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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这一带正是双方控制线的交界处,既没有象雄人驻守,也没有吐蕃人的巡兵。
“怎么办,再过去就是贡塘,吐蕃人在那里至少有三千驻军,很难再有下手的机会了。”小五看了一会儿,忧心仲仲地说道。
“下手?谁说我们要下手。”刘稷却没有表现得很着急。
“不下手,那咱们跟在后头,为什么?”
“跟着看看,或许会有什么意外的发现呢。”刘稷的语气太过于随意,让男子不由得看了他一眼。
“娘子让小的为几位作向导,看这情形,你们也不需要小的指路,既然几位不欲有什么动作,那小的不如离去,就不耽误你们的事了。”
刘稷依然毫不在意地点点头:“你家娘子的好意,我们心领了,既然你有事,只管去吧,有劳了。”
小五向他弯腰行了一个礼,牵着自己的马朝着原路返回,陈金有些不解地挨到他身边,两人看着男子骑马离去。
“戍主,咱们真的不动手么?”
“从这个部落到他说的贡塘,差不多有五天的路程,一路上不乏这样的小部落,他们自以为进入自家的地盘,会不顾一切地赶路吗?”
刘稷说得云山雾罩,陈金听得似懂非懂,越是接近吐蕃人的腹地,就越是困难,就凭他们这三人,想要成事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么问题来了,戍主在等什么呢。
“你去跟着他,不要太靠近,远远地吊着就成。”紧接着刘稷给了他一个出人意料的指令。
“你是怀疑。。。。。。”
“比起吐蕃人,我更有兴趣知道,那个女人有什么打算。”刘稷点点头。
陈金骑上马,循着小五离开的方向绝尘而去。
位于他们前方的那个小部落,总共不过十余帐,人口加起来不足一百,突然来了一支数百人的队伍,一下子挤得满满当当,对于息东赞这样的贵人,部落的头人自然是竭力巴结,不敢稍有怠慢。
一时间,杀牛宰羊,大块大块的肉肴流水一般地端上来,就在营地里升起篝火,男女老少载歌载舞,不时爆发出阵阵轰笑。
息东赞坐在最上头的位置,手里咬着一根棒子骨,看着下首低头不语的唐人使者,不由得有些好笑。
“这样粗陋的食物,吃不惯吧,尊贵的大唐使者。”
李静忠勉强扯出一个笑意,心不在焉地说道:“咱们还要赶多久的路?”
“十多天吧,放心,这里已经是吐蕃的国境了,我保证,再也不会有人来打扰你的食欲。”
李静忠苦笑着拿起一个盘子,自然有亲信将切好的肉块为他摆好,蛮夷之地的食物,能果腹就不错了,还计较那么多做什么,他狠狠心,在里头挑了又挑,才找出一小块稍微顺眼的,没有著可用,只能用一把小刀戳了,小心翼翼地往嘴里送。
没等食物送入嘴中,一个吐蕃士兵从狂欢的人群中挤进来,嘴里大喊大叫着他听不懂的语言。
“贵人,不好了,有大队人马接近,应该是冲着咱们来的。”
息东赞吃了一惊,扔下手里的食物,长身而起,手已经握上了刀柄,他的头脑中在紧张地转动着。
来的人会是谁?
唐人?还是自己人。
第一百七十五章 庸奴()
刘稷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动作是如此之快,天刚入夜,就已经完成了从集结到攻击的准备。
来的是象雄人!
除了小五,还有一个名为“小四”的男子领头,这些象雄人并不是穹隆银城中的守军,更像是普通百姓,穿着各异,手里拿着的也都是五花八门,从刀斧到棍棒,什么样的都有。
最让他感到吃惊的是人数,一眼都望不到头,密密麻麻地全都是人影,自己倒底还是低估了女人。
“上官,我家娘子已经决心留下那个人,若是能得到你的襄助,我等将感激不尽。”
小五的意思很清楚了,无论他们参不参与,这些象雄人都会发动攻击,虽然看着没有什么章法,可人数上的优势,再加上黑夜,刘稷在一瞬间就想通了,事已至此,与他们一起行动,找到自己的目标,更容易争得主动,否则大乱之下,人会跑到哪里去,就不好说了。
“你们想怎么打?”
“他的手下大约有四百余人,加上部落的部民,不会超过六百,咱们分成几股,一齐冲进去,打他个措手不及,定能一举奏效。”
以快打慢,出其不意,倒也是个法子,刘稷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他们的计划,小五同小四低声商量了几句,两人分别领了一部分人,向营地的周边绕过去。
包围?
刘稷感到这不是一个好办法,兵法有云:围三阙一,就是为了让守军有一份生还的希望,降低他们的战斗意志,没有活路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迸发出极大的战斗力,要知道,那是四百多吐蕃人,领头还是号称天才将领的息东赞。
可最终他什么也没说,人家听不听是一回事,他一个客军,指手划脚地也不合适,攻击行动很快就开始了,黑压压的人群一股脑儿涌向营地,刘稷与陈金等人只能跟在后面。
“是她!”
息东赞咬牙切齿地挤出两个字,在象雄人的身影出现在火光下时,他就明白了事情的始末,这个狠心的女人,竟然连这么远的距离都不放过,他的心里涌出一股被人背弃的失望感,“唰”地一声拔出刀子。
“上马,随我杀出去。”
没想到,还没等骑上去,就被人从身后一把给抱住了。
那个唐人使者脸都吓白了,说话声打着哆嗦,死命地不肯放手:“救救我,带我走。”
息东赞很想一刀捅过去,可理智告诉他,这是自己回到逻些城,唯一的护身符,至少现在还不能死。
“来人,扶住他,跟在我后头,一块儿杀出去。”
象雄人的攻势很猛,他们连火把都没打,一个跟着一个,就这么冲了进来,进到营地里,更是逢人便杀,为数不多的吐蕃人被他们打了一个措手不及,纷纷陷入了各战的境地。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甚至来不及骑上马,就被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箭矢或是器物击中,那些象雄人,就像是从地底冒出来,张牙舞爪地扑了上来。
息东赞的这只队伍,全都是他收拢的溃兵,本就是从巴扎多城逃出来的,有些资格老的,甚至经历了勃律的败阵,败仗打多了,有些事情就成了本能,很多人在营地到处乱窜,试图找出一条逃跑的路。
等到息东赞发现,再次收拢这些人变得十分困难时,干脆放弃了这种努力,带着已经组织起来的这些亲信部下,向着一个方向反冲。
他的全身罩在一件皂色连体札甲当中,厚实的甲叶一直包裹到了大腿的位置,左手的手臂上绑着一个椭圆形的皮盾,头甲垂到颈项处,将脆弱的后脑和脖子遮护起来。
头上那顶半圆锥形的铁盔,挡住了大部分脸颊,只露出一双眼睛,他的右手上执着一柄铁枪,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重甲武士没有什么区别。
好久没有这么正儿八经地直面战斗了,息东赞将满腔的愤怒全都发泄到铁枪上,他要让这些胆敢袭击自己的贱民们,尝一尝来自于吐蕃勇士的怒火。
这支百余人的队伍,几乎全都由重甲骑兵组成,仓促之间他也只能完成这种规模的集结,他们选择的突围方向,正是朝着吐蕃本土。
“天神在上!”
息东赞大喝一声,一马当先地冲在最前头,手上的铁枪挥舞出阵阵旋风,劈向蜂拥而至的象雄人群。
这个方向也是象雄人最主要的拦截面,小四带着三分之一的人守着这一面,黑夜能将恐惧放大,也能壮胆,许多人直到吐蕃骑兵冲到身前了,才发现凭着血肉之躯根本就挡不住。
而那个冲在头里的,给他带来了极大的恐惧,眼见着此人横冲直撞、当者披靡,他一狠心就想要合身扑上去,被人猛地一把给拉住了。
“放开我,我要同他拼了。”
“冲上去只是送死,谈不上拼命,想报仇,有的是机会。”刘稷拉着他朝边上一拽,让开了吐蕃人的正面冲锋。
在没有合适办法的情况下,他也不敢直面其锋,那是找死。
很快,这只队伍就从象雄人的包围中冲开了一条血路,小四朝着他们逃跑的方向恨恨地吐了一口,只能将仇恨发泄到那些逃不掉的吐蕃人身上。
一场狂欢变成了杀戮,刘稷没举趣参与,只是沉默地看着他们逃走的方向。
“就这么让他们跑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营地里的声音渐渐消隐下去,小四和小五来到了他的身边。
“你们在里面,有没有发现装束不一样的人,比如唐人?”
“庸奴?有几个,在那边。”
刘稷本以为是跟着李静忠的小黄门,没想到不是,只看着几个穿着破烂衣衫的男女,像狗一样趴在地上,见到他们过来,连头也不敢抬。
来到这个时空有日子了,他知道所谓的庸奴,是吐蕃人从各处抢掠的百姓,并不单指唐人,不过这几个人,在他们惊恐的面容下,的确一看就是汉人的模样。
“你们是哪里的百姓?”刘稷用汉话问道,尽量让语气显得平和。
可是这些人,眼里除了惊恐,就是茫然,似乎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别问了,他们不懂汉话。”小四在一旁看了会儿,说道。
“你怎么知道?”刘稷诧异地问道。
小四没有答话,一旁的小五接上一句:“他们是汉人的子嗣,随父母被掠来的。”
“我们也是一样。”
第一百七十六章 夜奔()
实际上,在华夏的历史上,大部分时候,当中原王朝有着足够的权威时,周边的游牧民族,最主要的侵略手段,就是抢掠。
财物、人口,才是他们最主要的目地,至于土地,还是其次,因为很多时候,汉人仅凭一州一郡之地,也能爆发出强大的战斗力,让他们根本无法立足。
当然,没有牧场的农田,对于他们是毫无用处的。
吐蕃人有些不一样,他们在大唐这个强邻的边上,离着关中腹心之地又是如此之近,对于汉地的富庶,往往会垂涎不已,做梦都想占据。
在梦想与现实有着距离的时候,才会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劫掠人口壮大自己的族群,就是当然的手段,哪怕在双方和亲的短暂蜜月期间,那些历次战争中被掠去的百姓,从来都没有归还过,而大唐也似乎忘记了这些可怜的子民,无论哪一次盟约,只会关心疆土的划分,而不是百姓的死活。
一百多年以来,有多少百姓被掠去,已经无法统计,这些人从牧马到作战,他们被迫改变自己的习俗,放弃自己的姓氏,甚至是语言,最后彻底地变成吐蕃人最底层的奴隶,成为吐蕃人对抗大唐的一份子。
要知道,一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这片土地上所实行的,都是落后的农奴制!
刘稷突然间感到了一阵寒意,比高原上的朔风还要冷。
也让他明白了,名为小四的男子,为什么会对吐蕃人有着那么大的恨意,营地的战斗很快就结束了,除了一些已经不会说汉话的庸奴,这个部落连同数百个吐蕃人被屠戮殆尽,象雄人同样对欺压在他们头上的吐蕃人,有着切齿的仇恨。
只有被欺压到一定程度,才会爆发如此彻底的反抗,连掳去做奴隶都不屑,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真是至理啊。
可让刘稷疑惑的也正是这一点,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家娘子,为何要不遗余力地推动象雄人与吐蕃人之间结仇?”
没想到,人家拽了一句极有哲理的话。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没有能拿下那个人,小四显得有些沮丧,因为越往前,就越接近吐蕃人的腹地,经过这次的事情,他们肯定会异常警惕,再也不可能会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被组织起来的象雄人超过了三千,听到这个数目,刘稷都不知道应该是佩服还是震惊,他在尼婆罗拼死拼活搞了那么久,也就弄出这么多,还是花了大价钱的,可人家,轻轻松松就办到了。
别看只是一群百姓,要在接近黑夜行军加上攻击,这可不是一般的组织性能做到的,这些人至少要克服对于吐蕃武士的恐惧,就是一件极为了不起的事。
很快他就明白了,这是一群佛教徒,而且不忌酒肉和杀生,他们一边念着古怪的梵语,一边坐在浸透鲜血的营地里,用那些吐蕃人留下的食物,填饱自己的肚子,丝毫不顾敌人可能的反扑。
“这么着可不成,吐蕃人一个冲锋就能将他们打得溃散而逃。”陈金看着这些象雄人,不无担忧地说道。
“你说得不错,可是吐蕃人好不容易冲出去了,为什么还要跑回来?把他们击溃?黑夜里,这些象雄人逃得到处都是,他们难道还能去追?息东赞要是这么蠢,也不会活到现在了。”
陈金的担忧出自于军中的习惯,夜里扎营,各种防御措施要做足,明暗哨分布都不能少,可他们不是军士,百姓遇袭之后的反应,就是不要命一般地奔逃,区区一百来个吐蕃骑兵,又能追杀多少?
说不定,他们还巴不得吐蕃人来这么一手呢,谁也不知道,这三千人,会不会是个诱饵。
“那咱们要不要跟上去?”
“他们现在如惊弓之鸟,只会拼命地跑路,黑夜是极好的掩护,没有备马,一个晚上下来,就是把马跑死了,又能走出多远?放心吧,他们的前面只有一个目标,既然咱们都知道他们会去哪里,没必要跟自己过不去,好好睡上一觉,养足了精神,明天追上他们的屁股,狠狠地踢上一脚,说不定,他们还没醒呢。”
七月底的高原地区,昼夜温差有些大,在这种情况下连夜赶路,极易生病,刘稷才不会去干这种傻事,实际上,在没有光亮的夜里,以这个时空的道路水平,想要不跌下马,速度根本快不起来,这个时候重甲就变成了他们的累赘,他并不担心。
息东赞就处于这样的境地,靠着一时之勇杀出重围,马上就开始了连夜奔逃,他们遇袭的地点正好处于象雄与吐蕃交界的模糊位置,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未界定边界,谁也说不清楚,后面还会有多少人来。
不知道跑出多远之后,他感到了马力的衰竭,不得不慢下来,马是不能死的,否则他们就真的无处可逃了,要知道这里离着最近的城堡,还有四天多的路程。
想到那个女子的狠辣,息东赞就觉得后背发凉,哪怕在勃律与唐人作战,在尼婆罗被打得绕城别走,都不曾如此发凉过。
她是真的打算要自己的命啊。
“贵人,贵人!”
“又怎么了?”被人一叫,息东赞恨恨地问道,几乎是用吼的。
“马,马撅了。”他的手下一惊,话还没说完,整个人就矮了下去,连人带马轰然倒地。
不能再跑了,息东赞赶紧停下马,让所有人下来,将坐骑牵在手里,一个挨一个地朝前走,借助着月亮和星光,艰难地向前跋涉。
在没有确定脱离险境之前,他不敢停下来。
长这么大,李静忠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苦,除了入宫时的那一次受刑,疼了他足足三个月,现在先是马不停蹄地跑出了好长一截路,磨得大腿生疼,感觉就快要失去知觉,紧接着又不让骑马了,要靠着双腿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