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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
(二)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其中(五)进行淫乱或者Se情、卖淫活动。
第40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三)处罚《刑法》中对侵犯儿童性权利的犯罪行为的处罚:强Jian罪: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ia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ian论,从重处罚。强Jian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Jian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Jian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强Jian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Jian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Jian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2000年2月13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Jian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Jian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359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第359条: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第358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Jian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嫖宿幼女罪:第360条: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1年6月1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规定: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360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第301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此外,《教师法》第37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其中(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述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儿童的性权利进行特殊的保护。
(摘自2003年第10期《少年儿童研究》杂志,佟丽华供稿)
建议
不能与没有责任心的人深交少男少女们的情感是易碎品,必须小心翼翼地对待。由此联想到,假若你有一件易碎的珍品,你会交给什么人手里呢?有的人热情洋溢却毛手毛脚;有的人只想自己,对别人的事漫不 经心;有的人只是好奇并不珍惜你心中的珍品……试想一下,你敢把易碎的珍品交付他们吗?
不能!你必须寻到一位有责任心者,方可重托于人。何谓有责任心者呢?》第一,他视珍品为珍品;第二,他全心全意保护珍品;第三,他会承担起关于珍品的责任。器物尚且如此,感情更需要责任。因此,不与无责任心者深交,应成为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的交往原则。当 然,要求别人有责任心,自己首先应当拥有责任心。
不发出让人误解的信息感情世界的特征之一是敏感。尤其是少男少女们,对来自异性的微妙信息是心领神会的。问题在于,少男少女往往容易在无意之中发出了错误信息,导致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萦萦的教训不应忘记。
在情感世界行走的少男少女们,应当掌握一些交往的底线。譬如,如果你不想谈恋爱,不要与异性单独约会,更不要在晚上俩人独自相处;不穿过于暴露身体的衣服,以免刺激异性;给人留言不宜多情,以免让人迷惑等等。
在国际交往的礼仪中,专门有一条:不宜发出让人不解的微笑。也就是说,应当明明白白地 交往:你是我的同学,不是我的异性朋友;你是我的老师,我们只是师生关系等等。这是避免不必要的烦恼的有效技巧。
迷途知返应下决心恋爱场上常常是迷魂阵,许多少男少女往往搞不清原因,便稀里糊涂坠入情网。
青春期的特点是爱也疯狂恨也疯狂,爱与恨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因此,他们一旦发现自己的感情被玩弄了,常常会做出激烈的反应,如伤害别人或自我摧残,酿成新的悲剧。
当然,也有另外一类少男少女,他们的性格偏于柔弱,明知自己被玩弄,却缺乏勇气说不,结果使自己在泥潭中愈陷愈深,最终毁了自己。
实际上,很少有人一辈子不踏上歧途,关键在于能否迷途知返。有两句话可谓名言: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就是说,当人面对两难或两利的选择时,需要有明智的态度。
就情感世界而言,当你发现自己陷入了被玩弄的游戏之中,你就面对“两害”的选择:退出越早伤害越小,退出越晚伤害越惨。请问,你应该选择什么呢?
有些少男少女可能会咽不下这口气:退出?就这么便宜了他(她)?我要和他(她)算账!如果对方触犯法律,自然可以以法律为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然而,许多时候,感情纠纷是法律爱莫能助的,纠缠下去的结果往往是伤害更加深重。
另外有些少男少女是惧怕邪恶势力。当他们不幸与无赖的异性或同性茭往之后,渐渐变成了羊入虎口,似乎只能任人宰割。其实,这完全是自己吓唬自己。法律有许多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的规定,只要你挺直胸膛,抗争到底,幸福就在不远的前方。
心理学家认为,在犯错误中长大是孩子成长的规律。青春期里谁能毫无闪失?跌倒了爬起来,误入歧途就重返正道。只要认准了这一条,每一个少男少女的青春都会是灿烂的。
♂♀特别提醒:如何面对陌生男子的纠缠正确地对待纠缠,需要一定的技巧。首先,年轻的女孩子应有较强的判断力和意志力。应该克服自己的好奇心理,这并非是展现个人魅力的正确方式。同时打消天真的幻想,以为这样和“马路天使”认识,是很浪漫的事情。“马路天使”中,可能有玩弄女性的色狼,有想占便宜的好奇者,有贪钱图财的抢劫者,有受男生怂恿的“愣小子”,或者有陷入单恋的多情人。他们的年龄、职业、经历、性格、目的各异,言谈举止也有区别。你应该在迅速判断的同时,做出相应的反应,具体技巧上可考虑:(1)上学、离校时尽量和同学结伴而行,选择人多的地方走,选择人多的时间走。
(2)对有企图者要态度明朗,语言可委婉,圆中有方,软中有硬,要有一股凛然不可欺的正气。若他人进行恶意的纠缠,也不必害怕,应尽量与其周旋,找到最佳时机跑开。遇到严重情况要及时呼救、逃跑。
(摘自《性教育与艾滋病预防教师手册》第191页,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
六 流产的后患
靓莓:女,1982年出生。有一个很复杂的求学经历:初一初二在北京郊区的一所普通中学就读,初三转学到另一所郊区学校,后报考一所艺校,提前招生、尚未毕业,直接考取了北京某学院的影视大专班。初二交男朋友,并发生性行为。
访谈——靓莓:无知者无畏
她穿着一套睡衣出来接我。本着对我所见的、所听的都不表示惊讶的原则,我没发表任何意见,只是稍微提高了声音,指责她对自己所住的环境太不熟悉,而导致我找得很辛苦,也很生气。
她没有说什么,在回她家的路上,她买了一包烟。
她问我怕不怕狗,我说不怕。她说她家里有两条很大的狗,我不置可否,没把这句话放在心上。但是那两只狗确实很大,毫不夸张地说,比我还要大。但我表现得很镇定,她也飞快地换下了出门穿的睡衣,换上了一件黑色蕾丝边的吊带睡衣。
我们的谈话就在床上和一只狗的注视中开始了(此时,另一只狗一直呆在客厅里,她不许它进卧室,因为它很脏,也不听话)。
一次无法摆脱的意外
先讲讲你第一次交男朋友的情况,好吗?
以前也有一些男孩子想和我交朋友,但我都没放在心上,就那样说说也就过去了。但在我读初中转到北京某郊区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在那个区很有名的男孩,他经常接我上下学,带我到他家吃饭,他妈妈对我非常好。看那意思,这个男朋友我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第一次也就这样发生了。但第一次并不是自己想要做的,纯粹是一种被动的情况。
被动,但不是被迫,是吗?
我认为我当时不是很想,肯定会有一番顾虑,有一点害怕。因为听人家说很疼啦,然后还怕流血,当时还没有经历过这些嘛,所以我当时是不愿意,反抗也有,但不会像被强Jian那样反抗。
你感觉怎样?
没什么感觉。也没想那么多。这一次以后,很长时间都没有再做过,因为我转到另外一所学校去了,后来又转到另一所中学。也交过一些男朋友,但没有碰到这样的事情,然后就上中 专了。因为大了,长得又比较好。
要不是认识那个男孩,我现在都不可能学抽烟。我上中专学的是表演,抽烟对牙呀,嗓子呀,皮肤呀都不好。上艺校时,交过一些男朋友,但不注重感情。我们都是一周回家一次,平时身边多一个像你爸你妈那样照顾你的人,何乐而不为呢?
(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
最早对男孩子产生好感是什么时候?
小学,但与现在(喜欢一个男孩子)的概念不同,可能是他的某个表情、动 作或衣着招我喜欢。那时候我可以同时喜欢好几个。我上小学三年级时,就有人追,因为他们觉得我长得漂亮。
18岁时流产
你第一个男朋友就是初二的那个男孩?
是,是他。
和他发生性行为以后,你觉得自己变化大吗?
基本上没有。(这个时候有人来送水,她的狗叫了起来,然后她接着说后来再发生 就是与第二个男朋友。)你这是一个怎样的学校?
大专,本来想考大本,但没有认识的人,也没有路子(还要送钱),但我还 是两个都报了,一试、二试,之后直接就被刷到专科了,也就是职高。我就不想去了,但考 完以后,学校的老师给我打电话,我妈也就让我去了。初三因为成绩不好,就提前考到艺校,读了三年艺校后,第四年的实习我没参加,就直接考了某学院的大专。
流产这件事是什么时候?
在大专。当时毕竟投入了感情,对他挺用心的,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
那时你多大?
忘记了。
你今年多大?
21岁。
你毕业几年了?
我不算是毕业,考完试之后我就不上了,因为高职大专也只有两年,第三年就是学校给我们找片子拍,这样算起来,应该是18岁吧。当时发现的时候都三个月了。
你不知道自己怀孕吗?
因为我月经一直都不正常。后来三个月没有来月经,我就到医院去查,结果是怀孕了,然后做的药物流产。
三个月还可以做药物流产吗?
是,四个月以内都可以。因为我是第一次,也不知道需要怎么样,当时先吃药,然后回家。第二天早上起床,什么都不吃,再吃一粒药。当时非常恶心,想吐。第三次,到医院去吃药,吃完药后,等了4个小时,然后从身子里掉出来这么大一个肉团。我打车回家,从出租车座位上一站起来,裤子上就全是血了,好吓人。
你男朋友去了吗?
去了,但是没让他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然后吃了一些益母草,挺苦的,半个月就好了。
好了之后,和这个男朋友的关系就淡了。
你觉得流产在你思想上产生的影响大吗?
还行。
你知道这件事对身体有什么危害吗?
我知道挺不好的,而且“药流”也挺危险的,但毕竟做了,也没什么事。我觉得打胎惟一影响我的就是我的身材了。
打胎怎么会影响你的身材呢?
会有小肚子,我以前腰是1尺5、1尺6,现在是1尺7、1尺8。就这一点点影响?
这可能和我这人想事情的角度有关吧?我不甘落后!
一次避孕套都没用过
你们Zuo爱的时候,没有任何避孕措施?
没有。
为什么他不戴避孕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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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喜欢。
后来呢?
没有,好像一次避孕套也没用过。
为什么?你不担心怀孕吗?
担心,但是没想用过。他和我都觉得,两个人间隔一层东西,感觉不好吧。
后来还是不避孕,但你一直都没怀孕?
没有。后来我就和这个男朋友分手了。
分手的原因是什么?
他说他要出国,但他其实并没有出国,而是又交了一个女朋友。
后来呢?
后来他又用别人的手机和我聊天,还说要和我好,我就和他和好了。就这样。
你在大专的这个表演班是一种什么情况?
很多同学都与别人同居,放学后不是去找“老公”就是去会男朋友,从学校门口停的车就可以看出来。
被迫发生的第一次
你何时来月经的?
小学吧。
你上中学时学习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