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呸,贱奴。”
倒在地上的吐蕃队长露出一个不屑的表情,只可惜力气不够,一口血丝只吐到了脚边。
却吉坚赞一言不发地看着,这个曾经自己要曲膝讨好的吐蕃人,用完好的那只手向后一伸,一把佩刀递到了手上。
“你们这些无耻的吐蕃人,死后必为野狗所噬,永远不再是天神的子民。”
却吉坚赞发出了最为恶毒的咒语,佩刀狠狠斩下,将对方粗大的颈项硬生生斩断,他弯下腰,抓住发辫提起来,高高举起,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喊出口。
“追,一个不留!”
正主儿还在逃呢。
尚结赞身边只剩了三个护卫,他们并没有马上逃向后门,而是去了马厩,勃律人明显不会放过他们,没有马,就逃不远。
解开马,每个人都多牵了一匹,四个人八匹马,从官邸的后门悄悄出去,还好,勃律人的人数不足以围住这么大的一片院子,也许是他们没有意识到,不管怎么样,几个人都松了口气。
在护卫的帮助上跨上马,尚结赞忍不住嘴角一抽,少女的那一刀并不致命,因为刀身实在太短了,只是伤痛依然不可避免,他恨恨地看了一眼身后的庭院,一鞭子抽在马身上。
大火还没有波及到这一带,虽然动静很大,习惯了禁夜的勃律百姓不敢涌上街头,通往象雄方向的那条街,静悄悄地,只有越来越清晰的马蹄声。
只要出了城,他就能召集人手,将这些该死的叛逆一网打尽,尚结赞恨恨地想着,突然,跑在前面的一个护卫大叫了一声,猛地栽了下来。
“有敌人!”
另一个护卫发出警告,与此同时,他胯下的马儿长嘶一声,痛苦地仆倒在地,尚结赞收缰不及,差点儿就踩了上去,他不得不猛地一拉绳头,堪堪避过倒在地上的护卫。
“簌”
一声破空的轻响,高高扬起前蹄的马身一震,这一回就连尚结赞也看到了,一截短短的铁杆从马颈射进去,让它连叫声都没发出来。
不是勃律人的箭矢,明明是唐人的弩箭!
尚结赞随着马儿滚落在地,在脑子还清醒的时候,想到的就是这么一句话。
仿佛为了印证他的判断,一阵嘹亮的歌声,在静夜中响起,听着格外有劲。
“挽弓当挽强,唷,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诶,擒贼先擒王。”
倒在地上动弹不得,努力睁大眼睛的尚结赞,看着那个随着歌声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的高大身影,发出了不可抑制地颤抖。
这是再也正宗不过的汉话。
第七十五章 说服()
“什么,吐蕃人退了?”
听到手下报回来的消息,刘稷有些不敢相信,露出一个思索的表情。
“的确是退了,属下亲自去打探过,原本驻军的营地全都拆掉了,看马蹄印子的方向,是朝着贺菩劳城的方向去的。”
陈金一头汗水,话说得又急又快,怕他不相信,将所见所知又复述了一遍,就差赌咒发誓了。
见他还要辩陈,张无价暗暗拉了他一下,他看出来,刘稷并不是不相信他的话,而是在思考着这其中的利弊。
这些天,除了休整,他们一直在等待着贺菩劳城的消息,照理来说,消息应该到了,现在那边消息不明,这里又出了变故,息东赞为什么会突然带着吐蕃人回去?
一定是贺菩劳城出事了!
这个判断不难得出,因为就是他向康老四叮嘱的,如果有可能在城中制造一些混乱,让吐蕃人顾此失彼最好,不能,也不损失什么,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效果。
息东赞全军而回,就意味着那边闹得动静很大,而一旦他们回军,这条通往贺菩劳城的路,就会被阻塞,纵然那边有消息,也不一定传得过来。
不能再等了,只一瞬间,刘稷就有了决定。
“村子里,咱们有多少能用的?”
“三十人,有两个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一时间还没法上阵。”
张无价没有提到自己,那就意味着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刘稷看看他,再看看表面生龙活虎,实则身上带伤的陈金,心知此刻不是保留的时候,多一个人就多一份成功的希望。
“叫上所有人,去寻那个勃律人,离开之前,将村子里的人全都集中到一处,反锁门,四面堆上柴禾,让留下的两个弟兄,一听到连续三下响箭,就放火烧屋。”
这不是共和国教给他的,而是无数次在境外的勤务中得到的教训,敌境之中皆是敌人,除非这里换了一个主人,否则他就是拿弟兄们的性命在当儿戏。
很显然,张无价等人比他更了解这么做的意义,就算吐蕃人的骑兵退回了贺菩劳城,他们这区区三十个人,依然比不上以卵击石的那个“卵”。
实际上,咄骨利没有他们想像的那么心思复杂,自从按照息东赞的吩咐,将他们这些猎户出身的士卒分到了各个队中,恰好给了他一个行事的机会。
那就是,与贺菩劳城中的石家伙计一样,散布谣言,当然,军营之中,不会像城里那么明显,只是隐隐地将唐人大举进犯的事情,夸大了一些罢了,这本就是他们集结于此的目地,就算传吐蕃人的耳中,也不过是以为他们怯战而已。
勃律人怕死,不是很正常的么?
息东赞带着骑兵离开,他们得到的时间,要比刘稷早上两个时辰,吐蕃人的这一举动,更是加剧了谣言的效果,也坚定了咄骨利的心。
无论骑兵离开的原因是什么,都说明了情况在朝着对唐人有利的方向发展。
因此,他犹豫再三之后的结果,就是将之前一直不敢付诸实施的行为,迅速地执行下去。
那是一封书信,不需要他爬过藤桥,只用一把弓,射到对面的土地上就可以了,唐人每天都会来河边巡查,这是一个大伙儿都心知肚明的秘密。
做完了这一切,他的心里更加不安,很明显,现在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吐蕃人的骑兵逃了,这里的守军又人心惶惶,那些唐人如果不利用,才是怪事。
“什么,军营外头?”
再怎么也没想到,唐人的反应会如此迅速,消息肯定不是他传回去的,而是一直盯着军营动静的唐人探子,这一点,对方从来没有瞒过他,这也是他始终不敢有所异动的原因。
咄骨利没有犹豫,带着女儿出了营,村子里的情形,女儿已经同他说了,唐人做得这么明显,无异于一个警告,那也就说明,他们的行动在即。
离着一里外的小山坡,身穿皮袍的唐人四下散开,目光警惕地监视着四周,咄骨利一眼就看到了之前见过面的那个年青唐人,目光平静,让他莫名地想起了那个吐蕃贵人。
“你们人太少了,就算占据了桥头,也支撑不了多久。”
他是猎户出身,目光十分锐利,尽管唐人躲在四处,他依然知道,对方不会超出五十人,而守军足有三千多。
“所以,我才需要你的帮助。”对此,刘稷毫不讳言。
“就凭我?还有村子里的二十几个人,我们可以为了家人去死,但是如果你们没有成功,吐蕃人,同样不会放过我们的村子,那样的话,和现在将他们杀了,又有什么区别。”
事情到了现在,双方已经不需要再试探或是隐藏些什么了,咄骨利的话十分直白,同样也十分尖利。
刘稷淡淡地一笑:“区别就是,我们不会失败,你们的家人,将会活得很好,我能答应你的,是比现在更好,而如果你还想要更多,就做出让我们不得不回报的功绩来。”
他的笑容,有着强大的自信,总是能让咄骨利,想起那天两个人冲破阻拦的情形,也许在这些唐人的心目中,无论敌人有多少,都不在话下。
“你不想打仗,所有的勃律人都不想打仗,是吐蕃人,强征你们从军的,大唐从来没有欺压过你们,既没有抢你们的羊,也没有糟蹋你们的女人,要记住这一点,我们不是你们的仇人,在大唐的治下,你们只会生活得更好。”
这是实话,由不得咄骨利不信,一个鲜明的对比就是,隔着一百来里的小勃律,那里的人有时候,也会到河对岸来放牧,他们的表情,一看就知道有多放松。
这也是五年以来,吐蕃人严防死守,而唐人却毫不在意的主要原因。
“也许,凌晨是个机会,吐蕃人睡意正盛,守兵将醒未醒。”
咄骨利的话没有多少信心,不过已经足够了,见他终于松了口,刘稷的表情更是轻松,这一回,绝不是装出来的。
第七十六章 夺桥(一)()
玛尔达乞出自于吐蕃一个不算太大的部落,哪怕在族里,他也算不上什么勇士,因此,在本族的军队里很难出头,还不如来这个附庸之地碰碰运气。
可事情就是那么不巧,好不容易和上一任东本混熟了,再进一步,就能捞个轻闲又有油水的差使,比如税吏之类的活,没想到,才过了几个月,又来了一个新的主官,让他所有的图谋都落了空。
这倒也罢了,左右不过费些财物,只要有前途,怎么也能赚回来,谁知道,这个新来的东本,看着年轻,却是厉害之极,财物照收,事情照旧,反而将他从贺菩城中,发配到了婆夷川一侧,还美其名曰,给他一个出头的机会。
这可真偷鸡不成蚀把米,玛尔达乞恨恨地想起唐人的一个俗语,用来形容他此时的心情,那是再也准确不过了。
唐人,他只要一想到这个字眼,心里就是一跳,营中最近流言四起,都说唐人来了几万大军,就驻扎在一河之隔的对面。
是不是真有这么多,谁也不知道,但他心里很清楚,唐人一定是来了,否则东本不会这么如临大敌,不但广招本地人从军,还亲率骑兵压在了河岸,这么做,倒底是防着唐人渡河,还是监视本地守军?只有本人才知道。
就在营里气氛一日紧似一日的时候,后方又出事了,息东赞领兵拔营而去,仅仅交待了让他们仔细守桥,却没有说出了什么事,可他在这里呆了那么久,有什么猜不到的,一准是贺菩劳城起了什么变故。
两个营地之间隔着不过百十来步,吐蕃人的动静闹得那么大,想要遮掩都不成,这样一来,营中的气氛更是怪异,他每次去巡营,都能感觉到那些勃律士卒,似乎不再像以前那么驯服。
吐蕃人占据这片土地,也不过三十来年,稍稍年长一点的人,都还记得当初的一切,反乱镇压过多起,人也杀过不少,再加上重税,高压之下还是起到了效果,至少表面上,他们已经服服贴贴,很久没有闹出什么事了。
可心里头究竟是怎么想的,只有天神知道。
玛尔达乞明白,现在能帮他的不是天神,而是他自己,至少在东本回师时,要保住桥头不失,营里不出乱子,就是极限了。
因此,他不得不拿出比往常更大的干劲,督促着营中的几个吐蕃官长,时时巡视,以图用这样的方式,稳定军心。
贺菩劳城离此不过百余里,骑兵半天就能到,只要撑过两天,或许都用不着两天,东本就能回师,在巡视的时候,玛尔达乞总是这样为自己打气。
夜凉如水,只有他们这边点着一排排的火把,从军营一直照到桥头,亮如白昼。
其实对于防守方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对岸如果伏着唐军,他们将很容易看清楚这边的动静,而自己却看不到他们。
这是没法子的事,夜里本就危险,没有光亮,更易出事,两害相权只能取其轻了。
玛尔达乞带着人直奔桥头,那里才是他们守备的重点,宽达四十步的桥面,在踏板完好的时候,可以同时并排过八匹马,也只有这样的通过率,才能撑起两地庞大的商队来往。
桥头上没有点燃火把,那是因为周围撒上了火油,一个不慎就是烧毁的下场,黑暗中,几个身影在那里忙碌着,还有一些人影,不停地从远处跑过来。
难道有敌情?
玛尔达乞心中一凛,黑夜是行军和作战的大忌,在光线不好的环境中,很多百姓甚至连眼睛都睁不开,那是一种在后世被称为“夜盲”的病症,原因是饮食中缺乏维生素A或因某些消化系统疾病影响维生素A的吸收,致使视网膜杆状细胞没有合成视紫红质的原料而造成的。
可是唐人,特别是唐军并没有这种缺憾,他们甚至能做到在草原和荒漠里昼夜奔袭,从而达到出奇不意的目地。
“今日是哪一队值守?”一边走他一边问自己的手下。
“怒弗利村的咄骨利。”
一听到是他,玛尔达乞没有再问下去,脚步却加快了许多,那是一个眼神不错的猎户,他想要知道,对方究竟发现了什么。
几里之外的山谷,唐人的营地一片沸腾,火把却被严格限制了,虽然这个距离,敌人未必看得清,可天空映出来的光亮,是无法遮掩的。
整个前部都在动,就连处于平行状态的右军杨和所部也不例外,那些骑兵全都下了马,将含了衔枚、裹了蹄子的马儿牵在手中,排成单列,几乎贴着山边向前行进着。
而由封常清亲领的中军,所有的乘马和驮马都被用于拉车,大车上是各种木料和绳索,还有用于铆合的木榫结构,沉重的大车压得路面深深地凹了进去,在前头牵引的军士,不得不连连鞭打,可速度怎么也快不起来。
“这么走不成,他们支持不了多久,让你的人全都去推车。”见此情形,封常清有些忧心,将梁宰打发出去之后,一眼看到了自己的押衙。
“你也带人去,这里不会有危险。”
押衙无奈领人而去,他的身边就只剩了几个参军、判官之类的文职,看着一车车的材料被连拉带推地送往前方,他的心中还是有些不托底。
“宇文参军。”
“下官在。”宇文晟低低地应道。
“你说这些都是五郎要求做的?”
“正是,下官看了他画出的图样,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他稍稍停了一下,继续说道:“匪夷所思。”
封常清明白他的感受,在看到实物之后,他的心里何尝不是涌起了这个感觉。
有那么一刻,他甚至都怀疑,这个五郎以前的种种劣迹,都是为了掩饰这份天才,否则要怎么去解释,眼前所发生的一切。
他抬头看着前方,高高低低的人影在山谷间起伏着,黑夜将这一切都掩盖了,却无法隐去心里的担忧,前路究竟如何?
成败在此一举。
第七十七章 夺桥(二)()
“咱们的人来了。”
刘稷当然没有夜盲症,得益于后世的特种训练,他的视力也许并不比咄骨利高出多少,可观察力却丝毫不逊色。
隔着黑夜,远处那一片高低起伏、不断动弹的黑影,如果不是野兽,就只可能是唐军在行动,他相信在那么多军人驻扎的地方,绝不会出现大群的野兽。
“不好,吐蕃人来巡视了。”
没等他高兴多久,咄骨利那略带乡音的勃律话就在耳边响起,刘稷不动声色地回头一瞥,眼睛的余光里,一队人正朝着这边走来,由于他们是从火光的那一头过来的,一眼就能看清为首者的嘴脸。
的确是个吐蕃人。
见鬼了,他不禁在心里暗骂了一句,要知道现在是寅时中,也就是后世的凌晨四点左右,正是一个人睡得最熟的时候,这些家伙不好好在帐子里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