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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越背着程野一家一家医馆的问,都是同样的答案,公子死了,他进一家,跪一家,出一家,打一家,几乎是得罪了整条街的医馆,手上都见了血印子,少年的手上没有气力,在背上打滑,他就抱起少年,像是疯子一样,跑遍了半个平原县城。
当所有的医师告诉他同一个答案的时候,他绝望了,也害怕了,他与阿菜四处流浪,每日都要饿肚子的时候,他没有这般绝望,他手握屠刀,砍了那个不仁不义的狗官的时候,没有这般害怕,可是现在,他如临深渊般绝望,如履薄冰般恐惧。
周围都是欢笑的声音,大家都在庆祝上元节的到来,隔着几条街,还能听到孩子们嚷着要去看傀儡戏,几人结伴要在斗鸡比赛中杀个痛快,沿街的叫卖声,贩夫走卒的吆喝声,此起彼伏,王越却感觉内心比这寒日还要凛冽。
他抱着程野,缓缓地走在大街上,路过的行人都投来异样的眼神,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有些奇怪,一个男人抱着另一个睡着的男人,堂而皇之地走在街上,不觉得羞耻么?
龙阳之好的事大家或多或少的知道一些,尤其是那些大户人家的贵公子,总是有些稀奇古怪的癖好,一般人也不会过问,不过像这样这般明目张胆的,还是第一回见。
有人想要上前问问情况,也有人想要过去劝说一下注意形象,可是当他们看到王越那双要噬人的眼神时,都停住了脚步,不知道是不是有风吹过,他们都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王越停了下来,“咕咚”一下跪在地上,看着怀里毫无生气的程野,仰头嘶喊起来,声音中的悲鸣便是路过的人也忍不住侧目,这下他们都瞧见了,怀里的那个少年不是睡着了,而是整个人都软踏踏的摊在那里,不用说也都明白了,这个少年死了,死在这个冬日里,看样子,大抵是病死的。
死人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并不是什么稀罕事,战争、疾病、天灾时刻都在夺走人们的生命,几乎家家都会遇上这样的事情,正因为此,大伙也都明白失去亲人的痛苦,也会更加珍惜身边的每个人,此时看到街上的这个景象,皆是不约而同的摇摇头,叹着气离开了,所有人都明白,与前方欢庆的景象相比,这里的情景才更加真实,因为真实,所以可叹。
“为什么,我当时为什么要离开,为什么?”
王越后悔极了,一拳一拳的打在地上,痛苦的喊叫着,他为自己的失职感到痛心疾首,他觉得自己若不是因为贪玩,帮着公子去斗鸡那里下注,这样的事便不会发生,他当时如果就在公子的身边,一定能赶在马车撞过来的时候及时推开公子,他如果
可是他知道,没有如果,事情的的确确发生了,就发生在自己面前,他眼睁睁的瞧着公子被车撞飞了却无能为力。
“我为何这样贪玩,为何不记得自己的职责,为何在没有照顾好公子,为何我让公子失望了,我对不起公子”
王越记得来平原县之前,医馆的人千叮咛万嘱咐,要照顾好公子,吃穿住行都要想得面面俱到,尤其是公子的安危,不能有丝毫偏差,便是少一根汗毛都不成。他记得临行前阿姊姑娘嘱咐了很多事情,公子爱睡懒觉,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提前叫醒他,可是这回却怎么也叫不醒了。他记得公子将那些散钱交到自己手上,笑嘻嘻的让自己帮忙下注,等着自己大杀四方。
“公子,是阿越无能,是阿越无能啊!”
在山阳县郊外的时候,他与公子第一次相见,那时他拦下了公子的车,想要一些吃的,不料阿菜却晕倒了,公子救了阿菜,还收留了他们。在工业园,公子帮阿菜找了一个纺织工的活计,还给自己安排了巡街的工作,他们可以靠双手养活自己。在瓦窑村,公子帮他们盖了一个新房子,还帮他和阿菜主持了婚礼。
“啊——”
王越无助的坐在地上,如果能做什么事,唤醒公子,他一定会义无反顾的去做,可是现在,他无能的像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任凭泪水划过脸庞。
便是此时,程野的手指动了一下。
第288章 奇怪的梦境()
倾盆大雨已经连续下了好几日,前方的路面已经被水淹没,一片汪洋,一行百余人的队伍顶风冒雨,艰难的前行着,几辆马车先后陷入脚下的泥泞之中,每一下都是寸步难行。
走在前面的两个人瞧见身后的情形,又抬头看看天,天空乌压压的一片黑,落下的雨滴如豆子一般打在脸上,其中一人伸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小声说道:“这里离渔阳还有上千里,大雨弥漫,无论如何也赶不上期限了,便是到了也是论罪当斩,难道咱们只有白白去送死么?”
另一人说道:“那怎么行,要不咱们逃走吧?”
先前那人犹豫了下,又摇摇头,“咱们还能逃到哪里呢,一旦被抓回来,也是要掉脑袋的,不如揭竿而起算了,反正都是死,起来反抗总比去送死的强。”
于是二人一商量,将众人都召集在一起,说道:“咱们已经过了去渔阳的期限,便是到了也要论罪,即便没有被斩首,十有八九也会死在因为戎守而死在哪里,大丈夫死则死矣,却不能这样窝窝囊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一声呐喊,众人齐声附和,雨雾之中,这样一群人振臂高呼,声音响彻四方。
连日的大雨,许多人染了风寒,有人开始发热,有人开始咳嗽,有人一头栽倒在地上,再也没有醒过来,一时间人心惶惶,士气低迷。
便是此时,一个人走了出来,他给那些患病的人吃了不知什么东西,没几日,那些人都痊愈了。
程野觉得脑袋一阵疼痛,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砸在上面一般,好半天才喘过一口气来,睁开眼,他发现自己已经冒雨走了好几天路,浑身酸痛的要命,只是眨眼的功夫,身上却再也没有半点不适。
他的面前是一个少年,眉清目秀,此时正用朱砂在一片白布条上写下“陈胜王”三个字,然后说道:“找一个打渔的,偷偷将这东西塞到鱼肚子里,若是有人将鱼买回去,看到里面的布条,此事当成。”
程野有些恍惚,他忽然发现,这个少年不就是自己么?因为他的眼中再没有了那个少年,而是刚好瞧见眼前频频点头的两个人,这不是第三人的视角,而是切切实实的面对面谈话。
“小仙师,你救好了我们那么多弟兄,又帮大伙出谋划策,大家都对你感激不尽,多谢小仙师的救命之恩。”
那少年只是淡淡的点点头,顿了顿,看向另外一人说道:“附近有一个破庙,半夜的时候,你偷偷溜进那里,点一堆篝火,然后装狐狸叫,等到大伙都听到了,便大喊‘大楚兴,陈胜王’之后再偷偷溜出去。”
对面那人又是点点头,拱手问道:“小仙师,咱们这样做真的能成事么?”
少年笑了笑,说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试试又怎么能知道呢?”说话的时候,少年不经意地抬头瞧了眼斜上角的天空,那里空荡荡的,程野却是心头一凛。
他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他可以肯定那少年就是自己,至少少年眼中看到的景象就是自己的,而且他实打实的感受到自己正坐在那里,与眼前的二人相谈,可是当少年抬头看向天空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与少年四目相对了。
那句话似乎是说给自己听的,确切的说,是坐在那里的自己说给飘在那里的自己,程野觉得,自己既是旁观者,又是当事人。
他刚想瞧清楚是怎么回事,却忽然觉得头疼欲裂,天旋地转,眼前也跟着一黑,等到眼睛能视物的时候,眼前是一个石屋子,屋里躺着一个少年,那少年拥有一头阳光般耀眼的金发,绿宝石一般璀璨的眼睛,不过整张脸都红彤彤的,躺在床上,不时的捂着嘴咳嗽两声。
床沿上坐在一个灰袍老者,戴着一顶尖尾长帽,白色的胡须垂到胸前,眼神中满是睿智,他端了一碗水,将什么东西塞到那少年的嘴里,然后顺着水送服下去。
“梅林法师,吃了这些药,我的病就会没事了吧?”少年的眼中满是期待,“我想成为一名骑士,就像是我的哥哥凯伊那样的骑士,勇敢、仁慈、诚实。”
老者摸了摸嘴上的胡须,笑道:“放心吧,孩子,你不光要成为一个骑士,还要成为一个王,在这片土地上最伟大的王。”
少年眨眨眼,想从床上爬起来,却被老者按了下去,不过他还是兴奋的说道:“真的么,我真的会成为最伟大的王?”
老者点点头,“明年开春的时候,城里会举办一场比武竞技,到时候四面八方的骑士都会前来参加,他们会以手中的矛和盾一展风采。”
少年听得很是向往,不过他终究是摇摇头,有些苦涩的说道:“我还不是骑士,我没有资格参加那样的竞技。”少年的眼中满是失落。
程野伸手在少年的脑袋上拍了拍,又掖了掖被脚,很是慈爱的说道:“可你的哥哥凯伊是一名骑士,到时候你可以和他一起去参加,相信我,孩子,世界不会让勇敢的人失望的,不过最重要的,你要按时吃药。”
少年点点头,程野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又成了那个老头了,与之前一样,他能感觉得到,自己确实就是那个白胡子老家伙,与此同时,却也如第三者一般旁观了整个进程。
少年骑在马上,眼前鳞次栉比的塔楼高耸入云,这里就是竞技比赛的地方,一路上,已经有不少骑士走了进去,他看了眼身旁的哥哥凯伊,既是羡慕又是兴奋,不过也有些失落,很遗憾,他没有资格参加这场骑士间的竞技。
几人入了城,在一家酒馆住下来,稍事休息之后,他们这才前往竞技场参加比赛,然而到达竞技场的时候,凯伊忽然发现自己的剑落在了酒馆里面,少年自告奋勇,帮哥哥回去取剑。
可是当他赶回酒馆的时候,发现酒馆大门紧闭,所有人都去观看竞技比赛了,无奈之下的少年只能另想办法,便是此时,程野走了出来,他戴着一顶兜帽,瞧不清容貌,只是指了指教堂的方向,“那里有一把剑。”
少年来不及多想,骑着马飞快来到教堂,果然瞧见教堂中央地面的一块石头上插着一把剑,他毫不犹豫的跑过去,将剑拔了出来,只是他并没有看到石头上有一排铭文:拔出此石中剑者,即为英格兰之王。
当少年拿着那把剑回到竞技场的时候,所有人都震惊了,空气中似乎在轻声呼喊着一个声音:“吾王!”
不远处的高台上,一名白胡子老者满意的点点头,笑得意味深长,他不经意的抬头瞧了眼天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试试又怎么能知道呢?”
第289章 进化()
程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他感觉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在梦中,他成了起义军,成了亚瑟王,成了大臣,成了教皇,成了宰相,成了苦行僧,成了修道士,成了钓鱼翁,成了流浪汉成百上千的景象如同过电影一般,在自己的面前划过,好像身处其间,又好像置身其外。
眼前先是一片黑暗,继而出现了熟悉的人影,声音也出现在耳中,他想动动身子,却发现头又开始疼痛起来。
“阿越,找家客栈,先住下来。”
程野很是虚弱的说道,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浑身使不上气力,脑子更是如同一团浆糊,乱糟糟的,稍微一思考,便是痛彻心扉的感觉。
王越跪在路当中,悔恨难当,正在捶胸顿足的时候,忽然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他瞧了眼怀中的少年,立时大喜过望。
“公子,你醒了,公子?你能听到我说话么,公子?公子?”
王越见程野睁开眼,眼神有些飘忽,神色也满是迷茫,又有些担心起来,他不知道程野到底是怎么了?
程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他瞧见王越的脸上挂着泪花,这是他第一次见这个男人哭泣,他听到了这个男人钢铁一般的诉求,他想说些什么话,可是他觉得太累了,不知为何,整个人都疲倦到了极点。
“找家客栈,先住下来。”
这是程野起来后说的最后一句话,紧接着,又没了声响。王越应了声,却见程野又歪倒在地上,他赶紧将其抱起来,轻轻晃了晃,“公子?公子?你别吓唬阿越啊?”
程野没有回应,不过鼻息间却有轻微的鼾声,王越在程野的脖颈间探了探,有脉搏,又低头在胸口听了听,有心跳,这才赶紧起身,抱着程野往最近的一家客栈而去。
上了楼,进了屋,王越将程野放在榻上,一时又有些手足无措,他不知道能干些什么,也不清楚该干些什么,见程野睡得沉重,便又要了一床布衾,盖在程野身上,然后在榻前坐下来,静静地守着,寸步不离。
眼前是一片汪洋大海,程野却并没有感到窒息,无论是作为第三方的旁观者,还是当事人,只不过他的认知有些奇怪,不光是看到这样的场景,而且还能感觉到,没错,或者说是感触到。
他漂浮在海洋之中,无法移动,只能随波逐流,身边是一个奇奇怪怪的小东西,似乎是透明的,就在旁边一上一下的浮动着,他忽然有种感觉,应该做些什么,只是这个念头刚刚出现,身子已经靠了过去,触碰到的一刹那,就像是触发了什么被动机制,他竟然将那个奇奇怪怪的东西吞噬了。
可是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突兀,甚至习以为常,好像这样的事情本就该如此,那东西渐渐地消融在体内,他觉得自己长大了。
吞噬似乎就是本能,无论是与自己相同的,还是不同的,只要碰到了,就会相融在一起,将一些东西吸进来,又将一些东西排出去。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久到自己都觉得乏味了,他发现自己开始有所不同,他不在需要靠触碰来吸收其他的东西,不需要思考,身体周围便伸出许多鞭毛,摇摇摆摆。
他能够自行移动了,利用鞭毛的摆动,寻找合适的目标,但凡是路上碰到的东西,便能用鞭毛包起来,成为己用。他觉得自己变得复杂了,而且这个趋势越来越严重,他开始分裂成两个,四个,八个,数之不尽。
融合的过程千变万化,那些分裂出去的兄弟有的被吞噬了,有的有了新的形态,他们开始互相攻击,你争我夺,遇到了便是你死我活,很幸运,他最终存活了下来,也有了新的形态。
他发现自己的视野更广了,身边都是自己曾经的同伴,如今的他们在自己眼中变得十分渺小,一口气便能吞下成千上万,他摇了摇尾巴,游得飞快,向前方一个比自己小许多的家伙冲过去。
那家伙又瘦又小,拼命的往前游着,自己一边穷追猛赶,一边张嘴露出锋利的獠牙,这是他在这里赖以生存的资本,与那些只会埋在沙子下面的小家伙相比,这幅獠牙可以撕碎任何东西,与那些只能喷出不明液体的家伙相比,他觉得自己更加凶狠。
当然,他也不是无所不能的,还有一些比他更大的家伙在虎视眈眈,一不小心就会变成那些大个子嘴里的美味。只是他不甘心,小心谨慎的活着,同时渴望更大的力量。
终于有一天,他变得足够大了,不再畏惧那些大家伙,他可以肆无忌惮的往上游,然后冲出了海面,他瞧见了一片荒芜,可是他不甘心,他觉得想上去看看,瞧个明白。
他努力的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