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臣子不言君之过,事情的是非曲直,随着当事人的故去,已经无从提起了,李光弼默然不语地听着他的咆哮,感受着他的那份心痛,毕竟两镇相隔不远,当年的战事,也有不少河西儿郎参加,那种满眼望去,处处白幡的凄惨景象,怎会不令人记忆犹新?
“一个老者,最不希望的就是儿女的忤逆,最怕看到的就是纷争不休,他可以容许别人翦除太子的羽翼,却绝不会动太子本身,因为这些年来,太子的仁孝,既为朝野所知,也为天子所知,这么做,又何尝不是为了保全太子。”
哥舒翰叹了一口气:“寿王,实际上在娘子入宫之时,就绝了东宫之路,其余的诸子,又有哪一个比得过太子。”
李光弼听得触目惊心,甚至有一走了之的冲动,这种事情,边将一旦掺和进去,皇甫惟明就是下场,传说中,王忠嗣也是因此才得罪的,他的小身板哪里担得起?
可对方却不管做何想,自顾自地说下去:“你知道吗?那一日,天子便如某今天一般,心痛不已,什么太子,什么权相,王公得挂四镇节度实职而不疑,在天子的心目中,早已超过了自家的子侄。”
“天子心痛的是,他的违逆。”
李光弼明白了,对于王忠嗣的情感,就连皇帝也未必真正弄懂,那是不同于子侄,却又超出子侄的,简单地来说,他当对方是自已的人,是如同高力士一般的心腹,可没想到,对方不光拒绝了他的调遣,还阴奉阳违,这才是最后的取死之道。
要知道,对方可是曾经一日杀死过三位亲子的强悍天子,在他心目中,或许最为痛恨的就是这种不忠。
然而,他最终还是放过了,这绝不是出自哥舒翰的苦苦哀求,而是心里的那份恻隐之心,正如哥舒翰说的。
天子老了。
“光弼。”哥舒翰抓住他的手臂,恳切地说道:“告诉你这些,就是想让你明白,不要去做违逆之事,这一回天子决心已下,五路围攻,犹以我河陇两镇为最,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战绩,你我都会成为那位权相的卒子。”
“大夫放心,某不是王公,但凭调遣便是。”
“你又何必自谦,王公曾有言‘异日代他者,必是你’,便是今日了,河西兵马,拿下九曲之地不难,难得是随后吐蕃人的反扑。”
李光弼的心里一动:“你是打算。。。。。。”
哥舒翰点点头:“今日之事,多半瞒不过吐蕃人的探子,某这番做作,在他们眼中,会是什么样的解读?河西兵马,一定要牢牢地钉在河湟,哪怕他们倾国来攻,倘若战事不利,你就是某的替罪羔羊,光弼,莫怪。”
长这么大,李光弼还从来没有听到如此直白的威胁之语,而且还是出自曾经的同僚,他相信,对方绝不会是虚言侗吓,这一仗,哪怕打光了河西兵马,也一定要达到目地。
一如当年的石堡城。
“只望哥舒公封王之际,不要忘了河西儿郎。”事到如今,他还有得选择么?
“封王?”哥舒翰仰天大笑:“那日入觐,天子给某看过一份制书,写于天宝五载,可知封得是谁么?”
本朝第一个王位封在天宝九载,在这之前,最有可能的人选自然就是王忠嗣了,天宝五载正是天子向他垂询石堡城攻略之时,哥舒翰的意思很清楚,只要他当时答应并打下来,就会是第一个自边将封王之人。
“某是一个用自家将士的尸骨,筑起青云阶的浑人,阿布思已经反了,河西若是有谁不满的,大可以反了去,哥舒老子,怕过谁来?”
在他的笑声中,李光弼走出了大帐,无论那些话是真是假,这一战都是箭在弦上,李晟的大斗军已经出发,他们将直抵九曲之地,掀起这场大战的序幕。
随后,便是一支接一支的河西兵马,在陇右将士们高亢激昂的歌声中,迈向远方的战场。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第一百零三章 冲撞()
大唐的宫廷三内之中,太极宫始终是以正朔“大内”著称,本朝由于天子喜驾“南内”,只会在极少数情况下莅临,比如重大的节庆、祭祀、献俘礼时,毕竟那里的广场面积要大得多。
传统上,位于太极宫东侧的一片建筑群,有着极为特殊的地位,曾经做为太宗皇帝李世民、高宗李治继位前的居所,它的历史甚至能追溯到前隋时的大兴天子杨广。
这便是专供太子居住和成长、理事的“东宫”。
当然,在这三位著名的皇帝之前,还有一些著名的人物,比如前隋的废太子杨勇、武德朝的李建成、贞观朝的李承乾、高宗朝的李弘、李贤、李显,以及当今天子的父亲李旦。
或许对于李隆基来说,父亲在东宫的那段日子,并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因此,在他自己成为这个高危职业的继承者之后,便一反常态没有住进去,而是选择了位于兴庆坊的藩邸,并在继位后将它进一步扩建成了兴庆宫。
自然,他这一朝的太子,也只能随之换了过去,不但在居所上有所变化,而且一改前朝的制度,极大地削弱了太子的属官。
要知道,在这之前,太子拥有不下于朝廷的一整套官署,就连军队,都拥有左右卫率府、左右司御率府、左右清道率府、左右监门率府、左右内率府,从之前的“六率”,增为了“十率”。
这样的太子,如何不召君王之忌?
天宝十一载的五月,对于从未入驻过东宫的太子李亨来说,是形势坏到无可再坏,终于出现一丝曙光的一刻。
他的大哥,法理上最有威胁的皇长子李琮病逝了。
因为当今天子唯一的皇后无所出,又在开元十二载被废之后,便再也没有立过皇后,所以天子的三十位皇子,不再有嫡庶之分,论长幼,排行第三的李亨前面还有两位兄长,由于当时皇二子李瑛的母亲赵丽妃正得宠,再加上皇长子因为围猎受了伤,便成了太子的第一人选。
这一当,就当了整整二十三年!
事实证明,成为一个长寿皇帝的太子,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僻如前汉那位卫太子,从君主相疑到自己相疑,总会把人逼疯。
更何况,还是在大唐这样一个朝代,李瑛最终也没能逃过首任皇太子必无幸理这一宿命,先被馋、再被贬、最后被杀。
对于那位大自己五岁的兄长,李亨的感情是复杂的,身为皇子,没有人不愿意更进一步,何况大家谁也不比谁的身份低上多少,凭什么今后你为君我就得为臣,可是宫禁的血雨腥风,让这条路变得荆蕀丛生。
当太子之位突然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时,他已经忘记了当初是否有过惊喜,因为紧接着便享受到了不吝于兄长的煎熬,这一熬就是十五年!
“礼毕,起!”
宫人尖利的嗓音,将他从恍惚中惊醒,眼前是满目的白幡,刚刚薨逝、被追封为“靖德太子”的李琮,安静地躺在棺木里,以太子的全付仪仗被安葬于渭水一侧,传说中周亚夫的驻军之地。
细柳原。
他的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哀伤,既不过份自矜,又不显得虚假,代天奉仪、百官相送,可谓是倍极哀荣了,他这位主祭的太子殿下,表现在群臣眼中的形象,是谦和的,仁孝的,甚至有些卑微。
才四十余岁的年纪,背脊已经显得有些佝偻,这是长期威压之下不得不将之变成一种本能的结果,同时也将他的心锻炼得坚韧而又敏感,在不长的时间里,很快就发现了。
今天到来的大臣当中,没有那位权倾朝野的国相。
莫名地,他的心里为之一松,这十五年来,李林甫这个名字,就像是一片乌云,始终笼罩在头顶上,不用与他同处一地,李亨只觉得连空气都清新了许多。
这是极不寻常的,谁不知道,这位权相把持着朝中的一切,一个这么好的机会,他是绝不可能放过的,那么问题来了,五月的渭水河边,并没有凛冽的寒风,却正是长安百姓出游的时节,他为什么会错过?
“传闻,李相国有恙,近七日,已经召唤过两次太医,高公,曾经亲临其府,天子赠药屡日不绝,甚至有人说已经快起不得身了。”在他耳边小声提醒的是一名内侍,名叫程元振,很早就投入了宫庭,在李亨成为太子前便被拨到了府上。
李亨的面上保持那个悲伤的表情,这样的消息不足为奇,毕竟那个老家伙已经快七十了,可每一次,当大家都以为他再也爬不起来的时候,总会失望地看到,他依然活跃在朝堂上,给对手以致命一击。
等到最后一个官员向他致礼、离去,周围只余了自己的亲信,李亨依然是那个表情,一个人,演戏演上几十年,假的也会变成真的,因为它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主人的心智。
看着那些簇新的石人石马,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哀悼,兄长这一生,至少无灾无难,几乎享受了大唐最长时间的盛世,却没有任何的压力,可自己呢?这条路仿佛没有尽头,也不知道还要走多久。
“走吧。”他带着随侍的宫人和护卫准备乘舆离去,一队意外的来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负责警卫的右羽林一个郎将十分紧张,几乎就要兵戎相见。
因为这些人不光全都是异族打扮,而且全都是吐蕃人!
谁不知道两国正在交兵,这个时候,哪怕就是使团,也没有随意行动的道理,谁知道他们倒底会打什么主意,万一在这京城之中,弄出什么大乱子,比如让身后的太子受了惊,他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好在这一队吐蕃人的人数不算多,一共才二十来骑,唐人的骑军足有一千多,饶是如此,谁也不敢怠慢,因为他们并不是久经战阵的边军。
“大胆,竟敢冲撞太子鸾驾,还不速速下马。”郎将的手按上刀柄,身后的骑军迅速展开,挡在了车驾的前面,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不要动手,我们是吐蕃使者!”
为首的吐蕃人已经到了近前,他放低马速,高举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武器,在他的带领下,后面的吐蕃人也都是一样的动作,这些人迎着唐军的阵形纯以双脚控马,毫不示弱地逼上前。
“去看看。”李亨吩咐了一句,程元振点头应下穿过唐军的军阵走到那个郎将的身边。
“怎么回事?”
“他们自称是吐蕃使者。”郎将摇摇头,神情紧张地盯着为首的那人。
“我们的确是吐蕃使者,有国书为凭,就住在你们的驿馆中。”为首的吐蕃人跳下马,看着程元振一身宫人的打扮,朝他行了一个礼。
程元振看了一眼那张所谓的国书,虽然的确有礼部的印记,可并没有更高级别的辖印,比如几位相国,说明他们还没有得到朝廷的正式接见,更不曾面圣!
那么这些人的打算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第一百零四章 低调()
位于大明宫以南的永福坊和兴宁坊,是一个成片的建筑群,开元初年,这里被僻为成年皇子的开府之所,称为“十王府”,后来随着成年人数的增多,规模越来越大,又被称为“十六王府”。
其实,无论是十王府还是十六王府,都不足以概括它的规模,因为到开元末年,李隆基一共生下了三十七个儿子和二十九个女儿,除去七个早夭的,活到成年的足有三十个,这个比例在华夏数千年的帝王史中也是很罕见的。
到了天宝十一载,这个数目不光没有减少,还有渐渐扩大之势,因为此时的他已经有上百个皇孙,就连曾孙都接近了三十,假如没有那场变乱,他对大唐生育率的贡献,无人可出其右。
这一带,对于25岁的李俶来说并不陌生,在他的父亲被立为太子之前,曾在这里住过十年,恰好是其长子李适目前的年纪。
他们要去的地方是庆王府,也就是原来的郯王府,位于永福坊的最头里,因为它是皇长子李琮的赐邸,做为诸子中第一个开府之人,占地也是不小。
作为子侄辈,吊唁自然是少不了的,在这个比较特殊的时期,一切都要以低调为主,这是自家父亲和祖父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他们也自当遵从。
因此,才会特意选了这个时间,棂梓已经入葬,过府与几个同辈的堂兄弟凭吊一番,把礼数补上,任是谁也说不出什么来,只不过,当李俶看到被飞龙禁军团团围住的庆王府时,顿时感觉到,他们选的这个时间,还真是特殊。
天子来了。
李隆基与他们一样,也是选了棂梓出府后才过来的,坐在空荡荡的灵堂里,他还能记起自己第一个儿子出生时的场景,那是一段难熬的日子,父亲顶着皇太子的虚名,战战兢兢地活在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母亲眼下,而他们这些孙儿,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尽管有时候,祖母会表现出一些慈爱,甚至是欣赏,但这并不妨碍她面无表情地处死了孙儿的亲生母亲,从他记事开始,权力就在心里牢牢地扎下了根,长安城里的腥风血雨,有如家常便饭,虽然令人恐惧,却也让人成长。
历史有时候很无奈,在他之后的连续几代帝王都是长子接位,却再也没有出过一个强悍的继承者,甚至让宦官爬到了头上,皇室的幸运也许正是国家的不幸。
李隆基的这个长子,很幸运地躲过了所有的风波,平安地渡过了他的一生,实际上年过五十才去世,也算不得白发人送黑发人,只是很多时候,对于一个父亲而言,第一个总是有点特别的,也是记忆最深的那一个。
当李俶和李适被高力士带进来的时候,李隆基原本就不多的哀伤一下子茫然无存,看到这个年轻的孙儿,顿时就让他想到了长子成年的情景。
恍惚间,他似乎看到了长子分府时,前来谢恩时的那一幕,也是这般英气逼人,直到一个声音响起。
“孙儿偕长男,与大父见礼,大耶耶安。”
李隆基的嘴角微微翘起,经历过开元后期那场宫变,所有的儿子无不是谨小慎微,其中犹以被封为太子的三子李亨为最,不到四十岁的年纪,看着竟然比自己还要老,背也佝了,须发也白了,说话连个大声都不敢出。
这样一来,宫闱倒是平静了,却变得好生无趣,如果不是有了一朵解语花,四十年的帝王生涯,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可奇的是,看着闷葫芦似的一个人,却生了个伶俐的孙子,在过百的皇孙中,能让李隆基记住名字的廖廖无几,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眼前这一位,难怪宫内外时有传言,太子之位历经风雨而不倒,实是因为有这位皇孙。
至少现在,能让李隆基从老年丧子的哀痛中缓过来,这传言还是有几分可信的,他的目光在孙儿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又转到了边上的小儿身上。
“好了,都过来吧,这是适哥儿?这般大了。”
十岁的李适不是头一次见这位曾祖了,反而没有他的父亲放得开,被李俶牵着手走到李隆基的面前,规规矩矩地垂手而立,全无一般孩童的灵动。
“大耶耶好记性,正是改元那一年出生的,你一高兴,就赐了一个‘适’字,孙儿都没这般福气呢。”李俶笑嘻嘻地答道,一付承欢膝下的小儿孙的做派。
“十岁了啊。”李隆基点点头,指指正当中的牌位:“好孩子,去给你们大伯致个礼。”
十岁是个比较尴尬的年纪,抱着不合适,有心逗几句,又一付小大人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