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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武部安尚书。”
安思顺?
他没有搭理对方,而是回转身体,向李隆基说道:“陛下还记得让臣去北庭的初衷么?”
“你是说。。。。。。”
李隆基眼神一凛,刘稷点点头。
“是与不是,三日之内可见分晓,陛下召臣回来,想必就是做了最坏的打算,这三日之期,臣也需要好生筹划,无论来的是谁,来了多少人,臣都会为陛下犁庭扫穴,永绝后患!”
少年掷地有声的话语,让殿中的众臣无不是侧目而视,安思顺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忍不住。
“狂妄至极。。。。。。”
众臣的心中所想,与他是一样的,就连一向看好他的哥舒翰也皱起了眉头,在天子面前说话,别人唯恐谨慎小心再三而不可得,他倒好,大话不要钱似地往外蹦,孰不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就算最后当真成了事,也会成为所有人的眼中之刺,就显得你能是吧,倒底是年轻人沉不住气啊。
唯有李隆基眼睛越来越亮,笑意不可自抑地布满了脸颊,人也从坐榻上长身而起。
“说得好,未知敌踪,未闻敌数,便已有破敌之决心,此之谓肱股也!”
“三日,你去组建你的镇守府,朕答应你的,是一支回纥骑兵。”
他抬起手臂,在空中一挥。
“不少于五千人。”
第四百零一章 争夺(五十一)()
在大唐的历史上,镇守府是个特殊的产物,它既不行于内地的郡县,也并不流行于边镇,只在安西一镇有设,四个小蕃国,一国一镇,取得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碎叶无国,刘稷要的也非是两套班子并行的那种半羁靡制,而是一个名头,开府建牙,藩镇一方,有了这个名头,他才能军政一把抓,如同几十年后的藩镇。
镇守使之下是没有副使的!集权程度比节度使还要大。
简单来说,这个镇守府与都护府一样,都有一整套的行政班子,长史、参军等等,更妙的是这些人全都由他自己来挑选,根本不用担心朝廷会在里头掺沙子,当然了,天宝十二载的朝廷,还没有意识到藩镇之祸,想不到那上头去,再说了,一个远至四五千里的边远小军府,谁会放在心上,跑来与他过不去。
从兴庆宫回到封府,他连岳丈岳母都没来得及正式见上一面,倒在偏厢里蒙头就睡,这一睡就到了第二日的正午时分。
走出偏厢,还有些迷糊的他发现,封府里人来人往,特别是前院,大堂上更是济济一堂,他甚至看到了刘科等几位刘家子弟。
“五嫂甚得老太君喜爱被留下了,七叔遣咱们过来,一是打探消息,二是看看有什么可帮忙的。”站在最外头的刘科看到他,马上迎上来。
刘稷愣了一会儿,才反应他口中的五嫂,就是已经过门但还没有洞房的封三娘子,没等他说什么,封常清背着手走过来,斜着看了他一眼。
“侍奉公婆是应有之义,三娘既然嫁过去了,总不成还如之前那般无所顾忌。”
“封公”
刘稷的称呼一出口就被他瞪了一眼,吓得赶紧改口:“老泰山所言极是。”
岳丈这种生物,还是不要轻易得罪的好。
“你们这是忙了一夜?”
封常清的眼中血丝凸现,堂上的那些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岑参、杜甫带着一干文吏在不停地书写着什么,角落里坐着一个人,呼赦呼赦地打着鼾,一付旁若无人的样子。
“鱼中使不肯去厢房歇息,只得让他在此将就了。”封常清简单解释了一句,指着一个忙碌的身影说道。
“那人是太子荐来的元公辅,之前任大理司直,你觉得去你府下担个法曹参军可使得?”
不得不说,封常清这等老成精的人就是会说话,一个刚入流的小吏,他本就是北庭主官又是自己的长辈,大可以一言而决,偏偏摆出一付商量的口吻,刘稷沉吟了片刻。
“什么来历?”
“杨大夫之事,得罪了那一头。”封常清声音压得很低:“他娘子是河西王节度之女,寻常郡县去了也麻烦,这才发到了咱们这里。”
见他有些迟疑,又补充了一句:“他与你爹爹是至交。”
那还有什么说的,就是养个闲人也得收下啊。
“一切便如岳丈所言。”
“旁的人选,你可有定计?”
“录事参军与户曹参军留着,旁的人选,还望岳丈襄助。”
镇守府是个缩小的都护府架构,佐史之长就是录事参军,下面还有兵、功、户、法、仓等诸部门,法曹参军掌诉讼和治安,相当于县公安局长,算是一个要害部门,户曹则是掌人口、田亩,都是必须要掌握在自己手上的紧要部门。
“也罢,先调些人把架子搭起来,等你找到人选再换。”
对此,封常清表现出了极大的信任,说实话,如果刘稷一点不让他插手也是毫无问题的,可问题在于,他手上并没有那么多的人选,这就是世家大族的优势所在,整个刘氏一族,肯随他出关的才十几人,就算每个人都可以培养,也撑不起这么大的架子,因为他们毫无经验,最好的做法是跟着一位有经验的人历练,然后再慢慢提拔上位,因此,对于老岳丈的好意,他是非常感激的。
于是未来的诗圣就光荣得成为了碎叶镇守府下的功曹参军,可刘稷并不想他去做那种琐碎的实务,而是有更大的用处,自从杜甫被岑参荐到他这里,一直从事着一项在所有人看来毫无必要的工作。
教他那不到一百人的手下识字。
在一个九成文盲的国度,要想真正建立一种新的制度,就需要一大批有知识有文化而且忠心的人,刘稷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培养自己人,最好的法子,就是从这些可靠的手下开始,而接下来,他要将这个过程扩大化,就需要更多的读书人来帮助,否则累死了也做不到。
至于佐史之长的录事参军,自然是给严庄那个老狐狸留着的,他相信以此人的能耐,搞定这个小小的军府应该不在话下,若是连这点子事都搞不定,也就白瞎了史书上偌大的名声。
“你此次多半要先行一步,总不好白身上任,某与他们商议了一下,就以北庭安西两部牙兵组成一伍,编入瀚海军中,以补他们之前在吐蕃的战损,觉得怎样?”
刘稷愣住了,一种难以名状的狂喜充满了胸襟,这就不是区区小事了,两千节度牙兵啊,他之前是想都不敢想,如今人家自己提了出来,他终于明白,岑参等人忙忙碌碌究竟在做些什么,两千人的军籍调度,是何等浩大的一项工程!
“小婿不知道该说什么,请受我一拜。”
封常清没有客气,新婿回门,这一拜本就是今天的日常,等他站起身,却悠悠地叹了口气。
“你在大殿上都那样说了,某还能怎么做?”
封常清接着说道:“昨日夜里,发往安西的大都护敕令便出了城,以都知兵马使李嗣业为主将,行军司马段秀实为副,调集一万人聚于龟兹,咱们在吐蕃折损不少,这点子人手已经是极限了,北庭若是当真失陷,只余了伊吾郡三千兵马,你去了千万莫要急进,守住伊州,等待援军便是。”
“岳丈放心,不至于到那一步。”刘稷并不相信庭州会失陷:“陛下昨日许出的五千回纥骑兵,可是真的?”
封常清笑着摇摇头:“说起来啊,此事还与你有关。”
这下刘稷就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第四百零二章 争夺(五十二)()
如果说,刘稷这个始作甬者都不知道,那做为当事人的叶护,便更是难以理解了,自己不过是想娶个妻子,怎么感觉像是找了个麻烦。
“王子在长安城的时日也不短了,应当知晓,大唐的公主,是可以开府的,有食邑有佐属,驸马非召不入,此次虽是皇孙女,那也是要册公主的,天可汗直系亲孙下降外蕃,大唐开国以来从未有过,可见天子对于回纥与王子,是何等得看重,说句不好听的,那是当自己人看待,王子切莫要辜负了这片期望。”
鸿胪寺少卿张博济的话,更是让他五味杂陈。
“能成为天可汗的孙婿,小王感到无尚光荣,可是这嫁妆是不是也太多了些。”
叶护扭扭捏捏的表情差点让张博济笑出声来。
“从来只有嫌人贫,王子居然嫌嫁妆多,可见心中至诚,令下官感佩莫名。”张博济不露痕迹地拍了一下马屁,话风一转:“大唐,乃是天朝上国,地大物博,区区财物何足挂齿,公主远嫁异乡,隔了千万里之遥,多些财帛傍身是理所当然,王子不也与有荣焉?”
荣你个头,叶护的心里要多别扭有多别扭,财物自然是多多益善,可随侍的一万兵马又是什么意思?兵马也就罢了,左右送到了还会再回去,你要在我领地里建一座公主堡,这不就是长安城里的公主府吗,难道想上个床还得行贿?那我娶你来做什么。
“公主远嫁,多些兵马护卫是应当的,一万是不是多了些,小王不才,护住自己妻子还是做得到的。”
“王子误会了,这一万兵马也是嫁妆啊。”
张博济好整以暇地说道,然后看着对方的脸色慢慢变成猪肝。
纳尼?
“少卿的意思是?”
“这一万兵马并非送嫁的护兵,而是公主卫率,他们会与公主同行,驻于新筑成的公主堡中,军械武备自有大唐负担,粮草军马就要劳动贵部了,这可是大唐给与回纥的殊荣啊。”
叶护的心中犹如万马奔腾,想死的心都有,怪不得,昨日天可汗答应得那么爽快,还当场就让自己去挑选,感情还有这么一大堆后手在等着啊。
一个拥兵万余,而且是由大唐精锐组成的妻子,他以后还能抬得起头来?
“可以退婚不?”
叶护没那么傻,这会子说出来,就是恶了大唐,别说天可汗饶不了自己,回到汗庭,父汗会将他如何?虎视汗位的兄弟们,又会如何?他突然感到一阵凉意。
“王子缘何犹豫不决?”张博济不紧不慢地补着刀子:“大唐以一万精兵相赠,将来有什么事,难道不是王子的助力?夫妻一体你担心什么,公主会吃了你么。”
叶护的眼睛一亮,他只往坏处想,没想到这其中的好处。
大唐摆明了介入汗位之争,对他而言应该是天大的好事啊,自己又不是回纥汗,就算是,也难以拒绝,因为回纥能称霸草原,本来就是大唐一手扶持起来的,没有了这层关系,不知道有多少部落正等着扑上来,取而代之呢,一万兵马,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正是让人头疼的数字,可头疼的人,难道是自己么?
“多谢少卿相告,但不知率兵之人为哪位将军?”他的脑海里,浮现出那个少年的身影,若是有这等猛将坐镇,这门亲事简直是买一送二的大好事。
“朔方节度副使仆固怀恩之子仆固砀,那日平乱,你见过的。”
叶护有点印象,也算是猛人一个,而且对方是个铁勒人,熟悉草原上的一切,说明大唐在考虑领军人选时,已经想到了这一层。
“如此甚好。”
“王子既然没有异议,那这事就算成了,但不知五千骑兵何时能成行?”张博济暗暗地提醒了一句。
“小王这就命人回报,相信两月之内,定能办妥。”
叶护回答得很爽快,回纥本就应大唐相召,发兵参与平叛事宜,兵马都是现成的,唯一不同的是,以前是做为客军和补充,如今则是。
聘礼。
第二日,以荣王李琬第十二女册为宁国公主,下降回纥王子叶护的诏书便明发天下,撇开那些华丽的词藻,其中的深意,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才看得懂,而刘稷得知后只说了一句话。
吃相太难看了,不过我喜欢。
“公主卫率长?”
“哈哈!”
被好友们一阵狂笑,仆固砀恼怒地拍了拍几案,将一些吃食酒水震得飞起:“笑够了没有?”
“哈哈!”
回应他的是一阵更大的笑声,仆固砀恨恨地闷了一口酒下去,脸色变得黑如锅底。
“成了,只管笑他做甚。”刘稷首先停下来,再笑下去人家就真恼了。
“老仆固,不过是个名头,你这么着紧做甚,一万兵马才是实实在在的,放眼四下里,有几个人比你更有实权?”
不就是你了,仆固砀横了他一眼:“一万兵马不假,可都是京城禁军,那日里你又不是没见过,被人家三千骑一冲,四散奔逃,这样的兵,再多有啥用?”
“好兵就轮不到你了。”刘稷给了他一个贪心不足的眼光:“至尊不满禁军战力,才让你一次掌了这么多人,我相信一点,好兵都是打出来的,在这繁华之地,每日里好吃好喝,能练出什么好兵,你不觉得这也是一个机会么?”
“若非如此,某家焉能接下。”仆固砀点点头:“眼见着你们都要征战沙场了,某却要去送公主出降,去草原上放羊,如何咽得下?”
“咽不下就做些事,你可不是去放羊的,先选个好位置,把宁国公主城修起来,地势、水源、商路都要考虑进去,经过朔方时,多与你老子和郭老头商议,相信他们会给你提点。”
他在为送嫁烦恼不止的时候,有人却为此羡慕不已。
此时的太子李亨也好,寿王李瑁也好都是一样的心情。
早知道这么好的事,拼了命也要生个女儿嫁出去啊,那可是一万人的公主卫率啊,要知道各亲王的王府护卫才多少人,李亨这个太子,名义上拥有十率,可实际上呢,连一千人都不到,诏书一出,原本接下人人推托的苦差事的荣王,一下子成为了所有皇子羡慕的对象。
一支按照京城禁军标准装备的大唐精锐,无论怎么估计都不过份,更别说后头的回纥人!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让所有人都反应不及,直到第三天,跑死了不知道多少匹马的西州驿使进入长安城时,才揭晓了答案。
去年叛乱的同罗阿布思部与金山一带的葛逻禄人勾结,悍然侵入我北庭腹地,兵锋直指交河郡。
号称二十万骑!
第四百零三章 争夺(五十三)()
西州烽火,固然震惊了朝堂,却并没有对长安百姓产生什么影响,所谓的震惊也并不是害怕而是不解。
这年头,居然还有不怕死的,敢挑战颠峰时期的大唐?
说出你的名字,保证不打死。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政事堂上下也少了些扯皮拉筋,因为战事将启,没有人敢于在此时掣肘,成为失败后的背锅者,唯一的分歧在于,要不要加大征讨力度,比如说组织一次诸如金山道行军之类的勾当?
毕竟敌人打出了二十万的数字,还是蛮唬人的。
这便是府兵制与募兵制的区别,当府兵制盛行时,全国大部分的兵源位于关中腹地,边境实力不足,自保都难,最怕那种打了抢完就跑的劫掠行为,陷于吐蕃人的数十万边地百姓就是这么失去的。
那个时候,每当碰上大规模的入侵或是叛乱,朝廷都会抽调各地府兵集结,冠以“某某道行军”的名头,然后再从关中或是某个集结地出发,将敢于冒险天朝虎威的敌人打得落花流水,当然也会有失败的时候,而在募兵制施行之后,九大边镇本身就是实力雄厚的重兵集团,有着比朝廷更快捷的反应速度,根本不需要这么麻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