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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洗完毕,百里奚稍加收拾这才进了城。
新郑是中原一座非常重要的城池,可以说是连通南北,贯通东西的交通要道。街道两边商铺林立,南北来往的客商熙熙攘攘。
百里奚望着如此庞大的城池,心中甚是感慨,活到这个岁数,除了楚国,自己还真没有到过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郑国也是他走出国门的第一个国家,若能够留在如此庞大的城池里,为国君出谋划策,也不枉来此一趟。
想到这里百里奚决定先留下来,观察一番再说,此时他已经忘记了路上自己被车划破衣裳的事情。
街道上提供住宿的酒家甚多,但百里奚不敢住那些临街的酒家。他知道一般情况下,这些临街酒家住宿的费用一定很高,当下他没有这个经济实力。
百里奚在新郑城里转了好一阵子,终于找到了一家门脸不大的客栈,上前打问,果然住店的费用不高。
进了客栈之后,百里奚要了一间最后面的房间,一把情况下地理位置越差,价格就越便宜。
反正就他一个人,位置好坏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放好东西,百里奚出了房间,来到前面吃放,虽然自己带有干粮,但是几天时间过去,早就又冷又硬了。再加上昨夜淋了一夜的雨,早就没法吃了。
简单要了点吃的,百里奚一边吃一边与店家聊着郑国的局势,以便于对自己下一步的行动作出判断。
店家也是一个热闹人,百里奚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店家,不知道咱们郑国这位国君怎么样啊?”
“我们这个国君总体上来说人还算不错,挺亲政爱民的,不过这人吗,有对就有错;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他这个人做事摇摆不定,在晋国与楚国之间拿不定主意;这不,前些年楚国发兵攻郑,两国闹得很不好啊!”
百里奚默默的听着,不住的点头,虽然在此之前,他一直没有走出过楚国,但是他很清楚这些小国家的生存状态;在春秋纷争的年代这些小国家只有依附于某个大国才能够得以生存,否则只有死路一条。但如果有良臣辅佐,兴许会有大步发展的可能性,但当下的郑国要想回到当年郑庄公称霸诸侯的年代,肯定是回不去了。
“不知你家国君有没有什么不良的嗜好?”百里奚冷不丁的问了这么一句。
店家抬起头,稍稍吃惊了一下,不知道这位客官问这句话到底是是什么意思?
“其实我家国君没有其他的爱好,就是喜欢女人,先后娶了三位夫人,第一位夫人得宠时,他的儿子公子华受宠。我听宫里的人说这几年公子华的母亲年老色衰,他已经不受重视了;现在倒是二儿子公子兰很受重用。”
听完店家的话,百里奚神情暗淡的说道:“后宫争宠、公子争位,自古祸乱之始也,郑国不可留矣。”
“客官,你说什么?”听完百里奚的话,店家吃惊的问道。
百里奚意识到自己失言了,赶紧说道:“没什么,没什么。”
说完,急匆匆吃罢饭,回房间休息了。
既然郑国不可留,百里奚只有继续向前而去了。
郑国往东乃是宋国。
两国之间路途也不遥远,但对于已经捉襟见肘的百里奚来说,却显得那样艰难。
第二天一早,百里奚早早起床,简单的收拾一下自己的行李便开始向东边的宋国进发。
离开新郑时,百里奚看了看自己包袱里所带的盘缠,不多了,确实不多了。这点钱仅仅能够维持吃喝,下一次要想住宿都困难了。但是自己又不想在郑国谋求功名,该当如何呢?
当一个人失意时,总喜欢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个希望来临的时候。百里奚也不例外,虽然他不满意在郑国呆下去,于是便把希望寄托在了宋国。
宋国东临鲁国、徐国,南邻楚国、陈国,西邻郑国,北邻卫国;乃是中原地区一个重要的国家。此时在宋国执政的乃是志向高远的宋桓公,他的儿子就是后来图谋称霸的宋襄公。
前往宋国,按说百里奚是走对路了。
但是心中的路是选对了,但是脚下的路却不好走,还没等他走出郑国,身上所带的钱财就已经花光殆尽,但是路还长着呢?
百里奚饿着肚子一步一步朝前迈着步子,他实在是饿极了。
“这位老乡,此去宋国还有多远啊?”路上百里奚问身边走过的百姓。
“不远了,再有不足百里之地就到宋国边境了。”
不足百里,还不远啊?百里奚心中暗暗叹道,天又快黑了,今夜该在何处栖身,百里奚暗暗叫苦。
在来的路上,他倒是遇到了不少的村庄,那里肯定能够将就着过上一个晚上,但是如果折返回去,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到宋国呢。
百里奚心一横加快脚步向前赶去。
步子快了,肚子就饿了;早上出发的时候,吃了点东西,到现在都一天时间都没有吃东西了,肚子早就饿的咕咕直叫。
天已经彻底黑了,秋蝉的鸣叫声已经停息,代之而来的是田野里昆虫的叫声。
夜尽了,也冷了,百里奚裹紧单薄的衣裳,不敢怠慢,强忍着饥饿沿着乡间的小道朝前赶去,人越冷就越发感到饥饿,不然怎会有又冷又饿的说法呢?此时的百里奚已经饿的快走不动了。
晕晕乎乎加快脚步朝前走去,突然一脚踏进了车辙里,“噗通”一下,绊倒了。
刚才硬鼓起来的气力已经用完了,他试着想爬起身来,但是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饿啊……”百里奚虚弱的说道,随后头一歪,晕了过去。
远处一对绿莹莹的光芒向着这边走来。
第155章 路遇蹇叔()
发着绿光的动物并不是狼,只是一只流浪的野狗而已。
宋国地处中原腹地,人口稠密,交通发达,生活在西北的狼根本不会出现在这里。
流浪狗来到百里奚跟前,嗅了嗅,伸出舌头在百里奚的脸上舔了舔;昏迷中的百里奚只觉着鼻子跟前一股热气涌来,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一看,当下就吓坏了,啊!原来是狼来了。
百里奚一个激灵强打起精神,挣扎着爬起身来,挥手将狗赶走。
野狗见状,掉过头,沿着原路跑走了。
赶走野狗,百里奚再也撑不住了,又一头栽倒在地。
天亮了,下地干活的百姓三三两两的从两边路上过来了;“哎吆,这人怎么睡这儿了?莫不是死了吧?”
“吆……,这不是昨天从咱们村经过的那个老头吗?他怎躺这儿了?莫不是病了吧。”
“不会吧,这老头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可能是个要饭的吧。”
“看他年龄也不小了,可能是没有要下吃的,饿晕了吧!”这时一个年龄稍大点的老者走过来说道,随后老者转过脸对其他人说道:“你们谁带有多与吃的,给他点吃的吧。”
春期时期谁的吃食都紧张,见老者问他们要吃的,周边刚才说话的几个人赶紧走开了。
“哎………”老者叹息了一声,从自己背上的褡裢里拿出一点吃的,捏碎了一点一点喂给百里奚,随后又从瓦罐里用树叶沾了点水,滴进百里奚的嘴里。
早就饿的缩在一起的胃里终于有了东西,百里奚缓缓的睁开眼,感激的望着老者,“谢谢你,老人家。”
“不用谢,我看你这人一脸和善的样子,也不像是个坏人;莫不是遇到什么难处了,才会流落此处。我这儿还有一点干粮,给你了,吃点东西赶紧赶路吧。”老者说完,把自己随身的干粮,拿出一部分递给百里奚。
百里奚实在是饿极了,二话没说就随手接了过来。
谢过老者之后,百里奚继续向前赶去,天黑之前天一定要赶到宋国的城镇,否则他又要露宿荒野了。经过一个上午的赶路,下午时分,百里奚终于来到了一座城池—葵丘。
进了葵丘城,百里奚看了看天,日头已经偏西,已经是下午时分,此时若要赶往下一座城池肯定是来不及了,他决定今夜就在这座城里休息。虽然自己已经身无分文,但是在城里露宿街头,总比露宿荒野要好得多了。
在葵丘街上转了一圈,看了看街上的景色,就已经是下午快要吃完饭的时候。街道两边的人家里飘出阵阵饭菜的香味。
闻着这些饭菜的香味,百里奚的肚子更饿了。
该到那里吃饭了?这个问题难住了百里奚。
左思右想之后,百里奚双膝一弯,跪倒在街道路口,“南来的、北往的,可怜可怜我这个老叫花子吧,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百里奚颤抖着声音说道,毕竟是第一次要饭,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从前他可是最瞧不起那些要饭的人,认为那些人是不劳而获;今天为了生计自己竟然沦落到要饭的地步,真是世事沧桑啊!
此时的百里奚头发花白而凌乱,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与街上的乞丐根本没有两样。
但是就这样一跪倒在地,还真起效了,一个带着小孩的妇人走过百里奚的跟前。“娘,这个人真可怜,给他点吃的吧。”小孩摇着母亲的胳膊说道。
母亲拗不过孩子的请求,便把刚买的吃食拿出一块放在百里奚面前。
百里奚一把抓过吃食放进嘴里,三下两下就吃完了。
确信百里奚的确是饿极了,妇人又拿出一块吃食放在百里奚面前,这才领着孩子走了。
妇人走后又有几个好心人给百里奚一些吃的,还有人给他放了一点钱。有了这些吃食百里奚至少不用为饿肚子而发愁了。
虽然有人给了百里奚一点钱,但是这些钱根本不够他用来住宿,混饱肚子之后,百里奚来到一家酒家门口,拂袖把门前的灰尘扫干净,随后合衣躺下了,今夜他就在这里过夜了,至少这里不用为野兽来袭而担心。
既然干上了要饭这个行当,此后的日子,百里奚还真的不用为吃饭发愁了,于是他加快脚步向东赶去。
两天后,百里奚来到一座名叫郅城的地方。
同以前一样,来到郅城之后,百里奚先找到一处地理位置不错的地方开始要饭。刚一跪下,就听见有人对他说道,“这位老者,你是何方人士?”
百里奚没有回答,因为现在已经不会有人称他为老者,更不会问他为何方人士,一般都是称他为“哎……,要饭的。”所以,如此客气的称呼,应该不是问他的。
“这位老者,你是哪国人啊?”来人俯下身子不依不饶的问道。
百里奚抬起头看了一眼来人,来人四十岁左右,个头高大,衣着华贵,形象清硕,声音清脆而有磁性。
“你是在问我?”百里奚不解的问道。
来人蹲下身子对百里奚说道,“对,我就是问你?”
“你问这些有何用处?你能给我吃的,还是给我喝的?要是没什么事,请你让开地方,我都快一天没有吃东西了,要点吃的好充饥。”百里奚很不客气的说道。
要饭以来,他最讨厌的就是那些只同自己聊天,却不给东西的人。
来人显然听出了百里奚的不悦,于是说道,“我叫蹇叔,请问先生叫什么名字?”
来人愈发的客气,竟然称他为“先生”。
毕竟是读过书的人,既然对方对自己如此的客气,百里奚也不好意思再对人家冷漠下去,“我叫百里奚,从楚国来;还有什么事吗?”
蹇叔一听百里奚是从楚国来的,更加高兴,眼睛都睁大了,“百里先生,其实从你一进城我就注意到你了,你形象伟岸,气度不凡,根本就不是要饭的料,今日先生之所以如此,肯定是有难言之隐。若先生不弃,何不前往我府上,我们把酒畅谈如何?”
百里奚愣住了,心想这人莫不是有病咋的,路上随便遇到一个人就要请人家到自己家里喝酒聊天。
“你说此话可是当真?”百里奚疑惑的问道。
蹇叔郑重的点点头。
虽然蹇叔一脸的真诚,但是百里奚还是不敢跟他前往,因为春期时期,我国还处在奴隶社会,你一个从外国来的人,若没有官府的保护或者投亲访友,人家可以把你抓起来当做奴隶卖掉的。即便是不卖掉,也可以当做自己家的奴隶使用。
在没有确信的情况下,百里奚敢随便跟着蹇叔去吗?
当然了蹇叔也是饱读诗书之人,很快就看出了百里奚的疑惑,诚恳的说道,“百里先生,我看你也是读书之人,是不是有‘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的担忧。”
“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乃是尚书中的名句,意思是说:没有经过验证的话不可轻信,没有征询过众人意见的谋略不可轻用。一路上过来,百里奚就是坚信这句话,才不轻易上当,今天这句话一下子让蹇叔给说了出来,也正说到了百里奚的骨子里。
百里奚注视着蹇叔许久说道:“好,既然你也是读书之人,我就信你一次,我随你你去。”
“好………”蹇叔高兴的拉起百里奚的手走向自己的马车。
第156章 蹇叔之谋()
蹇叔的府邸靠近郅城北门,是一处很大很阔气的宅子。
“这里就是你家?”下车后百里奚疑惑的问道。
蹇叔点点头,“不瞒先生,我乃是郅城最大的贵族,这座城池将近一半的土地都是我的领地。”
嗯?
这下轮到百里奚吃惊了,他确实不知道这位非常客气的蹇叔竟然是这座城池最大的贵族;在他看来凡是有钱的贵族大多是为富不仁之辈,没想到这位蹇叔竟然如此的客气和儒雅。
蹇叔看出了百里奚的吃惊,抬起右手道,“先生请。”
想想自己一个乞丐竟然受到如此尊贵的人尊敬,百里奚有些不好意思,于是低下头、抬起右手说道:“还是你先请。”
“你是客人,我是主人,理当客人先请。”蹇叔执意请百里奚先进门。
进入府邸,两位公子迎了上来,蹇叔指着其中个头稍高的一位跟百里奚说道:“先生,这是我的长子蹇术,字西乞;先生就叫他西乞术吧。”
西乞术上前,看了看百里奚,再看了看父亲,确信百里奚比自己的父亲年龄长之后,拱手道:“小侄见过伯父。”
百里奚吃惊的指着自己问西乞术,“你称我为伯父,我可是第一次来你家啊!再说了我一个要饭的,胆敢给你当伯父,称我小老儿就行了。”
“长幼有序,小侄还是称您为伯父的好。”西乞术再次回答道。
百里奚不在坚持,反正在别人家里,也许人家家风严格,对孩子一直就是这样教导的。伯父就伯父吧,看样子自己应该比蹇叔年龄大点。
随后蹇叔指着另一位公子给百里奚介绍道:“这是我的小儿子蹇丙,字白乙,先生可称他为白乙丙。”
白乙丙上前拱手道:“小侄白乙丙见过伯父。”
“好好好…………”百里奚笑着答道,但心里却却有另一番滋味,你看看人家两个孩子多懂事啊!想想自己那个孩子就知道舞枪弄棒,胡作非为。
见完两个儿子,蹇叔对下人道:“去拿件衣服过来给先生换上。”
安排完毕,蹇叔客气的对百里奚说道:“百里先生若不嫌弃,先换上我的衣服,我们随后开宴。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既然人家把一切都安排好了,百里奚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只好随了人家。
换好衣服,再洗把脸,出来时,百里奚显得精神多了。
蹇叔陪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