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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人家还是大姑娘。
这么风情的大姑娘还是单身,她身上一定有故事。
秋堂拉风地笑了笑,“凭曲大姐的姿色,怎么会找不到男人呢?”
曲大姐白了他一眼,有些不屑一顾地道:“不是找不到男人,是还没有男人能让本大姐瞧上眼。”
秋堂走到她面前,轻声道:“曲大姐,下面吃饭那两个是什么人,我看像是江湖人物。”
曲大姐轻声一笑,压低了声音,“我这人有个毛病,店中来了不安分的人,我便化上浓妆,你今夜睡觉可要瞪大了眼。”
她说罢,风情地大声喊道:“哟!小兄弟,我这里可没有你想要的那种女人,你要是憋不住了,明天可以到镇上的翠红楼去,那里的姑娘可那个了。”
她扭着腰枝走了,留下一串让人玩味的笑声。
秋堂觉得又看走了眼,曲大姐刚才眉目传情,只是想告诉他这里可能有危险,让他多加提防,他却误认为人家眉目传情,看来她外表闷骚只是为了生意,骨子里是一副侠胆柔情。
客栈的生意还真不错,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下面又零零落落地坐了五六个人。
秋堂依旧坐在西边靠窗的酒桌上,曲大姐给他上了一冷一热两个菜,随后又端来满盘的野山鸡和炖山猪肉,还有一壶酒。
他后世就是个吃财,做杀人的生意赚钱后就是吃喝玩乐,对吃颇是在行,夹了大块山猪肉,嚼了几声,嗯了一声,“曲大姐,你这里的厨子好手艺,要是等小哥我发达,我请曲大姐和伙计到府上,怎么样啊?”
“敢情好,只是有人发达了,很多人和很多事都不记得了。”曲大姐腻腻地瞟了秋堂一眼,嘻嘻一笑,扭着腰枝走了。
秋堂正吃着,斜眼看到一人走过,他腰中挂剑,身后背剑,龙睛秀眉,面色白皙,扎蓝色头带,散发后披,算是上一个极品大帅哥。
这大帅哥胸肌发达,看上去强健有力,却是穿着一身蓝色粗布劲衣,略显寒酸,一走进客栈,只是轻声喊道:“小二哥,四个馒头,两碟小菜。”
秋堂还真喜欢这样有块头的大帅哥,这是为啥?他们俩的发型基本上一样。
他手一招,“大帅哥,来这里坐,我请你喝酒。”
大帅哥听到有人喊,只是扭过头看了看,“你为什么要请我喝酒?”
“我们有一样的发型,看来我们性格相似,这就是缘分,所以我请你喝酒。”
“小哥,你请我喝酒,我未必会答应。”大帅哥面色毫无表情。
“切,江湖人士,这么拘谨,难道怕我在酒里下毒?嘿嘿,你如果这样想,就枉做小人了。”
秋堂不理他,正独自大口地吃着炖山猪肉,就看到一人坐在他的对面,正是那个大帅哥。
他用激将法成功邀请到大帅哥,给他倒了一杯酒,“刚上的菜,趁热吃点,然后我们喝一杯。”
大帅哥倒不客气,连续吃了几块山猪肉,又啃了一块野山鸡,禁不住连连称赞。
二人没有互报姓名,有吃有喝,吃得多说得少,看起来像多年的老友,挺投缘。
曲大姐端来四个馒头和两碟小菜,看到大帅哥顿时愣了,情不自禁地喊了一声:“双手神剑,苏剑!”
秋堂心中暗惊,这个苏剑在前世的脑海中印象非常深刻,他可双手使剑,轻功和剑法独步天下,即使是有一甲子内力的高手也很难伤到此人,被江湖中人称为双手神剑,此人非常怪癖,自出道以来从来没有笑过。
曲大姐失口一喊,顿时吸引了所有的人目光,全部聚焦在苏剑的身上。
苏剑只是轻声道:“老板娘,我们又见面了,苏剑只是个人名,再次见面,你又何必惊讶?”
“故人突然而至,自然是大吃一惊。”曲大姐看着苏剑,动情地一笑,“苏公子,饭菜可够?是否加几个菜,我请客。”
“今晚承这位小哥厚爱,吃到这么好的美味,已是酒足饭饱,老板娘的心意,在下心领了。”苏剑风轻云淡地说着,只是拱了拱手,“不知这位小哥尊姓大名?”
秋堂呵呵一笑,“苏剑,我们可真有缘分,一样的发型,一样的穿着,而姓名也都是两个字。”
“噢,你也是二字之名?”
“秋堂!”
这两个字就如同无数铁芒扎到众人的头顶上,扎得众人齐刷刷地站起来,不约而同地抽出兵器,个个怒目而视。
靠,老子只报个名字,用得着这样吗?
秋堂看到苏剑虽是吃惊,但还没有惊到站起来亮兵器的份,轻笑了一声,打趣道:“我这两个字的威力可真不小,砸到你们的头了?”
苏剑脸上呈现一种很怪的表情,“秋堂,锦衣卫,在明水镇重伤牛万金,颇得侠名,可在毛都县贪婪女色,竟然与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小姑娘居于一室,闭门不出整一个月。”
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嚷道:“苏大侠,我们都知道这些,看来他不仅是锦衣卫,还是一个伪君子,这种人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
一呼百应,众人纷纷辱骂起秋堂来,一个个像跟他有深仇大恨似的,喊着要杀了他。
秋堂觉得很好笑,他又没有日他们的妹,也没搞他们的小娘子,更没上他们的老娘,一个个摆出这副义愤填膺的臭样子,装什么二逼大爷。不过他心里明白了,有人已经在江湖上散布他的事,却只提丑事,并未说起他的英雄事迹。
苏剑依旧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他,“秋堂,你受你一饭之恩,你死后,我会埋葬你,你临死前还有什么遗言吗?”
秋堂不自大,但也不会低估自己的实力,他认为除了苏剑之外,这些人合起来也未必是他的对手。
可是,他脑海中有苏剑的资料,此人刚直不阿,行侠仗义,性情孤傲,从不接受他人馈赠,故而穷困潦倒,像这种人,宁愿跟他成为色道友人,也不愿意成为仇家。
秋堂是前世和后世双世合成的穿越人,历经六百多年历史,前世见过皇帝,后世见过春哥真汉子,那是何等的聪明,那是何等的见过大世面。
他苦笑一声,“苏剑,你是个好人,既然你这么说,你得给我办几件事。小哥我的确是一名锦衣卫,不,确切的说是军机锦衣卫,很少有人知道有这种职责的锦衣卫,我负责边疆和各军机要地的打探,区别于其他锦衣卫的地方就是腰牌上有一个御字,侧面刻有军机二字,在整个大明朝,包括皇宫在内都可以畅行无阻,是组织中最高级的锦衣卫。”
“鞑子掠我大明子民的财物,被我杀两百余人,重创鞑子小公主沙丽雅,从此结怨。此后鞑子小公主带着喇嘛高手向我寻仇,赤赖喇嘛打死金狮镖局老镖头金义,我将他打败,他蒙羞自杀,老镖头的女儿还小,遵父遗言,非要嫁于我,我知自己名声不好,又怕人说闲话,便在镖局闭门不出,今日县令朱千达将镖局充公,将我们驱除县城,却遭到不名之人的劫杀。”
这小子没有意思说遇到良红姬劫色的事。
“你还做过这等大侠之事?”苏剑一愣,“此事还要今后查实明白,先说说你的遗言。”
秋堂伸着手指:“第一,鞑子小公主要灭我大明江湖高手,以图一统中原武林,请你将其打败,她是可汗的小公主,为不引起两国交战,请不要杀她。第二,金狮镖局老镖头金义的女儿金莲是我名义上的妻子,可她年纪还小,我们并无夫妻之实,在我死后,请你好好照顾她,并让她不必为我守寡,在成年后嫁人。”
“第三,牛万金是个奸险的小人,我杀其数十人,挫败小狐狸和其徒弟,杀死阴阳二鬼,他怀恨在心,伙同磕头兄弟毛都县县令朱千达,县丞侯尤宝,在江湖散布恶言,并沿途追杀于我,在我死后,请你和身后这些江湖正义之士杀此三人,为民除害。”
众人不认识赤赖和鞑子小公主是什么样的人物,可知道小狐狸和阴阳二鬼在江湖上的名头,尤其是小狐狸的徒弟叶紫衣,她有江北第一美女之称,一身媚功更是名誉天下。
曲大姐噗嗤一笑,“小兄弟,如果你所说的是实情,你就是大侠中的大侠,他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杀你呢?”
秋堂装模作样的长叹了一口气,“哥是锦衣卫啊,先皇在的时候,我为国为民刺探外族军情,苦不堪言。这些不说,锦衣卫被新皇解散之后,我就是做了再多的侠义之事,可锦衣卫臭名在外,我最后还不是死在名声二字上。”
“小兄弟,这算杀你的理由吗?”曲大姐愣了。
秋堂笑着点了点头,伸手一指那个络腮胡子的大汉,“我给你们打个比方,就以那大胡子老兄为例。假如他老爹生前名头不好,杀人越货,劫财劫色,而他行侠仗义,除恶惩奸,但他做再多的好事,也脱不了他爹的臭名声。一些想出名都想疯了江湖人士为了能尽快让人高看一眼,必然会杀了恶人之子,还说是为民除害,除恶勿尽。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第34章绝非一般江湖人物()
他如同演讲一般,用词得当,声情并茂,说得这一群人羞愧满面,无地自容。
那大胡子老兄首先就骂起来了,“他娘的,这是哪个杂碎散发的谣言,让我差点杀了好人。”
这话说的有技巧,至少他给自己脸上抹金了。
突然间,那一对男女走过来,男的一指秋堂,怒吼道:“秋堂,你不要在这里巧言令色,迷惑江湖正义之士,锦衣卫哪有好人,他们又构陷杀害了多少人,今晚小爷就杀了你这个油嘴滑舌的东西。”
他说着,抽出腰中长剑,朝着秋堂当胸就是一剑。
秋堂身体如鬼魅般一闪,剑指戳中他的咽喉,迅速抽出手指,就见这货双手捂着脖子,倒吸着气,倒了下去,死时犹瞪大双眼,如似死不瞑目。
剑指杀人,身法怪异。
众人看得是胆战心寒,心想幸亏没有装强充能,不然在这样的高手面前,必死无疑。
客栈中鸦雀无声,唯有众人砰砰的心跳声。
苏剑依旧是那副老面孔,“秋堂,你的事,我必调查清楚,若是这般,必还你清白。”
“苏剑,你不杀我了?”秋堂故意发愣。
苏剑脸有些红,“你若无罪,即使是锦衣卫,也不该杀你。”
秋堂看了看那女的,轻声问道:“他是你的同伙,你不想为他报仇吗?”
那女人也得就十八九岁,长得挺标致,嫣然一笑,“在下燕娘子,他不我的同伙,我们只是路中相遇,说了几句客套,又是夜宿同一家客栈,便坐在一起吃饭。”
秋堂知道这丫的在撒谎,也没有说破,不过挺佩服这小丫的定力,绝非一般江湖人物。
众人见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一个个回原座,又开始吃喝起来。
曲大姐站在秋堂身边,忍不住轻声而笑,“小兄弟,你还真是巧舌如簧。”
秋堂俯在她耳边,压低了嗓子,嘿嘿一笑,“曲大姐,你要是晚上到我房里,保证让你见识什么巧舌如簧。”
幸亏曲大姐脸上抹着厚厚的脂粉,不然现在能红得滴出血来,见他调戏她,气得伸手掐了他一把。
秋堂大腿被拧得生痛,又看到苏剑在看他们俩,轻声笑道:“曲大姐,你可不乱摸,出了事,后果自负。”
曲大姐白了秋堂一眼,却是看着苏剑,“我还不喜欢你这种嫩头小子,像苏大侠这样的好男儿,人家心里倒还是有几分心动。”
苏剑干咳了一声,“曲大姐,难道你没有听说过我苏剑终生不娶之事吗?”
曲大姐心里不说,你们男人哪个不色,能干靠得住吗?却是掩嘴一笑,“苏大侠,百事孝为先,无后为大,这罪名可是不小啊!”
苏剑拧着眉头,欲言又止,只是摇了摇头,坐下来,一言不发。
曲大姐是个聪明人,重新泡了一壶茶,就在亲手给苏剑斟茶的时候,就感觉有一只大手在摸她。
她多少年没让男人摸过了,浑身又痒又麻,心也在扑扑地跳,感觉那只大手还不算完了,气得一伸手,就扯住秋堂的耳朵。
秋堂痛得呲牙咧嘴,“曲大姐,你下手轻点,扯下耳朵,找不着媳妇,我可拿你顶着。”
什么叫拿你顶着?
曲大姐气得扯了秋堂一下耳朵,红着脸,想到他说的巧舌如簧四个字,临走时还暗中踹了他一脚。
苏剑在肚子里笑得咕咕地,表面上依旧沉着脸,惜言如金,一字不吐。
秋堂喝完茶,拉着苏剑的手就上了楼,说这房间凉快,床又大,今晚他们俩就在一起睡。他也注意到苏剑的脸比之前红了许多,还认为他是喝酒的缘故,也没多想。
苏剑的样子有些忸怩,“我没有跟男人在一起睡觉的习惯,还是另要个房间吧?”
秋堂搞怪地一笑,用手指着他,“苏剑,你是不是喜欢小妞陪你睡,还喜欢上曲大姐了?害什么羞啊,我们都是爷们,你要是有那心思,就找曲大姐。”
苏剑把身子背过去了,喉咙里一阵阵地发干,脸上一阵阵地发热,烧得俊脸通红通红地。
秋堂是看不到苏剑的变化,大大咧咧地道:“苏剑,这次多亏你了,要不是你名声在外,这些人各怀鬼胎,一定不会放过我。我实话告诉你,这次我走镖到宁王府,包裹里带着黄金千两。我知道你日子过得很紧,不如一同跟我押镖,酬金不会少你的。”
苏剑看到了秋堂的身体,正搞得头晕目眩的,昏头昏脑地嗯了一声。
秋堂洗了把脸,就上了床,“洗把脸睡吧,难道今晚你要给我站岗啊?”
苏剑进退两难,洗了洗发烫的脸,将蜡烛吹灭了,借着微弱的月光,这才躺在床上。
“喂,苏剑,你睡觉不脱衣服啊?”
“在野外住习惯了,没住过这样豪华的房间,有些不适应。”
秋堂觉得后世时跟苏剑是同一类人,只是一个讲究赚钱之道,另一个是死脑筋,空有一身好武功,却混得如此之惨。
“苏剑,你武功好,人缘也好,今后跟着我做个伴吧?至少你不必生活的这么辛苦。”
一个杀手若只是懂得打打杀杀,活不了几年,而秋堂在杀手界十余年屹立不倒,因为他除懂得杀人之外,还学会了更多的东西,那就是聪明和智慧,所以成为杀手中的大佬级人物。
秋堂就是想将苏剑这样忠勇之人拉拢在自己身边,这种人不多言多语,功夫高卓,跟鬼谷子和铁氏四兄弟一样,敢为忠义二字毫无顾忌的去死,有忠勇的人帮忙,才能安全,才能完成大事。
在黑暗,苏剑依旧面无表情,只是跟男人同在一张大床,感觉有些燥热,真得有些不适应,“我习惯了过清苦的生活。”
“没有人愿意过苦日子,你吃炖山猪肉的样子已经出卖了你。”秋堂犀利的双眼总是能发现人性最弱的一面,这也是后世时做一个杀手的智慧。
这年头做个没有贪欲的大侠不容易,要是不懂敛财之道,就会没有太多的金银,冬天挨冻受饿,夏天虫蚊叮咬,时遇劫匪马贼,偶有仇家追杀,还有小人算计,日子过得很苦很累。
苏剑也想过稳定的生活,可他忘记不了那段痛苦的回忆,只有在不断奔波中,才能减轻那种心痛,他永远忘不了那个因他自杀的姑娘。
秋堂见他不说话,“苏剑,你还没有调查我的事,你跟着我,不是我的属下,而是我的朋友,这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