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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是有一些人会纠结。
因为他们害怕,自己的寿命其实本就不够十年。不喝是死,喝下去也是立刻死,而且毒酒嘛,一定会很难喝。
反正都是死,为什么还要喝一个难喝的东西呐?
看吧,这问题一下子就变得不简单起来。
如此想问题的人不多,在这天牢之中,两个。一个陆羽,一个陆茜。
但陆茜是没办法,逃不了的,原本如果没有这件事的发生,她在几日后也必须赶往东大营了。
所以真正纠结的,反倒是陆羽。
陆羽原本想去,因为他有一个极大的计划,需要去到那个地方才能实行,为什么是东大营?因为东晋。
但东晋现在跟大玉国打仗了,所以他又不想去了。
但去不去又由不得他,毕竟好像陛下很想让他去。
仔细想一想,这也是很正常的事。
陛下不知道陆羽有没有天书。
如果没有,那么去东大营,不但可以磨练陆羽,也能让他的性子经历铁血煎熬,真正成长起来。
如果有那陆羽去了之后不可能不用,只要用了,那天书就肯定会归陛下所有。
仿佛怎么都不吃亏。
即便陆羽倒霉,死了,陛下也终于可以免去自己的纠结,死了就死了吧,他就可以不用再想了。
百利而无一害,陆羽无论如何,好像都得踏上这条行程了。
事实上,也就在当天,陆羽就上路了。
一万大军,三千辆马车,数之不尽的粮食,还有钱。
陆羽此时就在这大军之中,一辆马车之上,只不过拉着马车的却不是马,而是小黑。
它自然不情愿,会使一些脾气,所以它此时满头都是包,流着眼泪,很委屈的样子。
小阮自然也得跟着,不管去哪,离开了小阮陆羽兴许会被自己饿死,他太懒,或者太依赖小阮。
所以留下来守着家的,反倒成了小零,这个陆羽首席大弟子,陆家的古灵精,此时就一下子升了官,变成了无人敢忤逆的‘家长’,只不过等小黑离开都城之后又是个什么状况,就无人得知了,是否陆家人会有仇报仇?这就不得而知了。
大军正要出门,突然,马惊,人乱,仰望天空。那里有黑影掠过,发出一声凤鸣。
陆羽也看着,它却没有看陆羽。但陆羽知道,这是黑鸟在为他送行。
“既然送行,总要给点礼物吧?就看一眼?没诚意。”
陆羽忍不住小声嘟囔起来。
随后后脑一痛,一块透明的石头砸在陆羽的脑袋上了。
那是一块‘万年晶’,晶石中的超级极品。是那种不可能被人当成货币使用的东西。
圆润,但不规则,看起来就像路边的一块顽石。
但透明。
因为透明,所以陆羽一眼就能看到其中的大约两个拇指肚那么大的还在流动,并且温热的鲜血。
这并非凤凰精血,但却实打实的是凤凰血,虽没有涅槃重生之能,但也并非寻常宝物可比,这算是大礼了。
“切,送个礼,还得是身上抠出来的,当真是抠的一手好门”
陆羽却这样腹诽,显然是真的跟黑鸟混熟了。
此一行,连陛下都来送行了,临走时还远远的让人带给陆羽一句话,‘若不想去,你知道该怎么做。’
陆羽却嘿嘿一笑,一抬手,手中便出现了那半卷天书,并笑道:“若想要,就不要让我死。”
真有!
他真的有天书!
谁都能看到那半部残卷,但谁也看不清上面的那些模糊的字迹,但每个人都知道,那绝对是天书!
送行之人,反倒是陆高峰没有出现,这就显得有些奇怪了。不过也在陆羽的预料之中,轻轻一笑,没有再说什么。
一路向东,自东门而出,向边境而去。
也许在那里又会有一段传奇,也许在那里只能看到一片死寂。
“呵,没去呐,又有谁能知道呐?”
陆羽朗声笑着,转瞬,便随着那冗长的队伍,消失不见了。
第332章 万人之长()
铁甲凝霜夕阳路。
看似很美,但这就是冬季行军的一种无奈。
天亮的太晚,黑的又太早,若想快点赶路,就需要夹带这夕阳再走一个时辰,直到天色全黑,才能安营扎寨。
而安营扎寨是极为耗费时间的,启程收拾,安营布置,每一项差不多都需要一个时辰,满打满算下来,每天赶路的时间倒也只有四五个时辰,说实话真的不算多了。但这又是无可奈何的事,毕竟他们是粮队,一时的疏忽不但会给他们自己带来灭顶之灾,更会对战局中的前线造成极大影响,甚至可以左右战争的格局。
一早一晚,两个时辰是必须的,所以走的,大部分都是夕阳路。
但若是单纯的走路就好了,哪有那么容易?他们有无数的粮食需要运输。
疲惫,出汗。
气雾接触到早已被冷风吹得冰冷的铁甲,瞬间变成寒霜凝结在上面。远远看着,仿佛他们穿着的都是白色的铠甲
但也有例外。
陆茜的三百兵甲,却是披甲戴仞。
并非手持兵刃,而是‘佩戴’在铠甲上面的利刃,肩膀,手肘,鞋,腿部,各个地方都有突起的锋利尖刺,让他们全身都布满了武器。这好像很有好处,毕竟别人一把刀,你全身都是刀。
但实际上,这些刀却无时无刻在威胁着自己,一个稍微不习惯的动作,都会让他们自己伤到自己。
最简单的例子,在曾经信德王的亲卫军团中,若是想看某一名兵甲是否已经心生颓废,就只要看一个动作就可以。
穿鞋。
这个军团中,穿鞋时为了避免尖刺刺中自己,便必须平躺在地上,大腿外翻,然后靠拢,弓起身小心的穿上鞋子。
而陆茜这三百兵甲,已经十数年没有负甲,每日早晨梳洗穿戴时总在最后一刻,所有人都突然躺在床上,然后小心翼翼的将一双布鞋套在自己的脚上
所以陆茜敢用他们。
因为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战时’!
正因为如此,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行军方法,走了这么远的路,只有他们的铠甲是如此的闪亮,如同盛夏出行一般。
另一群例外,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曾经是大玉国必死或者永远被关起来的天牢囚徒,如今却是大玉国最奇葩的战士,但有一点,他们无人会逃。
也许因为陆羽在天牢中的表现太过抢眼,也许是因为他们共同认识的只有这么一个人。反正所有从天牢中走出来的人,都自发的跟在了陆羽的身后。
行军长官见到如此场面,便也懒得去管,索性提拔了陆羽的官,让他当了百夫长,正好可以带领这一百多天牢囚徒,皆大欢喜。
反正陆羽曾经是从四品的官。
而且行军长官也有深意,陆羽可不是普通的从四品官员,而是工部的官!而工部,在战时往往就是最难接触的衙门。有了这个‘内部人’在,那位长官也能放心很多,起码在军资配给上,他会占得一些便宜的。上好的铠甲,往往就代表了一条性命。
至于一个刚刚进入军队的,还是一个‘罪臣’,还能得到这么大的地位,仿佛有些过分,但行军长官却不在乎,因为分给陆羽的,也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
但真的是乌合之众吗?
陆羽总觉得,罪犯必然会有一个优点,就是‘勇’。
也许并非‘勇气’,但他们确实勇于做一些平常人根本不敢做的事。普通人的话其实杀个鸡,心里也会颤抖半天的。
何况杀人?何况,杀很多人?犯下滔天之罪?
但不管怎么说,即便那些人个人能力再强,放在军队的眼中,也是烂泥!军队要有军队的样子,要数十人数百人拧在一起,行成一股力量,那绝非是个人勇武能够比拟的。
所以行军长官真的看着陆茜那三百兵甲,心中喜欢的要死。
那是一支让他心悸的军队,虽然只有三百人,但他知道,其中任何一个人拿出来,怕是都要比他这个可以统领一万人的长官还要强。
统领一万人,这给人的感觉,仿佛不怎么样。
但实际上呐?
万人长,那是一个没有根基的人,发展的极限。
一万人,人一过万,便是漫山遍野!那种数量可不仅仅单纯是个数字,若是走到狭窄山路,每对只能两三人并排通过,那走过去的时间,就要耗费两个时辰。
普通人接触人群,应该是学习时代的同窗,或者工作中的同僚,使劲用手指头摆弄,怕也不过就是百八十人。然后一百多个这样的团体,聚集在一起,并且只听一个人的指挥只能证明这个人真的会很厉害,很强大,他拥有可以控制一百个私塾,或者一百个作坊的能力!
即便百万大军,有一百个这样的人,就足够控制。
相传不日东来大帝手下便有一百零八人,可掌万人,算起来就是一百零八万,最为精锐的大军。其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能力,或者技能。有人善于军前冲锋,有人善于幕后策划,更有文武全能者,甚至有特殊技能,比如某人可以控火,一个人可烧掉万顷良田,所过之处便是哀鸿一片,还被人誉为是‘火神’,诸如此类,太多太多。
而面前的这位行军长官,其实也并不像看起来那样,好像没什么本事。
他也有一项很奇特的技能,更是十分适合这个押运粮草工作的技能,就是顺风耳!
当然,没人这么说,这是陆羽给起的外号。因为他真的很像顺风耳,他只要侧耳一听,或者趴在地上认真的听,就能听到方圆百里范围内的所有异动!
这是个相当恐怖的技能了,方圆百里,光是用走的,就得走好几天,他却可以直接听到。尤其神奇的事,三里范围,是他的‘最佳势场’,他可以听到这范围内的任何风吹草动,不但可以轻易的知道某个位置有多少人,更能清楚的知道,那些人是男是女,年龄如何,修为如何
便如同是先天境界的神识之能,不见,却洞悉一切。
第333章 一只猪的慵懒和霸气()
“一个万人长,当起来其实还真是挺不容易的。”
陆羽坐在小黑的身上,不,应该说是躺着,叼着一根草,随意的说着。
他现在真的很滋润,偌大的队伍,拉着无数的军用物资,这其中有粮草,而粮草真的就不只是粮草。
腊肉,适当的水果,精粮,还有其他有趣的东西,都算是粮草。粮草是啥?就是能喂人喂马,自然不会那么简单。
而陆羽的手下又一个个都是混世魔王,他们自然知道要讨好自己的长官,而那些被他们押送的东西早就被他们当成是自己的东西了。既然是自己的东西,当然可以随便拿来用,也可以用来送给长官。
但他们也有自持,那就是自己不吃。
所以陆羽可谓是好吃好喝,唯一欠缺的可能就是美酒佳酿,不过也无所谓,反正陆羽不是很喜欢喝。
他现在突然很喜欢喝露水,也许是受了花千树的影响。
每天清晨,在大家都在收拢营帐的时候,小阮会跑到一旁,或山脚或池塘,选最干净的花草,最甘甜的露水,采集起来,又小心的沥出干净的水,煮开了,晾凉,然后给陆羽喝。
所以陆羽会吃一口肉,油腻了,用这露水来解渴,然后躺在小阮的怀里,大睡一场,倒也不负他懒人的名声。
同样很懒的,在极远的地方,还有另外一个人。
那个‘白痴’。
就在此时,白痴也同样叼着一根草叶,翘着二郎腿,却是躺在一头猪的身上。
真的是猪!
很大很壮的一头肥猪,看起来就很香。
原本他被送到东晋皇宫之中,没有人觉得他能活着出来。
但他就是被放了。
不但被放了,还被送入了军队,不但是军队,还是东晋最成名的骑兵!
东晋的骑兵为什么闻名天下?因为东晋没有马。
本不应该出现骑兵这东西,却因为跟北疆的一次会战,被对方的骑兵大败。
痛责思痛,东晋开始在整个大陆购买最优良的马匹,然后组建了一支一万人的骑兵队伍。这支队伍没有万人长,只直属于不日东来大帝。
只有一万人,立于百万大军之中,不显山不显水,却如鹤立鸡群。
它仅仅一万人,就能消耗掉这百万大军十分之一的军饷和物资,起奢华程度,比普通士兵高上十倍有余!
所有他们有个名字,叫‘大帝铁骑’。
白痴就被送到了这么一支队伍之中,堪称东晋荣耀的军队之中。
而这个军队最有趣的一件事,就是它的一个奇特的规定。
军队不提供马匹!
骑兵,却不给士兵提供马,而东晋国又不产马所以在百姓的口中,这铁骑二字就会发生变化,叫做东晋富甲。
能够来这里的,肯定是东晋中最有钱的家族子嗣,或者权贵。
因为有这个规定,所以白痴就面临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他没有马,不但没有马,他身上甚至连一个大子儿都找不出来,当真算得上是穷困潦倒。
所有人都觉得他一定不会找到马,一定没机会参加进这东晋富甲的,但他们又错了,错了一半。
白痴没有找到马,但却找到了一头猪,而且凭借这只猪,就真的成为了大帝铁骑的一员。
猪是个爱干净的动物,这看似荒谬,只因为它总是全身污泥,什么都吃。
但事实上,猪生活的地方气味不好,但它身上却少有味道,也没什么寄生虫。淤泥在人看来,肮胀无比,但实际上却真的可以洗澡,还能反复使用。
但可惜,猪生活的地方,气味都不会好。
一只猪走进了东晋国最为强大的大帝铁骑,这是一件很搞笑的事,而猪身上躺着的人又极为慵懒,除了吃就是睡,跟整个部队都格格不入,这更是一件搞笑的事。
刚开始所有人真的在笑。
可没过几天,他们就笑不出声了。
因为被他们视作珍宝的骏马,几乎耗费了有些人所有家产的骏马,却整天把那只猪当作祖宗一样的供着。
比如果子。
好马不光吃草,偶尔要吃一些果子,它们才跑的更快,长的更壮。
但每次得到了果子,那些马匹都不吃,反倒是偷偷的送到这只肥猪的面前,小心的将果子放下,还特意用鼻子蹭了蹭,仿佛要蹭掉上面的口水,生怕让肥猪嫌弃。
而那肥猪也是来者不拒,拿来就吃。
尤其有些骏马是可以吃肉的,需要肉食来补充它们的体力。
而这些肉,也同样贡献给了肥猪,同样让它来者不拒了。
让一大群马,被草料这种单一的食物给弄得浑身无力。
很多马主人不得不想办法,找来多一些饮食给自己的坐骑,却还被送出去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只肥猪是真能吃!
不论送去多少,它仿佛都能吃得下。
一只被自己珍爱的座驾,视作‘帝王’的猪没有人会再取笑它了。
若换做普通人,此时的心情也许是愤怒,也许是不解,也许是想杀了猪吃肉。
但大帝铁骑都没有普通人。
他们只知道一点,这猪不是寻常猪!要不然能长那么大?要不然能长那么肥?要不然能以一己之躯,就把一万铁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