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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一走,那些百姓怎么办?”
刘稷惊异地看到,女子的眼中渗出了泪水,这份急切竟然是真的,他不得不放大音量,大叫了一声。
“九娘子!”曾九娘怔怔地看着他,泪水划过脸庞,一滴滴地落下来。
“你先放开我的手,好吗。”刘稷抽回手,柔声说道:“我知道你不好受,我也是一样,可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戍主,手底下还不到两百人,能有什么法子呢?”
曾九娘仿佛被人抽去了魂魄,嘴里喃喃自语:“是啊,我们又能怎么样呢?”
“九娘,九娘。”刘稷看她的样子有些担心,一连喊了几声,女子才抬起头,似乎想要笑。
没等那个笑容浮现,突然身子一软,就这么瘫了下去,刘稷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抱住,俯身一看,女子双眸紧闭,面色苍白,竟然已经不醒人事。
“快,去寻郎中来!”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刘稷完全没有想到,他一边抱着女子朝后面走,一边向小五吩咐。
来到后室,他将女子放到榻上,仔细地听了听她的心跳,感觉有些弱,心里不由得一凛,只怕不是气急攻心,而是病了不短的时间,可平日里,根本就看不出来啊。
等到小五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人,小四也跟在了后头,两人都是焦急无比,趁着看病的空子,刘稷向他们一打听,果然,这是旧疾发作了。
“。。。。。。娘子素来身子骨就弱,将养了许久才稍见起色,那一年生产,又落下了心悸的毛病,一躺就是半年,后来出来了,日日清修,倒也不曾发作过,只是近几个月,劳心废神,才会体力不支,晕厥过去的。”
原来是心脏病,这可不是什么好治的,刘稷同他们默默地等了一会儿,很快就有了动静,人醒过来了。
几个人赶紧进去,只见榻上的女子转动着眼珠子,最后停在了他的身上。
刘稷上前握住她的手,安慰道:“不要着急,事情还没有到最后,你一定要相信我。”
曾九娘努力撑起一个笑容,气息微弱地说道:“我相信你,五郎,这里的一切,都交与你了,小四、小五。”
她转向自己的手下:“我的话,你们都听到了么?”
两人一齐恭身应道:“我们一定听命行事。”
得到了她的授权,刘稷立刻行动起来,城中的人数很多,光是原来的守军就有一万多人,他安排人打开军械库,将所有的武器都发了下去,一下子组织起将近六万人的军队。
两天之后,大唐的兵马从城下经过,虽然不过万人,可是那雄壮的军容,威武的阵形,还有将士们嘴里高唱的战歌,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大唐军马,这是大唐的军马!”病体未愈的曾九娘,被人搀扶着走到城墙边上,激动得热泪盈眶:“想不到,死之前还能一睹故国雄兵。”
“谁说的,大唐军人不一直都在你身边吗?”刘稷故作不悦地说道:“原来在你心目中,我连个军士都不是啊。”
曾九娘被他逗得想笑,却怎么也无力笑出来,喊出来的称呼更像是娇嗔一般:“五郎。”
“你以后会经常看到大唐的军士,只莫要烦了才好。”
唐军在城下歇了一夜,第二日一早就上了路,仍是以北庭骑军为先导,封常清带着安西唐军主力跟在后头,当他看到刘稷所做的一切时,忍不住又想要提醒他。
“象雄人形势如此,你就不怕尾大不掉?”
刘稷满不在乎地摇摇头:“我还怕他们太弱,如果真的强,就不会几百年来,被个吐蕃压在头上了。”
“势大难控,你自己心中有数才好。”
几万暴民组成的队伍,并没有放在封常清的心上,唐人讲究精兵政策,一般很少会追求数量,远在西域的四镇更是如此,不是没有那么多兵可招,而是养不起,军费太贵了。
此时的大唐,可以说达到了历史的顶峰,全国的边军加一块儿,也就六、七十万出头,却要守卫着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要漫长得多的边境线,就在这种情况下,朝廷还在一直叫嚷着削减军费,因为北方无战事啊。
所以说,安胖子不反都不符合科学,他实在是闲得太无聊了,无聊到主动去逼反一个同僚,然后再去玩平叛。
都他妈闲的。
在唐军开拔之后,刘稷带着他的乌合之众也上了路,这些象雄人,一听是去和吐蕃人拼命,个个像是打了兴奋剂般,吐蕃人在他们的头上做威做福,日子可比别人长得多,仇恨自然也多得多。
于是,近六万人的队伍,分成了十多路,在广袤无垠的高原上,一路碾压过去,如同蝗虫一般,吃光所遇到的每一个部落,连渣子都不剩。
无论盟约谈成什么样,刘稷都会毁了吐蕃人的根,人口、牲畜、还有土地。
第二百零四章 兼程()
八月间的山北,纵然没有别处的炎热,白天的气温还是不低的,可目睹眼前情形的尚结息等人,却是凉到了心里。
臧河两岸,那些水草丰美的河谷,没有牛羊成群的画面,一些平整出来的青稞田里,更是长满了杂草,哪有半点丰收的迹象?
更让他感到诧异的是,沿河而居的大小部落,就像凭空消失了一般,连个人影都看不到,臧河,这条位于逻些城的后方,理应高枕无忧的腹地,竟然成为了荼毒最为猛烈的地区,让人触目惊心。
直到经过那些部落的聚居地,一切才浮现眼前,离着河岸不远,散布着一些杂物,破烂不堪的皮褥子、断成两截的车架、用于整地的木爬、以及倒毙在地上的牧民。
随着他们前行的脚步,整个部落的情形慢慢呈现出来,所有的帐子都被掀翻,里面的事物不是遍散一地,就是被劫掠一空,营地里一片狼籍,到处都是尸体,其中大都是成年男子,至于其他的人,尚结息想也不用想。
这是他们数百年以来,对付别人的办法,现在终于被用到自己的身上,尚结息跳下马,在一具已经冰冷的尸体前站住脚,那是一个长须老者,睁着一双枯稿般的眼睛,望着天空的方向,似乎在问他。
为什么,天神没有庇佑自己的子民?
“老头人死去不到两天。”他的亲兵上前摸了摸,摇摇头。
“拖到高处葬了吧。”
尚结息环顾四下,只觉得不寒而栗,这种做法,不可能是那个自称天朝上国的唐人所为,他们行事讲究礼法,屠戮平民是严格禁止的,但却不妨碍驱使别人这么做。
会是什么人呢?尼婆罗人还是象雄人,这里离着逻些城,只有五天的路程,他们竟然已经深入到如此之远,尚结息突然想起临行前,赞蒙的告诫。
“无论如何,一定要让唐人停下脚步,否则就算等到达扎路恭回师,也已经晚了。”
眼前的一切告诉他,事情可能比想像中还要紧迫,一刻都耽误不得,每一个部落的消失,都意味着国力衰竭一分,如今的吐蕃,还有多少血肉,可以被割舍的。
“不要管了,全体上马,加快速度,一定要尽早抵达贡塘城。”
想到这里,尚结息顾不得安葬这些死去的部民,急匆匆地下令,在他的身后,是好不容易才集结起来的两万多兵马,几乎抽走了逻些城所有的防卫力量。
在他的带领下,犹如滚滚黑流,溯河而上,穿过那些已经被族灭的大小部落,一刻不停地朝着唐人制定的所谓实际控制线,贡塘城而去。
“哟呼!”
山体下传来一阵阵的大呼小叫,对于听不懂喀语的许光景来说,只是瞧了个热闹,这样的热闹几乎每天都在演,瞧得多了也就不稀奇了,左右他们会把劫掠的人口、财物、牲畜都交上来,忙得军中几个识字的军士叫苦不迭。
这也难怪,任是谁,每天都要点不完的牛羊马匹、女人孩童、不知道值不值钱的金银器皿,还要登记成册,数目多得无法尽数,哪里还有什么好心情。
如今的贡塘城里,到处都是人,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人流送往后方,不是穿过象雄的巴扎多城,而是隔着高大雪山的尼婆罗西境。
山下的草原上,到处都是牛羊马匹,由于数量太多,不得不分散到各处,对于唐军而言,这些牲畜除了健马勉强可用,别的都只有送入腹中的效果,特别是那种长着长毛的高原特产牦牛。
那里是喀人狂欢之地,他们每天都会宰杀牛羊,升起巨大的火堆,喝着从吐蕃人那里抢来的青稞酒、马奶酒,搂着唐人看不上眼的吐蕃婆娘,纵情高歌,尽兴摇摆,等到了第二天,又会精神抖擞地呼啸而出,去更远的地方扫荡。
突然间,许光景有点想念迦毘耶罗城了,那个媚眼如丝的女子,让他浑身发热,比大冬天喝了烈酒还要上头。
“你这棒槌,又在发什么愣?”听到老伙计的声音,他赶紧转过头,顺手抹了一把嘴边的涎液。
“哪有。”
“休瞒某,若不是出了神,某都走到这般近了,你还能觉察不到?”
张无价毫不客气地戳穿了他的面目,许光景“嘿嘿”一笑。
“左右也是无事嘛,见天价的看着他们喧闹,只管守着这破城,有什么劲?”
张无价横了他一眼:“戍主要咱们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就你话多,此地是吐蕃人的腹地,咱们可只有这点子人。”
“不还有他们么。”
“那些人济得甚事,烧杀抢掠还凑和,真要见仗,还得咱们这些老弟兄,可惜,死得差不多了。”张无价感慨了一句。
“依某说,这回的仗打得值,看看咱们的收获,只要能活着回去,什么田地宅院,老许还想多娶几房婆娘,生他一堆儿子,这辈子就知足了。”
张无价点点头:“谁不是这般想,就算死了的弟兄,都会饶上一份,好歹卖命卖了个好价钱,也不枉来这世上一遭。”
“所以老许啊,咱们得把招子放亮些,别大风浪都过来了,在这小河沟里翻了船。”
“放心吧,老许就算睡着了,这只眼睛也是睁着的,有什么动静,休想逃得过去,再说了,预郎君不还在外头嘛,他们的骑军腿脚快,比咱们好使。”
张无价正想再提醒他一声,突然看到城外的情景,一下子收了声。
许光景诧异地回头一看,愕然说道:“白日莫说人啊,此话当真不虚,预郎君怎么这么早就返城了。”
两人都感到了不妙,赶紧下了城头,等他们到了城门口,正好接到了杨预进来。
“什么了不得的事,要赶得这般急。”两人迎上前去,杨预跳下马,呼呼地喘了口气。
“他娘的,吐蕃人大举出动,至少来了两万人,一路兼程,都不带歇的,某敢不着紧么?”
“啊,咱们还有多久?”两人顿时紧张起来。
“照这么个跑法,最多明早午时就会到。”
杨预看了看天色,咕囔了一句:“让康老四把那些喀人带回来吧,站在城头,也能唬唬人。”
“还有下头这些牲畜,哪怕赶进山里,也比便宜了蕃虏强。”
张无价与许光景一听明天才到,多少松了一口气,在这里闲呆了这么久,他们早就想动一动,虽然敌人的数目有些唬人,不过守城嘛,还是有信心的。
两人当下各自行事,分别去城内城外布置,杨预说得没错,无论怎么样,也不能便宜了吐蕃人。
第二百零五章 急切()
相对吐蕃人的急切,唐人在心情上要缓上许多,至少刘稷是这么想的,他带着象雄人,走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
荒蛮的青羌高原,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神秘,甚至是可怕的,但是对于他来说,如同回到了自己的家一般,从边境到羌区的首府日城,这条路他不知道走过多少回,汽车、骡马、步行,什么样的地形没有遇到过,什么样的气候没有经历过。
哪怕没有臧河那样的水源地,在哪里可以歇脚,哪里可以避风,都刻在了脑子里,这是一个情报人员的基本素质,如今就碰上了用场。
一千多年过去了,这里的地形地貌,几乎与他记忆中的差别不大,只是由于人烟的稀少,显得更加原始和自然,满目都是高原丘陵地带,淡黄色的砾土层,与远处红色的山体相辉映,形成了羌地独有的自然风光。
可惜的是,那些后世的公路还没有出世,无法给他更明确的位置参考,好在耸立在高原上的群山,依然是极为明显的参照物,还不致于迷了路。
跟着他走了几天,小四和小五都由衷地发出了赞叹声,一个年纪青青的唐人,在这吐蕃人的腹地,竟然毫不陌生,比他们这些生活了一辈子的人还要熟门熟路,哪里是正常的见识说得清楚的。
难怪自家娘子这么倚重他,就连苦心发动的象雄民众,都放心地交到了他的手上,而后者也不负众望,一路走来,接连摧毁了好些个吐蕃人的部落,缴获的牛羊、食物、用具、人口不计其数,此刻全都在逶迤而行的大队人马当中。
每到一个部落,在杀人之前,他都会让人先甄别出哪些是被掳来的汉人,做这样的事情,小四和小五二人都是轻车熟路,他们甚至能将那些已经不会说汉话的汉人,一一找出来,随着队伍的行进,他们的人数越来越多,已经解救的数千汉人,全都加入到了队伍里,成为他们的一份子。
就这样,滚雪球一般的行军,一步一步地朝着青羌高原的中心位置而去,这一带,连小四他们都从来没有来过,更不知道,年青的唐人,倒底要将他们带到哪里去。
“如果没有走错,这条山脉,应该就是念青唐古拉山,沿着他一直向东,就会看到一个大湖。”刘稷看着远处绵延不断、高低起伏的群山说道。
“那是象雄人的神山啊。”小五叹了一句:“你说的大湖,难道是纳木错?”
“对,就是那里,吐蕃人的都城,离着只有不到两日的路程,想想看,如果我们突然出现在城下,他们会不会吓得从墙上跳下来?”
刘稷轻松的话语,不禁让二人目瞪口呆,原以为对方只是带着他们去找吐蕃人部落的麻烦,以他们的人数,任何一个部落都无法抵挡得了,可是没想到,对方竟然打得是这个主意,那可是吐蕃人的都城啊。
“大唐不是在与他们谈和吗?”
刘稷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大唐与他们谈和,同咱们有什么干系?”
二人顿时语塞了,也对,他们又不是唐人,根本没有必要去遵循什么约束,可这一切实在太过匪夷所思,一时间哪里想得分明。
“你们去过逻些城么?”
小五露出一个无奈的眼神:“吐蕃人把掠来的汉人,都会先送到逻些城,供那些达官贵人挑选完了,才会分到各个部落。”
“我俩就是娘子在城中买下的,只是当时年纪尚小,已经记不得事了。”
刘稷明白了,分散在各个部落中的汉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大部分的人都集中在那座城中。
“所以,那里,就是咱们的目标,运气好,你们也能让那些吐蕃贵人们尝一尝,挂在架子上,让人挑挑拣拣,为奴为婢的下场。”
刘稷在一张布帛上,用炭条画上标记,这一路上他每到一处,都会这样子画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相隔太久了,怎么可能没有区别,一路走一路纠正,等到了目的地,他就会拥有一付精准的地形图,这可是得之不易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