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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超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马家庄园,快要十三岁的他已经六尺有余,肩膀上扛着两只白狐,尾巴几乎要拖到地下。在这雪天林中寻找白狐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尽管身心疲惫他却非常开心地板着指头儿嘴里嘟囔数着什么。
“今天两只,前日一只,上旬三只,一共是……五只!不对,是六只!”
眼见庄园就在眼前,马超憋足劲一路小跑入庄直奔内室。地上四块白狐皮整齐地放在地上,马越拿来割皮刀不一会便是两张完好的狐皮。小马超抱起六张狐皮跑到生母李氏屋里,满面笑容地对李氏说道:“阿母阿母,帮我织一件狐裘吧。我猎来六张狐皮,应该够做狐裘了。”
屋里的李氏看着地上完好的狐皮满面狐疑,“咦,超儿你觉得冷了吗,这些狐裘足够给你和小休一人一件狐裘了。”
马超一听就急了起来,“不是阿娘,我不要给我和休弟做狐裘,小叔整日呆在军营……我怕他冷。”
“你们几个兄弟里,小叔见你最是亲近,超儿可是长大了。”李氏摸了摸马超的小脑袋,感受到自己的孩子终于长大了。
马越回到家中收拾行装之后便睡了过去,第二天早醒来披上红色军服便向外走,跨上战马才反应过来这几日都不用去军营了。拉上马超马休两个小家伙,马越的一天照旧以习武开始。
武艺是他安身立命之本,这些年来他从来不敢放松,无论烈日暴晒还是大雪满城他始终如一,也正是这股坚持让他在未来立于不败之地。
坚持有时很难,人的惰性来了多么希望停一天,哪怕就一天。但总是能够克服的。
他才不过十六岁,身骨并未长成,巨力也没有达到极限,这几个月他好像又长高了一点,身体素质也又上了一个台阶,不过对于他来说这些日子最大的收获便是有了统御一队人马的练兵经验。
他一直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他希望身边的人们能够因为他的存在生活的更好,在他看来救千万人是大善,救下一人也是大善。何况如今的他根本没有救下千万人的实力,所接触当世顶尖不过董卓梁鹄,而这两个人他都只能望其项背,人脉势力毫无根基的他与二人根本没有可比性。
马前卒就要有马前卒的觉悟。
这个时代的生存没有那么容易,马家不过刚刚摆脱了衣食忧患,在平民眼中仆从数十也许算是这陇县外的小豪族,事实上他明白这什么都不是。若是太平年月,这样的生活对于马越来说已经足够了。饿殍遍地人竞而食,哪个傻瓜会觉得这像个太平盛世。如今马家的实力他如果不努力只会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没有一丝波澜。恐怕何时再有天灾出现数百流民就能将他家园摧毁,亲人屠戮。
前往金城一行他不知道会遇见什么意外,他也不是什么计谋高绝之士,更何况没有任何情报,他走过最远的地方除了并州与西域一行,熟悉的也就方圆百里之地,他需要有万全准备。
午后穿着一身常服的马越坐在台阶上,面前放着数卷他练字用的竹简还有一些木棍铜环贴片马笼头等杂物。院子里是马休与马超正在修习祖传矛法。
竹简连上铜环与马笼头外覆一层兽皮便是简易当胸,传统马甲均是皮质,能起到阻挡砍伤的作用却不能防刺击。如今马越的坐骑已经不是曾经那匹黄鬃驽马,而是刺史梁鹄拨给他的十匹下等良马中的一匹白身黑蹄马,为战马穿上自制加强当胸之后他又担心战马的保暖与身体防护,便从家中寻来一张牦牛皮切割后覆于马身,既不沉重又可以保暖。马头用不着他担心,战马的覆面甲是标准配备,梁鹄给他这匹马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白身黑蹄起名墨云,自从梁鹄送给马越之后马越对它很是喜爱,毕竟这是他第一匹真正意义上的战马。说来这匹战马的冲刺能力甚至比不上梁鹄送来的其他战马,但耐力绝对是马中一流,连续奔驰几个时辰都不会疲惫,这也是他尤爱这匹墨云的原因。
马匹的耐力对他来说才是重中之重,两年来他的身体飞速成长,如今七尺六寸的身长加上一身鼓囊囊的肌肉已经有一百五十斤的重量,再加行囊与投矛长刀,已经非常沉重,没有耐力的马跑不快。
值得一提的是汉朝的军甲很有意思,普通军卒军服基本上只有个御寒作用,只是一层厚一些的布衣,胸口皮质护胸而已。几乎没有什么防御能力,而马越这个队正也只是有一层铁质扎甲护住胸口与腹部,其他位置也是几乎没有防御的。
因为没有防御,所以并不沉重。
整理好自己和马匹的甲胃已经是下午了,同候选交流一下武艺招式梁鹄便派人送来了四卷六韬,同时问他对于看护马场的人有什么推荐,马越便将住在马场的彭脱推荐上去,至于梁鹄是否征用就是不是他能考虑的事情了。
因为马腾马越明日便要远行,夜晚的马家非常热闹,一向勤俭持家的裴氏特意牵出两只肥羊,马家直系马腾马宗马越,马超马岱马休六人,关羽彭脱候选程银都在,家中秦胡走卒等二十七家还有新来的十余户汉儿难民集体送别,场面有些令人伤感。
古代交通闭塞,十里八乡走动已是远门,何况马腾马越这次直至金城千里之遥。
北地烈酒杯杯入喉,这一晚马越醉了,梦里有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宽阔柏油路飞驰着金属汽车,那一切对于习惯于弓马刀剑的他来说是那么的无所适从。
真是一个光怪离奇的梦。
这十六年来的生活已经改变了他,从前的一切都遗忘在最深的脑海许久不曾想起,昨夜的梦让他胸中烦闷,尽管他早已接受自己成为自己祖先,一个汉家儿郎的现实。这种烦恼的情绪直到他五更天的雪地里跑出一个时辰才逐渐远离了他的身体他的脑海。
发泄一番的马越回到家中便整理自己的行礼。
内里双层白衬外套厚袍穿上扎甲,脚踩皮靴头扎白巾。十炼缳首长刀与氐人匕首系在腰间,三支纯铁短矛置于腰后。武装完毕的马越走出屋内将六尺狼牙棒挂在马上,就见马腾牵着马走到屋前正见他出来递给他一顶貂裘帽,面目含笑。
马腾身着厚袍皮甲,腰挎长刀携弓带箭,一丈长矛斜挂马上闪烁寒光。
可见兄弟所见略同,他们两人都没有小看这远行。
“这几个月三郎长高了,快要与我一般。”
马越嘿嘿一笑,如今他已经长到马腾发际位置,一米八左右,兄弟二人都是雄壮如虎,眉眼间方正都大致相同几乎一个模子刻出,细小差别便是马越侧脸与头上两道疤痕显得凶悍之色更胜一筹。
“三郎,此次我等随董校尉金城一行,不失为马家晋身之资,你我兄弟好好表现一番也可加官进爵。”
马越点头称善,心中明白马腾并不愿久居刺史梁鹄之下,一介求盗并非他所求。
如今的董卓在凉并两州势力强大,多少豪杰都以投身董卓麾下为荣,自家大兄这么想倒也不奇怪,在他看来能做到贫贱不能移最好,但这并非衡量是否大丈夫的唯一标准,因为自身存在而令身边亲人过得更好一点又何尝不是大丈夫之举,只是对于董卓他更愿意做个朋友却不是君主,至于为何他说不清楚。
马越在北地见惯了刀尖上讨生活的亡命之徒,一行之中唯独对董卓身旁那个将全身罩在狐裘中的青年男子感到好奇,那人不似边地男儿的粗俗,言语中带着意味深长。
北地文士何其少。
只是他与马腾一路都落在队伍最末尾,一行凶悍之辈都是董家直系,不被排挤已是不错更笨没有必要往前凑自找没趣。
董卓对二人有好感,并不意味他麾下这些猛士对他二人也有好感,否则一路上就不会只有李傕郭汜同他二人交谈了。
几天下来李傕已经将队伍中董家部将为他介绍的门清,腰间两把短斧的胖子叫牛辅,是董卓女婿,众人地位他排第二。地位最高的是二女婿李儒,就是一直跟在董卓身边的文士,算是众人的脑子。
此外还有诸如架马车的樊稠,休息时带着侄子入林打猎的张济,负责伙食的胡赤儿等等,这下马越几乎要将董卓来自凉州的老班底认识个遍。
同行几日,马越越发摸不清此次前往金城的目的,这一行队伍成分混杂,不算之前的那些人,还有诸如董卓儿子董威、侄子董磺,李傕侄子李利这些在马越看来的小家伙。
当然,他也比上面那几位大不了几岁。
像是探亲访友。
众人一路轻车快马,出陇县过略阳,不过短短几日便出了汉阳郡,之后过氐道入了陇西郡。
出了汉阳郡马越才明白为何凉州州治安在陇县,汉阳郡已够荒凉,可进入陇西郡马越才深刻了解了什么是百里无人烟。
一路的入眼皆是长到丈高的蓬草,废弃村庄的残垣断壁,野狼叼着人手臂乱跑。
陇西郡的一切都比不上汉阳郡,途径的县城年久失修,再此居住的百姓也是面黄肌瘦,况且一路并不太平。
没有哪个脑子坏掉的难民会想要截杀他们,即便是久经搏杀的盗匪也是一样,董卓一行人数不多,甚至还有几个孩子,可这三十几个西北汉子都是雄武之辈,何况全副武装,精良的兵器一看就不是善男信女。
路上不是没有碰到那些贼人,只是贼人都绕道走了。
横行于官道上的劫匪多是小股散户,组织也就三五十人多则百人,百姓的生活条件不好,这些劫匪也富不起来,多是青铜刀剑,哪里敌得过这三十多个兵强马壮的凶徒。
尽管财帛动人心。
可这帮人太有恃无恐了,携弓带箭不说,还有精铁打制的长兵器挂在马上,几乎就是在告诉一路上的盗匪,不要脑袋的就来抢我们吧。
第五十五章 拳打脚踢()
北地郡、汉阳郡、陇西郡、金城郡。
七日,途径四郡十五县。
马越直至此时才真切的体会到“中原”两个字,对于百姓而言意味着什么。这一路各地的荒凉百姓的穷困几乎是递进着上升,之前扶风县距离司隶近,感受不够明确,后来举家搬至陇县又是州治,条件多少要好上一些,以至于他始终都对凉州人的苦了解的还不够深刻。
这一次旅行,他明白凉州有多苦,也了解中原有多富庶。
一路向西,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遇见的多是羌人赶着牛羊,游牧民族出生就带有的沧桑刻画在他们的脸上,肥沃的草场未必能为他们带来舒适的环境。
牧民们自给自足,衣服是兽皮,鞋子是兽皮,取之于自然,他们的凶悍建立在与天争命,日复一日的生存中。朔风不能阻止他们活下来,凉州一年三五次的天灾不能阻止他们活下来,盗匪作乱不能阻止他们活下来。
这些不能杀死他们的东西,都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大。
马越见过四五岁的孩子学习弓箭,也见过七八岁的孩子从马上摔下去又爬上去最终征服一匹小马驹。
更何况他本身十二岁的时候不就奔入山中猎狼了吗?
人的潜力是逼出来的,你不争取,永远不知道你会变得有多强大。
尽管他是汉人,但至今都未曾踏上真正意义上的中原土地,这一次来金城激发了他迫切的想去凉州之外的土地看一看的yuwang,他想要走出去,甚至他想带着他们走出去。
带着羌人、氐人、凉州汉儿走出去,让他们看一眼汉家的大好河山,穿一下绸缎做的华丽服饰,喝一碗不辣喉的中原美酒。
哪怕只是短暂享受呢。
尽管他知道这不可能,数百年祖祖辈辈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习惯于此,他们习惯于草原上的生活,习惯了出门便是穹庐盖四野,习惯了野狼时常骚扰家中羊群,习惯了塞北的朔风吹干的脸庞,也习惯了因为一头牛羊便拔刀相向见个生死。
女人们卯足了力气生孩子,因为她们不知道生下七八个能不能长成一个。男人们终日与弯刀骏马为伴,饮酒论缸吃肉下手,因为他们猜不到自己会死在什么手上,是四处劫掠的盗匪?还是昼伏夜出的野狼?他们都不在乎,反正整个群落都没有哪家的祖宗活过五十,没必要那么惜命,凉州的汉儿被中原视为蛮夷之人,将他们的豪爽当做不识礼法。诸如羌人氐人,那些文士整天嘟囔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是凉州的悲哀,也是凉州人的悲哀。
众人一路风尘仆仆,在这寒冷的边地没有办法洗去,这一夜马越没有好眠,身下的兽皮毡子扎的脖颈起劲的发痒。
毡房还算严密,好过前几日风餐露宿的凛冽寒风。
第二日马越走出毡房打算跑上几圈,碰巧看到董卓也从他的毡房出来,两人相视一笑,马越才反应过来连忙见礼。
董卓摆摆肥手,面上一笑肉挤得像个包子,“没想到二郎也起的够早,怎么,陪某骑马溜上一会儿?”
马越低头应诺:“校尉相邀,越怎会推辞。”
董卓的坐骑是一匹及其雄壮的西域骏马,背比马越还高四蹄粗壮,一看便是不可多得的好马。别看他身形肥硕,上马却是轻松,只是踩蹬一撑人便已经稳稳地坐在马上,看到马越的墨云不由自主“咦”了一声,“二郎怎么不骑某送于你的那几匹马驹?”
董卓送了马越十匹上等良马,马越深知无功不受禄,便将那些马匹放在家中庄园,本要一并还给董卓,那天早上起的匆忙却是忘记了。
马越此时已经骑上墨云,闻言连忙正色道:“大人送某十匹上等良马,小子是识货的,知是好马,可小子也明白无功不受禄,那十匹骏马在下万万不能接受。”
董卓一愣,“二郎不必多礼,某听裴夫人曾说你家境贫寒还养着十余庄客,曾与你兄长带着庄客打猎为生?”
“不错,越年少时便精通猎术,可猎虎狼。”
董卓听了脸色便有了愠色,“某还听说,你救裴夫人那日曾取数把刀剑三匹驽马,可有此事?”
马越心中疑惑,答道:“然,某当日取了两柄青铜剑,钢刀五把,三匹驽马如今在家中闲置。”
“你这庸狗!某家送你良马你不肯要,却取那晦气的破铜烂铁,莫不是看不起某董卓!”
董卓这一勃然大怒给马越吓了一跳,随后也有几分火气,任谁给骂了都不会舒服,何况这董卓竟因为自己不要他的马而骂自己,让他好气又好笑,褪去嬉笑神色道:“某不收校尉大人之马并非看不起校尉,无功不受禄某家于心不安,而战场之上,老子杀贼夺来的战利却不能取之又是哪家道理?”
说吧马越便在马上对董卓一辑,拍马而去。
董卓刚才也是没收住自己脾气,一声庸狗出口想收却已经晚了,看马越一声自白,愣了半晌哑然失笑,“这小兔崽子,巧取豪夺也这般名正言顺。”
接着便纵马追上马越,他心知挨骂的马越心中有气又不好意思低头,便从马上下来对马越的背影喊道:“小子,下马来陪某打几个回合!”
马越一听便从马上跃下,将腰刀仍在草地上做了个架势便朝着董卓攻去。
拧腰垫步便是一拳。
董卓原地不动抬胳膊档下,反手也是一拳,势大力沉。
接住这么一拳马越便知道董卓有心让他,董卓的力气很大,远远不止如此,若尽全力马越很难挡下。
挡下一拳的马越后足蹬地,反手便是一肘欺上,董卓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