回了鸡蛋,还有点心、蔬菜、水果、鲜花。以后没事牵着他出来溜溜,能省好多钱……
第四十六章 白蛇传之送货上门版
吃过晚饭,小五又开始缠着我讲故事,我拗不过只好讲了。讲得口干舌燥,讲到精疲力尽,说了无数遍“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这孩子还是不肯放过我。最后我说话的声音都嘶哑了,他才勉强同意放我回归大自然。明月当空,莫言安在?我好像从来没对他说过什么甜言蜜语,也没为他做过什么,但其实我的确很喜欢他。孽缘,这就是孽缘吧。我脱掉衣服钻进被窝,回忆着过往的情景。我不知道莫言在别人眼中是什么,不过我觉得他挺可爱的。我们就像磁石的两极一样,只要彼此相遇就会被对方吸引。我不能容忍别人对我不好,也不喜欢别人对我太好,而他对我态度恰巧就是让我最舒服的那种,甜而不腻。他很聪明,每个人在他面前都像裸奔一样没有秘密可言,然而有些时候却又傻得可笑。记得在左家的时候,我因为和罗烈互看对方不顺眼,便想学几招找机会整治那家伙。没想到莫言居然真信了我那杀人灭口的玩笑话,还无比正义的教育了我一通。当时我没太懂,只当他不识逗。后来我假装发脾气,拿刀抵着自己的脖子逼他,才明白他的心意。爱之深,责之切,这话一点不错;关心则乱,这话也丝毫不假。但凡了解我一些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嘴硬心软而且又怕血又怕疼,根本不可能杀罗烈,更不可能自杀。而他不光信了,还深信不疑……想到这些,我忍不住笑了,心底也变得甜甜的。可再想想,甜就变成了酸,笑容就变成了眼泪。这么久没有消息,不知道他还好吗?我哭着哭着就不省人事了,等醒来时已太阳高照。我收拾好自己和家里的琐事,又讲了两段故事,估摸着是该出门买菜的时候了。我想拉上小五一起,但他宁死不从,嫌姑娘们太热情,任凭我连哄带骗终不肯踏出家门半步。这死孩子真迂腐,不就是让人看看吗?又不是没穿衣服。我挎着篮子出门去,姑娘们就跟约好了似的都堆在我的必经之路上,她们的目光如追光灯一样打在我身上,看得我浑身火热好不自在。昨天送鸡蛋的小女孩大着胆子迎了上来,怯生生的问道,“他今天怎么没出来?”看她娇羞可爱的模样,连我心跳都要漏两拍,小五这家伙却无动于衷,难不成真是对女人没兴趣?我本想逗逗她,问问那个他是指谁,可看她满脸绯红又忍不下心,只好老老实实的答了,“他在家歇着呢。”她低着头,摸着自己垂到颈边的大辫子,她的辫子油光水滑映衬着苹果般的小脸。六,七年前的我,是不是也有过这般可人的风景呢?我情不自禁摸摸自己的脸,已经比城墙拐弯还厚了,若想改过恐怕为时已晚。“你叫什么名字呀?”我悄悄问道,“回去我好告诉他,你问他好呢。”小姑娘的脸更红了,低声告诉我,“青青。”其实我觉得她叫小红更合适,脸蛋红红的,嘴唇也是红红的,红得让人想咬一口。不知道是不是小姑娘都跑得特别快,反正她是挺快的。我要是个男人肯定会追上去,然后把她拉到没人的地方,尝尝那张脸是不是真的和苹果一样甜,只可惜我不是,所以只能呆鸟似的傻站在原地。青青走后,我又被更多的姑娘包围了,结果今天小五没跟着出来,我的收获反而更多……我不免有点怀疑,那小子是不是早料到众家姑娘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存心玩欲擒故纵呢。刚到镇上没多少时候,就见飞沙走石,乌云压顶,急忙找了个凉亭避雨。虽然衣服已经湿了,但雨下得这么大,我总不能淋着回去吧,可这一等又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我站了大约半个小时,雨不仅没有停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这雨要是下到明天早上,我还得站一宿不成?即使在亭子里,还不是不免有雨落进来。为什么人家穿越可以进皇宫王府吃香的喝辣的,我就得浑身又湿又冷跟丧家犬一样站在这?同穿不同命啊。正在此时,一把绘着山水垂柳的油纸小伞出现在我的头顶,我转过头看着打伞的人。那是一个方巾青衫的青年书生,眼神温和有礼,脸上却没什么表情。可不知怎的,我总觉得他身上桀骜的霸气远大于谦和的书卷气。他指指伞又指指外面,没有说话。“公子想送我回家?”他点点头,又指指自己的嘴,摆了摆手。我当然很想回家,可又怕他心怀不轨是个中山狼。然而转念一想,他若真是为了莫言的下落而来,就算我拒绝他,他也会想办法跟着我,我总不能在外面呆一辈子的。我狠狠心,点了点头,“那就谢谢公子了。”这一路上很安静,除了雨打在伞上的滴答声,就是我的心跳。伞不大,刚好能不让我淋湿。我偷偷打量着他,人长的倒是挺端正,可惜面部表情有点缺失类似面瘫,兴许是因为残疾的缘故不喜欢表露感情吧。挺好的小伙子,偏偏是个哑巴,否则没事来段淫词艳曲多有情调啊。我好想哭,小五居然撑着伞在巷口等我,算他有良心,没让我白疼一场。他对那书生谢了又谢,而那书生只是摇头摆手。我躲到小五身边,才看到那人的半边身子全湿透了……人家对我这么好,我居然还怀疑人家别有用心,惭愧惭愧。我们别了那书生慢慢往家走。“这是唱哪出?《白蛇传》?”小五幽幽的说道,“你可不要以为他真是个书生。”“唉,果然不是许仙啊。你觉得他身手怎么样?”“不知道,至少轻功不错。”小五瞟了眼我的脚,“他鞋底的泥比你鞋面上的都少。”“你说,他要真是为了莫言的下落而来,有必要对我那么好吗?”小五斗然停步,“你不会觉得人家看上你了吧?”“我年轻美貌,他看上我不应该吗?”小五叹了口气道,“今晚得给你喂点雄黄酒了。”“万万使不得,”我笑道,“真要把他吓到,我可没本事盗仙草去。”吃过晚饭,我给小五讲了青青的事,他好像全然没有兴趣,只是一个劲的催我讲故事。可怜的我被生生摧残了将近两个小时,实在扛不住了,“青儿,姐姐累了,咱明天见吧。”“你叫我什么?”小五用近似于见鬼的表情瞪着我。“没什么呀,”我笑嘻嘻的答道,“我要是白娘娘,你可不就得当青丫头嘛。”我话没说完人已夺门而出,量他还不至于追出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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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仲子逾墙
我失算了,呜呜呜,我以为他不会追出来,结果他不光追出来了,还把我堵在墙角,更无耻的是他居然弹我脑门。本来我智商就和美貌成反比,被他一弹说不定日后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呢。
苍天为证,我就是想夸他长的俊跟女孩子一样好看,绝没有嘲笑他娘娘腔的意思,是他自己内心阴暗老觉得别人对自己不怀好意,跟我没关系!我分明是一高举和谐大旗的良民,但不知为什么总被人错看成委琐怪大叔的异性同类。
我捂着脑门勉强支撑着逃了回去,关好门窗,以风卷残云的速度把自己脱的就剩条内裤,然后飞扑进被窝,光速入睡。被窝里暖融融的,有我的气味,舒服极了,对治疗失眠心悸等症有无比强大的作用。
靠,又做梦了,真倒霉。这恶心的梦啊,明明知道是梦还醒不过来,什么鬼东西在背后蹭来蹭去怪凉的?我迷迷糊糊的伸手去摸,妈呀,不是梦,有只爪子,男人的爪子!我刚要叫,不知那厮做了什么手脚竟让我一声都吭不出来,莫非是点了传说中的哑穴?
冰凉的手摩挲着温热的背部,贪婪而放肆,遇到变态怪蜀黍了……幸亏我手脚还能动,还能奋起抵抗。我自认发起狂来很勇猛,但他比我强悍,没费什么力气就按住了我的双手。他冰冷的嘴唇轻佻地吻了上来,我转头想要躲开,却被钳住了下巴动弹不得。我以为趁这个机会能挣开手上的束缚,可谁知他单手的力量较之刚刚竟也毫不逊色。黑暗里传来几声似有似无的轻笑,他一定觉得我无谓的反抗很可笑。就跟我平时欺负小动物地心情一样。看着掌中的猎物奋力抵抗却无济于事,那是怎样的一种快感,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总之那是个非常愉快地过程,猎物的反抗越激烈猎手越觉得刺激……现世报啊现世报。悔不该逼小狗两腿跳着走、悔不该挠小猫地痒痒肉、悔不该咬兔子的耳朵、悔不该揪仓鼠的皮毛,我不该恃强凌弱欺负小动物,我知道错了,呜呜呜,被强迫做自己不想做的事真的一点乐趣也没有!
既然反抗不了我就不反抗了。反正折腾来折腾去都是止增笑耳,何必费劲让人家高兴呢,还不如找个机会给他送上致命一击。就算是金钟罩铁布衫也有练不到地某些地方,哼,不要被我找到施展摧瓜龙爪手和碎蛋神拳的机会,否则就等着跟自己的小波德说再见吧。
我微微张开双唇,把他的舌头放了进来,等他自以为得计时,便狠狠咬下去。他闷哼一声。放开我,低声说道,“你属什么的。怎么那么爱咬人。”
好熟悉的声音,我想杀人。而且是用最残暴的手段……
一肚子话说不出来。急得我对莫言又抠又挠。。电脑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