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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尚一论”,这个家伙排在第一个,息东赞在他面前,都不过是个小角色,在后代赞普长久的统治时期,他一个人就当了近二十年的大论!
对,相当于吐蕃人的首相,这么说来,他所想的官职,还是谦虚了。
祸害大唐二十多年的吐蕃大相,就是这么个货?刘稷看着他那张就快要哭出来的脸,摇摇头,人才果然都是锻炼出来的。
他的动作,看在尚结赞的眼里,就成了拒绝的意思,这一下是真的哭出来了。
“贵。。。。。。上,我说得,都是实话,都是实话啊。”
见他情急之下,连称呼都乱来,刘稷放开手,后退了一步,隔得太近,闻着那股臊味,真的很难受。
“实话,你的嘴里一句实话都没有。”不等他分辨,刘稷歪着头,冷哼了一声:“你是大尚,那末凌替是个什么东西?”
尚结赞一愣,赶紧解释:“在我们吐蕃没有大小尚之分,他是尚,我也是,只不过,我的头衔是继承来的。”
“你不是赞普的亲信,你是赞蒙的亲信,对吗?”
这一下,尚结赞张口结舌,再也说不出话来了,没想到一个看似年青的唐人军官,竟然一口就叫出了他的来历,要知道,就是在吐蕃本地,也不是人人都知道这个姓氏的来历的。
那囊氏,就是当今吐蕃赞普的正妻,她同金城公主争夺了三十年,最后终于胜出,尚结赞便是吐蕃的后族,也是当然的尚官之选。
证实了这一点,刘稷突然对他产生了一点兴趣,有些东西,后世因为缺乏证据,一直都在争论不休,眼下有个活生生的亲历者,他便起了探究之心。
“既然你说你是尚结赞,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
“我就是尚结赞,你不信,尽管发问。”
既然人家连来历都清楚,他还有什么可瞒的,尚结赞已经下定了决心,就算将事情合盘托出,也顾不得了,有什么比活下来更要紧。
“挲悉笼腊赞明明是你们那囊家的孩子,为什么,你们要套到已经死去十多年的金城公主头上?”
“啊!”
饶是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尚结赞依然被他的问题惊呆了,比起自己的身份来历,对方嘴里的这个问题,才是真会要命的!
第九十四章 惯性()
挲悉笼腊赞,是吐蕃话的汉音译法,成为吐蕃人的赞普之后,被人加上了尊号,也就是后世史学家所熟悉的那个名字。
赤松德赞。
这个人,被誉为吐蕃历史上最有成就的赞普,在他在位的四十四年期间,吐蕃人的扩张达到了顶峰,从唐人的手中抢下了陇右、河西,占据了整个西域,甚至数次与阿位伯人争夺中亚的控制权,而其中最风光的,莫过于攻入大唐的都城。。。。。。长安。
异族人的英雄,往往就意味着本族人的灾难,吐蕃人的势力每扩大一分,就有无数的汉人受到灭顶之灾,因为他们是一个农奴制的社会,最擅长的就是把占领地的百姓变成自己的奴隶,而在吐蕃人的社会结构中,那是比牲口还要低贱的一个物种。
眼下,这个吐蕃英雄还不过是个年仅十来岁的孩子,而他未来的四条媭狗,就有一条拴在刘稷的眼前,那张因为惊恐而变了色的脸,青了又红,嘴唇动了动,却始终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回答不出来?那就没什么用了。”刘稷的话冷得像冰,让尚结赞忍不住身上一颤。
“我说,我说。”他垂下头,声音也小了许多:“金城公主去世后,你们这些年大兵压境,逼得我们节节后退,眼见着连青海都保不住,我们派出去的使节,无一例外都被拒之门外,再想以公主的名义求天可汗停战,也不可能了,无奈之下,我们就想到了这个办法,让挲悉笼腊赞冒称是公主的孩子,看在血脉的份上,或许能让你们暂时停手。”
竟然是这个原因!刘稷虽然面色没什么变化,心里却波澜起伏,难怪会有那么多不靠谱的猜测,明明这个孩子的出生的时候,公主都已经去世好几年了,还有人编出那些个故事,源头居然在这里。
看来,大唐这些年,给了他们足够大的压力,已经大到可以不顾一切的地步,这同样解释了一点,为什么仅仅三年之后,就会发生一场政变,吐蕃人舍弃自己的赞普,而将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孩子推上了王位,这就是拉下脸要和大唐攀亲戚啊。
最可笑的是,哪怕危机过去,大唐在那场动乱之后衰落下来,他们则步步紧逼,甚至一度攻入了长安城,依然立了玢王的后人为傀儡皇帝,感情这位赞普,还真把自己当成汉人的血脉了。
可惜,假的就是假的,这个不甚高明的谎言,眼下就有一个亲历者站在自己的面前。
“让我猜猜看,金城公主的孩子,被你们害死了,对吗?”
尚结赞浑身颤抖了一下,苦着脸哀求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时候,我连个东本都不是,还在青海同你们交战呢。”
刘稷看得起,这一回他没有撒谎,但要说完全不了解内情,也不尽然,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当事人早就去世,现在他不过是好奇,就诈了一下,结果不出所料。
对于吐蕃人的内幕,他没兴趣了解太多,眼下要如何处置这个人,就成了一个难题,这间帐子里并不是自己的人,因为当时接掌的是杨预所部,等到封常清的大军到来,又被段秀实的人接手了,他们方才虽然用的全都是吐蕃话,可是负责记录的军中书记,又怎么可能不懂这门敌国语言?
最关键的在于,刘稷没有想到,这条大鱼不是一般的大,大到他想不顾一切宰掉,而不是任由封常清他们来处置。
眼下吐蕃人看上去奄奄一息,就算抓到他们的大论,很可能也是押回京城去摆谱,这个人虽然不是大论,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潜在对手,既然有了解决的机会,他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历史也许不会因为某个人而改变,但在关键的时间点,总会有偏差,对于一个注定坏得不能再坏的结果,只要是偏差,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主意一定,刘稷再不犹豫,左右自己立的功不小,还不至于为此丢了性命。
“不知道,那就没法子了。”
这句话,刘稷是用汉话说的,他不能确定那位书记是不是真能听得懂吐蕃话,说完,就在对方惊恐的眼神中,上前一步,一只手按住了尚结赞的嘴,一只手习惯性地伸向后腰,却摸了个空!
该死,那把短刀,在治伤的时候,被郎中取下来了。
既然没有刀,刘稷立刻改变了策略,要解决他,一双手就足够了,没等他双手到位,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紧接着是凌乱的脚步声。
“五郎不可!”
来不及了,发出声音的是封常清,跑过来拉住他手臂的,则是自己的师父兼顶头上司田珍,在那双挥动陌刀如无物的大手面前,他的力气只是一个笑话。
“救我,求求你们救我,我是吐蕃贵人,把我送到长安,你们会立下大功。”
尚结赞如蒙大赦,以他的眼光,自然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人的官职高低,在生死之间打了个转,他哪里还有一丝矜持,就连这句求人的话,都是用汉话说出来的。
“我见他发型乱了,想帮着梳理梳理。”
刘稷自然不会在他们面前乱来,有些事情,看来真是注定的,他用另一只手装模作样的摸了摸尚结赞的乱发,毫不在意地笑了笑。
封常清没有笑,方才的一瞬间,他分明看到五郎的眼中,杀机陡现,其中究竟有什么内情,眼下当然不便追问,他朝田珍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放开手,揽着刘稷的肩头,将他朝外面带。
“你疯了,在这里杀人,中使可还在营中,出了事,中丞也护不得。”
田珍一边走一边在他耳边轻轻说道。
看得出,这个师父,是真得在关心着自己,刘稷的心头一暖,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几个弟兄死在他手里,有些不忿,一时间没能压得住火,以后不会了。”
田珍很理解地点点头:“他的身份越尊贵,咱们就越不能动,送上京师去,自有天子处置,你要气不过,等捉到了吐蕃人,任你宰了祭在坟头便是。”
刘稷默认了他的说法,出去之前,回头看了一眼,段秀实自始自终都没有参与进来,一进去就站在那个书记的身前,将录好的卷子拿在手中,脸上的表情已经是凝重无比。
原来,军中懂得吐蕃话的,比比皆是,历史终究有他自己的惯性,他也无法拿下所有的功劳,段秀实,依然站在了史书上的那个位子上,这或许才是历史的本来面目。
第九十五章 利益()
熟悉历史的刘稷知道,大唐的盛世在达到顶峰后,瞬间滑落,而吐蕃则刚好相反,在已经接近断气的时候,迎来了复苏的机会。
他知道,却无力改变,就算穿成了那位天子,在未来的几年里,也只有一次机会,就是两年后,安胖子进京那一次,可真的宰了安胖子,已经箭在弦上的范阳,只怕就会换上一个能力更强的家伙来主事,这个人叫史思明。
眼下不过是安西镇一个小军官,手上管着不到一百人的刘稷,又能做些什么呢?
坐在海拔三千多接近四千米的斯嘎尔河岸边,刘稷将双脚浸在冰冷的水里,双手撑地仰望着天空,看着那些闪耀的星光,想起了后世在巴国执勤时,一个巴国军官曾经对他说过的话。
他说这片土地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在战争的威胁下,就连放羊都可能踩上地雷,可他们依然要守在这里,因为如果不这么做,自己的家人孩子,就无法在伊堡、拉合尔享受到和平,真羡慕你们华夏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挥霍着一切,甚至把战争当成一种冒险的体验。
当时的刘稷,听在耳中,却没放在心上,此时在亲身经历了战争之后,才体会到这话的含义,勃律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却不得不看着两个国家杀来杀去,远隔万里的长安城里,那些酒肉放臭的高门大户,如果知道他们的安逸日子只有几年,又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人类几千年的历史,比起天上的这些星星,只是沧海一粟,而一个人的一生,放在历史的长河中,又何尝不是如此,他出现在这里,难道真的是,奈何桥边,少饮了一口孟婆汤吗?
自己这棵粟,真得一点儿水花都掀不起么?
身后响起的脚步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刘稷坐直身体,回头一看,被手下引上前来的正是那位石郎君。
“五郎。。。。。。戍主。”石崇志一开口,就意识到了不妥,赶紧换了个称呼。
“你又不是我的儿郎,还是旧称吧。”刘稷摆摆手,示意他靠近一些,不然听得太累。
石崇志倒没怎么客气,商人本就是八面玲珑的做派,莫说对着一个小小的戍主,就是封常清那样的主官,也是有些面子的,毕竟这条商路,是大唐在西域能扎下根,最为有力的保障,要知道,安西不比北庭,实行的可是半羁靡的制度。
那也就意味着,本地的税收,全都掌握在当地的各国国王手中,他们能收到的,除了一些捐献,就只有各个关卡的商税。
“是。”虽然这样,石崇志并没有托大,还是应了一声,在他边上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来。
这个举动,顿时赢得了刘稷的好感,要知道为了来见他,对方换上了一身缎面长衫,能够毫不介意地坐在这上头,纵然有刻意交结的心思在里头,也是他自身平日里修炼的结果,否则哪有这般自然。
“你是不是想问,那笔财物,该如何处置?”对于他,刘稷没有半点客气,能打动商人的,只有利益,别的都是浪费时间,他现在哪有时间可以浪费。
“但请五郎示下。”石崇志的官话非常标准,只是听着有些怪,就像是刻意训练过一样。
“大唐与大食已经修好,你们石家,对那条商路,不陌生吧?”
石崇志微微一怔,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他一时间还没能反应过来。
“不瞒五郎,我家在那边,确实有些干系。”
“那就交与你,这些财物,当做我乾坑戍与你们石家合作的股金,如果你们家想主导,就拿出比它更多的数目来,怎么做你作主,我们负责打通关节。”
竟然是这样,石崇志的心里立刻盘算开了,从吐蕃人的官邸中搜出来的,全都是当地人进献给新任东本息东赞的财物,再加上为了投靠唐人,却吉坚赞等人送上的呈奉,算是一笔不小的财货,可在石崇志的眼中,这还只是其次。
五郎是个什么背景,纵然以前不清楚,这几天等唐人的大军到来,以他的手段,从杨预那里也好,从别处也好,都能轻易地套出话来。
别的不说,光是一个,现任四镇节度使的乘龙快婿,就已经足够了。
要知道,在四镇百姓当中,这是比长安城中那位天子还要实际的存在,基本上就是这安西之地的王,没看到么,那些什么小国的国王,在他面前,一样要低声下气。
而且,这位封中丞,是刚刚才接任的,又立下了如此大功,地位只会更加稳固,以往常的经验来看,除了王正见因为健康原因,只呆了一年不到,其余的节度使,最少也有五年的光景,五年,已经足够石家投资了。
如此的身份,难怪值得杨家嫡次子舍命相救。
不就是一条命么,杨预都舍得,他有什么舍不得的,石崇志一咬牙,拿出了那一晚破釜沉舟的气势,沉声说道。
“某家是某家,石某是石某,若是某愿拿出身家,与五郎合股,不知道,能否有这个机会?”
刘稷有些意外,转过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后者苦着脸接着说道:“不瞒五郎,在石家,某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人物,否则如何会被发到这种偏远之地,前因后果,不提也罢,若是得蒙五郎看重,定然继之以死。”
有野心?家族越大,事情就越复杂,刘稷并不在乎他们家的那点破事,他唯一在乎的,是能力是不是能达到他的要求,要知道,那条路上,有着无数的变数,稍有不慎就是身死族灭,没有一个强大的人脉,是走不动的。
对于他的沉默,石崇志似有所感,继续解释道:“从西州到飒秣建,某在十六岁时就曾经跟随家父走过,后来家中的商队,也曾跟过几回,该在何处歇脚,如何打点,都不陌生,这些年虽然不曾走了,但只要给某机会,定然不负你的所托。”
飒秣建,又称撒麻儿罕,是后世乌兹别克的第二大城市,位于河中地区的西北端,也是当地著名的商贸中心。
“四成,同样的条件,某只要四成就行。”石崇志见他依然没有表示,不得不自已压价。
“三成,你不是石家,不值那两成,这三成里头,你在贺菩劳城的相助,才是我点头的原由。”
刘稷权衡了一下,还是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因为将来要做的事情,需要一个能豁出去的人,石家虽然可能人脉上更广,可牵涉的利益纠葛也会更多,未必会为他火中取栗,眼前这个人么,倒是有些潜质。
潜质就是潜质,在没有变成实质之前,只能低估,这就是商业行为,容不得半点情愫在里头。
石崇志一咬牙,点点头:“三成就三成,总有一天,某会让五郎看到,某值得那两成。”
有志气的孩子值得鼓励,刘稷笑了笑,伸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