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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庶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得意,刘封心下却颇有点不自在:“兄长,你能让给我兵马就可以了,又何必把亲军也给我。”
刘琦拍着他的肩,笑道:“这一次去鲁山,虽说只是佯动,不过到底还是要提防着点,我那五百精兵虽然不及叔父训练出来的兵马精锐,但也都是精壮之士,有他们护着阿封你,我好歹也放心些。”
丝毫不知内情的刘琦,到了这个时候,竟然还这般为他设想,此时的刘封,心中一股浓浓的暖意是油然而生。
徐庶的眼眸之中也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是惊奇,是惋惜,或者也有几分不安。
不过,心中那激起的那点涟漪,刹那间便隐没,徐庶点着头道:“子德公子这般识大局,实在是难能可贵,这份心意大公子就不要再推拒了。”
徐庶偏在刘琦之后,暗向他挤眉弄眼,刘封只得道:“那好吧,就多谢兄长了。”
“这五百兵马虽少,不过大公子立营之后,可多树旗帜,虚张声势,让曹军不敢轻视,同样也是演以吴人看,让他们以为我们下了血本。”
“我明白,不知何时出发。”这点常识,刘封还是了然于胸的。
“我估计着最迟后日,吴军就会在赤壁跟曹军交上手,大公子可以稍迟一些出发,不过也尽量在三五天之内开拔。”
一场江中之会后,孙刘联合作战计划就此敲定。当天,刘备过夏口而不入,午后过了就随着吴军舰队继续溯江西进。夏口方面,徐庶当即将刘备的最新命令传往汉水上游的关羽,以及江夏诸文武,并即刻展开了战前的动员工作。
夏口城,太守府衙。
大堂之中,人员川流不息,那红色的朱案前,糜竺正伏案批示着一道道的公文。
十天之前,在徐庶的建议下,糜竺被刘琦委任为江夏郡功曹,如今刘备在外,孔明尚在柴桑,徐庶则忙于北部的军事,这一郡的诸般政事基本就靠糜竺一人操持。
当前最重要的事,就是为江夏的两万兵马的提供粮草军需这等后勤保障,这些工作糜竺都很擅长,大商人出身的他,掌管和打理钱粮本来就是他的强项,自从在徐州跟随刘备以来,他就一直为刘备打理着这项工作。
刚刚批好一道公文,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响起,门外走进一人。糜竺的还以为又是呈报公文的官吏,待到抬头看时,神色忽然凝重起来。
进来的人是他的弟弟糜芳,怀里还抱着一个陶罐。
“你们先下去吧,没我的传唤休要来打扰。”糜竺将左右从僚都打发出去,他起身将大堂的门窗关上,盯着一脸风尘的弟弟,低声问道:“小妹的遗体找到了吗?”
砰!
一声沉闷的撞击,神色黯然的糜芳将怀中的陶罐放在了朱案上,干瘪的嘴唇微微蠕动,默默的吐出了三字:“在这里。”
第四十二章 生疑
糜竺的神情先是一怔,接着,深陷的眼眶瞬间湿润,难管他极力的克制着内心的感伤,但没撑得片刻,两行老泪还是不争气的从爬满鱼尾纹的眼角滚落。!
那陶罐里所装的,自然就是他妹妹糜夫人的骨灰了。
“小妹啊小妹……”糜竺的手颤抖的抚摸着那冰冷的罐壁,布满褶皱的手背上,一根根青筋时隐时现。
一旁的糜芳默默道:“我奉了大哥之命,按着阿封当日所说地方,扮作商人偷偷的潜回到当阳,找了整整三天,终于在一处民宅找到了小妹的遗体。我本来想把她的遗骨运回来,好让主公风风光光的给她安葬,不过沿途曹军的巡察很严,我没办法,只好把遗体火化,带了她的骨灰回来。”
糜竺澎湃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他抬起袖来抹干净了眼角的泪渍,抚着糜芳的肩膀安慰道:“没关系,二弟你这一趟辛苦了。如此看来,阿封这小子并没有撒谎。”
糜芳的表情忽然严肃起来,凑近糜竺耳边道:“找到小妹遗体的地点虽然和阿封所说吻和,不过我却发现了些可疑之处。”
“什么可疑之处?”糜竺立刻警觉起来。
“我发现遗体时,虽然已经开始腐烂,不过却仍能看得出来,小妹她身上并没有受什么,唯有头部受到重击,而且根据我的经验,应该是致命的一击。”
“这就是说,小妹在死之前,身上并没有受过伤了。”糜竺的眼珠子左右转动着,狐疑之色在脸上涌动。
糜芳接着道:“还有,妹妹的遗体上穿着的是普通民妇的衣服,显然是为了躲避曹军才换上的。”
“如果小妹一心求死,又何必多此一举的换民妇的衣服,而且她身上也没有伤,明知有阿封和子龙在,完全可以把她和阿斗一起救走,小妹她又怎会认为自己会成了拖累呢?除非……”
“除非阿封他们在说谎!”
糜竺表情依旧是一脸的疑心,显然糜芳的话正是他心中所猜测。不过他在堂中来回踱了几步,却又摇头道:“若单只阿封的话,或许还有可能怀疑他说谎,可是还有子龙,他的性情为人你我最清楚,说他撒谎,我实在是不信。”
糜芳冷哼一声:“事关重大,既然让咱们发现了可疑之处,岂能轻易善罢甘休,我看这件事无论如何都要查个清楚,否则怎么对得起小妹的在天之灵。”
那最后一句话,犹如一刺利刃,深深的刺痛了糜竺。他的脸庞上的青筋微微抽动,沉思了半晌道:“这件事你知我知,在未明真相之前,先不要张扬出去,我自有分寸。”
…………
宁静的晚风吹拂着大地,马上就要落山的太阳把所有的景物都染成了一片鲜红。
刘封站在校场高台上,尽情的呼吸着混杂泥土和江风味道的空气。他抬头向着夏口望去,在夕阳映照下,巨大的城郭就像是一个浑身鲜血,痛苦的缩成一团的病人,隐约有种残缺的美感。
高台之下是四方形的校场,长宽二十余步,四角各树着一面巨大,绣着“刘”字的黄色大旗,在晚风的吹动下,哗啦啦的如波浪般舞动。
校场中央,五百名排列整齐的士卒静静驻立,虽然没人敢说话,但却不时的彼此相视,眼神中透露着的是不安与茫然。
高台上的那位刘皇叔的大公子,在场的大多数人都认识,当初北营变乱时,刘封手提着血淋淋的人头,如天神下凡般的威慑之姿,至今想起,仍然让他们心有余悸。而在听说他们将要成为这位大公子的部曲之后,每个人的心底都感到了一丝凉意。
这也难怪,刘琦待人宽厚,治军也是如此,这五百亲兵在他手下过惯了养尊处优,散慢无束的日子,如今忽然换了一个冷血的头头,一时如何能受得了。所以,当他们听说这个消息后,心里的第一反应就是:好日子要到头了。
就这样站了一个时辰,那位大公子既不训话,也不发号施令,只是负手立在那里,出神的望着夏口的方向,像是在思索着什么,又像是在等什么人。
一群乌鸦蹲四周的栅栏上,黑漆漆的眼睛好奇的盯着眼前这群木桩子似的人类。忽然,一阵轻快的马蹄声响起,群鸦惊起,盘旋在校场的上空哇哇鸣叫,仿佛在为那来者营造着气势。
刘封缓缓转过身来,鹰目顺着通往辕门的大道延伸而去,视野中,一骑正飞奔而至。
“你终于来了,小子。”刘封步下台阶,准备迎接那人的到来。
士卒们现在终于明白,他们这位新的主人,让他们傻乎乎的站了半天,原来果真是在等人。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瞪大眼睛寻声望去,好奇的想要看看是何方神圣珊珊来迟。
当那一骑奔入校场时,士卒中猛然间爆发出一阵窃笑。
刘封顿时生怒,猛的回头,星目如刃,狠狠的射向他们。士卒们心头一颤,赶紧闭上了嘴巴,但看着滚鞍下马的那人时,仍是憋着一腔的笑意。
来者,正是马谡。
当刘封看到马谡的装束时,也忍不住差点笑出声。
此刻他已不是儒生装束,而是身披铠甲,头戴铁盔。他人本就有些瘦,但偏偏那副盔甲又有些偏大,被他这么一穿,就像是小孩误穿了大人的衣服,到处显得空空荡荡,看着自然有几分滑稽。
“军司马,你可是珊珊来迟呀。”刘封的言语中并无责怪之意。
马谡扶正了头盔,平静的答道:“属下是准时前来听命,是大公子来早了。”
刘封看了看日头,笑道:“确是我来早了,随我来吧。”
二人上了高台,刘封摇指台前五百士卒:“怎么样,我的军司马,可有信心助我把这五百人马练成一支精兵吗?”
台下众兵一听,心中自然是咯噔一声,心想着早知道来的这个年轻小子是自己的上司,刚才就不应该笑人家。
年轻的马谡放眼一扫,眼眸中流露着些许得意,仿佛在说:让你们刚才笑我,嘿嘿,看老子怎么好好的收拾你们。
第四十三章 忠于我的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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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封在接下率军兵进鲁山的任务时,借机向徐庶提出调任马谡来协助他。
马家虽然在荆州算不上什么衣冠望族,但马氏几兄的名气还是流传在外的,但由于马谡的年纪尚轻,故而徐庶只知有此人,却不知其才华到底如何。既然刘封开口要人了,而且也不是什么无法离职的重要人物,徐庶便当即答应。
虽然西进鲁山,根据预想只是一场不会与敌交战的佯动,但刘封却盘算着趁此良机,正好练一支忠于自己的部曲,这支军队的人数可以不多,但却一定要精,最重要的是能绝对的服从自己,必要之时,会为自己舍生忘死,赴汤蹈火也再所不惜。
治军,尤其是训练精兵,绝非站站队例,喊喊口号那么简单,这和学习兵法一样,都需要一个系统的,科学的过程,对于如何治军和练兵,刘封其实也只能算是一个初学者。
所以他才需要马谡,不但可借机将他收揽于麾下,而且可以让他帮自己练兵,还可以通过练兵来考察一下,年轻的马谡,他的真才实学到底是个什么水平,可谓一箭三雕。
刘封虽然是刘家大公子,身份地位虽高,但实际的军职却仅仅只是个都尉,所以他能给马谡要来的职位,也只有比自己低一级的军司马。不过,从马谡那高昂的情绪可以看得出,他对自己此次职位的调动还是相当的满意的。
“大公子,你只是要练兵,还是要练精兵?”马谡说话之时,目光像是在挑菜一样在五百士卒的身上扫来扫去。
“当然是精兵了。”刘封很干脆的回答。
马谡转过头来,正视着刘封,微微一拱手道:“大公子调属下来麾下,自然是属下的荣幸。不过,大公子若是让属下助你练一支精兵,就需凡事都按属下的法子才行。”
马谡这是在要权。
那张冷峻而沉着的脸上,流露着的是朝气与自信,听他这口气,似乎已是成竹成胸,刘封遂道:“只要你能把这些人练成精锐之士,一切依你便是。”
得到了刘封的允诺,马谡脸上更多了几分自信之色,他抬起头来,手一指那五百忐忑的军士,轻蔑的哼了一声:“如果依我来看,这五百人中,有一半人都可以直接打发他们滚蛋。”
马谡大笔一挥,就把五百人马削成了二百五,刘封有点不理解:“这五百人都是子德帐下精锐,算得上是江夏最优秀的战士了,为何要刷去一半。”
“恕属下直言,子德公子对治军练兵之道根本一窍不通,他手底下所谓的精兵,在属下看来,比大户人家里护院的家丁强不了多少,要不然前些日子也就不会发生北营兵变那样荒唐的事了。”马谡还真是直言不讳,毫不客气的把刘琦给的数落了一通。
马谡言之在理,刘封想此次鲁山之行,任务只是虚张声势而已,五百人和两百人的效果其实相差不多,大不了多树些伪装的旗帜,多扎几个假的营帐而已。如果马谡真能帮他练成一支两百人的精兵,别说是五百人,就是五千人他也舍得砍去。
念及此,刘封痛快道:“好,就依你,你想刷多少人就刷多少人,不过,这怎么个刷法我倒很好奇。”
马谡的目光再次扫向校场上的五百士卒,嘴角再度扬起一抹冷笑。
其实刘琦挑选的这五百士,基本身超七尺,体形健壮,单从外表上来看倒是都胜于普通人。不过,按照马谡的理解,这些都只是成为普通士兵的初级身体条件,想要达到精兵的身体素质,还需要严格的考核。
马谡的第一项考核很简单,那就是让他们来控弩。不是普通的小弩,而是弦力达到十二石的硬弩,而且是在全身披甲,头戴铁盔,腰佩短剑的负重情况下开弩。
在荆州这种水泽密布,地形复杂的地带,弓弩的作用极大,尤其是在水战时,大多数战役的胜负,往往在未登船肉搏之前,就在弓弩远程打击的较量中决出胜负,所以,普通士兵往往都需要熟习弓弩,更何况是精兵。
不过此番考核,马谡仅仅只是考察他们的身体素质,所以只要求他们能够在负重的情况下开得了硬弓,而不求他们射击的命中率。
马谡果然是对的,人高马大并不代表力气也大,一轮测试下来,约有一百多人无法拉开弩弦。
“没能拉开弩弦的那一百多人,你们现在就可以卷铺盖滚蛋了。”衣架似的马谡手叉着腰,冷笑着向那些气喘吁吁的士卒喝道。
士兵们并没想到这一轮的测试是用来淘汰不合格者,其实这些士兵本来就不乐意在刘封的手底下当兵,现下一听到自己竟然被踢了,那些本来觉得丢脸的不合格者,马上兴高采烈起来。相反四百多合格者则大呼后悔,心想早知道如此,刚才就应该假装拉不开弦才对。
一百个不合格者高高兴兴离开队伍,有些胆大的家伙,临走前还回头向“不幸”留下的人做着幸灾乐祸的鬼脸。
看到这情形,一旁静观不语的刘封眉头就暗暗皱了起来,心中顿生担忧:你这样不行呀,这些家伙养尊处优惯了,巴不得回到刘琦那里去呢,你这么个考核法,下一轮只怕一个合格都剩不下了。
刘封刚想予以提醒起,马谡就用高度的嗓门,大声向刘封道:“大公子,这淘汰的一百人,显然都是些滥竽充数之辈,根本不配做精兵。麻烦大公子稍后和子德公子打个招呼,建议不用让这一百多人回亲军营,直接把他们发配到普通营就是了。”
亲军营衣甲精良,食宿待遇极高,而且家眷还能受到免役等优待,福利待遇远高于普通营。那一百人原本还是庆幸自己的无能,这时一听马谡的话,一个个的立时都傻了眼。
‘这小子,果然有手段。’
刘封松了口气,爽快道:“没问题,我一定会跟子德兄长说的。”
轻蔑的目送着那一百垂头丧气的落选者离开校场,马谡的目光转回了剩下的四百人。此刻,原本还在暗中叫苦的他们,反而又暗自庆幸起来,想想在这位刘大公子手底下当兵,虽然要担心受怕,但比起丢了亲军营的各种优待福利,还是划得来的。一干人便振奋精神,准备应对下一场的考核。
不过,当他们听到马谡第二场考核的内容时,齐刷刷的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所有人披甲执戈,身负三日之粮,急行军赶往城西五里的码头,落在后面的两百人一律淘汰!”
第四十四章 夜之暗流
‘先是考臂力,现在又考耐力,这个马谡的确有几把刷子。;’
此时的刘封,见识过马谡的初露的身手后,对自己选中的这个年轻的智囊,不禁又添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