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叠州戍主马璘带着一百骑兵成为了追击的主力,也是全军第一个跨过大勃律的,脚下的土地从来就没有被汉人征服过,兴奋之情自不必说,哪怕再苦再累些都无所谓了。
之前的战斗,骑军只在最后的击溃战中发挥了作用,吐蕃人的溃卒逃得满山遍野,骑军失去了用处,只能跟在吐蕃人的骑兵后头,让他们无法停下来休整或是反击,让最后的胜利成果更加巩固。
自然,这个活就落到了马璘头上,轮不到他挑拣,一路冲进这象雄之地,顾不得去理睬零散的溃兵,只管追着最显目的那面大旗。
哪怕在人生地不熟的异乡,他也夷然不惧,因为身后,有着源源不断的友军,正一拨一拨地跟上来。
巴扎多城的位置,与后世印克什米尔的首府列城相近,吐蕃人征服了象雄之后,在各个城镇设立了许多官吏,尚结赞就担任着“岸本”一职,有点像是后世的殖民地“总督”,具有极大的权力。
他离开时,带走了五千多驻军,而整个象雄地区,吐蕃人一共也只有万余人,还要分散到各个城镇中,巴扎多城作为前沿要地,有着两千多人的驻军,为首的是尚结赞的一个亲信手下,职位同息东赞一样,也是个“东本”。
因为地理的原因,位于从西边通往吐蕃的商道上,虽然因为战事的原因,商队少了许多,不过总归有那么一两支,会自交战的地区而来,同时也带来了最新的战况。
过万人的战事,动静能小到哪里去,在吐蕃人败势已定,溃兵四下里逃窜时,结果已经不言而喻了。
而这些商人,最懂得趋利避害,跑得比兔子还快,几天几夜都不带歇的,稍稍慢一点,别说货了,就连人都会赔进去,这个道理,做为在危险地区行走多年的人,怎么可能不懂。
于是,巴扎多城中,很快就得到了消息,一开始还能将信将疑,等到好些个人从那边过来,异口同声地说起,信不信也没什么打紧了,左右过上两天,能逃回来的肯定就会到达。
佐丹顿珠并没有冠上那囊这个尊敬的姓氏,不过也算是旁支,否则是不可能担负东本这个职务的,在看到息东赞的旗号时,他赶紧下令打开了城门,这两天,什么消息都有,实在是有些担心。
“尚结赞贵人呢?”这些兵马一看就是败退回来的,人人衣甲不整,就连马儿都喘着粗气,似乎随时会倒下,吐蕃人什么时候这么不惜马力了?
“走散了,兴许在后头。”
息东赞跳下马,一把揽过他的肩头,朝着城门边上的一排房子走去,那是专门供守军休憩用的,而得到消息的一些将校也赶到了这里,想要听一听真实的消息。
很快,不大的屋子里就挤满了人,息东赞扫了一眼里面的人,开口说道:“我们打败了。”
“怎么会这样?”
“唐人来了多少?有没有打进来。”
“我们怎么办。”
。。。。。。
这些人一听就炸了窝,也难怪,提心吊胆了好些天,最后还是听到了坏消息,哪里还坐得住。
“都住口!”佐丹顿珠很不耐烦地喝骂了一句,让这些人安静下来。
“息东赞,我们的主官倒底有没有危险,为什么,你跑回来了,他却没有?”
面对质问,息东赞露出一个沉痛的表情,摇摇头说道:“尚结赞只怕跑不掉了,唐人一直追在后面,当时一片混乱,我根本就找不到他,只能先退回来。”
“那。。。。。。”
没等佐丹顿珠继续说出口,他就打断了对方的话:“现在不是担心这个问题的时候,如果他落到了唐人的手中,也许会和我们谈赎回的事情,现在最要紧的,是守住这里,你们又做了什么?”
“城门不能再开,也不能让人随意进出,要马上派人去后头,请求援兵,要让赞普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
佐丹顿珠同样打断了他的话:“息东赞,你不是这里的人,只有尚结赞贵人,才能决定一切。”
“所以,如果他在唐人的逼迫下,要求你们投降,你们也会放下武器,打开城门,是吗?”息东赞盯着他的脸,一字一句地说道。
“那不是你该管的事。”佐丹顿珠毫不示弱地同他对视。
“可是战前,尚结赞已经嘱咐我,一旦有什么变故,我就是他的代理者,我的话,也就是他的命令,佐丹顿珠。”
“哼!”佐丹顿珠冷笑了一声,推开他朝外走去:“就凭你?谁能证。。。。。。”
话还没说完,突然感到身上一定,被人给拉了一下,然后就是痛感慢慢升起,力气在片刻间流逝,连说话都困难无比。
“你。。。。。。”
“背弃官长,背弃吐蕃,背弃天神者,不再是赞普的子民,只会得到这样的下场。”
息东赞从他的背后拔出刀,放开手任那具身体慢慢瘫倒在脚下,眼光扫过屋子里惊惧无比的一众将校,语气变得冷冰冰。
“你们是不是想,和他一样?”
第一百一十四章 打探()
“卓玛不会出事吧。”
刘稷趴在草丛里,看着不远处的那座城池,用勃律话说道。
目测距离超过了一千五百米,人会变成蚂蚁大小,就连穿着都看不清,要是有一具望远镜就好了。
“不会的,最多就是羊让吐蕃人抢了去,还不至于动手杀人。”身为父亲的咄骨利比他还要淡定,很显然这样的情形,不是第一次发生。
刘稷恍然,他是在用后世的思想衡量这个时空的孩子,不到十岁应该是上小学的年纪,怎么也不可能和战争扯上关系,可是在这里,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
让一个孩子去冒险,原本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可别人不这么看,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牧羊的小童才是最安全的,因为将她带出来的目地,就不是游玩,这一点连女孩自己都知道。
于是,最后商量的结果,就是卓玛赶着一群从山民那里买来的角羊,摇摇晃晃地进了巴扎多城,这一晃就一个多时辰过去了。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语言问题,这不是后世,十里不同音,百里不相闻,勃律话都不太好使,象雄地区的历史很悠久,有着自己的风俗和语言,它早已经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没有多少资料可追寻,反而咄骨利这些邻近的勃律人,语言中还有几分相通之处。
一个赶着羊群的勃律小女孩,简直再正常不过了,谁知道是城中哪一家财主的佣仆?
他们一群人躲在一个山谷里,将驮马集中一处,所有的人都分散开,丝毫不敢大意地警惕着四周,转了一圈之后。
康老四挨到他的身边,轻声说道:“没有动静,路上几乎无人走动,看来是被截断了。”
听到声音,刘稷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家伙眼睛盯着城池的方向,显然也有些担心,不光是战局,还有小女孩。
结果写在史书上,照理来说,刘稷没什么可担心的,不过身在局中,总会受到影响,装神弄鬼并不是他擅长的事,再说了,自己的到来,已经改变了历史,会不会产生别的影响,谁也难以断定。
“没有动静就是好事,或许吐蕃人跑不到这么远,或许咱们没有追得那么急,一切总会有个结果的,你瞧,那不是来了么。”
他的反应慢了一拍,眼神最好的咄骨利已经抬起了头,不过人没有站起来,只是紧紧地盯着下面的情形,背上的木弓不知道什么时候解下来,放到了手边。
卓玛的怀里抱着一只小羊羔,似乎是刚生下来的,小得就像一只老鼠,身前的那一堆角羊,服服贴贴地围成一团,仿佛家养的一般,只是刘稷一眼就看出,这里面少了一只。
“缺了只成年公羊,多半被城门的守兵索了去。”咄骨利比他的观察还要仔细,不过很显然他俩都没把那只小羊羔当成其中的一份子。
人们总是对眼前的事物视而不见,并会因此产生思维上的盲点。
羊群慢悠悠地爬上山坡,自己跑去吃草,卓玛依然抱着那只小羊羔,来到他们的藏身之处,身后没有任何人跟来。
“我进城的时候,很多人在传,吐蕃人被打败了,唐人正向这边过来,后来又听说,他们的人进了城,就去城门口打探,花了一只羊,有个本地的人告诉我,他们到这里比咱们还早,有好几百人,全都是骑兵。”
小女孩伸出了五根指头,又有些犹豫地弯下一根,刘稷知道她的意思,四百人左右,无论是多少,吐蕃人失败已经是定局,结果总算没有出现太大的偏差。
“领头的那个人,你见过吗?”
卓玛摇摇头:“我坐在城角那里等了好久,他们一直缩在一间屋子里,后来那个收了羊的人告诉我,城门马上就要关了,我只好先出来。”
这就是小孩的优势了,哪怕明目张胆地打探,也不没有人会当一回事,相信她会是唐人的探子。
结合她打听到的消息,刘稷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吐蕃人逃回来的人最终都会回到这个城,唐军一定追得很紧,才会让他们如临大敌,可这样一来,就给自己造成了麻烦,城门肯定不容易进了,哪怕就是牧童,只要有心至少能认出,她不是本地人,这样的危险不值得去冒。
“另外那件事,有没有打听出什么?”
卓玛依然摇摇头:“那个本地人已经很老了,他都没有听说过,附近有什么公主,我想他应该不会骗我。”
“也许不在这一带,你做得很好。”刘稷摸摸她的脑袋,赞赏了一句,女孩立刻就笑了。
没有结果,他也毫不气馁,本来就是一个模糊的信息,找到找不到都是正常的,人的运气不会总那么好,偶尔一次没有站在自己这边,才符合概率学。
“那咱们要等在这里吗?”城池进不去,人又找不到,康老四的疑问并不出奇。
“不,咱们继续走,绕过他。”刘稷指着远处的山峦,开口说道:“穿过象雄,有一个名为泥婆罗的国家,咱们去那里转一转。”
康老四等人自然不会有什么疑义,这里已经没有机会了,戍主的意图又不是太明显,反正哪里看着都是差不多,去到哪里有什么区别。
接来下,他们一行依然是缘着印度河上溯,同时也是平行于喜玛拉雅山脉的走向,这个方向比地图还要好使,确保他们不会迷路,大概用了五天左右,他们终于走出了印度河谷,来到了一片平坦的高地,那是青羌高原的南底部,也是后世华夏的边境线。
当一座高高的山峰突兀出现在眼前,在阳光下闪着白色的光芒,犹如白塔般耸立时,刘稷一眼就将它认了出来。
后世羌人眼里的“神峰”,冈底斯山脉海拔最高的主峰,冈仁波齐峰。
越过这一片山脉,就进入了泥婆罗人的地界,和后世那个名字差不多的小国相比,现在的这个,要宽上许多,依然是以喜马拉牙雅山形成的天然边界,与吐蕃相接。
长长得就像是一片膏药,另一头是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南亚次大陆。
第一百一十五章 猎杀()
泥婆罗是个很奇特的国家,从地理位置到国家环境,几千年下来似乎都没什么改变,在下头那片大陆从混乱中统一后,变成了夹缝里求生存,而吐蕃人强势时,自然也要依附过去,却总能保持某种独立性。
天宝十一载,这个国家正处于吐蕃人的钳制当中,当刘稷一行到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付场景。
几乎所有的关卡,都由尼婆罗人与吐蕃人各半,不过看样子,收到的商税,未必是一家一半,至少他们到达尼婆罗的都城时,那个羊群只余了被卓玛抱在怀里的一只,当然这一只最后也是保不住的,因为它太小,要么被人做成菜,要么扔到羊圈里去吃奶。
康老四穿上了锦袍,还真有些颐指气使的西域豪商做派,在这一片地方,并不算多见,因为泥婆罗的位置,起到的是连接天竺和吐蕃,从西域过来,无论是南下天竺,还是东去吐蕃,都不需要经过。
当他很是大方地甩出一块金胡饼,也就是拂林金币后,便在这里租下了一大片地方,包括了几间单层的土屋以及喂养驮马的院落,足够他们十几个人的住宿。
打发走当地人,刘稷将所有人召集到一块儿,开始分派任务:“两件事,一是打听这里的风土人情、政治动向、军力结构、各地布防,简而言之就是所有的一切,用最短的时候,熟悉它,了解它,其中又以吐蕃人的情形为优先。”
“其二,联系一些天竺来的商人,向他们了解一下,那边的情况,这件事,老康你亲自去办,花点银钱也无所谓,最要紧的是不要露了行藏。”
“戍主。。。。。。”康老四正待应下,猛然看到刘稷的眼神,马上换了个称呼:“我这就去。”
很快大部分人就领命而去,连歇一下的功夫都没有,刘稷也是不得已,时间花在路上,一下子就是十余天,这个时空的效率让他感到无比蛋疼,只能尽力了。
历史上大勃律之战打到这里就算是结束了,封常清因为这个功劳,坐稳了四镇节度使的位子,并在一年之后兼任北庭大都护,然后在余下的两年任期,全力巩固大唐在西域的统治基础,正是由于这关键的两年,才让那场大乱之后,整个西域特别是安西又多坚持了五十年之久。
要知道,那可是后援断绝,消息不继的五十年!
刘稷相信,他现在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在创造历史,脚下这个小小的国家就是起点。
泥婆罗,最早进入华夏的历史,是由于一个偶然的历史事件,发生在贞观十七年,也就是大唐的第一次盛世结尾之时,当时由于文成公主刚刚入羌,唐蕃两国的关系还算得上融洽,吐蕃的雄主松赞干布刚刚完成了对尼婆罗的威胁,让两国的关系逐渐向着附庸上发展。
就在这一年,一个叫做王玄策的人跟随大唐的使团,经由西域,也就是大小勃律去到天竺,当时的天竺已经分裂成一堆大小国家,唐人以上、中、下来区分,也是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名字太过麻烦。
后来的事情尽人皆知,一次发生在别国的叛乱,离着大唐几万里,他单枪匹马凭着一个副使的身份,跑到了尼婆罗的都城,以大唐使者的名义,让尼婆尔和其宗主国吐蕃联合出兵,一举灭掉了叛乱的那个小国,创造了外交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迹。
这个奇迹的发生地,就在这里,它的名字叫做“康提普尔”,在贞观十七年的时候,还不叫这个名字,也没有这么繁华。
它的位置,大致上与后世的尼国首都加德满都相近,都位于气候宜人的加德满都河谷地带,这里是喜马拉雅山脉的南麓,高大的山脉挡住了青羌高原的凛凛寒风,印度洋的暖湿气流带来了充沛的降雨,算得上是非常不错的居住地。
走在这个奇迹之城的街道上,刘稷的信心满满,他未必就不能创造奇迹。
放眼望去,同后世的加德满都相比,千年之前的康提普尔,似乎不大,还是满目地灰暗,没有多少高楼大厦,就连高大的佛塔都很少见,因为还没有迎来它最昌盛的时期。
满是灰土的街道缘着山路蜿蜒而上,他的身前,卓玛蹦蹦跳跳地左看右看,异地他乡各种迥异的风情,对于小孩子来说,有着别样的吸引力。
咄骨利背着木弓走在后头,肩上扛着几张猎来的兽皮,刘稷同他一样打扮,手里提着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