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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忙?森熊有那天赋,我却无力教他。”
项鹰沉声道:“我从军时,有一朋友用的是双戈,跟森兄的兵器极为相识。到有些心得可以传授。”
项鹰深思了会儿,续道:“森兄的招式不是问题,他天性如此,越简单,越直接的招式最适合他。唯一不足的地方是双手的运用,这类双手兵器最注重的是左右手的配合,双手若能行动一致,配合无间互补不足,那么威力必然大增。”
姬凌云脑中突然浮现任清璇的双剑,干将莫邪相互辅助只把自己打的无还手之力,若非临时将兵法融入剑中,谁胜谁负由未可知。
姬凌云点头道:“确实如此,但这双手的配合要怎么练习呢?”
项鹰一脸古怪的笑道:“抓老鼠!”
“抓老鼠?”姬凌云一脸的惊诧。
项鹰点头道:“你别小看老鼠,它可是最灵活的动物之一。在一个四处封闭,没有洞穴的广场。不设陷阱,若不用双手配合,根本就抓不起来。还有,抓老鼠的同时,人也会四处跑、跳、扑,不但是锻炼双手配合的好方法,同时还是练习灵活的不二法门。森兄在灵活上略有不足,让他抓老鼠。又可练习双手配合,又可练习灵活,相当的管用。”
姬凌云脑中出现一副两米三的巨汉弯腰抓老鼠的画面,不由打个一个冷颤。
姬凌云问森熊是否愿意接受这个训练。
森熊二话不说道:“当然愿意!我除了这一身力气,没有什么本事。只要很帮上大哥,干什么我都情愿。”理想文学(www。2。)会员整理提供。
第三十六章 龙争虎斗
森熊的话,让姬凌云、项鹰肃然生敬,森熊并没有出众的才智,但这份忠义却另两人感动不已。
姜府家大业大,很快就清空出了一个大型无缝的仓库,并且买来了一只活蹦乱跳的老鼠,让森熊进去练习。
“嘿……呀……嘿……哈”
仓库外森熊干劲十足的声音传出,姬凌云、项鹰相对一笑。
回到了练武场,姬凌云见项鹰练矛时,招式凄厉刁钻,大气磅礴,大为赞赏。
项鹰见姬凌云的剑法时儿快捷如电;时儿稳如磐石;时儿迅猛狂烈;时儿密不透风,虚虚实实,无迹可寻,也甚是佩服。
项鹰提议道:“凌云兄,你我各有所长,不如切磋一番如何?”
姬凌云大笑道:“正有此意,项兄请!”
姬凌云面无表情进入“守心”状态,这是他从墨翟身上学来最宝贵的东西,忘记一切恐惧之心,抛去所有喜怒哀乐,所有心神都用在一件事情之上。
他无法作到墨翟那样,无时无刻都在“守心”状态,但却可以控制自己让自己在需要的时候进入“守心”状态。
项鹰也脸容冷酷,两目神光如电,贯注在姬凌云身上,手中青铜长矛缓缓摆开要抢攻的架势,一时杀气腾腾。
他十六岁就进入异族上了战场,整整十余年,身经战役不下百战,杀气早已收发自如,那长矛透露出即会猛发的征兆,在气势上稳占上风。
姬凌云只是看着项鹰,在“守心”的帮助下他的眼中只有项鹰,其余一些都是虚幻,将那阵阵杀气视若无睹。
项鹰眼中出现一丝诧异,他的矛法在燕国只是逊色与北地矛王乐羊。乐羊曾评价他为杀戮而生,一身的杀气就足以让胆小之人,望而生畏。可对面的姬凌云竟然完全无视与自己的杀气。
姬凌云就在对方诧异的那一刻,冷喝一声,脚步前标,青冥剑闪电般往项鹰刺去,使的是伍门快剑的其中一式,不同的是快中还夹杂着威震天下,势若雷霆的气势。
这一剑又快又猛,一时间使项鹰如箭在弦的一击,竟发不出去。抢攻的架势在他的那一刹那间的诧异,已然失去了先机,这一阻碍,使他如虹的气势,立时削弱了三分。
项鹰知自己退后不得,伍门快剑招招相连,一式连着一式,只要自己后退一步,接下来面临的将是对方如潮水般的攻击。
项鹰闷哼一声,双手横握长矛两头,硬生生的架住了这雷霆一击。
“当”的一声,青冥剑给挑得微弹了起来,手腕微微发麻。
项鹰也不好受小退了半步,才稳住身形。
但项鹰无论是臂力还是腕力都在姬凌云之上,何况又有两手分担重击,并未感到任何不适。
项鹰微微晃动,双眉耸竖,大步前跨,手中长矛电疾射出,直刺姬凌云面门。
来而不往非礼也!
项鹰这一招也是又快又猛,让人不得不硬抗一计。
此时的长矛全是以青铜铸成,没有后世木杆的刚柔兼济的特性,但在份量上却沉重多了,更占了本身重量的便宜。
但姬凌云身怀以防守而称雄于世的“墨子剑法”,自不会舍长弃短,跟项鹰硬抗。聚力凝神,双腿一动不动,手腕一摇,青冥剑后发先至,斜劈在项鹰的长矛上,接着青冥剑斜指,借力而使力,顺着对方的力将长矛移至一旁,紧跟着挥剑极刺,似欲标刺项鹰脸门。
项鹰大吃一惊,忙退了一步。
两人虽只对攻了一招,但却惊险无比,都对对方的能耐有了一个了解。
“好剑法!”
“好矛法!”
两人竟同时出声称赞,对望了一眼,相继大笑起来。
笑声一落,你来我往,再次对战了起来。
你来我往,大战了百合,谁也奈何不了对方,齐齐倒在了练武场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姬凌云道:“项兄师承何人?矛法竟如此厉害,若在战场之上,以此矛法对敌,定能所向无敌。”
项鹰眼中露出一丝怀念答道:“项某在燕效力时,是跟乐羊将军学的。项某离开燕国,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乐羊将军。”
“乐羊!”姬凌云记忆中有这么一人,伍子胥曾说过他是长兵器的宗师,一手矛法令塞外异族胆寒。
姬凌云这时道:“长兵器是战场上最实用的武器,项兄不如教我矛法,而我教你剑法。反正艺多不压身,你看如何?”
项鹰拍手道:“我正有此意。”
说做就做,姬凌云将伍门快剑、墨子剑法都传给了项鹰,不过项鹰只学伍门快剑,对以守为主的墨子剑法不屑一顾。
项鹰也将乐羊传授的冲阵矛法,一招不拉的传授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根基,悟性皆是上上之资,很快就学会了这冲阵矛法,但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并不太适合姬凌云使用。
虽然他的力量较之以往有很大的提高,但始终无法比上项鹰这类,自幼就练起一身神力的强者,不由得有些沮丧。毕竟,这个时代,只有长兵器才是战场的利器。一寸长,一寸强,也不是没有道理。
无意间,姬凌云发现不远处有一棵大树,那树形体端正,树干通直,树冠卵圆形,树皮黄褐色,小枝光滑无毛,仿佛在哪里见过。
突然,姬凌云脑袋一震,大叫道:“这不是白蜡树吗?”后世,他家别墅中种满了这遮荫白蜡树。理想文学(www。2。)会员整理提供。
第三十七章 百兵之王
看着白蜡树,姬凌云脑中好象想到些什么,但是一时间却抓不住,不由眉头紧缩,一脸心事。
项鹰误会了姬凌云的意思,认为他大受打击忙道:“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凌云兄在力量上确实有些欠缺,但只要勤加练习,在沙场上一样可以威风八面。实在不成,用剑也不错。凌云兄的剑法刚柔并济,不必舍己长而用己短。”
“对了!就是刚柔并济。”姬凌云兴奋的大笑了起来,青铜长矛无法刚柔并济,但“百兵之王”的枪却可以。且枪又称“百兵之贼”正适合自己武艺中“诡诈”的风格。
战场上最实用的兵器就是百兵之王的枪和百兵之帅的刀,现在刀枪都没有现世,而它们构造简单打造起来并不困难。
尤其是枪更是简便,只要一个枪头就可,而白蜡树木材坚韧是最适合造枪的木材之一。最著名的就是明代的女将秦良玉统率的白杆兵。那些白杆兵一律使用白蜡树作柄的长枪,非常实用。
姬凌云大笑了几声叫来了姜良向他讨要白蜡树。
姜良啼笑皆非自己全家的家当都捐出来了,一颗寻常的遮阳树又算得了什么,当下就让下人将树砍断。
姬凌云让姜良去请临淄最好的木匠,然后就一脸宝贝的看着倒地的白蜡树。那白蜡树树干笔直,竟是难得的上品,不由咋咋称奇。
孰不知,古人注重颜面。
姜良是临淄城内数一数二的大商,家中的一草一木又有哪一个不是上品的?这白蜡树自然也是百中无一的好货色。
项鹰奇道:“凌云兄,你这是为何?”
姬凌云大笑道:“以此树为杆,造一柄长枪。”
姜良纵是满腹经纶此刻也疑惑不解问道:“以木为柄,造一个头,这不是矛吗?怎么称枪了?”
项鹰再次误解了姬凌云的意思,认为他在投机取巧不悦道:“凌云兄,冲阵矛法,至刚至强。你不用青铜长矛,而改用木制长矛。固然可以减轻重量,但同时也限制了它的威力。硬木虽硬,但冲阵矛法后几招一但使出硬木非断不可。”
姬凌云暗自叫屈,在让他们说下去自己真的就成了投机取巧之徒了。他先不答话,从白蜡树的分枝上砍下一截,草草的做了一个简单的枪杆。
然后在看向项鹰道:“解释万言,不如直接一试。你防我攻,一招击你要害。”
项鹰心中大气,暗道:“你我武艺相仿,但在矛法上你差我甚多,我到是要看看你如何一招胜我。”
项鹰屏气凝神,青铜长矛横在胸前,双目紧紧盯着姬凌云。
姬凌云暗自一笑,看着项鹰这架势他就知道自己胜券在握,他对枪一无所知又哪晓得枪的妙处。
姬凌云大喝一声,身子一传手中长棍直劈而下。
项鹰冷冷一笑,“就这点水平也敢托大?”双手平举,双脚结实的扎了个马步。
“当”的一声,项鹰成功的挡住了姬凌云这奋力一击,就在他认为要胜的时候,姬凌云双手抓住棍柄,用力向下一压,长棍竟然弯曲了起来滑过项鹰的青铜长矛,弯曲的长棍登时绷直结结实实击在了项鹰的胸口,将他击退了三步。
姬凌云收回了长棍道:“若这棍上安有青铜枪头你待如何?”
项鹰大张着嘴巴不可思议的揉着双眼道:“必死无疑!但这也太难以相信了,木棍都弯成那样,怎么可能不断?”
姬凌云道:“这就是白蜡树干的妙处,它材质坚韧,不但能挡利器,还可以弯而不断。我手上这个还是寻常的枝丫,若是树干中心的部位更是坚韧无比。”
“妙、妙、妙!”项鹰一连说了三个妙字,“矛身沉重,当借马力冲撞,势不可挡。却不可轻发,因其易发难收,一旦露出空门,易为敌乘。而且因为重而长,倘若力度不对,对手只需轻轻一点,矛即落地。可枪却不同,挡重兵器时,枪身一弯,敌力即卸,根本不须用多少力,且运转决快捷,刚柔并济。若非,我早已习惯了用这青铜长矛,项某非改用枪不可。”随即叹道:“凌云兄真乃当世奇人,竟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创出这等神兵。”
姬凌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春秋时代确实没有枪的记载,看来这枪之始祖要落在自己头上了。
一个时辰,史上第一把长枪终于制造完毕。
那是一杆细长的青色长枪,枪头锐利而充满煞气,本来白色的枪身为了配合青铜枪头的颜色而用染草染成了青色,看起来非常的华丽美观。
除了枪头外,其他一切姬凌云都非常满意。不过,他也未强求,毕竟好的铁匠百中无一。日后,有缘遇到欧治子或者风胡子在请他们造一个便是。
接下来,姬凌云就开始了舞起手中的长枪,而试枪的对象正是项鹰。
此刻,虽姬凌云还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枪法,但他却有信心能够根据长枪的特点创出一些基本的杀敌之术。然后从实战中去研究,向杨业、岳飞一样,逐步创出一套属于自己的枪法。
项鹰也是一个武痴,并不打算放过这个机会,主动同姬凌云一起研究起来。
项鹰久战沙场十余年,一身经验十倍与他,提出了许多绝妙的想法,两人本来就密切的关系,在这一刻更上了一层楼。理想文学(www。2。)会员整理提供。
第三十八章 刺杀齐王
为了这次的刺杀,姬凌云他们做了许多的准备,尤其是森熊用的两百斤大铁锥,更是耗费了无数心血。
大铁锥由上而下投掷,必可将车驾砸得四分五裂,车内乘员也将有死无生。为了试验铁锥的威力,姬凌云他们在五日前就来到了这里,实地考察,徉装齐简公经过,连砸碎了十余部车。
森熊经过不断的练习,大铁锥也投的越来越准,姬凌云等人也有着十足的信心。
此刻,姬凌云望了望天空,见日以当空,正是正午时分,担心地嘀咕道:“已经到了正午,离约定的时间不远了,怎么还不见姜良的回报?”
他话音刚刚落下,远处就走来了姜良。
“姜兄为人圆滑,思虑周全,不会出什么意……”项鹰刚说到这儿就看到了姜良道:“看,他这不是来了吗!”
姜良气喘吁吁的走了过来长话短说道:“齐简公的车队已经离此不远,将在一个时辰后赶到。”
姬凌云握紧了拳头成败就在此一举了,平复了紧张的心情下令道:“姜良,你根据计划,回到临淄装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探听详细消息后,在前往牟平等候。我们一出泰山,立刻就赶往牟平。”
姜良慎重的点头道:“王子保重,我们牟平见。”
一个时辰后,只见断崖那头灰尘扬起,高而扩散,正是有大队车马快速赶来的迹象。
姬凌云一行人将大铁锥藏入陷阱中去,以木板实土掩埋。三人分别上了茂密的古树藏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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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简公悠闲的坐在御驾之上,丝毫不觉得危险的来临。
自从他听取计然的游说冒险出战得胜后,他就受到了全齐国的信赖,王位坐的非常安稳。虽然目前田氏一族依然是齐国最大的氏族,但他最近提拔上来的阚止一系,已经有了能够与田氏一族分庭抗横的实力。
田氏一族也一改往日的风格不在对他指三到四,而成了现在的娓娓应诺。这次狩猎正是田氏一族服软的最好证明。
正在他有些洋洋自得的时候,整个车队忽然停止下来。
右相阚止道:“启奏大王,前面已到断崖,因地势险恶,直道必须由狭窄的山谷通过,臣正派人上山两面搜索,确认无危险后再走。”
左相田恒大怒道:“这是齐国境内,还需要这样吗?谁敢动大王一根毫发?”
齐简公听后“呵呵”笑道:“左相不必动怒,就暂时休息一会,右相所虑甚对,万事小心为上。”
阚止得意的哼了声命令士兵搜查。
田恒面怒冷笑,暗道:“就让你们得意一阵子吧!在过不久,我定要你们后悔终身。”
这田恒老奸巨滑,心狠手辣,他早已看清齐简公的最终目的,但他却不动声色的任由齐简公呼来换去,并且极力讨好。为了就是在暗中凝聚实力,在关键的时候异军突起杀阚止,除齐简公并且另立傀儡新君成为全倾朝野的代齐王。
三千齐国精锐分作两边上山,漫山遍野地搜索过去,并在谷道两头及各要点派上警戒。
他们搜索的确实仔细彻底,但选择错了目标。他们找的是大队人马的大目标,认为只有军队才能够伤害到崖下的齐简公。而姬凌云一行人却穿着同树叶相仿的衣服,隐藏在他们的头上。
尽管成千的齐军牵着马从他们脚下的山路走来走去,但就是没能发现到他们。确认无危险后,齐国的车队又再缓缓移动。
姬凌云由树上一跃而下,见四周无人,打了个手势,利马站在岩石上向下观望。
崖下的情形一览无余,数百士兵在前头开道,四周严密警戒,六百名执戟佩剑的郎中,前后左右拥卫着一部款式豪华的御驾马车,齐国军王的旌旗迎风飞扬,毫无疑问那就是齐简公的所在之处。
姬凌云指着齐简公的御驾马车道:“小森,向那狠狠的砸去。”
森熊神色严肃的看着下方,运起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