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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这种局面出现,就有可能会演变为西晋末年“八王之『乱』”似的大劫难、大祸害,朱元璋苦心经营的大明江山就会变得岌岌可危,这是朱元璋最不愿意看见的一幕。
如果真是到了这种地步,朱元璋倒不如遵循最为安全的历代通用的“嫡长子继承制”,立太子之子为未来的帝国一把手,这样也就名正言顺,至少没有为其他皇子藩王起兵作『乱』留下借口。这是朱元璋明智而又无奈的一种选择,但绝对不算是一个错误的决策。
第三种:嫡长子继承制:古代皇帝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生出的龙子龙孙可能多得连皇帝自己都记不住名字。要想在这些子孙中寻找未来的皇位继承者,不能随便抓阄,必须得有规则,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诱发皇子们之间骨肉相残。
鉴于此,前任皇帝设计出了在立嫡无望的情况下立庶长子的规则,也就是在自己的所有孩子中立年龄最长的那个为太子。这种皇位继承法则的优点在于继承者的既定『性』,谁有好运气最早来到这个世界上,谁将来就当这个家。因此相对于皇位继承法,嫡长子继承制可以杜绝皇位继承所引发的祸端和危机,所以符合中国古代传统社会的权力诉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每朝每代都能很好地照此执行,恰恰相反,真正做好这种皇位继承制的皇帝与朝代并不是太多,但在家国一体化的传统社会里,暂时还找不到比这更好的皇位继承法。所以说,在诸多的皇位继承法中,最为安全的储君方法应该是这种“嫡长子继承制”。在这一点上,朱元璋有着更为清醒的认识。
为了确保皇权的和平过渡,朱元璋并不愿意冒险,他还是作出了最为理『性』的选择。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九月,朱元璋正式册立了朱标太子的儿子朱允炆为未来的皇位继承人。对于选择嫡长子储君法,朱元璋给出的解释是:现在我开创的大明帝国及其一切章法都是要传之后世的,如果我不遵守自定的祖制,将来子孙后代就会仿效,这就与确保大明长治久安的根本精神背道而驰,子孙后代的『乱』与治不仅与我立的祖制有关,而且与我是否率先按照祖制执行有着很大的关系。(自我创天下而以天下传之庶孳,万世而下有庶夺孳抗宗者,我开其『乱』也。『乱』传而万世之传,足虑焉。)
第31章 屁股下的火药桶(1)()
从大明帝国建立的那天起,为了能够使得朱明江山稳如磐石,传之千秋万世,朱元璋的大脑就没有一天不在考虑“家天下”的长治久安。可以说他是在一片反对声中,处心积虑地推行早已被历史多次淘汰的分封制。朱元璋决定了的事,其他人的反对换来的也只能是一声叹息。
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朱元璋并不是一个冲动的热血青年,他对于自己已经决定的事,往往有着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决绝。另外我们要搞清楚的一点就是,朱元璋并不是一个辨不清方向的庸君,而是一代雄主。他对历史上由分封所带来的沉痛教训还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他推行的分封制,是一种有别于前朝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并且他固执地以为,他的分封是巩固皇权的一种手段
那么经过朱元璋创新发展的分封制又是怎样一番面目呢?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让藩王的势力远离帝国的心脏地带。从明朝分封诸王的就藩地点来看,基本上都是以北方边境为重心,长江以南很少。这一点与历朝历代是有所区别的,在明朝之前的分封藩地基本上都是围绕着交通要冲、军事要地或者经济中心来大做文章。这等于什么呢?等于为朝廷的权力躯体做了一次心脏搭桥手术,一旦手术所搭建的桥梁崩塌,就有可能危及到帝国的政治生命。如此分封带来了诸多弊端:许多地区经济中心被各路藩王占有,直接削弱了帝国中央的经济实力。同时帝国的许多军事要地被藩王们占有,一旦藩王与中央『政府』闹翻脸,就很容易出现藩王割据的『乱』世。如果将帝国的核心地区封给藩王,一旦祸起萧墙,往往一发而不可收。西晋的“八王之『乱』”正是祸起于此,最终引爆了帝国的灭亡。
这么多的前车之鉴摆在那里,朱元璋大搞诸子藩王分封时完全可以参照着来。在大明帝国的心脏地区——南京(包括今天江苏与安徽两省)和两浙等地不实行分封,要封就把诸王封得远一点。朱元璋以北方边境军事防务为中心,沿着长城一线布防分封。一方面可以将这些藩王支得远远地,另一方面又可以让这些诸子藩王来保卫边疆,辅佐中央皇室。当时分封到长江以南地区的藩王很少,这也是分封制的创新所在。他的那些继任者们也是坚决贯彻,谁也不肯将帝国的心脏地带拿出一小部分来分封给诸子藩王。
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第一次大封诸子藩王时,第五个儿子朱橚曾被封为吴王,但因为年纪尚小并没有迅速就藩。洪武七年的时候,有司请将其安置在杭州一带。朱元璋只说了这样一句话:‘钱塘财赋地,不可。’”
永乐年间,朱棣大行分封之事,宁王朱权在靖难战争开启时就跟着朱棣举兵,算是开业功臣。在举兵之初,朱棣曾经开出过口头支票:“事成,当中分天下”。而等到曾经的燕王朱棣摇身变为永乐皇帝,口头支票却成为永远无法兑现的一张白条。朱棣不仅没有分一半天下给朱权,甚至还想赖账。此一时彼一时,朱权也无话可说。可作为一个小股东,最起码的利益,自己总要争取一些吧!朱权向朱棣提出要求去苏州,朱棣笑着摇头说:“这不行,苏州在京都周围(畿内也)。”言下之意,如果我这个皇帝将你安排到那个地方,我还能睡一个安稳觉吗?
没有办法,宁王朱权只好退而求其次,要求去钱塘。永乐皇帝朱棣还是没有乐起来,他依然摇头拒绝,最后宁王朱权被打发去了南昌。
从分封诸王的血缘关系来看,朱元璋分封的诸藩王绝大多数是自己的儿子,也就是后来明朝第二代皇帝朱允炆的叔叔,属于直系血亲。这和前朝的分封有所区别,有的朝代往往将皇族里隔了几代的皇亲国戚也列入了分封的重点对象。当然朱元璋的这种大封亲生骨肉的最主要的目的,是让他们保卫边疆,辅助皇室。想法虽好,终究是朱元璋的一厢情愿。事实证明,朱元璋给皇太孙朱允炆出了一道政治难题。
人就是这么奇怪,朱元璋口口声声要把棍子上的刺削掉再传给太子朱标,可是他却亲手打造了一根长满荆棘的棍子。自己两眼一闭,什么都不管不顾了,这道难题却把朱允炆给愁死了。
从政治地位上来讲,朱允炆与他的那些叔叔们是君臣关系;但是从血缘关系上来说,诸王又都是建文帝的亲叔叔。很多王叔的年纪比建文帝还要小,但论起辈分,他们又都是建文帝的长辈。这种辈分上的差距,放在讲究伦理道德的传统社会中就是优势。这种优势带来的是心理的变化,导致了建文朝叔侄君臣关系陷入僵局。尤其对于建文帝来说,他对别人可以“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但对于那些藩王叔叔们还得要讲辈份啊。
朱元璋将诸子藩王的政治地位定得这么高,只有皇帝与皇太子才能制约藩王,在正常情况下,它既可体现出朱家dna的高贵,又能够维护皇帝的最高权威;但是在非常规的情况下,当皇帝或皇太子没有办法驾驭藩王时,藩王就有可能成为帝国的脱缰野马,无人可以制约,朱棣就是第一匹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本来应该是朱明“家天下”最为忠心的拥趸,却成为明火执仗的家贼,大张旗鼓地举兵篡夺皇位。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闰五月,当朱元璋刚刚离开他为之奋斗的世界,他的皇太孙还没有来得及处理好他的丧事。他生前苦心酝酿的分封制,所埋下的恶果到了破土而出的时刻。朱元璋的四皇子、朱允炆的四皇叔朱棣在谋士道衍的唆使下正在北平燕王府邸哗哗地磨刀,那令整个帝国都为之胆寒的磨刀声,如果地下有灵的朱元璋能够在另一个世界聆听得到,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
第32章 屁股下的火药桶(2)()
朱元璋是个实实在在的草根皇帝,出身寒微。就因为他自己曾经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吃过苦中苦,便不再希望自己的子孙遭同样的罪。他对诸子藩王的后代及后代的后代都作了制度上的规定,予以实实在在的特殊待遇的保障: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一年俸禄上万石,府置官属。身边的护卫队少者三千人,多者达万人。衣食住行,亲王们只比皇帝差一等,公侯大臣见了这些亲王也要行跪拜之礼。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
藩王们及其后代能够拥有如此优厚的福利待遇,谁还有心思干事创业。他们只需要无忧无虑度年华,四体不勤混日子就可以了。
温饱思『淫』欲,将来又不愁荣华富贵,不生白不生,皇族子孙繁衍如滚雪球似得疯狂壮大。这帮生下来就含着金钥匙的皇室子孙,生生拖垮了帝国的财政,也使得后来的那些皇帝们在“当家”时财政陷入困境。
尽管朱元璋给诸子藩王的福利待遇极高,但他有一样始终不愿意给他们,那就是政治权力。
朱元璋不让藩王们『插』手地方政务,所有的地方事务治理权统统归于朝廷任命的中央与地方的各级官吏所有。朱元璋这么做,有他自己的考虑。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限制诸子藩王的权力,防止他们做大做强,威胁到中央的权力。那样的话,就有可能会出现骨肉相残的血腥一幕。
朱元璋的分封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诸子藩王成为独挡一面的军事中坚力量,以此来拱卫中央皇室。目标很明确,措施却不靠谱。朱元璋在这里的做法很让人纠结,他一方面限制藩王参与帝国政务的权力,而另一方面却又不断地赋予诸子藩王以极大的军事权。
洪武五年1373,距离朱元璋第一次诸王大分封过去了四年时间。朱元璋下令成立“亲王护卫指挥司”,规定藩王一年享有的俸禄上万石,府置官属。身边的护卫队少者三千人,多者达万人。
到了洪武六年《祖训录》修成时,朱元璋又进一步地扩大了诸子藩王拥有的军事权力,不仅规定诸子藩王拥有藩国内护卫军的军事权,而且在紧急情况下就连藩国所在地镇守军的军事指挥权也归给了藩王。这样以来,地方藩王的军事权力得到毫无限制地扩张。
明朝建立之初,东北、西北、云南、四川等地区还没有完全平定,徐达他们连年征战,到了洪武十四年统一大业基本告一段落,而此时诸王也基本长成。朱元璋本能地对外姓大将不放心,洪武中期以后,每逢战事,有统兵大权的不是将领而是诸王。也因此,后来大杀功臣之时,无论是蓝玉还是被牵连的武将,他们都只能束手就擒……手里无兵无卒,如何与朝廷对抗?
朱元璋对这种分封安排是非常满意的,认为内有朝廷,外有亲王,大明朝必能安稳如磐石一般,要之为长久之计,莫过如此。
他自己得意之时,却有人浇冷水。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下诏广求直言,他的本意是要通过直言来打击中书省的权力,却没料到被平遥训导叶伯巨的奏章气到了。平遥因为明代城市遗留保存得好,现在是个旅游名胜,可在明初,也只不过是个天高皇帝远的小小县城罢了,担任平遥训导的叶伯巨对于朱元璋来说更是远在天边的小蚂蚁。可这只小蚂蚁上了一道奏章说:皇上您对诸王的分封太过奢侈,秦、晋、燕等封国城郭宫室的规模不亚于南京城,他们手中又握有重兵。臣怕数代之后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到时候再削地夺权,恐怕会酿成大祸。
什么大祸?无非是像西汉七国之『乱』,西晋八王之『乱』那样的局面。
朱元璋看到奏章勃然大怒:狂妄之徒竟敢离间我们骨肉之情。叶伯巨被抓到南京,没多久就死在狱中。
叶伯巨虽然死了,但他的话就像诅咒一样在朱元璋死后得到了应验。
从明初朱元璋殚精竭虑地设计出分封制的表象来看,经过洪武时代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大明已经成功地完成了朱元璋时代的使命,具有巨大潜在危险的功臣勋将随着洪武年间的“胡惟庸谋反案”和“蓝玉党案”的展开而被杀戮殆尽。
朱元璋通过分封制,将自己的亲生骨肉培养成为大明江山的拱卫者与“中流砥柱”,完成了传统中国人津津乐道的“家国一体化”,出现了“打架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理想格局。他希望的和谐画面,是朱家的子孙都能够拱卫大明皇室,看家护院,将自己的不朽功业万代相传。
但是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朱元璋所做的一切对于接任帝国大位的第二代君主朱允炆来说,是如此的痛苦并尴尬着。他眼睁睁地看着朱元璋用左手将江山交给了自己,又用右手将兵符交到了诸叔藩王的手中。虽然皇叔们的藩邸大多分布于远离帝国心脏地带的北方边境,但是这些人一旦要有了非份的念头,整个帝国也就成了一座随时都可能会引爆的火『药』库。
第33章 警觉的“喜羊羊”(1)()
如果说朱棣是那只灰太狼,那么朱允炆就是那只时时刻刻保持着警觉的喜羊羊。不过结局并不是喜羊羊赶跑灰太狼,而是喜羊羊被灰太狼吃掉。朱元璋当初选择朱允炆,并不是看重这个皇太孙身上有多么了不起的治国之才。
朱元璋只是为了维系帝国的安定局面,是一种无奈情况下的无奈之举。
朱元璋的决定对于朱允炆的皇叔、四皇子朱棣来说,无异于当头棒喝。他在失望之余,便也在心中埋下了绝地重生的种子。朱允炆的上位就是一个天赐良机,不过这时候的朱棣并没有想到要去伸手抢夺皇帝的位子,他能够想到的最为现实的利益,就是能够在帝国的权力海洋中能够自在的遨游,没有任何束缚。不要忘了种子发芽需要的是适合的天气条件和土壤,而机会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朱元璋的决定对于“喜羊羊”朱允炆来说,无疑是一场人生的悲剧。朱允炆在登上千万万人求之不得的权力巅峰的同时,也同时被推入了万劫不复的苦难深渊。在强藩林立、虎啸狼嚎的帝国皇族里,他没有修炼成为像朱元璋那样的狼族,而他的皇叔朱棣显然与朱元璋的『性』格更为接近。朱允炆,一个大明帝国皇家的“羊族”。而狼与羊的博弈正在前方等着他。
如果说朱元璋是一只权力野兽,那么朱棣也完全配得上一只权力头狼的称号。
在清人所修的《明史》中,朱允炆呈现给世人是这样一番面目“(建文)帝生颖慧好学,『性』至孝。”朱允炆是个聪明好学,『性』情至真、至纯、至孝之人。如果我们把皇子皇孙们所生活的大环境看作一所皇家学院,那么朱允炆就是这个学院里遵守校规,成绩优良的“三好学生”。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朱允炆的父亲、太子朱标在赴陕西的途中染病。这场病来势凶猛,朱标一病不起。
而此时的朱允炆年仅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