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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光是这数百个吐蕃士兵,就足够对付他们了,何况还有那么多的本地士兵,没等他们想明白,台子上的吐蕃人又下达了第二个指令。
“叛逆是不可饶恕的,既然你们要送他一程,那我就成全你们,先亲眼看一看,等一下就会轮到你们自己。”
说完,他朝下一挥手,那个刽子手再次举起斧头,一阵风声从空中落下,碰到人的身体后,微微阻滞了一下,狠狠地砸进泥土里,发出“锵”地一声音。
前面那个抓着头发的士兵,手上猛地一松,一个后仰坐倒在地上,紧接着一股血泉从无头的颈腔中喷出,淋得他满身都是。
吐蕃人上前抓起那个首级,高高地举起:“让我们去消灭叛逆,无论他们有多少人!”
台下,被捆起来的那些山民首领,面色惨淡地看着那张死不瞑目的脸,心知他们今天,凶多吉少了。
吐蕃人已经表露出了绝不妥协的态度,剩下的,只能看那些山民,能撑上多久?
那些暴动的山民并不仅限于提莫的寨子,消息是卓玛送过去的,当得知辛迪加带着人进了城,老寨主就知道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不管他们能不能成功,事后整个寨子都将成为吐蕃人报复的对象。
要么就连夜逃走,可这么多人,仓促间又能逃到哪里去,于是,他又收到了第二个消息,那天与西域商人去拜访的附近山寨,寨中的头人全都进了城,并且很可能被困在了城中。
这样一来,老寨主当然知道应该怎么做,联合所有的寨子,或许还能和吐蕃人拼上一拼,当然,这种联络是需要时间的,一来二去的,等他们下山时,已经晚了不少时间。
康普提尔城是有城墙的,虽然不算高,在没有器械的情况下,也不是一跃就能过去,可是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城中的守军大都集中在了广场,又没有禁严,城门照常开启,这就为他们夺取城门创造了条件。
被他联系到的附近十几个寨子,加起来就是数千人,尼婆罗王国的军队一共也就四、五千,不算分散到各地的,都城平时的驻军在两千左右,他们在数量上至少不吃亏。
这数千人在熟悉地形的先导者带领下,分别从几个城门发动攻击,一举拿下城门,并迅速向着城中的广场方向推进,他们的动作很快,出奇不意之下,几乎碰到什么阻碍,直到广场的附近。
既然都到了这一步,烧杀抢掠的自然不会少,而广场附近聚集的大量民众,一时间也没有地方可逃,这样一来就更为混乱不塂,直接影响到了守军的平叛行动。
在当地行政官的指挥下,本地守军被集结起来,分别冲向各个街口,试图阻止山民的推进,只是他们的行动受到了极大的阻碍,到处都是人,一时间很难分清楚,哪些是进城的山民,哪些又是城里的百姓,毕竟很多穷人在穿着上选择的余地并不大。
“押上他们,我们走。”
吐蕃人发现一时无法控制局势,马上想到了那些头人的用处,趁着本地守军与山民们纠缠在一起的机会,他们带着那些头人退向了王宫的方向,在他想来,只要控制住王室,召集各地的军队,平乱也就是费些功夫的事,还不至于无可收拾。
在他们到达时,王宫的战斗也接近了尾声,人数占优又熟悉地形的诃帝失谒婆将残余的人逼到了墙角,一路上全都他那些哥哥的尸体,与他们倒在一起的,就是挟持者。
“诃帝失谒婆,你连你的父亲也不放过吗?”老国王的背后顶着一把刀,他的身体有些臃肿,将身后的女子挡得严严实实。
事情了这一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只是没想到,平时看着很没用的一个废材,竟然敢策划如此惊人的行动。
诃帝失谒婆阴沉着脸,脚上却没有移动分毫,杀死那些兄弟他没什么感觉,毕竟平时受到的欺压和讥讽足够他找到心理依据,可亲生父亲就在眼前,却怎么也下不了手。
见他迟疑不决,康老四忍不住提醒了一句:“现在收手,已经晚了。”
“真是我的好儿子,竟然勾结山民,你想得到什么,国王?杀了这么多人,你还能坐上那个位子吗?”老国王的话让他更是难以下手,就在康老四打算干脆好人做到底的时候,从外面传来一句吐蕃话。
“只要有我们吐蕃人的支持,他就是这里的国王。”
那个吐蕃官员走上前,皱着眉头看了看四下,拍拍他的肩头:“你是他最后一个儿子?那还等什么,山民已经进城了,想在这里陪葬吗?”
“提莫,你杀了我的提莫!”突然,一个尖利的女声响了起来,辛迪加从老国王的身后,看到了那个吐蕃人手中提着的首级,愤怒与绝望一下子充斥了她的心,手上的刀子被用力捅进国王的后背,从胸前露出一截带血的刀尖。
谁也没想到,她会动手,就在众人发愣的当口,女子狠狠一脚蹬在国王的背上,顺势将刀子拔出来,同时将他踢出去,倒向诃帝失谒婆的身前。
“我要杀了你!”
辛迪加跟着冲向前,和身朝着吐蕃人扑去,还未近身,身上就中了好几箭,吐蕃人扔掉首级,想用刀将她拦下,谁知道对方不理不睬,任由刀子捅进了身体,同时,她手中的刀也将吐蕃人的身体捅穿,两个人几乎连在了一起。
等到周围的人反应过来,将两人分开,眼见着都快要不行了,女子就倒在那颗首级的面前,她想要挣扎着去够,却已经没有了力气。
只能看着心上人那熟悉的眼睛,慢慢地停止了呼吸。
第一百二十三章 颠覆(完)()
刘稷站在城外的高处,看着下面发生的一切,从山民们夺下城门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计划成功了一半,同时,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已经结束了,余下的,只能看天意。
由于时间太过仓促,从他们到达这里,到收集信息才过去了十天,能将事情进展到这个程度,本就属于意外,谁让他们缺乏通信手段,又没有后援呢。
挑起山民与守军之间的矛盾,挑起废材王子的权力欲,都只是整个计划中的一环,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今,山民暴乱,城中又失去了大部分的首脑人物,处于一片混乱当中,正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可是光凭他们这二十多个人,怎么可能收拾得了?
为了避免伤亡,他的人全都已经撤出来,几乎在同时,山民便赶到了城外,留在城里的只有康老四一个人,他的身份是行商,危险性并不大,只是为了确认一切都朝着既定目标在发展。
此刻,他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城里的结果,等待另一个方向上的可能性,这个可能会不会发生,刘稷没有多少把握,因为他们失去联系已经快一个月了,消息不能及时传递,是他对于这个时空最大的怨念。
很多时候,只能等待,好在时间不长,第一个结果便到来了。
康老四跑得很狼狈,身上穿着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衣服,破烂不堪,像极了那些无处可去的流民,被手下带过来,连口气都没喘匀,就向他报告了城里的消息。
“成。。。。。。成了。”
“不要急,慢慢说。”刘稷扶着他坐下,将一个水囊递到他的手上。
康老四歇了口气,又喝了几口水,指着城区的方向说道:“他们拿下了王宫,里面的人一个都没跑,所有的人全死光了。”
“全死了?”
“恩,那帮有身份的尼婆罗人,好像还是他们的什么王,山民这边也是一样,男的女的都死了。”
康老四把他看到的说了一遍,刘稷点点头,这个结果在他们决定袭击吐蕃税吏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如果那个叫提莫的男子不出首,也会有别的后招在等着他们,结果可能是整个寨子全都陪进去。
当然,眼下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一个不算意外的事件,把附近所有的山民都牵扯了进去,也使得这个小国彻底分裂,给他们的界入创造了机会。
战争之下没有人是无辜的,对于那些山民而言,无论是吐蕃人还是唐人,都是外来者,都是为了统治这片土地而来,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也许只有自身强大了,才能避免成为别人的棋子,刘稷知道,类似的事件只是第一回,但绝不会是最后一次,他的心将会在一次次地行动中,变得坚硬无比。
山下的康提普尔已经在燃烧了,血债面前,愤怒的山民和同样愤怒的本地守军已经没有了转寰的余地,最后只能是不死不休之局,从各个城门出口,不断地有人逃出来,将城中发生的一切,散播到四面八方。
这种乱象持续了三天,依然没有平息下来的迹象,刘稷和他的人等在城外,只是派了人向几个方向打探,队伍中,只有寥寥无几的人才知道他在等什么,康老四就是其中之一。
看着戍主表面上行若无事的样子,他反而有些坐立难安,在乾坑戍,康老四属于一个另类,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这一趟,刘稷谁也没带,就带了他一个来。
“要不,某带人去接应吧,总比在这里干等着强。”
“这么多方向,你上哪去接应?”刘稷摇摇头,解释了一句:“急也无用,该来的总会来,如果真得赶不急,咱们又不损失什么。”
这么一说,康老四还觉得有几分道理,摸着脑袋嘿嘿一笑:“是某太急了,险些误了你的事。”
“哪里就谈得上误事了。”
对于这个粟特人,刘稷有几分好感,因为这个大汉并不粗疏,反而有着极强的执行力,交待的几件事情,办得漂亮不说,还时常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这份热切,让他想起了急于立功讨赏的张无价等人。
“老康,你这般心急,是不是手头拮据?欠了赌债还是有什么打算,能不能同我说说?”
康老四听着一怔,这话的意思,就是当作亲信在看了?看着又不太像,他不由得露出一个尴尬的表情。
“戍主莫要消遣老康罢,好歹咱也跟着你出生入死,命都舍过几回了,还能有什么旁的打算?”
“这话却是怎么说得?”刘稷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队里谁个不知,康某是被前任高中丞发下来的,只是不合做了他的对头,这么些年下来,便不死不活地,侥幸逃得一条命而已。你是封中丞的东床,原以为这回过不去了,哪曾想,还能有这番经历,戍主既然问起,康某并没有什么打算,若是你瞧着不对眼了,让某走,走便是。”
“你是夫蒙灵察的行官?”
康老四点点头:“既然知道,又何必再问,那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刘稷怎么也没想到,这里头还有一番曲折,难怪康老四做事不比他人,根本不像一个普通的戍卒。
夫蒙灵察是高仙芝的上一任大都护,正是他的提拔,才让后者逐渐崭露头角,因为锋芒太盛,总会有人看不过眼,以副都护程千里为首,包括了押衙毕思琛,行官王滔、陈奉忠,以及眼前的这位康怀顺。
结果,高仙芝因为攻取小勃律一战,为天子所喜,直接取代了夫蒙灵察的位子,这些人立刻就慌了神,虽然为了收买人心,高仙芝并没有大肆报复,可他们的位子不可能再保得住,毕竟节度使的押衙,掌握着他的起居行止,非心腹之人不得任,这是常例。
于是,除了程千里以外,余下的几个全都被下放到了远地,混得最好的是毕思琛,他从安西转到了北庭,又被王正见送入了京师,另有一番际遇,余下的人里头,王滔已经做到了镇将,虽然地处偏远,倒也还算自在。
只有他,好死不死地分到了刘稷的手下,凭着节度牙兵的一身好武艺,成为队中的陌刀手,又因为一身的胆识,得到了戍主的信任,可以说从头活了一遍,他当然不想再因为过去的那些事,生出什么芥蒂。
问题是,这位年青的郎将,心胸倒底如何?康老四只能赌一把,张无价那样的过节都能饶过,自己毕竟与他没有过直接冲突,总有一个机会吧。
康老四没有想到,如果不是他主动提起,刘稷根本就不知道,既然现在知道了,也绝不会因为封常清的关系,影响自己的判断。
“难怪你有一身好本领,我的运气不错,老康,你的运气也不错。”对于这样一个得用的多面手,他并不吝惜多解释几句,明眼人一看就会知道,跟着自己这样的潜力股,值得。
聪明人用不着说太多,只这一句,康老四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前事不计,前程还有奔头。
刘稷没有理睬他的惊喜之情,长身从山石上站起来,因为一个身影正迅速地朝这头移动,很快就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咄骨利倒底是走惯了山路,一路飞奔着跑上来,依然是脸不红气不喘。
“来了!”
他指了指来路,用最简洁的话语说道。
刘稷长出了一口气,虽然有些晚,但到了总比不到的好。
他所指的,就是通往天竺的方向。
第一百二十四章 冤家()
唐军出现的那一刻,刘稷无法形容心里的感受,郁郁葱葱中带着灰色的加德满都河谷,在一瞬间就被红潮淹没,满山遍野的红,如同秋后的枫叶,开遍了天际。
两世为人,始终还是同一个颜色,无论这个国家改过多少回名字,骨子里依然流着同样的血液,耀眼夺目。
这就是他甘愿为之奉献一切的色彩。
哪怕领军的,是一个不怎么对付的家伙,都没能影响到,他此刻的心境。
荔非元礼在离着三步左右的距离上勒住了马,再靠近一点,就显得有些咄咄逼人了,他毫不怀疑对方会一拳揍上来,自己的马儿吃不吃得起是一回事,真要动上了手,丢面子事小,还没接战就挂了彩,不是晦气到极点么。
枭五郎的那个“枭”字又岂是白叫的?那就是个疯子,荔非元礼决定不和疯子一般计较,于是跳下马,摇晃着走上前。
“怎么哪都有你?”
“没我,就凭你,能到这里?”刘稷眉毛一挑,丝毫不让地回击,就像他孤身一人挡在马前,对方只能下来,而不是径直踏过去。
“不过一群乌合之众,也能挡得住老子?”
荔非元礼走过他的身边,从高处看下去,嘴里充满了不屑。
“没有老子,你根本没机会见到这些乌合之众。”对此,刘稷嗤之以鼻:“知道你们迟了多少天吗,何不再晚些,打扫战场搬运尸体的活儿,正适合你这块头,他娘的,早知道就是找一群猪,也比你们快些。”
“你当老子愿意呢?”一说起这个,荔非元礼就气不打一处来:“说得那般轻巧,你在纸上随便划了一道,就让老子们走了足足一个多月,明明没有路的地方,全靠儿郎们披荆斩棘,生生开出一条路来,嫌慢是吧,换个人,这会子都不一定能到,或许你要的真是一群搬死尸的货色。”
刘稷相信他的话,因为有些假是作不出的,眼前的唐人军马,无一不是充满了风霜之色,满身的尘土,也挡不住骨子里的骄傲,他们绕道上千里,终于踏上了敌国的都城,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好的奖励?
“说吧,咱们该怎么打?”
荔元非礼的态度让他一怔,原以为还要掰扯一会儿,说不定打一架才能分出个主次呢,刘稷奇怪地看了对方一眼,荔非元礼的心里有些不舒服,无奈地解释了一句。
“临行前,李使君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