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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元非礼的态度让他一怔,原以为还要掰扯一会儿,说不定打一架才能分出个主次呢,刘稷奇怪地看了对方一眼,荔非元礼的心里有些不舒服,无奈地解释了一句。
“临行前,李使君嘱咐过,到了这里,要征询你的意见。”
“只是征询?”
“好吧,听你的。”荔非元礼情知瞒不过他,只得合盘托出:“李使君的意思,你对此地熟悉,咱们初来乍到,该如何做,以你为主,某只管配合就是。”
“哈哈!”
刘稷知道他有些言不由衷,想来李嗣业也说不出那么文绉绉的话,抛开那些美化过后的修辞,至少在形势稳定下来之前,这个家伙是听自己指挥的。
无论真实情况是什么,能让这家伙吃个憋,他都很开心,开心得放声大笑。
“笑够了没有,急急地盼咱们来,来了又只管奚落,惹急了老子。。。。。。”
见他有些恼羞成怒了,刘稷依然笑个不停,嘴里还在打趣:“惹急了你又怎样,再打上一架?你行吗。”
“惹急了老子冲进城去,杀光所有的人,看谁还敢不服?”荔非元礼的面上带了些狠厉,刘稷相信他做得出来,屠城在这个时代,还是一种奖赏军功的方式。
“那你就等着遍地都是烽火,做梦都要睁只眼,因为不知道哪里飞来的箭支,也许会取了你的性命。”
不等他再反驳,便收住了笑容,再逗下去,只怕真要打上一架了,倒不是怕,这个时候不合适。
“急什么,已经在安排了,你这会子冲进去,所有的人都是敌人,到最后只会一地的尸体,等等吧,歇口气,好干活。”
“你。。。。。。”
荔非元礼被他噎了一口气,出也出不得,极是难受,干脆扔下一句话,扭头就走,再同他呆下去,保不准就会出事。
“那好,某去歇一下,有什么要做的,遣人来说,旁的事,千万莫要来,特别是你。”
在对方掩饰不住的笑意中,荔非元礼落荒而逃,他都走得消失不见了,刘稷的笑容还是灿烂无比,因为形势又回到了掌控之中,这个事情的经过告诉他,没有一支可靠的力量,再周密的计划,也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而已。
说到底,让这里陷入混乱,是自己一手造成的,心里不可能一点触动都没有,现在到了该结束的时候。
派出去联络的人,带来了混乱制造者的另一方,那个山寨的老头人,他的身上不只一道伤口,走路的脚一瘸一拐,手臂上、胸口上全都渗出了血,脸上的神情更是阴沉如水。
“提莫死了,我的辛迪加也死了,还有寨子里那么多年轻人,他们被吹下了头,下辈子都做不了完整的人,这就是你想要的吗?我们喀人,祖祖辈辈靠着打猎、放牧,从来没有与人结过怨,你们一来,就带来了这么大的灾难,天神在上,不会眼睁睁地看着。”
能混到头领的位置,果然都是有智商的,如果之前看不清,现在这么一联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些人本就是拿他们当刀子使,来对付城里的守军和吐蕃人。
见刘稷没有说话,老头人惨淡地一笑:“你如愿了,想要怎么处置我们?”
“你说得没错,辛迪加他们,是听了我的话才进的城,她们根本不可能救出提莫,只是为了制造一场混乱,让你们不得不举事。”
刘稷坦然承认了一切,老头人的脸色更是难看,而对方接下来的话,让他的心顿时沉到了谷底。
“同时,我也跟城里的人联系了,在这里,我只需要一个合作者,你们或者他们,对我而言没有区别。”
“那你叫我过来,是想做什么?”
“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刘稷指着唐军的身影说道:“看到了吧,如果我之前告诉你,你的面前,是一个唐人,你会怎么做?”
“捉起来,交给城里的吐蕃人。”老头人不加思索地答道。
“所以,我不能那么做,只有当你们没有退路的时候,才能和你谈这些,也只有这个时候,你才能听得进去。”
老头人叹了一口气,眼神里充满了悲伤。
“辛迪加是我最小的女儿,她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会嫁给提莫,因为那是寨子里,最好的猎手,也是我的继承者,我对他的喜爱,超过了自己的儿子,知道为什么吗?”
“他可以毫不犹豫地为寨子去死!”
老子怒吼出声,唾沫星子溅得到处都是:“现在他们都死了,你却在这里,和我说什么合作,与害死他们的人合作,你觉得我软弱,所以连脊梁都断了吗?”
刘稷任他在那里咆哮,过了一会儿,稍稍停下来,才开口说道:“如果你是个软骨头,根本就不在我的考虑之内。”
“你觉得他们是我害死,我不讳言,的确有一些责任,但下手的始终是吐蕃人,欺压你们的也是他们,如果我没有做这一切,大唐的军队到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让我来告诉你吧。”
“你和你的寨子,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被吐蕃人征去守城,死在我军的刀下,要么,拒绝吐蕃人,被他们清剿,是一样的下场,除此之外,你还能想到别的路么?”
“提莫是条汉子,我没有办法救下他,只能让他的死更有意义,辛迪加虽然是出于我的鼓动,可我不说,她难道就不会去了?到时候,白白送死而已,现在她们虽然牺牲了,却取得了最大的效果,我相信,如果你们的天神有知,一定会保佑他们在天上团聚的。”
老头人默然不语,这样结果,他何尝想不到,只是没有人会直白地说出来,刘稷继续说下去。
“想让他们的死有价值,就放下你的那些成见,这就是我给你的选择,是继续带着这种情绪,与城里的守军或者大唐的军队死拼到最后一人?还是。。。。。。”
刘稷顿了顿,说出了最后的答案。
“让喀人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一步()
选择和喀人合作,刘稷有自己的道理,他们处于社会的底层,天生处于弱势,要想巩固自己的统治,只能选择与强势的外来者合作,既然恶了吐蕃人,便只剩了唐人这一个选择。
更何况,基于后世的赫赫威名,他需要这样一支得用的队伍,平白无故地,又有谁会跟着他呢?
当然了,如果这条路走不通,他也还有另一个选择,一个干掉了所有兄弟和父亲的废材王子,同样需要大唐的鼎力支持。
到了这个地步,诃帝失谒婆不会自认是废材,眼下大半个康提普尔都在手中,山民的攻势被遏制住了,毕竟他们没有受过正规的训练,凭得只是一腔热血,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混乱之后,守军逐渐集中在他的旗帜下,王国唯一的继承人。
即将成为国王的男人,正是踌躇满志,意气纷发之时,有了吐蕃人的支持,他相信,自己会像前辈的那些国王一样,登上王位,或许还能娶个吐蕃公主,生下一大堆儿子,看着他们长大后自相残杀,就这么一直循环下去。
康提普尔的大街主要有两条,大致上呈一个十字形,广场就位于十字的中心,其余的部分被无数幢房子分割开,形成一条条的小巷,这样的战场,对于攻守双方来说都是个麻烦,因为攻守之势,随时都会因为力量的对比而发生变化。
山民之前是进攻者,当他们处于下风时,就成了防守者,依靠这些屋子,用简陋的弓箭、刀枪和从守军那里抢来的武器,抵挡着敌人的攻击,每一处巷子口,都是战斗最为激烈的地方,往往几易其手,双方都杀红了眼,因为谁都知道,失败的下场是什么。
渐渐地守军有了统一的指挥,从混乱中恢复过来,城中的居民要么逃出去,要么躲藏在家中,街道不再拥挤,敌我更加分明,这对于守军来说是有利的。
再加上吐蕃人的帮助,他们慢慢压过了对方,又兼知熟悉地形,分割穿插,不断地压缩山民们的活动空间,将其包围歼灭,随着攻势的进展,山民原本控制的大部分城区,一步步地被逼向城外,很快就要接近城门的范围了。
一旦城门入手,凭借着城防的优势,诃帝失谒婆有信心,守住城池,哪怕唐人真得来了。
“动作再快些,把他们赶出去,杀死一个叛贼,我有重赏。”
诃帝失谒婆不要钱一般地许出承诺,在没有正式成为国王之前,国库在他的心目中,关系不大,现在最要紧的,就是尽快平息城中的叛乱,也只有这样,才能挟立下大功的机会,顺顺当当地登上王位。
他既想成为国王,也想成为国人心目中的英雄,那才是做梦也不敢想的结果,离着只有一步之遥了。
他不允许有任何人挡在这一步之内,除非是死人。
在他的催促下,守军的攻势进一步加强,山民们站不住脚,只能步步后退,眼看就要呈崩溃之势。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诃帝失谒婆可能一生不会忘记眼前所看到的情景,挡在城门附近的山民发一声喊,撒开了脚朝后跑,攻势正盛的守军前面突然一下子空了。
紧接着,从洞开的城门,扬起一面血红的旗帜,无数的红缨从旗帜后涌出来,在一瞬间就填满了空隙,一种迥异于吐蕃话、本地话的语言,响彻了头顶上的天空。
“儿郎们,随某杀贼!”
铁甲下罩着一领貂裘的荔非元礼,像一头嗜血的猛兽,狞笑着一声爆喝,手上的长刀连同庞大的身躯一块儿,狠狠地撞进了尼婆人的队伍当中。
“杀贼!”
身后的唐军将士汇成一股铁甲洪流,高喊着跟在自家镇将后头,如林的长枪将这片不大的范围变成了死亡地带,循着将主避出的通道,不断地扩大,硬生生地阻断了守军的攻势,如同一只巨大的箭头楔入人的身体,将血肉刺穿。
攻守之势再次逆转,占据了城墙的山民抓住这个时机,用雨点般的箭矢为他们提供远程支持,遭此打击的守军一下子陷入了混乱,在狭窄的街道上进退不得。
阵后的诃帝失谒婆手脚冰凉,没想到唐人真的来了,更没想到他们会来得这么及时,只差一步啊。
“唐人不多,把他们赶出去。”
身旁的一个吐蕃人没有他那么多想法,一眼就看出了敌人的虚实,只要挡住这数百人的队伍,他们还有机会。
“王子,召集所有的人手,唐人交给我们。”
他一把拔出直刀,高高举起:“吐蕃勇士们,天神在上,为了赞普,冲啊!”
“为了赞普!”
数百名吐蕃人和他一样拔出刀子,呼叫着冲向前方,很快就与穿透敌阵的唐人迎头相撞,黑红色的两股洪流就像他们身上的衣甲,交织出铁和血的画面。
看样子,吐蕃人的生力军挡住了唐人的攻势,可诃帝失谒婆并不相信,唐人就只有这么数百人,在他们的旗帜出现的那一刻,他的信心已经荡然无存。
是时候考虑退路了,他一边不断地将退下来的尼婆罗守军集结起来,将他们重新往前赶,一边悄然带着自己的亲信后退,尼婆罗并不只有这一个城池,在全国各地,王室的影响力还有很大。
来不及收拾了,甚至连家人都只能舍弃,诃帝失谒婆和他的人仓皇逃向相反的方向,从那里出城,通往吐蕃人的本土,虽然隔着高山峻岭。
与另一头的生死相拼不同,康提普尔的这片城区,安静得像是在沉睡,街道上到处都是劫掠过的痕迹,城门大开着,只要逃出去,又是一番光景。
只可惜,又在即将逃出生天的这一步之间,他看到了更大的一面旗帜,依然红得像是天边的火烧云。
隆隆的蹄声,震醒了沉睡中的街道,他在呆滞中抬起头,眼睁睁地看着那面大旗越来越近,上面是汉人的文字,旗帜下,一个铁塔般的汉子骑在一匹神骏的高头大马上,几乎与城墙一样高
巨大的刀刃划过他的眼帘,划过他的身体,整个人像风筝一样分成两半,在他逐渐消失的意识中,看到了自己的另一半,被无数的铁蹄踏过,永远地留在了这片土地上。
“杀!”
铁盔下发出一个浑厚的男声,无数的铁流在身后滚滚而过。
神通大将李嗣业所领的唐军主力,适时地赶到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好处()
无论是后世还是这个时空,加德满都河谷都是尼国的精华所在,适宜的气候造就了丰盛的物产,北麓的喜马拉雅山脉,既挡住了寒流,也挡住了吐蕃人的野心。
因此,虽然康提普尔建城不到三十年,却聚集了大量的人口,除了城中的居民,四周座落着无数村落,山间分布着大量的山寨,拿下了它,相当于扼住了尼国的命脉,与灭国已然相去不远了。
这样的大功,让奔波一个多月,绕道天竺数国,几千里路跑下来的李嗣业,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与此相比,一路上那些心照不宣的怨念、跋涉的辛苦,早已飞得无影无踪。
足以彪炳史册的功劳啊,只不过多走了些路,打了不到一个时辰,伤亡更是可以忽略不计,在他近三十年的军旅生涯中,何曾有过如此痛快的行径?
唯一有点遗憾的,陌刀出鞘,只饮血少许,让这种痛快略略短了些,想到这里,李嗣业自失地一笑,难道过程太过顺利,反而不习惯了?
“五郎呢?怎的还不见人。”
“在城中理事呢,忙得不可开交。”他的亲兵接口回报。
“喔?”李嗣业有些意外,这个五郎的行事,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这种乱象,有什么可理的?”
他站在正门的城墙上,虽然不算高,也能大致看清城里的情形,尼婆罗人的守军和吐蕃人已经溃散,追杀的活交给了荔非元礼,地方太大,他的全军也不过三千人,想要全歼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事先鼓动了喀人山民相助,想要拿下这么大的城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战事接近尾声了,麻烦才刚刚开始,逐出吐蕃人,又消灭了尼婆罗原来的王室,怎么控制全城,他是一点头绪都没有的,没想到,刘稷连这种事都料到了,竟然亲力亲为,难怪他会诧异。
“听说是在当地的官署,接收了他们的户籍民册,想必是要上呈朝廷用的。”
“走,瞧瞧去。”
李嗣业来了兴致,一个多月没见了,方才只顾着厮杀,也没见到本人,确实想同对方聊一聊,接下来该怎么办?
毕竟,他是个十分纯粹的武人,不擅长战争以外的事情。
康提普尔城的官署离着城门不远,是一排很大的建筑群,包含了林林总总的各种功用,一路上到处都是倒毙的尸体,一些屋子还有燃烧过的痕迹,可见战况的激烈。
李嗣业带着亲兵走到大门附近,发现这里挤满了人,有尼婆罗装束的本地人,也有山民,还有许多唐人军士,只是分得很开,看着不像是起了冲突。
看到他的身影,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山民都下意识地低下头,主动让开路,只有麾下的军士,昂首挺胸,目光紧紧追随着自家将主。
谁不知道,守军和吐蕃人的崩溃,全是因为这个杀神般的男子,恶名总比美名流传得要快。
李嗣业大步走上台阶,从屋子里传来的声音,让他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杀戮不是目地,你们要报仇,就要找对人,哪些人才是欺压过你们的,权贵、官吏、富户、士兵,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