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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戍副,张无价的营帐同许光景在一块儿,全戍只有刘稷一人是独立营账,除了他是主官,还有受伤的因素在里头。
帐门被人掀开的时候,张无价还以为是许光景进来了,没想到,却是心里头最为痛恨的那个人。
“当真要走?”
“你以为某是说笑?只管放心,男儿一言既出,便不会反悔,某已同段虞侯说了,一言不合引致私斗,都是某一人的首尾,牵连不到你身上。”
张无价以为他是来催促的,嘴里哪有什么好话。
“谁说让你走了,我是来同你商量的,你家小娘子,我让人送回府上,能不能消了这恩怨?”
“你?”没想到张无价怒目圆睁,气得手脚发抖,如果不是刚刚打了一场,这会子只怕已经扑上来了。
“再赔偿些财物,如何?”
张无价再也忍不住了,跳起来冲到他的面前:“某家,你打也打了,罚也罚了,还要害某女儿,倒底是何道理?”
“谁说我要害你女儿?”
“清清白白的身子,让你糟践了,你说不要就不要,她除了一死,只能去寺里当姑子,不是害她是什么?倒底张某如何得罪了,只管找上某便是,何苦要害我女儿。”
刘稷仰天无语,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他是以后世的观点来处理这件事的,想着还人赔钱就能解决,了不起多费点钱财,可在这个时代,坏了人家贞洁,再送回娘家,和杀人有什么区别。
该怎么办?他完全没有头绪,留下来他敌视,送回去他要拼命,刘稷把心一横,左右这个恶棍也当了,索性当到底。
“莫吵了。”既然如此,他也不再废话:“想要你家小娘子好过,你须得留下来。”
“什么?”张无价一时没明白。
“你最好记着,我要是有个什么头疼脑热,或是战场上缺根头发,就把你家小娘子卖与粟特人。”
说完,看也不看对方,直接摔门而去。
这都什么破事啊!
第四十四章 纨绔()
张无价最后还是留下来了,两人尽管不对付,表面上依然进入了共事的状态。
“走都走了,做甚还要留下他,真不怕夜里下黑刀子?”
“你懂个屁,老子现在缺人,这等货色,是上上之选,放眼大营里,你数得出几个?放走了他,才是真蠢。”
刘稷白了杨预一眼,手上不住地揉着小臂,昨日那一挡,当时并不觉得,到了夜里,整条小臂全都红了,疼得火辣火辣地,狗日的,打得这么狠。
“那就有趣了,你难道真要纳了人家女郎?”
“纳个屁,那日喝醉了,连她的眉眼都没看清,你见过人吧,长得如何?”
杨预一脸好奇地在他脸上左看右看,做纨绔做成这样的,龟兹城里可算是头一份,占了人家的身子,连面相都不记得,那当初抢人的时候,倒底看上哪一点了?难道是身材婀娜有致。
“别,那日某听闻时,人已经被你抢进府了,第二日,你便丢开了,又去同姓白的争花魁,闹得沸沸扬扬,连封留后都压不住,只得远远地从了军,想来不是什么绝色吧。”
听着一番话,刘稷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这货也太混蛋了,完全颠覆了他的三观,难怪史上连个名字都没留,倒霉催的,怎么就顶了这么个皮囊,一时间让他想起那个著名的反面角色。
高衙内。
杨预看着他的眼神,带着几分崇拜,虽然二人并列,可要说到这等轰轰烈烈的事迹,他是拍马也赶不上的,谁让自己有个严厉之极的老爹呢。
“你小子真不知道是哪修来的福,出了这等事,上头没个长辈教训不说,就连泰山老丈人都不以为忤,还帮着遮掩,未过门的娘子没有只言片语,这等贤淑的娘子,某怎么就碰不着,你小子,倒底是怎么让人家看上了,论模样,某也不比你差上一星半点啊。”
刘稷已经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了,等等,他还有个未过门的娘子?干了这么丧尽天良的事,老丈人都没打上门来?自己的才华得有多逆天啊。
那么问题来了,如此贴心贴肺的老丈人,倒底会是谁呢?
刘稷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走路有些不利落的形象,一想到那对不太对称的小眼睛,心中陡然一寒,这位贤淑的小娘子,怕不是继承了老爹的基因吧,要是那样的话,事情就说得通了。
“封老头。。。。。。”
这下轮到杨预闪了舌头,心虚地四下看了一眼,心有余悸地打断他的话:“就算你是他的东床快婿,这等称呼也不要再冒出来,他昨日才接了知节度事,你不怕,某家还要在他手下讨生活呢。”
刘稷扶额无语,没想到一试就试出来了,想想也知道,能在龟兹城中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不是封常清这个一人之下,多少人之上的节度留后,谁能摆得平?
难怪,他总感觉对方的行事做派不太正常,再怎么关系好,也不至于爱护到这种程度啊,原来竟然是这样。
压力山大啊,熟知封常清结局的他,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等到回过神来,杨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他每日也要带着自己的手下训练,要不是昨天闹出那么大事,哪有心来同他扯闲篇。
刘稷心神不宁地站起身,校场那边的阵型操练已经结束了,如果是平时,这些军士会有一段休息,然后在各自队头的带领下练技艺,主要是弓弩和刀枪。
他观察了这么多天,就是想要看看,其中的效果,总得来说,这一百多人的训练量,比起后世的来说,大概只能相当于新兵营的一半。
原因并不是古人不知道要苦练,而是营养跟不上,昨天他下令去买来的一只羊,不过三十来斤的样子,除去骨头内脏等等,净肉也就十多斤,平均分给一百人,每人不过一两六钱,也就是两指宽的那么一块。
可就是这么一小块肉,他们在这里训练了十多天,还是头一回吃到!
平时里吃的都是什么呢,以馕饼为主,有点像是后世疆省的那种烤大饼,再加上一碗清汤,上头飘着几片菜叶子。
连点油星儿都没有,如何能大量补充体能,只有在开战之前,才会大肆宰杀牛羊,让这些即将赴死的汉子们,饱餐一顿,听着就像是断头饭一般。
军费里头,可没有肉类和蛋白质这等东西。
而要让一百多人顿顿能吃上肉,是一个极为艰难的过程,本地的那种克什米尔高山角羊,一斤两到三文,一只大概合唐钱三十文,不可谓不便宜,但是按一百人一天两只来算,一万人就要两百只,那就是六千文,再加上粮草消耗,就凭着四镇府库的那点存货,封常清根本供不起。
要知道,除了一万正兵,五千左右的傔人,还有近三万多匹马,每天的吃嚼草料,同样是个极大的数字。
因此,对于这一百号人,刘稷只能从自己的俸禄里出,一个从五品下的郎将,一年的禄米足有180石、30000钱、40倾职田,还有60瑉的仆役钱,看似不少吧,可那只是纸面上的。
本朝之后,均田制被破坏殆尽,就连正籍户都没有足够的田亩可授,至于功勋田,便是能折就折,余下的,也都是偏远地区的薄田,因此,唐朝对南方的开拓,多少也有点缓解田亩不足的原因在里头。
天宝十一载的人口,已经接近五千五百万了,这还是在籍之数。
张无价,一个顶勋的上柱国,按制就应该有五十倾的永业田,折冲都尉又有五倾的职田,可实际上,他穷得连下葬的钱都没有,生命中的最后几年,只能栖身于佛寺,求得一份粥饭。
钱从哪里来?除了正常的军俸,只有战胜之后的赏赐,这才是他最终留下来的原因。
这股子求财之心,最后便化成了开拓疆土、血火中挣出一份卖命钱的昂昂军心!
“全队听了,列队,全付具装,随我走。”
刘稷与他的手下一样,穿上了全套的甲胄,腰挎横刀、手执长枪,身背弓弩、箭囊、有的是一块硬木镶铁的盾牌,全重超过了五十斤,比之后世还要严苛得多。
“嗬!”
一百多人齐齐应合,声震河谷。
第四十五章 拉练()
从吉尔吉特河、罕萨河、印度河交汇三角洲一带,到印度河谷的第一个弯道处,差不多有三十里,河谷里那些耕种的农夫、放牧的游民、洗涤衣物的妇人,看着在这条路上奔跑的唐军小队,无不是诧异万分。
要说出兵,一百来人顶什么用,如果是巡查,干嘛要跑得气喘吁吁?谁不知道唐军,即使是步卒,都拥有不只一头乘马,大部分人还会买上一两只驮马,或是毛驴,穿着全套装备,又不乘马,却是为了哪般?
不要说百姓们不解,跑在队伍后头的许光景,也是面带疑色,他有意放慢了脚步,挨到张无价的身边。
“这又怎么了,你得罪他了?”
在他想来,这一切全都是在昨天那场事情之后发生的,作为当事人,张无价多半会知道些什么。
“不曾。”后者仍与平时一般,答得又简单又干脆。
“事情了了?”
“没有。”
许光景有些无语,还能不能愉快地聊天了,要不是十几年的交情,谁会乐意热脸去贴冷屁股。
“那他为何要闹这一出?”
“新官上任吧。”张无价好歹多说了几个字。
“可这么不停歇地奔下来,儿郎们哪还有气力,技艺练不练了。”
说到正事,张无价总算没在敷衍,认真地回答他:“某看,他是想要练咱们的体魄,战事一开,拼的就是持久,这样子跑一趟,比扛滚木举石锁,更见功效。”
“某不是说不好,如此一来,与疾行无异,人马皆累不说,回复体力,不是一时半刻的事,只怕脚上这靴子,都要废掉几双,这钱他出?”
张无价没有说话,他哪知道,那个混小子是怎么想的,如果说是找事,找自己一人就罢了,没必要拉上全队一起,这心思是真猜不透。
动兵就是烧钱啊!
许光景也住了嘴,他们两个身负的东西,并不比任何一个军士要轻,除了那些普通的装备,每个人的身后,负着一柄高过一人的奇特兵器,光是这事物,就重达二十斤了。
对于他们的疑惑,刘稷听不到,他跑在最头里,到中途的时候,状态慢慢上来了,跑着游刃有余,不时地,还会向身边的军士,传授一些心得,他们自然会传往后队。
“调整好呼吸,不可过急,也不可过缓,身体保持平衡,双臂摆动有力,步子要均匀,这样才会费力少,持续得久。”
他深知,要降伏这些老兵油子,就得身体力行,拿出能真正折服他们的东西,昨天的拳脚功夫,已经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今天,在所有人的面前,他要证明的是,力气与体力,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这具年轻的身体,他一直在进行着调校,从感觉上来说,后世的自己,在16岁的同龄时期,远远没有如此之好的基础,于是,在此基础上,适当得进行巩固性训练,不需要任何器械,也能达到不错的结果。
今天,就是检验这十多天训练成果的时候。
对于这些军士来说,上官们说什么便是什么,左右不是上阵拼命,跑一跑又能怎么样,再说了就连戍主都跑在头里,他们连怪话都说不出。
谁不知道,这位年轻的主将,不过16岁,要是连个乳臭小儿都跑不过,他们有什么脸自称老卒,对方可是连张戍副的面子都折了。
气氛很沉闷,总是让刘稷觉得缺了点什么,转念一想就明白了。
“谁会唱歌?唱个大伙儿都知道的。”
跟在他身边的执旗一愣,这歌还真有。
“戍主要听弟兄们唱歌,康老四,你嗓门儿大,起一个。”
“起一个,起一个。”听到的军士无不架秧子起哄。
刘稷一边跑一边笑吟吟地看着那个被叫做康老四的军士,其人身材与他差不多高,膀大腰园,碧眼曲发,应该是个粟特人。
“好,既然大伙儿推崇,俺就献丑来一个。”
他也不扭捏,张开嗓子吼了起来:“黑姓蕃王貂鼠裘,哎!葡萄宫锦醉缠头。”
对于唐诗不怎么通晓的他,也只听了个大概,正寻思着这么文纠纠的词,不像是军营里的歌啊,就听得身后的军士纷纷开口,一百多人一齐唱出了下一句,声音在平静的河谷里回荡着,竟然有几分苍凉大气。
“关西老将能苦战,七十行兵仍未休。”
让他一下子打消了,吼几句‘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的念头,无论是文采还是喻意,都和人家没法比啊。
就这样,一路跑,一路唱,三十里路下来,人人都累得够呛,不少人径直倒在草地上,哪还有之前的一分从容。
刘稷知道,并不是他们的体力不行,而是第一次这么练,呼吸节奏没有跟得上,对于后世的特种兵来说,负五十斤,武装越野二十公里,只是开胃菜,跑完了还得列队,哪能像现在这样,横七竖八地倒满了一地。
事情得一步一步来。
他站在草地上,打量了一番四下,这一带没有什么田地,就连人烟也不多见,只有一些牧羊的游民部落,散居其间,他一招手,将那个执旗叫了过来。
“戍。。。。。。戍主,有何吩咐。”连跑带唱,他的话已经不连惯了,不过人还站得住。
“去寻那个牧民,买两只羊,领人杀了,咱们就在这里吃一顿。”
执旗大喜,接过他递来的一串铜钱,叫了几个还能站稳的军士,忙不迭地跑去同百姓交涉。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
此刻,还能站在那里,腰不弯气不喘的,不到二十人,张无价与许光景一看这情形,就知道这个年轻人,又胜了一筹。
如果说,拳脚多少还能取取巧,这样实打实的负重行军,就是见真功夫的一刻了,对方身穿着一身重甲,本就比一般军士的要重上许多,别的武器装具,同样不少,他们心里如何没有数?
等到两只肥肥的角羊被赶过来,那些倒在地上的军士,无不挣扎着爬了起来,大清早就应了卯,又是阵形又是操练,一刻都不曾歇,便全付装具跑了这么远,肚子里,昨天的那点子油水,早就化成了汗水,没想到,今天居然还有,而且一来就是两只。
“全都杀了,切成块,垒上火堆,咱们烤着吃。”
有气无力的欢呼声次第响了起来,强烈的饿意全都转化成了动力,不用他吩咐,他们以各自的队、伙为单位,去找石块,寻柴枝,不一会儿,几堆媾火便升起来,伴着浓浓的烤肉香,充斥了整片河谷。
一个时辰之后,连休息带吃食,一百多人逐步恢复了体力,当许光景拿手指剔着牙缝,一路走到他面前,指示下一步,是直接跑回去,还是歇息一阵再跑回去时,刘稷忘着不远处的大山,露出一个无害的笑意。
“把余下的大骨头都包上,回了营还能做汤吃,大伙儿,都休息好了吧。”
“好了。”军士们纷纷响应。
“既然吃好了,就得动一动,列队!”
随着他一声令下,坐在地上的军士们都爬起来,排成整齐的队列。
“随我上山。”
刘稷一挥手,转身朝着大山的方向跑过去,他的手下很是呆了一会儿,才乱哄哄地跟上去。
第四十六章 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