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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打了半天,也该认识一下了,这么能算,他总该认识吧。”
刘稷还真算不出来,此时的老头,完全没有了醉酒的模样,身高比南八差一点,比他要高上一点,大概在一米七八到一米八左右。
身上的一袭道袍虽说有些脏,可此时看着,反而有几分不羁的潇洒,头扎短髻、眼神清洌,嘴上三撇胡子,一点都不显邋遢,加上那个仗剑而立的身姿,真有几分江湖不世出高手的风范。
可是孙大娘话里的意思,此人的名头应该还在他们之上,刘稷想起了一句话。
关中四绝。
不是吧,说好的诗仙,怎么改剑仙了。
第二百四十三章 诗仙()
“某与这位小友不打不相识,叫什么都成,某家道号青莲,表字太白,要不乐意,叫声牛鼻子也没所谓。”
果然是他,刘稷感概了一下,还是长安好啊,随便打一架,也能碰上牛人。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诗词的认识都是从小学课本里的那首《静夜思》开始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唐朝的认识,都是从这个叫李白的人开始的,因为他经历了大唐最盛的几十年,笔下的诗句,几乎就是那个伟大时代的写照。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华夏的认识,基本上都离不开这位叫李白的代表人物,特别是在文学这个领域。
五十二岁的李白,已经脱去少年的表涩、青年的潇洒、中年的蹉跎,开始步入老年的成熟,与最后的辉煌。
再过十年,大唐的三个支柱一齐将会倒下,李隆基,李亨,还有这位伟大的诗人。
此时,他就活生生地站在刘稷的面前。
“太白先生。”
刘稷朝他拱拱手,正色说道。
老头一抖袍袖,表情有几分不耐:“只管啰嗦作甚,找个去处吃酒是正经。”
众人都是宛尔,可这个时辰,眼见着日头西斜,城门已经关上了,想到之前的玩笑话,刘稷朝着李腾空挤挤眼睛,在他想来,李林甫在城中都有产业无数,城外怎么也得有几个庄子才对,没想到,女孩咬着下唇,眼带犹豫,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他倒是不介意回军营,不过让严庄、田乾真等人看到,不知道会不会又打起来。
“某家中不远,不若去坐坐,再想天就黑了。”
最后还是帅老头放话,几个人朝着郊外的一处集镇走去。
城中有坊,城傍有市,城外有集,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形成的,后世的专家并没有一个定论,不过在唐朝时差不多达到了极盛时,特别是天宝年间。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如同后世的帝都,三环内是天价,三四环是高价,出了五环也不是平头百姓能买得起的,可日子总得过,就是把家安在冀省,来回上班远点而已。
天宝十一载的李白虽然没有落魄到好友杜甫的地步,可基本上也属于坐吃山空,好在他运气不错,第二任妻子是中宗时的权臣宗楚客孙女,虽然家道中落了,底子还是有一些的,至少可以在离城不远的集镇中,租下一间清静的小院。
此时天色渐黑,长安城中的闭坊鼓一声接一声地响起来,城外虽然没有夜禁,集镇中的巡丁依然在各处巡视,提醒百姓小心火烛,同时也负有一定的缉捕之责。
“这是。。。。。。”
篱笆门被人打开了,一个妇人端着一盏油灯出现在门后,在刘稷看来,妇人的年纪应该在三十多岁,在这个时代已经属于高龄了。
“几个友人到访,去准备些吃食,某要待客。”老头随意地吩咐了一句,背着手走进门。
“嗯。”
妇人顺从地应了一声,几个人显然知道她的身份,都是口称“叨扰”,刘稷不知道要如何称呼,只能胡乱地跟着叫“嫂嫂”。
走在后头的李腾空白了他一眼:“那是宗四娘,莫要乱叫。”
刘稷笑而不语,缘分真是奇妙,十年之后,李白将妻子宗氏送上庐山,托付于这个小女孩,不久后,自己就病逝了,两个女人最后只怕成了好友,没想到这个时候已经相识了。
他的笑容让李腾空有些迷之发毛,想想又说不过他,只能恨恨地瞪了他一眼,跟着孙大娘进了屋子。
刘稷进屋前,向身后的两个军士使了个眼色,两人会意地离去。
妇人的手脚十分麻利,很快收拾了一些吃食,温了一壶酒送上来,老头随意地招呼大伙坐下,也不管他们,自顾自地倒上一盅,咪了一口,脸上露出一个惬意的表情。
来到这个时空习惯了那种繁琐的礼节,哪怕是与封常清、李嗣业、田珍这些熟人一块儿吃酒,也绝不可能这么不拘礼,他还是第一次碰到在自己家中待客,这么随意的主人。
“来来,都满上。”主人不理,孙大娘便担起了待客之责,目视二人说道。
“五郎,二十五娘,今日之事,起于口角,终于误会,喝了这杯酒,将事情揭过,成吗?”
刘稷笑了笑:“我没问题,就不知小娘子这气消了么?”
“谁有空同你置气,稀罕么?”
“哎,这才像是修道之士说的话,哪能老跟咱们凡夫俗子过不去呢,是吧。”刘稷端起盅子,伸到她的面前。
“哼。”李腾空余气未消地哼了一声,勉强与他碰了一下。
“对嘛,以后想见我了,直接差人告诉我,用不着又是跟踪又是堵路地,容易让人误会。”
李腾空的一口酒还没下喉,被他的话呛得全堵在了气管里,咳得上气不接下气,极为难受。
“好好地只管气她做甚。”孙大娘赶紧拍拍她的后背,嗔了刘禹一眼。
“哎呀,这是怎么了,赶紧随我去清清嗓子。”
宗四娘进来看到了,直接将咳嗽不止的李腾空扶了出去。
孙大娘似笑非笑地看着刘稷:“你将她支出去,想要知道什么?”
“阿布思是否退往了金山方向?”
时间不多,刘稷也不想同她废话,径直问道。
“我们离去之前,他们确实是往西去的,到哪里了,我们没问。”
“你们离去之前,可曾见到回纥人?”
孙大娘摇摇头:“不曾,只有范阳的兵马,还有奚人和契丹人助阵。”
对方所说的消息,与刘稷的猜测相差无几,阿布思一定是得信之后主动撤离的,这也就说明,自己派往范阳的手下应该已经完成了任务,就在他打算继续问下去的时候,突然听到老头在边上嘀咕了一句。
“范阳,范阳呆不得,要出事,要出大事。”
屋子里的人顿时就是一怔。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大娘()
李白眯着眼睛,用一种半醉的口吻说道。
“幽州各处,都在传诵东平郡王的恩德,特别是那些异族人,人人心中只有他安禄山,而没有天子,他收买人心做什么?他广积粮草做什么?每天都有一车车的皮毛、生铁运进城,这又是为什么,他将那些善骑射的草原部民尽皆编入伍,在城中纵横骑啸,还扬言要将汉将尽皆换成蕃将,当地官吏人人心惊,有异议者不是被贬斥就是逐离,所见所闻,不敢深想,你们说,他想做什么?”
众人的惊异各不相同,孙大娘与南霁云全都写在脸上,而刘稷更多的则是在心里,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会以这种方式,从这样的一个浪漫主义诗人的嘴里说出来。
没人将那两个字说出来,因为不信,连他自己都不信,离着历史上的变乱还有两年多,安禄山一步步做着准备,再也正常不过,什么迹像都没有,才是咄咄怪事。
可就算他们相信有用么,大唐只要有一个人不信,就等于全天下都不信,这人便是李隆基,因此,安禄山需要取信之人只有他。
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为奇特的造反经历,连他的族兄都举报他意图谋反,连他的手下都逃出去告之细节,偏偏李隆基就是不信。
对于这种迷之自信,后世刘稷的推断是大唐当时正值鼎盛,李隆基根本不怕!
或许在潜意识里,他还盼着有人能跳出来,给自己找点麻烦,好让日子不那么无聊。
从天宝十一载末到天宝十四载这几年,基本上可以用“平淡”两字概括完。
如今身在局中,刘稷有个更为直观的感觉,李隆基或许有把握,自己活得比安禄山还要长,以他的自信,任何人在天子这种无条件宠信之下,都是生不出反意来的。
至少刘稷自认,自己做不出那种事,枭雄,果真不是人人都做得。
席间一片沉寂,盖因对方的话太过惊人了,他们几个都是江湖人士,对于朝局看不懂,自然也没什么话好说。
于是,刘稷猛然省觉,自己是唯一的一个局内人。
“先生是从范阳来的?”
老头没答话,宗四娘从外头端了盘切好的羊肉进来,接口说道。
“去年,我同家夫游历幽燕,在范阳停留了数月,今年十月方返。”
原来如此,他记得起来,李白与这位宗四娘子续弦,正是在去年,感情两人是蜜月旅行啊。
宗四娘接着说道:“这些肉肴,还有一些好酒,都是外头的军士送来的,应该出自你的授意吧。”
“不速之客,怎好空手上门。”
刘稷的话,让老头眼中一亮。
“好酒?”
“真是好酒呢,似乎还是西域产的呢。”话不多的南霁云伸了伸鼻子,吸了两口。
“本地土产,不值一晒,不过嘛,喝这酒得有规矩。”刘稷伸手按住坛子。
老头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孙大娘和南霁云都是好奇地看着他。
“关中四绝,小弟有幸结识其三,若是能一睹绝技,酒肉我出了又有何妨。”
老头一听,立刻去抢那坛酒。
“你我斗过一场,什么都看过了,某可以喝吧。”
刘稷没有放手,冲他一摇头说道:“先生是诗,不是剑,不算。”
“诗是吧?”老头按着几案站起来。
“新诗。”刘稷看着他,笑了。
老头给了他一个“你居然敢小看我的眼神”,背着手沉吟了片刻,突然一张嘴,发出一阵高亢的声调。
唱!
“远别离,古有皇英之二女,乃在洞庭之南,潇湘之浦。
海水直下万里深,谁人不言上离苦?
日惨惨兮去冥冥,猩猩啼烟兮鬼啸雨。
我纵言之将何补?
皇穹窃恐不照余之忠诚,雷凭凭兮欲吼怒。”
刘稷听得呆住了,唐人即兴而歌,可谓是席中一景,有时候还会跳舞,一群人围成一圈,绕着中庭载歌载舞,而且都是大老爷们儿,他见识过很多次,可这回不一样,那可是李白。
孙大娘和南八拿着竹著在盘子上有节奏地打着拍子,李白的歌声一转,变得低沉了许多。
“尧舜当之亦禅禹。
君失臣兮龙为鱼,权归臣兮鼠变虎。
或云:尧幽囚,舜野死。
九疑联绵皆相似,重曈孤坟竟何是?
帝子泣兮绿云间,随风波兮去无还。
恸哭兮远望,见苍梧之深山。
苍梧山崩湘水绝,竹上之泪乃可灭!”
到了最后,再度转向高亢,长长的拖出一个悲音,如泣如诉。
刘稷的造诣不深,听不出这算是诗、歌还是赋,可是却听出了其中的意思,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确宽容,写成这样都不怕被人告发,想想被称为士人典范的大宋,还有乌台诗案呢。
一曲即罢,老头又恢复了之前的神态,不由分说地抢过他的坛子,一掌拍开泥封,先是伸头进去闻了闻,然后再将酒出来,一股紫色的液体连着扑鼻的果香,在那个粗瓷大碗中荡漾着。
“三勒浆?”南霁云诧异地问道。
“没见识,这是西域葡萄酒,要配上夜光杯才应景呢。”
李白拿着碗在那里荡来荡去,一脸的陶醉:“天宝五年,某为御前待诏,曾蒙至尊赐下一斛,用的便是波斯琉璃夜光杯,可惜,惊鸿一瞥,多年未尝了,没想到今日得见,不枉不枉啊。”
刘稷懒得搭理他,目视孙大娘,后者豪爽地站起身,拔剑在手,手腕一翻,长剑如同有了生命般,掀起层层光点。
他们所在的屋子仅有十步见方,孙大娘的脚步几乎没有动弹过,纯靠腰力、臂力和腕力,招式比起之前的老头,更要轻灵和迅捷许多,到了最后,浑身都被一个白色的光圈包裹着。
刘稷眼都不眨地盯着她的手势,却几乎看不出对方是如何出招收招的,两人真要对阵,只怕结果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如何,看清了么?”孙大娘挺身收势,长剑被她执在手中,靠在背后。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刘稷脱口而出,脑子里突然灵光一现,诧异地说道。
“你不姓孙,而是复姓。。。。。。公孙。”
第二百四十五章 抄的()
后世对于这位关中四绝之一的唯一记载,恐怕全都出自于诗圣杜甫的那首长诗。
刘稷中学时学的那点知识,一早就还给体育老师了,刚才的这两句诗,完全就是不经脑子的行为,或许正是对方的剑术,让它从大脑皮层的记忆区深处,被激活进入了神经系统,然后经口腔肌肉,舌头的一连串动作,发出了他自己也没想到的声音。
“你认得我?”公孙大娘面色不变,头上连汗都没怎么出。
“大娘成名时,我不过是个婴孩,哪会有幸认得,那日玉门关前,方是首次相识,不过,闻名以久,不曾想如今改换了姓名,可是有什么麻烦在身么?”
刘稷将一坛葡萄酒打开,亲自为她倒满,公孙大娘捻着盅子,在手心里转了转,然后一饮而尽。
“你既然听闻我的名头,也当知晓,我是宫中侍女出身,到了年纪放出来的,原先的姓名,怎么好再用?孙也好,公孙也好,不就是一个称呼罢了,什么打紧的。”
“原来如此,是刘某唐突了,大娘莫怪。”
公孙大娘无所谓地摆摆手,拿过那个坛子,给自己倒上,小口慢慢地品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宗四娘的身后跑出来,好奇在刘稷的脸上打量。
“我脸上有花?”
“你会做诗?”李腾空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一双漆黑的眼珠子,溜溜地转个不停。
“不会。”
刘稷干脆地否认,要命啊,面前就坐着一个诗仙呢,谁敢在他面前称自己会做诗?
好吧,杜甫敢。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诗仙好好的酒不喝,在一旁唯恐天下不乱地补充了一句,刘稷给了他一个“关你屁事”的眼神,奈何人家根本不搭理。
“对,就是这个,不是你写的,抄来的?”
“小娘子真是冰雪聪明,这都能猜到。”
刘稷冲着她一顿猛夸,李腾空警惕地看着他,实在是被他欺负怕了,根本不相信。
“抄谁的?”
“这么丢人的事,你干嘛要问那么清楚。”
“那就是你写的。”
“好了,怕了你了,是我三岁那年,一个游方的和尚,见我天资聪颖、慧根卓著,想要拐了我去做徒弟,结果被我用计逃脱,他无奈之下,只好留诗一首,飘然远去,只留下一个背影,在夕阳下散发着孤独和落寞。”
几个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