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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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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雄沉声道:“我等恐怕无法与公子随行。”

    林天赐搓着手,低声道:“若无公子援手,我等要救人只怕不易,原本应当为公子引路。只是保护王子,责任重大,实在……”

    张放抬手止住:“不必多言,我明白。你放心,我不识路,但有人识得。”说罢向后一指,“那就是我的向导。”

第五十五章 【幕后黑手】()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的支持!)

    ~~~~~~~~~~~~~~~~~~~~~~~~~~~~

    曹雄、林天赐齐回首,但见一高瘦胡人向张放脱帽行礼,恭恭敬敬道:“阿里穆多谢公子救命之恩,但有吩咐,无不从命。”

    同样是胡人,这个胡人的汉话却说得甚是流利,还带点长安口音,措辞也是彬彬有礼,令人惊讶。

    韩重“咦”了一声,眨巴眼睛,这胡人好生眼熟啊,好似在哪见过。韩骏用肩膀轻轻撞了兄弟一下,低声道:“还记得在三水时被佐吏围捕之事么?就是那个胡商。”

    韩重长长地哦了一声,想起来了,不解道:“这人怎地在这里?”

    韩骏狠不得敲一下兄弟的脑壳,没好气道:“此地除了我们及被救的乡亲,就只有莫奚部的奴隶了,你说他怎会在这里?”

    韩重嘴巴张大:“奴隶?!”

    韩重的嗓门大,阿里穆听得真切,又是惭愧又是愤慨:“……都是该死的鞮汗人与莫奚人,他们抢了我的货、杀了我的仆人,还把我没为奴隶,幸得公子相救……”

    嗯,这下韩重明白了。鞮汗部准备离开鞮汗山西附,这胆子自然肥了,竟在距汉境数百里之地劫掠了两批入其部交易的胡商,其中一批就是这阿里穆。估计莫奚部也有份参与,所以分战利品时,也分得一些奴隶,阿里穆就在其中。

    张放点头算回礼:“你行商西域多年,往来道路想必熟悉,可知如何尽快赶到玉门关?”

    “熟!熟啊!”阿里穆就差拍胸膛了,“这条道走了不下十数回,闭眼都能去到玉门关。”

    “好,作为回报,你当我们的向导。”

    “阿里穆乐意之至。”

    有了这个意外的识途“老马”,不光是曹雄、林天赐松了口气,便是邓展、陶晟及一众府卫都安心不少。接下来就是解说路线。

    按阿里穆所说,从此地到玉门关,先经蒲类泽,从蒲类后部以东穿越二千里荒凉戈壁、峡谷、沼泽、沙漠、草原等复杂地形,最后进入鄯善,向东行便可进入玉门。正常走的话,整个行程需时一个月以上。

    “鄯善?”张放若有所思,“是不是曾经的楼兰?”

    阿里穆点头:“是的,就是早年的楼兰。”

    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汉使傅介子斩亲匈奴之楼兰王安归,另立质于大汉的楼兰王子为新王,改国名鄯善。自此,楼兰便以鄯善之名存于史册。算起来,这差不多是半个世纪前的事了。

    傅介子杀楼兰王,楼兰改名鄯善,这也算是个历史常识,张放当然知道,不过他对自己所处时期的准确纪年还不太清楚,阿里穆不说他也不会想到这一茬。

    邓展手指顺阿里穆所画线路移动,眼睛也越来越亮:“若我们明日立即出发,带上所有的马匹,紧赶一程,就有机会甩掉莫奚人与鞮汗人。就算胡奴咬紧不放,只要我们能先一步赶到鄯善,任他胡儿再嚣张也不敢追。”

    张放大感兴趣:“为何?”

    “因为那里有我朝驻军。”

    从昭帝年间,傅介子斩楼兰王之后,考虑到楼兰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汉朝遂于其地驻军,以监其国。此时的鄯善等同于汉朝的附属国,宗主国驻军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陶晟以拳击掌心,兴奋不已:“如此大好!”

    张放左看看、右看看,明白二卫心思。其实他提出往西走,以身做饵,二卫是极力反对的,只是身为下人,不敢争辩而已。此时有识途老马带路,有充足换乘的马匹,有驻军可接应,危险系数降到最低。如此一来,在二卫心里,这计划方才算是可行。

    曹雄与林天赐互望一眼,一齐向张放拱手:“既然公子已有安排,我等明日便分道启程,他朝有缘再会。”

    自个还有一堆头疼的事,张放也懒得问那什么坚昆小王李忍是怎么回事,合袖回礼便了。

    待曹、林二人告辞离去后,张放向两位护卫示意近前。

    张放向牛羊圈一指,对陶晟道:“你取一半牛羊,骆驼全给你,还有……剩下小半箱雷炮全拿去。若鞮汗部的匈奴人不放过我,同样也不会放过你们,他们若也兵分两路追索,你就带人扼守我们来时那处峡谷,截击追兵。人不够的话,把那群匈奴俘虏也算上。守住了,就放他们一条生路;守不住,他们也别想活。你的任务就是守个三两日,待青溪聚民走远,匈奴人眼见追之不及,你们又不是主要目标,匈奴人自然会放弃。”

    陶晟略微犹豫:“那雷炮的确好用,只是小人若全拿走了,少主这边……”

    “这一路有的是时间,我还可以再制作。”

    “喏!”

    “邓展”

    “在!”

    “叫所有人动手,宰杀全部牛羊,烤炙好当口粮,天亮之前必须全部弄妥当。”

    “明白。”

    交待完毕,张放目光转向韩氏兄弟:“把那个人带上来。”

    张放没说是谁,但韩氏兄弟却明白,领命而去,很快连拉带拽将一个身着破烂汉服的五旬老者提来。

    此人容色憔悴,但肤色甚白,一身衣裳虽肮脏破烂,却可看出料子是丝绸质地。这年头能穿丝着绸的,非富即贵。一个养尊处优、有身份的汉人,竟然出现在匈奴人的奴隶圈里,本身就透出诡异。

    “公子问话,老实回答!若有半句不实,休怪我兄弟无情。”

    说话的是韩骏。这少年虽有几分机敏,却不是蛮横之辈,但这句话却是咬牙切齿说出的,让人一听毫不怀疑他说得出做得到。并不是一场杀戮令韩骏心性大变,而是因为眼前这个人——神秘的长安来客,青溪聚血案的幕后指使!

    这人也是倒霉,机关算尽,却没算到胡人的野蛮,结果一出鸡鹿塞,便由座上宾变阶下囚。卜骨须跑得急,也顾不上他这个能换大笔赎金的人质,终于落到张放手里。

    老者一眼看到张放,目露讶色。这种惊讶,不是因为面前的话事人是个少年的缘故,而是一种“士别三日,刮目相看”的吃惊。很明显,这老者认识张放,而且他认知里的张放与眼前的少年气度与气质浑然不同,故而吃惊。

    张放辨识入微,读懂了老者的眼神,平淡道:“你认识我,很好,省了我不少口舌。今夜我有很多事要忙,就不跟你绕舌了——我要一个或几个人名,告诉我,再留下耳鼻,你可以活着离开,接受交易么?”

    老者惨然一笑,反问:“若是邓展、陶晟之辈出卖主人,富平侯府会如何处置?”

    张放冷冷盯着他,一言不发。

    老者豁然大笑,须发张扬:“无话可说了吧?让我来告诉你——不敕之罪,祸及家人!你认为我会告诉你么?”

    张放淡淡道:“不说也没关系,把你押回长安,总有人会认识你,进而揪出你身后之人……”

    话音未落,老者脸色大变,突然向前冲出。

    韩氏兄弟同时拔刀拦截——不料老者突然转身,以身体撞向刀尖。

    韩氏兄弟收刀不及,噗噗两声,双刀入体。

    老者须发蓬乱,仰天厉啸,奋力前顶,让双刃贯体而过,形成致命创伤。

    谁也没想到这貌不惊人的老者竟会如此绝决,不过三言两语,眼见事不可为,立即诱使韩氏兄弟出手,“助”其自裁。

    眼前一道人影一闪,张放猛扑过来,十指箕张,摁住老者脑袋生生扭过来与自己对视:“想死不拦你——先把名字留下!”

    这一瞬间,张放发动了强制催眠。对一个将死的人发动强制催眠能否有效?会有什么后果?张放不知道,他从没试过,但今次他别无选择,必须尝试一次。

    四目相对,一双瞳仁幽邃如潭,映着两点跳动的火苗,诡异惊心。一双瞳孔逐渐涣散,陡然转厉,面容惊怖扭曲。

    “名字——”

    “咯咯……不……”老者喉管发出如刀划金属般呕哑难听的怪声。

    在老者惊骇欲绝的眼神中,张放仰天长吁,喃喃道:“石荣?好熟悉的名字,他是谁?!”

    嘭!老者尸身重重摔倒,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第五十六章 【锋芒在背】()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vr加贺美)

    ~~~~~~~~~~~~~~~~~~~~~~~~

    清晨的阳光,照在一堆已熄灭的灰烬上。一只穿着鹿皮靴的大脚在灰烬上拨拉两下,灰烬散开,尘土飞扬,被掩盖的残余热气袅袅升起。

    视线随着袅袅热气抬升,可见鹿皮靴之上是一条绸缎褶袴,而褶袴之上的袍子,居然是狼皮所制的皮袍。这上身是手工粗陋的兽皮袍,下身是色彩鲜艳、质料精美的绸缎……这造形,亮瞎眼。

    这个穿着不伦不类的家伙,是个戴着镶金边的兽皮帽,身材高大,脸皱得像风干的橘皮,满脸黑白间杂的胡子,看不出多大年纪的胡人。这胡人虽貌不惊人,打扮秀逗,但却有两个很特别的标志:一是他的左耳戴着一个硕大金环,份量很沉,将他的耳垂平白拉长一截,显得怪异畸形。二是他脖子挂着一圈白色的貂尾,细滑如绵,一看就知是上品。

    金箍兽皮帽,金环,貂尾,这不是普通胡人能佩带的东西。很快,有下人的回报证实了这一点。

    “禀骨都侯,据灰烬的温热与马粪的新鲜度来看,他们离开不会超过半日马程。蹄印显示一队人马往东,一队人马往西。”

    骨都侯?这方圆千里之内,只有一个骨都侯,那就是鞮汗部的头领,右骨都侯莫顿。

    若林天赐在场,一定可认出这装束怪异的胡人,就是鞮汗部的右骨都侯莫顿——他的金箍帽,耳朵上的金环与脖颈上的貂尾,都明白无误地昭示了他的身份。

    莫顿抬眼西望,顺着他的目光,可以看到一个个醒目的毡帐桩钉打出的洞眼,遍地牲畜粪便,宰杀牲畜遗留的毛皮、内脏、血迹,残破丢弃的毡帐……更远处,是蜿蜒的小河,连绵起伏的群山,离离接天的原上草……还有密密麻麻的草原牧骑。

    很明显,这里正是昨夜张放一行的驻地,此刻却已被胡人占据。

    莫顿收回目光,用马鞭敲敲皮靴,蓬起一圈灰烬,开口——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好似嗓子里塞着一把沙子:“倒也算聪明,兵分两路,一队全骑士朝西,一队大半步行东返,给我玩疑兵啊。卜骨须,你说的那个人会往东还是往西?”

    在莫顿身后,是一个头大眼小,面阔多须,厚唇平鼻,满面疤痕,颧骨两侧有两团暗红的油光,左耳悬一硕大金环,腰插长短双刀的家伙。

    正是罪魁祸首卜骨须。

    从前夜到此时,卜骨须的脸色一直很难看——无论谁损失了近半实力,又差点被惊马踩死,那脸色都会与卜骨须一个样。

    听到莫顿的话,卜骨须用力磨了磨黄板牙,那咯吱吱的响声,就像在嚼某个人的肉:“那人不过是个身娇肉贵的公子哥,如何敢往西?他所布和这个疑阵,就是要让我们以为他会跟着大队骑士往西走,实则是混在那群奴隶里头往东逃……哼,汉家贵人胆子像兔子,心眼却不少。”

    莫顿眯着细眼,用手揪着胡子:“似乎有道理,不过这样一来,他就不怕经过鞮汗山时被我们追上,到时连逃的机会都没有。他敢冒这种险?沙鲁鲁,你怎么看?”

    莫顿身后,卜骨须左边,是一个二十多岁,脑门光秃,脑袋一圈髡发扎成小辫,手拎短柄斧,凶相毕露的青年胡人。

    “简单。兔子两头跑,狼分两头追。”沙鲁鲁眼睛透着一股嗜血的凶残,“我追东面,这个人,我一定要亲手拴在马尾拖死!”

    沙鲁鲁语气里那股凶狠劲不在卜骨须之下,他比卜骨须更仇恨张放,因为他就是新任的莫奚当户,而老当户已于前夜葬身于乱蹄之下。不管是草原还是中原,身为人子,杀父之仇都是一样的不共戴天。

    莫顿笑了,面皮更皱,眼睛眯成一条线:“年轻人的脑子果然好用,莫奚部振兴有望。好,带领你部帐余下的勇士向东追击吧。我会给二十骑助你。”

    莫顿说完再转向卜骨须:“我也会给你二十骑,还有足够你部族战士乘骑的马匹,敢不敢往西追?”

    卜骨须伸出紫黑的舌头舔舔厚嘴唇,狞笑一声:“兔子才不敢。”

    莫顿哑声一笑:“好,无论谁发现了这个人的踪迹,立刻向我传讯,我将尽起阖族勇士擒杀。除了那个巫师与正主必须活捉,其余人等,死活不论。”

    ……

    距离匈奴人不到一百里外,一条长长如带的河流边,一支十余骑的骑队正傍河而行,正是张放一行。

    张放知道鞮汗部的匈奴人有可能追上来,却没想到匈奴人竟因为他使用雷炮惊马,一夜破营而将他视为巫师。

    莫顿之所以如此卖力追杀,目的有二:一是正如林天赐所分析那样,鞮汗部是非西迁不可,金箭使者之死,必须有人负责。二是雷炮问世,震撼胡人。胡人不知是新式利器,想当然认为是巫师做法,召唤雷火。这么牛逼的巫师,无论是莫顿、卜骨须还是沙鲁鲁,都想弄到手。

    这一路行来,张放的脑海里只盘旋着一个名字:石荣。

    对于这个人,他没有一丁点记忆,尝试问了邓展、陶晟,却发现这人居然是个名人,长安最知名的权贵公子之一。嗯,张放“自己”,也是其中之一。

    不过,与张放这样的老牌世家不一样,石荣属新贵,他是当朝权阉中书谒者令石显的独子。这是一根真正的独苗,因为石显已是阉人,再不可能有子嗣了。

    张放对于这个石显没什么印象——无论是历史上的,还是这副身体的。只是看到邓、陶二人提到这个名字时,脸上惊惧之色,可以看出必定是很不好惹的家伙。

    昔日的富平少侯与石荣的关系怎样,邓展、陶晟都不清楚,因为他们原本只是侯府府丁,还没资格去侍奉少侯。若非此次出事,他们根本没机会与张放有如此密切的交集。

    不过,也不需要二人来证实什么,事实摆在眼前。就是这么个人,雇了一群凶徒在他必经之地设下杀局,险些要了他的命……不,是真的要了他的命,富平少侯张放,已经死了。

    当发现“张放”还没死,还是这个人,再出狠手,这次雇佣的杀手是更凶残的匈奴人,结果张放逃过一劫,而青溪聚却天降横祸……

    张放一直有个疑问,这具身体的前主人贵为世子,不好好在长安呆着,过着他那“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的纨绔日子,跑到北地这边鄙之地来干什么?只是先前旁敲侧击,技巧性地问了一些有关石荣的事,已经令邓展感到奇怪了,实在不好再开这个口。也罢,等回到长安再一探究竟吧。

    自从那个噬魂之夜后,张放再也没有原身体的丝毫记忆,只残存原身体的一些本能,所以他不明白二者的恩怨纠葛。但他只知道一点,现在他就是张放,张放就是他,既然石荣就是幕后黑手,那么不为自己也要为青溪聚乡亲,砍下这只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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