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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笑,这是大清正史-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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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和尚立即放开了手,眉开眼笑地转过身去:老婆……

    只见妙禅缁衣芒鞋,身后还背了一把雨伞:马和尚,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我都要告诉你,在我短暂的生命里,唯有嵩山结庐这两年,是我最为快乐的日子。每天你逗我开心,让我拿石头砸你的秃脑壳,你却从来不生气……我真的很感激你……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于今你我的缘分已经尽了,我要去京城救我的香玉妹妹,这一去必然是有死无生……

    胡说!马和尚吼叫起来:咱们是出家人,四大皆空你知不知道?

    四大皆……曹雪芹揉着被掐得红肿的脖子,刚要说话,马和尚已经冲他吼叫起来:闭嘴,你个混蛋东西,连自己的老婆都看不住,却跑到这里来打扰别人的清修。佛祖要是知道了的话,也会狠狠地踹你两脚!

    佛祖踹……曹雪芹仰头长叹:佛祖啊,你快伸条腿下来吧,看看咱们两个到底谁更该挨踹。

    肯定是你!

    马和尚恶狠狠地扔下一句话,掉头就下山了:

    曹雪芹,你给老子在这里老实待着,我去宫里把你的女朋友带回来。不过丑话说在前面,回来后若是我老婆瘦了一点,我就把你女朋友的头发统统剃光,让她也来当尼姑……

    (14)秘锁红楼

    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一月底,曹雪芹携初恋女友兼表妹李香玉又回到了苏州城。

    他在临街的路口处,租下了一间小门面房,开了家粥棚,宣称道:我要举家食粥喽,写一部传世之著《红楼梦》出来。

    可这么一本书,咋个写法呢?

    有太多太多的事儿,是绝对不能说出来的,那就只好且将真事隐去,暂做假语村言。

    无才可去补苍天,

    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去身前身后事,

    倩谁记去做记传。

    开始忽悠吧,反正是除了实话,什么都可以写。

    这边曹雪芹开始熬夜赶稿,而朝廷却突然发布了一个噩耗:我们最最最敬爱的领袖,最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当世最伟大的皇帝雍正,于日前突然去世。死因,不详。

    山河呜咽,江水悲鸣,哀悼人民的好皇帝。

    到底出了什么事?

    没人知道。

    永远也没人知道。

    历史已经过去了三百多年,至今仍然是一个谜。

    但是雍正的突然暴死,却刺激了江湖人士的敏感神经,于是许多反政府组织纷纷发表声明,声称对雍正死亡一事负责。

    最著名的反政府武装,江南八侠之首甘凤池率先发表声明。声明中说: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我,甘凤池,就是那个替雍正皇帝把老皇帝的遗诏中传位十四皇子改为传位于四皇子的那个人,当时我的身份是雍王府的血滴子首领。近来一段时间有谣言说,诏书上的“于”字应该写做“於”,没法改。在此我负责任地告诉你们,你们那些没看过诏书的人,最好不要乱讲。要知道宫廷里的错别字连篇,那是因为满人写汉字的时候吊儿郎当,瞎写一气,如果有谁真要以为诏书的“于”字必须写成“於”,那你就太没见识了。

    最著名的反政府人士,职业杀手了然和尚发表声明,说:大家别听甘凤池那丫瞎掰,甘凤池那厮想出名都快想疯了,不管什么事他都敢恶意炒作。跟你们说了吧,我对暴君雍正皇帝的死亡,负全部的领导责任……

    洞庭湖中有一支反政府游击队,游击队长名叫鱼壳,也迫不及待地发表声明说:甘凤池和了然和尚,这俩家伙都是炒作。雍正皇帝的死亡事件跟他们没有关系,我对此事负责。顺便说一下,我有一个女儿已经成年了,长得绝对漂亮,有没有哪个小伙子乐意娶她?

    这时候大儒吕留良的孙女吕四娘突然一个华丽的转身,发表声明说:大家别添乱,雍正那厮的死,压根就没你们什么事,本姑娘对此负全部责任。不用我说你们也清楚,就因为曾静谋反之案,雍正那厮杀了我吕氏满门,幸好我当时正住在保姆家里,幸免于难。此后我入山拜师学艺,于一口枯井中苦练剑术,五年乃成,姑娘我练得身上都长满了绿毛……公元1735年8月20晚,是本姑娘提三尺长剑,夜入深宫,摘走了雍正的脑壳。不信你们等他下丧的时候看,保证他连脑袋都没有……

    死掉了一个皇帝,居然冒出来这么多胆肥的人,声称对此事负责,这在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就在这一片喧闹之中,少林寺却是一片宁静。每天,马和尚下班之后,就晃悠晃悠去后山的尼姑庵,和小尼姑妙禅对坐饮茶。

    山风徐来,明月高悬。

    猿猱夜啼,四籁无声。

    妙禅问:老马,你说雪芹的《红楼梦》,会不会火?

    火个屁啊!马和尚没好气地说:曹雪芹那王八蛋连炒作都不会,要火也得等到几百年后。

    他说对了。

第111章 从萝莉到御姐(1)() 
(1)历史与瞎掰

    单从历史研究学的角度上来说,曹雪芹与情人林黛玉合伙搞死雍正皇帝,这属于最典型不过的瞎掰——但从瞎掰学的角度上来说,这个结论却是十足的历史,只不过瞎掰的气氛过于浓烈。

    之所以瞎掰的气氛如此浓烈,那是因为:雍正之死,确是清史中的一桩天大之悬疑,以先后的史料为依据,我们可以整理出如下线索:

    第一:雍正死的前一天,还神采奕奕地战斗在办公室里。他这一天的主要工作是,和军机大臣商量北路军营中的驼马配置事务,还召见宁古塔将军杜赉,开会讨论如何解决宁古塔缺员的问题。办公完了,雍正就卧床不起,遂叫来两个皇子弘历、弘昼,冲俩儿子大叫一声:吾去也……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死了。这岂非咄咄怪事?

    第二:雍正死后,吕四娘刺雍正的说法就在民间不胫而走。说是雍正因为曾静一案,扒了吕留良的坟墓,杀尽吕氏满门,只有四岁的吕四娘被漏在外边。于是吕四娘千里投奔白马寺,师从方丈习练武功——小说家言断称,这个专门教导女弟子的方丈,其实正是江南大侠甘凤池——未几,吕四娘武功大成,遂夜奔京师,潜入皇宫。恰好雍正提着灯笼,满皇宫挑选美貌的宫女幸御。忽见吕四娘貌美如花,英气逼人,大喜,遂将吕四娘拖上龙床。吕四娘半推半就上了床,拿手掐住雍正的脖子,另一只手抽利刃在手,吭哧吭哧,连割带锯,硬是将雍正的脑壳锯了下来……

    第三:除了吕四娘刺杀雍正这一说,《清史外记》中还记载了个卢氏夫人偷入畅春园,刺杀雍正的说法。但这个卢氏夫人,在历史上却查不到一点影子,推断起来,她应该就是吕四娘的另一个版本。

    第四,民间另有一种说法,说是雍正那厮在床上超级的变态。烧制了精美的丹药,这种药男人吃了,女人受不了;女人吃了,床受不了;床吃了,地受不了……雍正每天吃了这种怪药,然后搞得宫女们欲仙欲死,说什么也受不了了,干脆将雍正按在床上,活活将这个变态佬掐死了。

    最后这个说法,却是一点也没有瞎掰,这实际上是把明朝嘉靖皇帝的遭遇移花接木给挪了过来。没有任何史料可以证明,此事又曾在雍正的身上重演。但民间舆论人士却坚定不移地认为:此事必然的,百分百的会重演。皇帝一个大老爷们儿,守着数量如此庞大的青春美少女,这种事怎么可能不重演?重演是必须的,搁谁身上都得重演。

    总之,雍正之死,疑窦重重。在其死亡的阴影之后,确有一个或几个女生的神秘影子,于历史的深处晃来晃去,搞得史学家头皮发麻,亢奋莫名。

    而写《红楼梦》的曹雪芹小朋友,其家族的神秘历史,又从另一个历史的侧面与雍正之死渐然贴近,越靠越拢,让人难以释怀。

    (2)神秘家族

    话说早在后金天命六年,明天启元年,也就是公元1621年,那时候正值爱新觉罗·努尔哈赤。这厮英雄了得,耀武扬威,一举攻克了沈阳城。

    城下之日,逮到了好多好多的俘虏,于是大家将俘虏划拉成几个小队,要挑选合适的,拿到自己家里去用。先来挑选俘虏的,是驸马佟养性。一对读书人模样,怀里还抱着个吃奶娃娃的父子,引起了佟养性的注意:喂,你们俩,说你们呢,就是你,叫什么名字?

    谁?我?说我吗?那名读书人上前一步,禀报道:咱叫曹世选,旁边这个抱孩子的,是我的儿子曹振彦。他怀里的吃奶娃娃,是我的小孙子曹玺,才刚刚两岁。我们曹家世代,都是读书的知识分子。

    佟养性一听大喜:知识分子好,老子最喜欢奴役知识分子了,以后你们就是我家的狗奴才了,快点管我叫主子!

    曹世选大怒:休想,我们曹家铮铮铁骨,可折不可弯,从来是不畏强暴的。

    啥玩意儿?佟养性大怒,策马上前,以手中的马鞭指着两岁的曹玺:你再说一句我听听?信不信我把你家孩子,抽成个死孩子?

    曹世选大怒:我们知识分子宁折不弯,不许为难我的孩子,有什么话,好好说,好好说……

    佟养性:少来掰扯,快点管我叫主子,否则你家孩子小命难保!

    曹世选流泪了,说:我们读书人,为生民立命,为天地立心,为了孩子……为了孩子我认了,不就是管你叫一声主子吗,这有何难!主子,喳!

    佟养性大喜:哈哈哈,老子逮到一窝读书识字的知识分子,这下可赚大了。

    就这样,曹世选、曹振彦及刚刚两岁的曹玺,一家人全都成了努尔哈赤的包衣奴才。

    现在说起来“奴才”这个称呼,感觉很没品位,但在当时,奴才却是极高的政治荣誉,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自称奴才的。满清时代,能有资格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的,都是和皇帝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亲近之臣,而汉人大臣是决没有资格这样自称的,只能称臣。

    所以在满清时代,奴才,是比臣更高一个等级的称呼。而曹氏一家三代,因为书香门第,发奋读书,受到了努尔哈赤的尊重。于是这一家人,比汉人大臣的社会地位要高得多,都有资格在清室皇帝面前自称奴才。

    到了明崇祯七年,也就是公元1634年,曹氏一家三口,已经成了多尔衮家的家奴。多尔衮对其极是信任,还专门带了曹振彦出征打仗。不晓得是哪一场战役,多尔衮这厮时运不济,不幸战败,身负重伤,委顿于乱军丛中。这时候曹振彦发挥了读书人的玩命精神,背着多尔衮连滚带爬,竟然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最惨的是逃亡路上,没得水喝,曹振彦弄到了半片叶子的露水,拿来喂半死不活的多尔衮,而他自己渴到发疯,干脆喝马尿活命。

    这段故事,对小曹雪芹影响非浅,于是他义不容辞的,将这段历史写在了自己的代表作《红楼梦》中。但因为祖宗喝马尿这事,太过于缺少品位,于是曹雪芹当机立断,将喝马尿的艰苦岁月,硬是安到了贾府的焦大身上:

    尤氏叹道:你难道不知这焦大的?连老爷都不理他,你珍大哥也不理他。因他从小跟着太爷们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得了命,自己挨着饿,却偷了东西来,给主子吃,两日没得水,得了半碗水,给主子喝,他自己喝马溺……(见《红楼梦》第七回)

    见曹振彦为了救自己,心甘情愿喝马尿,多尔衮被感动了,说:小曹啊,你很不错,我看好你。喝吧喝吧,多喝点马尿,大补啊……健脾生津,开胃养颜啊。

    逃得性命回来之后,清廷发布通告:

    墨尔根戴青(多尔衮的谦称,意思是超级聪明,超级富有智慧的意思)贝勒多尔衮属下,旗鼓牛录章京曹振彦,因有功,加半个前程。

    这道命令,至今留在《清太宗实录》上。曹家的第二代人曹振彦,以其大无畏的喝马尿精神,为曹家人后来的荣华富贵、抄家灭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惊世巨作《红楼梦》的问世,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曹家的第三代人,就是曹玺。他长大后,随多尔衮东征西讨,但没听说有什么成就,也没机会弄到马尿喝。顺治小皇帝后来将曹家人全部搬到了宫里,曹玺拨入内廷任二等侍卫,管銮仪事,升内工部……官职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国旗班班长兼城建局局长。

    不久清室入关,顺治搬到了北京城做皇帝,曹玺要维修北京城的宫殿,忙得团团乱转。正忙着,顺治过来了:喂,那个谁,小曹,就是你,过来过来,朕问你一件事,你有老婆也无?

    曹玺摇头:没有,俺是快乐的单身青年。

    小顺治:快乐你个头。宫里这么多的美女都闲着,你居然还好意思快乐单身,真是太不像话了。朕给你介绍个美女,我的二儿子玄烨的奶妈,天天被我儿子嘬奶头,吸得全身火烧火燎,正所谓欲火焚身。有道是我佛慈悲,善哉善哉,阿弥陀佛,你干脆做件好事,娶了她吧?

    曹玺把头一摇:陛下,不是哥们儿不给你面子,你这件事……我还真不能答应。

    小顺治:小曹,你丫竟然敢抗旨,为啥呢?

    曹玺:陛下,你二儿子玄烨,不是因为生了痘,气息奄奄半死不活了吗?所以你把他扔到了和尚庙里,不要这个儿子了。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苏麻拉姑救了他……你让我娶六十多岁的老太太?陛下,干脆你宰了我算了。

    小顺治:……小曹你那脑子,亏你还是读书人,我怎么可能让你娶六十多岁的苏麻拉姑?我给你介绍的是玄烨在宫里的乳母孙氏,人家才刚刚十九岁,皮肤白腻……你要不要娶?

    曹玺大喜:要娶要娶。

    于是曹家第三代人,娶了未来康熙皇帝的乳母孙氏,次年生下了曹家第四代人曹寅。

    曹寅和康熙相差四岁。由于曹寅出身书香门第,读书世家,这孩子书本扫一眼,就能够倒背如流,是个不世出的读书天才。所以他自打懂事起,就和康熙并排坐在一起,两人一块读书。

    (3)皇亲国戚曹雪芹

    康熙八年,执政的小皇帝康熙,打倒了鳌拜,而这件工作,就由和他自幼玩大的小曹寅负责执行的。

    这起大冤案,还是孝庄皇太后在幕后操纵的。孝庄皇太后制造了一把怪椅,把一条椅子腿锯断,再拼接上,然后放在那里等傻兮兮的鳌拜来坐。而小曹寅则吩咐宫里的小太监,把要给鳌拜上的茶杯放在火里炙烧,烧到滚烫滚烫,然后端了上来:敬爱的鳌爷爷,请您喝茶。

    鳌拜哪想到这几个小东西要祸害他?乐呵呵地拿手一碰茶杯,被烫得手上神经猛一弹射,“哗啦”一声,茶盏掉地上摔碎了。鳌拜心里惊讶,本能地俯身去捡茶杯,身体一侧,椅子的那条伤腿受力,“咔嘣”一声折断,鳌拜不察,惊叫一声,“扑通”一声栽倒于地。

    这时候小曹寅率一伙小太监疾扑而上,死命地压在鳌拜的胳膊腿上,并大声喊叫:鳌爷爷,你没事吧?没事就不要乱动……

    一次小玩闹,竟然搞掉了开国名将鳌拜,这事说起来实在是令人不可思议。事情过后,康熙和曹寅越想越后怕,于是康熙就吩咐道:那什么,小曹,你先去鹰犬处,替朕喂鹰养狗,练练胆气,等过几天,我有更重要的事情交给你。

    于是曹家人的第四代曹寅,就去了鹰犬处磨炼胆气。没过多久,他的父亲曹玺被派江南,特监督理江宁织造。这个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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