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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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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晟、邓展急道:“少主……”

    “如果你们认我是主人,就执行命令。”

    两名侯府护卫互望一眼,小主人的命令,自然不能有违。左右不过对付一群胡人而已,想来不是什么难事,当下无奈顿首:“诺!”

    “无论凶手跑到哪里!无论他们有多少人!无论他们背后有何等强大的庇护!我只要他们的尸体,还有所有活着的乡亲!”

    张放拔出长剑,从掌心划过,猛地掷剑插地,如是誓言。

    夕阳映剑,光芒灼目,一缕鲜红,蜿蜒流淌。剑如墓碑血如酒,只不知,这墓碑将为谁而立,酒,为谁而洒?

    谁也不会想到,此一去,蝴蝶翅膀将掀起一股狂飙,一场流芳百世、震古铄今的远征决战,即将拉开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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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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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第一卷完成了,说实话,点击与收藏都挺惨淡的……我一向相信,书好,一切都会好,只是这个过程,颇为煎熬。感谢给我鼓励的新老书友,你们的支持,是我的坚持!

第四十三章 【追凶八百里】() 
(新卷开始,感谢大盟、小胖、l蓝黑色、铁锤s及诸位新老书友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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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云漫天,红崖如峙,驼铃声声,空旷悠远。

    一支驼马混合,商队不象商队,旅人不象旅人,马贼不象马贼的长长队伍,穿行于绵长苍凉的戈壁大峡谷。在峡谷上方,还有几骑与队伍并行,不时有骑士离队,沿斜坡策马上下崖壁,沟通消息。

    这支奇怪的队伍,就是张放与他的伙伴,以及十八护卫所组成的复仇之队。

    时间,是他们离开陀螺山后的第二十天。

    如果早知道这个任务如此耗费时日,如此艰难危险,邓展与陶晟绝不会跟随他们的少主人这样干,更要阻止其这么干。

    违抗少主的命令,固然会遭受惩罚,但若不阻止,置少主于险地,那后果之严重,更非他们所能承担。这一路上,他们几乎是一日一谏,苦苦恳求少主回返。得到的答复,永远都是那一句“再赶一程,或许就在前面了。”

    匈奴人犯下天惊天血案后,并没有回三水,而是掉头往北,绕白于山西麓,经眗衍(今宁夏盐池)出长城,进入茫茫草原。

    这伙匈奴人很是狡猾,这片数千顷的大草原,分属北地郡、上郡、西河郡、朔方郡等四郡共辖,西、南、北、匈归、浑怀各部都尉均有所属,简直就是个五不管之地。

    这伙匈奴人进入大草原后,行踪飘忽,时隐时现,一路指向西北。经都思兔河,过黄河,横跨三百余里,竟然从朔方重镇鸡鹿塞出关,进入荒凉的戈壁荒原。

    邓展与陶晟悔得肠子都青了:为什么不在鸡鹿塞掉头?居然在与少主人一番长谈后,鬼使神差答应出塞,弄得现在不上不下。前进固然吉凶未卜,掉头同样困难重重。

    这两位侯府护卫并不是怕困难,而且怕危险。这一路追遂下来,他们已经隐隐感觉,这伙匈奴人不同寻常——一伙携带刀弓的匈奴人,掳掠数十汉人充为奴隶,居然能连过两道关卡,其中一道还是大汉边防重镇鸡鹿塞。如此通畅无阻,哪里像是普通匈奴人了?如果邓展与陶晟身上没有带着通关文牒,只怕连出塞都不可能,相比之下,更显出这伙匈奴人不简单。

    邓展、陶晟几乎是走一路劝一路,信誓旦旦表示,只要将此事交与他们处理,少主人回转长安,他们必将人救出,并提那卜骨须的人头来见。

    张放只扫了他们一眼,都不用使出催眠刺探,就知道他们说这话没半点底气,谁信谁脑残。

    这支队伍,就是在这种纠结情绪下,渐渐接近大汉边境张掖郡。此时距离他们的出发地陀螺山,行程超过八百里……

    黄昏时分,一行人下到峡谷,找到一处大裂缝,打尖驻扎。

    戈壁荒原,风沙摧折,岩石风化严重,经常可见有岁月磨蚀及岩石塌陷所形成的断层裂隙。这些裂隙有小有大,小者只容一人一马侧身而过,大者如岩洞,足能容纳千百人马驻营。

    张放选这峡谷裂隙所形成的崖洞,不算大也不算小,容纳百余人倒没问题。

    由于匈奴人走的并不是一条传统商道,故而一路行来,很少旅人,这也使得他们比较容易发现敌踪,一直紧紧追蹑在匈奴人的身后。只是匈奴人比他们早走一日行程,而且前面走的人可以随心所欲选择行进路线,而追的人却要小心观察,反复确认,这速度想快也快不起来。以至追了近千里,双方距离虽然在不断缩小,却仍未能追及。

    张放一行,除了有二十多匹马,尚有八峰骆驼,用以托运物资。这些骆驼是在出鸡鹿塞之前买的,行走戈壁大漠,骆驼绝对比马管用。八峰骆驼所负载的是足够支撑二十余人一个月的口粮、饮水、草料及帐蓬。至于买东西的钱,则是邓展与陶晟从侯府领取的经费——这二人身负重要使命,岂能不带足够的钱?临行前主母可是下了死命令,找不回少主人,此生休想再进侯府。这哥俩早已做好了长期在外奔波的准备,钱物自然不会少带,几十斤黄金及布帛还是有的。

    驻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桩脚、搭帐蓬,然后生火做饭。饮食则很简单,把水烧开,将干饭(把粟米煮熟以后再晒干,汉代方便食品,可以作为军粮及旅行中的干粮)、腌肉、酱菜、面片下釜,煮成一团饭糊,就可以开吃了。

    张放虽然弄出了铁锅炒菜,但人在旅途,只能因陋就简,没法与居家相比。其实纵然是在大汉城邑食铺酒肆中,这菜谱也好不到哪去。这时代的饮食,就是这样简单。什么煎炒焖炸,酸甜苦辣,色香味俱全,请出门往右转,前往大明或大清……

    晚餐过后,邓展与陶晟安排好明暗哨位,又在洞口布下防野兽陷阱,然后一齐走向少主人主帐,进行每天例行的汇报。

    两名护卫边走边互相交谈,面带忧色,他们忧虑的问题只有一个:兵器。

    没错,张放这支队伍,共计有二十三人,但武器装备却奇缺。甲具一副都没有,兵器只得一柄麻钢剑,五把环首刀,四张弓,十五把尺刀。这其中真正能称得上有杀伤力的兵器,只有一柄剑、一张弓加五把刀而已。

    张放、韩氏兄弟、渠良所持剑刀弓,都具有一定杀伤性。只有那群侯府卫士,除了邓展与陶晟各佩有一把环首刀外,余者尽佩尺刀,所背弓箭,也是有效射程不足二十丈的练习用软弓,杀伤力甚弱——这不稀奇,如果他们能带精良武器出塞,那才叫个怪。

    汉朝边关有规定,但凡超过三尺的长兵、制式弓弩、甲具盾牌、马匹铁器,禁止出关,违者以通敌论处。试想在如此严令之下,如何能携带大量武器出塞?光是将韩骏那把制式弓箭夹带出来,就费了老大劲了。

    出了鸡鹿塞,已经是汉军的势力边缘。尽管汉匈百年之战,以汉朝全面胜利而落幕。南匈奴归附,北匈奴远遁,边境已无战事。凶残的敌人是没有了,但大大小小的马贼沙盗,戎胡部落以及荒野猛兽,却是永远都除之不尽的。一旦撞上这些强盗、野兽,就凭着他们手上简陋的武器,别说杀敌,自保都困难。更何况,这一路追踪下来,已大致弄清楚了这伙匈奴人大约有三、四十人之多,武器装备不清楚,但再怎么样,也不会比他们更差吧。

    武器装备不在他们之下,人数多一倍,究竟是你去杀人,还是人家杀你?

    这段时日,郑、陶二人着实担足了心。好在这条路不是什么重要商道,强盗马贼的倒没出现,豺狼花豹之类的倒是有几只,见他们人多,也不敢搔扰。担心的事没有出现,但武器问题一日不解决,二人一日不得安心。

    在找到少主人之前,邓展与陶晟共带来二十个卫士。其中两个卫士一人双马,飞驰长安报平安去了。另有两名卫士,则在两日前,被遣往休屠泽东南的武威城,借邓展早年在武威镇边戍守时所打下的军中关系,看看能否弄来一些武器。

    武器啊武器!哪怕是弄来七、八张旧弓也好啊!

    白色主帐前,侍立着两个身着白色麻衣、腰缠孝带、面容冷峻的少年。郑、陶二人认得,这是那对韩氏兄弟。原本二人安排有卫士保护侍奉少主人的,但渐渐发现,少主人显然更信任这兄弟俩,到最后干脆取代卫士,成为护卫了。郑、陶二人除了暗叹这几个山野小子好运道,还能说什么?

    “阿舍,请通报少主人一声,护卫陶晟、邓展前来复命。”陶晟微笑着称呼韩骏的小名,神情透着热络。

    韩难骏点头:“稍候。”禀报一声后进入帐篷,很快出来,向郑、陶二人点点头,“公子请二位在帐外稍候。”自从知悉张放的身份后,韩氏兄弟等人已改口称之为“公子”了。只是还没资格叫“少主人”,除非他们入籍侯府,以目前的情形看,怕也是早晚的事。

    邓展、陶晟互相看了一眼,似有所觉,一齐快步走到帐篷正前方。但见帐帘挂起,映入眼帘的是身着一领青色劲装、头挽短髻、面庞呈现健康的古铜色,英华内敛,神情专注的少年郎。在他身旁,是一个束着男子发髻,身着孝服,却不难看出是女子的少女。

    看到少主人与这名叫青琰的少女正在做的事,邓展与陶晟相对苦笑:又来了!每到休息时,他们就没完没了做这个……唉!真不知少主人鼓捣这玩意干什么?

第四十四章 【杀 手 锏】() 
(感谢大盟、小胖、hhh7933、爱哀520、阴阳明玉、铁锤s,以及诸位热心书友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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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朝帐外的郑、陶二卫一瞥,点点头算打个招呼,继续专注自己手上的工作。

    韩氏兄弟拿来两块毡垫,邓展与陶晟道了声谢,默默跪坐,满眼忧虑地看着他们的少主人在忙碌。

    张放此刻的确很忙,他一手持铜杵,一手握铜臼,正不断搅拌一团黑糊糊的半粘胶状物。而青琰则在他的指示下,不时将一些黑、黄、白色粉末倾入臼中。张放搅拌得那样用心、那样专注,眼睛闪闪发亮,仿佛那团令人恶心的东西是什么不得了的奇物一般。

    等搅拌得差不多时,张放与青琰同时戴上一个自制布口罩,在铜臼边缘搭上一块白布,然后将铜臼移到一个铁圈架上,架子中间是一个火盆,盆内置干燥的牛粪,已经点燃的牛粪正发出暗红的火光。别看牛粪这玩意说着恶心,但晒干后燃烧效果真心不错。

    随着铜臼温度升高,帐内的气味慢慢变得难闻,便是守在帐门两侧的韩氏兄弟,都掩鼻走开几步,担忧地看向帐内的公子与青琰。

    而此刻张放只是眯着眼睛,右手握着铜杵,稳定而均匀地搅拌着,同时持铜臼的手也在不停做同心圆运动,让铜臼内物体充分受热。而铜臼内那团黑糊粘物,则在热量烘培下,慢慢干燥,形成粉末……

    待那黑团半干时,张放移开火源,让铜臼散热。然后倾倒在一块灰布上,将之裹起,用丝绳扎好,小心放置于一个小匣子内。而小匣子中,已有五、六个这样的灰布包。

    另一边,青琰也没闲着,她正以米浆粘着粗草纸,一层层卷裹起来,形成一根圆管子。那形状,越来越眼熟……当她小巧的手指将一根细细的药捻子插上那圆管时,任何一个来自后世的人必定会脱口而出——

    炮仗!大炮仗!

    没错!张放在制造炮仗,具有杀伤力的大炮仗!

    张放可不是愣头青,更不会因为仇恨而不顾一切,他怎么可能让自己的手下只拿小刀子去与匈奴人拚骨呢?他们是来杀人的,而不是自杀的。

    当邓展与陶晟在鸡鹿塞大肆购买骆驼、粮食、草料、被服、帐篷之时,张放却带着韩氏兄弟等人扫荡了本地所有药馆与商铺。最后大包小包装着药秤、杵磨、草纸、硝石、硫磺及各种应急伤药与敷料,再收购了上百斤上好精炭,方与手下卫士们会合。

    出塞之前,张放又做了件令郑、陶无语的事:请十几个帮工,将所有精木炭全磨成粉;这还不算,那一块块硝石与硫磺,同样研磨成粉,并反复过筛;之后少主人更将这些物什装盆独自在房间里鼓捣,说是什么“提纯”;最后,所有药粉分装几大袋,足足有好几百斤,全放上骆驼运走。

    从出塞第一天开始,张放就着手配制火药、制造炮仗——严格的说,这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鞭炮,而是威力巨大的爆炮,或者说,是雷王。

    从张放的职业来看,很难想像他居然会配制火药及制造炮仗,但说起他的老家——准确的说,是他母亲的老家,必定让人会心一笑——全国烟花爆竹最大生产基地——浏阳。

    张放从小学到初中,每逢暑期,必定随母亲回老家,到几个舅舅的家庭作坊里帮工,勤工俭学。在家庭式的花烟厂里,各种手活,什么裁筒(裁纸壳)、扯筒(卷糊纸筒)、上筒(装黑药)、插捻……除了配药,所有流程都干过。

    事实上,到了初中以后,张放连配药都掌握了,并亲手制做过无数超级大炮仗,原因只是为了炸鱼。

    村前有条大河,是浏阳河的分支,每逢夏季,便是盛产草、鲤的季节。村里人从不用网或鱼钩,而是直接丢爆炮炸。

    要炸鱼,普通的鞭炮威力当然不够,用的都是特制爆炮。这种被称为“雷王”的炮仗,粗如鸡蛋,长约半掌,药量大,并加入各种增效的化学药品,采用拉发装置。那威力,杠杠的。

    丢一个下水,象炸了一个闷雷,炸出的水花足有一人高,河里一下浮起几十条死鱼。如果把四个雷王捆扎起来,扔下水底,那家伙……站在河边,真有种地动山摇的感觉,威力丝毫不亚于炸山石的雷%管。

    张放与村里小伙伴看得眼热,于是大伙一齐动手,以他们的火药知识与造炮水准,弄出个雷王不难,只是拉发装置却将人难住了。这玩意是有独特配方的,一般人根本没可能知道。于是大表哥亲自出马,把自家的配方给偷了出来……最后雷王成功制造,鱼炸了一大筐。后山小树林里全是考古状的鱼骨头,小伙伴们吃了个肚儿圆。

    就在那一天,小山村所有村民都看到了这一幕,大表哥被大舅用浸了油的藤条追了半个村子……

    上高中后,张放就很少回老家了,到了大学、工作,离老家几千公里,更是几年难得回一次。就算回去了,人渐渐长大,也已不可能玩炮仗了……

    张放怎么也没想到,这门手艺,居然也有大放光芒的一天。

    从制造第一枚雷炮开始,张放就是冲着伤人,甚至杀人的目标去的。为此,他在黑药中加了不少鞭炮中绝对禁用的、他在这个时代所能搜罗到的各种矿物提炼成的类化学药品,以及部分金属粉末。他所配制的火药,与一般黑药不同,威力更强,具有燃速快、湿度小、易点火、高爆性等优点。只可惜,有些关键性的化学药品实在提炼不出,雷炮的威力未免打了个折扣,无法与真正的雷王相比。而且由于独特配药缺失,也无法制成拉发装置,只能手动点火。

    一路行来,张放全程自己动手,再加上青琰辅助,帮着扯筒、上筒、插捻。二十天下来,已制成雷炮一百二十余管。不过张放一管都没试爆过,他不需要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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