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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
我把它挂在窗前。那儿还有一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我便用吊兰长长的、串生着小绿叶的垂蔓蒙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愈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加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更小哟,雏儿!正是这个小家伙!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的来回摇动,跟着逃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在笼里生气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
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
我不动声色地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呆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扒在我的肩头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
还呷呷嘴,难道在做梦?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感觉黄昏时听音乐是种特殊享受。那当儿,暮色浓深,屋里的一切都迷朦模糊,没有什么具体清晰的形象映入眼帘,搅乱头脑;心灵才能让听觉牵着梦游一般地飘入音乐的境界中去。——你是不是也有同感?
我这种感觉既强烈又奇妙,以致我怀疑自己有点神经质。记得那次绝对是个黄昏,大概是听舒曼的《梦幻曲》吧!家里只我自己,静静的空间贯满了那深沉而醉心的琴音。房子的四角都黑了,窗前的东西变成一堆分辨不清的影子,只有窗玻璃上还依稀映着一点淡淡的桔色的夕照。
我的心像被这音乐洗过一样圣洁。不知是心沉浸在琴音里,还是琴音充溢在我的心里,一股潜流似地婉转回旋。于是我被感动起来,并且这种动心的感觉渐渐加强,心里的潜流形成一个疾转的漩涡,到了感动的潮头卷起,我忽然不能自己。好像有根无形的搅棒,把沉淀心底的乱七八糟的事全都翻腾起来。说不出是什么难忘的事或感受过的情绪,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甜蜜?忧伤?思念?委屈?已经落空的企盼?留不住的美景?……一下子,大滴大滴的泪珠子竟然自个儿夺眶而出,滚过脸颊,落到地上。我倚着门框,仰起头,衣襟很快就湿了一片。我完全不能自制,也不想自制,因为这决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异样的、令人颤栗的幸福的感觉。平日里,给一些意外的事偶然触动,也会生出这样一种感觉,却总是一掠而过,从没有如今日这般有力地撞击我的心扉。
然而我不明白,这感觉究竟是怎样来的,是那琴音招引来的?到底是哪个旋律、哪个和声打动的我?为什么以前听这支曲子时从无这般感受?更奇怪的是,以后,多少次黄昏时,我设法支开家里的人,依旧在这光线晦黯、阴影重重的安寂的小屋里,独自倚门倾听这曲子,但再也不曾出现那种忍俊不禁、苦乐交加的感觉了。
那琴音仅像一丝微弱的风,难得再在我心中吹起浪头。怎么回事?……感觉是找不到的,只有它来找你。
真好
刘墉
在大学主编校刊,见过许多同窗的好作品,内容都不记得了,唯有一篇文章的,一直未曾忘记:“年轻,真好!”在报纸副刊的女作家小说专辑里,看到一段动人的情节,倒不是其中对少女初历人事、云雨缠绵的描写,而是那少女在激|情时所说的一句话:“有身体,真好!”一家人到佛罗里达度假,坐在海洋世界的湖边,看孩子挤在人群中跳草裙舞,阳光和煦,海鸥翩翩,妻笑着说:“有钱,真好!”二十多年的老朋友,一直未曾会面,最近突然来信,行间不再是千云的豪气,却满是人生的哲理,尤其是临结尾一句话,震人心弦:“活着,真好!”从追求年轻的奔跃、肉体的激|情、金钱的力量,到仅仅是活着,这,就是生命的历程吗?
真话难说
《南方周末》
蒋子龙
一位尚不足60岁的作家住进了医院,经过一系列现代医疗技术的检查,确诊为晚期肺癌。已无法做手术,也没必要了。家属却坚决要求医生给开一刀,不能白白地等死。现代医疗技术无论多么先进,终归是隔皮看瓤,打开后万一还有希望呢!把毒瘤多少切去一点,总比一点不切要好吧?更重要的是为了安慰病人。家属告诉他是肺里长了个良性小瘤子,如果不手术,关于良性的谎言岂不就得戳穿?家属还请求作家协会出面,以组织的名义要求医院给实施手术。于是我们也加入撒谎行列。
医生虽然明知手术对病人有害无益,也只能答应病人家属和所在单位的请求。因为他们也是撒谎者,从一开始就和家属一起向病人隐瞒了真实病情。哪一个癌症患者的家属不是这样做的呢?从谎言变成了行动,病人的身体被切开了,跟医生预料的一样,决无手术的可能了,原样又缝合起来。绝症在身的病人又白挨了一刀,损伤了元气。得到的只是一句新谎言:手术很成功,很快就会好的。
所有到医院看望他的人不仅重复着家属提示的谎言,还即兴创造出一些新的谎言。包括他家的小孩子,一副天真烂漫的神态说着大模大样的谎话。没有一个人为此感到有什么不安。相反倒有一种神圣感,一种悲壮感,都在扮演保护他的角色。
大家心安理得地形成了一种默契:只要是为了他好,怎么骗他都没有关系。
自以为比对方强大,可以撒谎,出于同情对方,为了让他高兴,也可以撒谎。
他的生活被谎言包围着,也许他的余生就得靠这些谎言支撑着。
他的精神居然真的好起来,要求看文件;给医生写了感谢信;提出了病好后挂职深入生活的计划;要求再分给他一套房子,他的孩子多,已经给过他两次房子都不够用的;要求专业职务评定委员会把他由二级作家升为一级作家……他的全部要求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人们无法拒绝一个不久于人世的人。这些应允又是不可能马上都能兑现的。正因为用不着兑现,别人才答应得那么痛快。
为什么欺骗一个快死的人就不觉得是缺德呢?因为说谎的动机是善良的。是诚实的虚伪,是诚诚恳恳地在说谎。深恶孩子说谎的家长,同时又教孩子撒谎。其实也难得有自己从不撒谎的家长。
有人喜欢这样标榜自己:“你什么时候听我撒过谎?”——这本身就是一句漂亮的谎言。在文艺作品里形容正面人物的正派总是用“他从不撒谎”这类的套话——这又是一种貌似豪迈的谎言。人不能没有真诚。即便是最无耻的骗子,也有知心朋友,也有说真话的时候。同样,什么时候生活中又真正禁绝过谎言呢?我想找到一种关于谎言的权威解释,却意外地发现许多不朽的人物都说过关于谎言的好话:英国人文主义者阿谢姆说:“在适当的地方说适当的谎言,比伤害人的真话要好得多。”法国作家法朗士说:“若是消失了谎言,人类该是多么无聊无趣呀!”拒绝任何宗教,宣布上帝已经死了的德国哲学家尼采说:“从来没有说过谎的人,不知道真实是什么。”法国道德家沃夫纳格说:“人人生来都是纯真的,每个人死去时都是说谎者。”
够了,再举下去就有点“谎言广告”的味道了。
恶意的谎言应属造谣、诽谤,不在此列。
美国作家冯纳古特说:“人需要好的谎言,可惜好的谎言难逢,烂的谎言太多。”
一个欧洲大作家到政府禁止垂钓的地方去钓鱼,而且向旁边的人瞎吹:“昨天我从这儿钓了7公斤!”正巧警察走过来,要按他自己坦白的数字罚款。这位作家说:“先生,你不能罚我的款,我是作家,虚构是我的工作。”这算不算冯纳特所喜欢的“好的谎言”?那么,人们也可以把成功的创作、美妙的想象视为“好的谎言”。
尽管人们推崇真话,还是搞了一个“愚人节”,其实就是说谎者的节日。大大方方地享受说谎的快乐和被谎言欺骗的快乐。
有人称作家为“人精”,这位患晚期肺癌的同行,怎么会听不出或看不出大家是在骗他呢?病长在他身上,即便别人能骗得了他,他的身体、他的感觉还能骗得了他吗?人,也许更多的是对自己撒谎。所以“人才离自己最远”。不愿或不敢正视的事实,就宁愿相信它不是真的。
一个平时最瞧不起人或许是他最瞧不起的人,听说他得了绝症,到了医院跟他和解,不慎说漏嘴,桶穿了窗户纸。他奇迹般地开始昏迷,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是真话害了他,还是谎言害了他?是被欺蒙地活着好呢,还是明白真相后死去好呢?在为他治丧的日子里人们还议论几句,不久便没有人再去想他了。
正确对待自己
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天降大任的伟人,也有屡遭挫折的普通人,虽然他们的才能地位十分悬殊,但是,高贵的品质和卓绝的毅力可以使伟大的人谦虚谨慎,严己,始终将自己视为人民中普通的一员;也可以使平凡的人努力奋斗,顽强拼搏,做出惊人的成就。
《帅门家风》向我们奉上的是一个老党员对人民的赤诚之心。在刘帅面前,一切以权谋私的人都应该羞愧。
《电学天才斯泰因梅茨》则告诉我们:在有故障的机器上,“画一条线,一美元;知道在那里划线,九千九百九十九美元”这个意味深长的道理。
《怕见阳光的人》,以她自身的经历向人们表明:容貌有缺陷用不着自惭形秽,遭受挫折更不必自暴自弃,只要你能够面对现实,勇敢进取,和煦的阳光也会像普照天下人一样普照你。
你可能是伟人,或者是位普通的人;你的生活道路也许一帆风顺,或者屡经坎坷。但任何时候,你都不能忘记自身的责任,都需要正确对待自己。
正眼看人生
《当代名家随笔精品》
罗兰
在汉堡定居的一个中国人,对我讲了他的一次亲身感受——他刚到汉堡时,跟几个德国青年驾车到郊外游玩。他在车里吃香蕉,看车窗外没人,就顺手把香蕉皮扔了出去。驾车的德国青年马上“吱”地来个急刹车,下去拾起香蕉皮塞到一个废纸兜里,放进车中。对他说:“这样别人会滑倒的。”
在欧美国家的快餐店里,有个不成文规矩,吃完东西要把用过的纸盘纸杯吸管扔进店内设置的大塑料箱内,以保持环境的整洁。为了使别人舒适,不防碍影响别人,这叫公德。
在美国碰到过两件小事,我记得非常深。
一次是在华盛顿艺术博物馆前的开阔地上,一个穿大衣的男人猫腰在地上拾废纸。当风吹起一块废纸时,他就像捉蝴蝶一样跟着跑,抓住后放在垃圾筒内,直到把地上的乱纸拾净,拍拍手上的土,走了。这人是谁,不知道。
另一次在芝加哥的音乐厅。休息室的一角是可以抽烟的,摆着几个脸盆大小的落地式烟缸,里面全是银色的细砂,为了不叫里边的烟灰显出来难看。但大烟缸里没一个烟蒂。柔和的银耱很柔美。我用手一拂,几个烟蒂被指尖勾起来。原来人们都把烟蒂埋在下面,为了怕看上去杂乱。值行深思的是,没有一个人不这样做。
有人说,美国人的文化很浅,但教育很好。我十分赞同这见解。教育好,可以使文化浅的国家的人很文明;教育不好,却能使文化古老国家的人文明程度很低,素质很差。教育中的“德”,一个重要成分是公德。公德的根本是重视他人的存在。
美好的环境培养着人们的公德,比如清洁的新加坡,有随地吐痰恶习的人也不会张口把一口粘痰唾在光洁如洗的地面上。相反,混乱肮脏的环境败坏人们的公德,比如纽约地铁的墙壁和车厢内外到处胡涂乱抹,污秽不堪,人们的烟头乱纸也就随手抛了。
好的招致好的,坏的传染坏的,善的感染善的,恶的刺激恶的,世上万事皆同此理。不要希望人类是完美无缺的,不要希望每一个人都像圣人一样是完全舍已为人的,不要这样希望!我认为,我们这样承认,并没有什么不好。而且唯有这样承认了之后,我们才可以对人间多存几分原谅,少受一点失望的打击。
假如你为人间冷酷而难过,那么你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由你自己发出光和热,使人间减少一分冷酷,增加一分温暖。假如人人都停止抱怨别人,而由自己本身去发光生热,这人间就温暖得多了!不要希望人们一点也不虚伪。你只能希望人们在虚伪之中仍不忘善意,并且希望人们能在该诚恳的时候诚恳,这就够了。
不要对人类失望!我们生就是这个样子的。有好处,也有缺点;有可爱的地方,也有令人失望的地方,能承认这些,我们才可以用宽容的态度来对待人生。
只染一个红指甲
中国青年报
刘齐
我家太远,级别又不够,每天上班,便挤电车,细长的铁匣子中,大家绷着脸,电子元件般委屈在一起,了无生气。突然,面前闪出一只娇小的手,美滋滋地搭在扶杆上,精巧的拇指染着蔻丹,鲜艳欲滴,其他手指弯着,看不见指甲。我就盯住不放。车转弯时,她手松了一下,那柔柔的长指顶端,哪一只都没涂指甲油。
不是舍不得。女孩子打扮自己时绝对慷慨。也不是工作需要。没有哪一号文件规定。姑娘家每手至少有四个指甲须保持朴素本色只染一个红指甲,其实是一种款式,当代中国的特殊款式。鉴于目前尚未有统一的叫法,我就率先称之为“一点红”。
“一点红”款式并不特别严格。有时也稍作变化——不染拇指而染食指或小指,色泽也不限,樱红、桔红、桃红、妃红、紫红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