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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居、大不易,臣想请陛下赐些财物,让臣能买下一所宅子。”
刘稷再一次刷新了众人的认知,他竟然连个磕都没打,便直接开口找天子要钱,买房!
“噢?这倒奇了。”
李隆基笑容不减,话语间却带着摄人的寒霜。
“平灭三国,数十个城池的财物,还不够,在这长安城中,买下一所宅院?”
第七十四章 买的()
勤政务本楼的三层大殿,被藏在暗处的火盆烧得温暖如春,因此众人皆只穿了常服,再加上热酒热菜下肚,哪里还会记得,楼外已是数九寒冬。
可是不过廖廖数语,这些人的酒意便不翼而飞,人人都有种不寒而栗的凉意,“嗖嗖”地直往背上窜,所谓“伴君如伴虎”不外如是。
只有刘稷仍是一付不慌不忙的模样,因为他知道,李隆基选择在此时,用这种方式说出来,绝不是为了治罪,而是好奇。
“陛下圣明,灭国之资,不要说买下一所宅院,就是一个坊市,再造一个兴庆宫,也是绰绰有余。”
刘稷拱拱手说道:“可臣斗胆,用它买下了另外一物,呈与陛下,相信更能得圣心一悦。”
“噢,是何物?卿带来了么?”
“带来了,三月之前,它就呈到了陛下的案头,那便是平灭吐蕃,使得象雄、尼婆罗等国归附、南诏来降、天竺诸国入觐!”
刘稷的声音抑扬顿锉、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再配合他俊朗挺拔的身姿,就连李隆基也忍不住在心中暗赞了一声。
“卿是说,这胜利,是买来的?”
“臣不敢欺瞒陛下,确实如此。”
此言一出,众人大哗,哥舒翰目瞪口呆,想不到此子胆大若此,封常清手脚冰凉,根本想不到他会这么说,而程千里拍案而起,戟指而骂。
“一派胡言,臣斗胆,请陛下治其妄言之罪,否则,置我大唐数万牺牲将士,于何地?”
李隆基露出一个玩味的眼神。
“高力士,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老奴明白。”高力士面向程千里说道:“程将军,请坐下,自罚一杯,陛下没有征询你的意思,请不要随意插话。”
程千里讪讪地坐下,老老实实地自饮了一杯,面上依然有些不服气。
“你们呀,三个节度使,还不如一个果毅都尉晓事,朕都说了,今日不是议政,只是闲聊,言者无罪,他就做得不错,有什么说什么,你们呢,一个个老成持重的样子,做给谁看哪?”
“臣等知罪。”
三人一齐谢罪,心中却是不以为然。
哥舒翰笑着答道:“臣等老了,说句不中听的话,老而小心,哪还敢如他一般,少年心性。”
“这话说得真,人一老就有家世之累,牵挂之心,朕同你们一样,因此,看到他的模样,就想起了当年,你哥舒翰也曾直言无讳过,这样的人,朝堂上不多了。”
李隆基感慨了一句,众人也装出一付放松下来的神情,陪着他说笑了几句,气氛似乎松快了几分。
“不过适才程卿的话,也不无道理,若是财物能买来胜利,以我大唐国力,岂非无敌于天下?”
“大唐当然无敌于天下,臣毫不怀疑。”
刘稷接口说道:“程中丞适才所言,臣不敢苟同,我大唐将士,抛头颅、洒热血,为的是开疆扩土,奉于君王陛下,谁敢说不值?然而臣说的却是另一回事,他不懂,所以才会南辕北辙,其谬何只千里。”
对于刘稷公然用自己的名字来讥讽自己,程千里气愤难当,却又无可奈何,只得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眼睛,死死盯着他,看他嘴里能说出什么花来。
“行了,你这张嘴啊,定然是家学渊源,得理就不饶人。”
李隆基摆摆手:“说说你的见解,朕听着倒是新鲜。”
“那臣就直言了,臣所说的这份礼物,并非妄言,僻如尼婆罗一国,方圆三千里,人口百万余,胜兵十数万,又有吐蕃人为后盾,若是进兵讨伐,不要说我安西镇仅有一万出头,就算河陇大军毕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吧?”
“可臣孤身到此国,以全国之资财说动国中山民起事,先取其都城,再扫荡周边,花费不过月余,便将此国归于大唐麾下,这胜利,说它是买来的,有错么?”
“象雄本千年古国,比吐蕃人的历史还要悠久,其国以女王执政,与吐蕃人有唇齿之依,都城建于山体之上,其势如展翅之雄鹰,力敌绝不可能。”
众人之中,谙熟内情的封常清首先回过味来,天子以有意做无意状,刘稷以无意为有意听,都是一个目地,交待那些财物的下落,当着这些人的面,对天子有了交待,这件事就算真正过去了,天子的确不希望在大胜之时,有什么节外生枝的事情,但也绝不想被人随便糊弄过去,于是才有了今日这场奇怪的宴会。
“似这样的大国,又岂是区区万人之军可以撼动的,然而此国与吐蕃并非一体,臣与其主约定,拿下逻些城,财帛、子女归象雄,土地、人口归我大唐,遂有此功,臣说它是买来的,有错么?”
说到这里,封常清完全放心下来,刘稷用一句话就解释了两个问题,合情合理,就连李隆基也眼中尽是笑意,因为这是唯一的合理解释,否则只能归于玄幻了。
“难怪,逻些城中,吐蕃人被屠戮殆尽,财物却不知所终,原来是象雄人所为,大唐将士未曾参与,是这意思么?”
“此事,臣可以以性命担保,臣当时就在逻些城中,城中的大唐军士连臣在内只有三人,就算有心,也是无力,此事封中丞、程中丞都是后到,可以为臣作证。”
封常清一拱手答道:“刘稷所言,臣可以作证,臣所领兵马到达逻些城下时,已经是空空如也。”
李隆基目视程千里,后者无奈地一拱手:“诚如封帅所言,臣当时看到的,也是一般无二。”
“匪夷所思啊,若非两位卿家作保,朕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一场灭国之战,竟然还能这么打。”
“只不过,此计虽妙,也要大智大勇之人方能胜任。”
李隆基看着刘稷说道:“那想必吐蕃人的王后失踪,也是象雄人所为了?”
“此事另有隐情,不知陛下可还记得一人?”
“谁?”
“金城公主。”
刘稷语气平平地说道。
第七十五章 追赠()
这是一个尴尬的话题,明明晚了一辈,因为父亲的缘故,不得不认做义妹,这倒也罢了,身为大唐的公主,却没有给大唐带来什么益处,反而屡屡为吐蕃人所用,李隆基能有好印象才怪。
好不容易在十三年前听闻了公主的死讯,以为终于可以摆脱,没想到突然又被人提起,他的脸色微微一沉,语气也是一滞。
“与她有何关联。”
刘稷拱手说道:“在回答陛下的问题之前,臣有一个疑问,不知可否一提?”
“说。”
“金城公主,算是我大唐之人,还是吐蕃之人?”
李隆基的眼神陡然间一缩,一道摄人的精光激射而出,刘稷首先感受到了这种帝王散发出的威仪,仍是稳稳地站定,连手都不曾抖上一下。
“此话怎讲?”李隆基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出口说道。
“回禀陛下,臣以为,公主为先帝义女,宗室血脉,自然是我大唐之人,可在吐蕃人看来,她在大唐生不及十年,岁不过九载,而居吐蕃者,凡三十年,风俗言语皆与当地人无异,更何况,她有母国等于无母国,倒底该算作何国之人?”
“说下去。”
“是,臣以为,当初先帝以义女公主下降,为的是两国联姻,休止兵戈,可实际上呢,我大唐除去陪上一行女子,还搭上了书籍、果物、种子、技术,可曾得到一分一毫的利益?两国之间,真正和平的日子,有几天?”
李隆基默默地看着他,心里却在不由自主地思考着他的话,当年为什么要联姻,是因为两国都是女主主政,皆有休兵的意愿,大唐正逢大变之交,为了政权的平稳过度,此事也是势在必行,可很明显,少年说的不是这个。
刘稷的话,在大殿中流淌着,清楚地传入每一个人的耳中。
“大唐不只嫁过一个公主与蕃邦,其效果如何,臣不敢妄言,但随后的处置,却有些不敢苟同,就以金城公主为例,她幼年出嫁,与吐蕃人的赞普年岁相近,正是少年夫妻,感情日增之时,倘若,我大唐能时时慰问,处处彰显母国的支持,扶助于她,待其诞下麟儿,便可以诗书、教习影响之,以明里暗里之手段襄助之,使其逐步掌握吐蕃大权,并非是痴人说梦,退一万步讲,就算不成,挑起吐蕃内斗,于我大唐不也是天大的好事?如此实惠而无害之举,满朝竟无人能识?致使她孤苦无依,客死他乡,既不为吐蕃人所容,又不为母国所喜,这是当初联姻的初衷么?”
“臣想问一句,我大唐国力强盛至此,还需要嫁一个弱女子于异邦,做什么?”
李隆基答不出来,因为事情并非是他的首尾,可刘稷的话里,隐含了对于他的指责,也是十分明显的。
“那你说说,该怎么做?”
“那臣就斗胆妄言了,嫁一女,得一国,若是没有这样的心胸志向,休要再提什么舍身为国之类的话,那都是胡说。”
“嫁一女,得一国?”
李隆基在嘴里咀嚼着这句话,刘稷应声答道。
“嫁一女,得一国。”
“说下去。”
“这就是臣为何要问,金城公主是何国之人的原由,她是我大唐的女儿,只能心向大唐,若是每一个出降的女子,事先都由内侍教以内宫生存之道,针对其所嫁之邦的习俗,风情,强化其语言、能力上的训练,每一位公主配以万人以上的雄兵为助,使其在国中立得住脚,掌得住权柄,若其国以任何理由冒犯公主,大唐都以正式国书警告,乃至陈兵于边境威慑,试想,臣之所言,还是个奢望么?”
李隆基听得遍体生寒,这哪是嫁公主,根本就是明目张胆地夺国啊,这样的公主有哪一个蕃国敢娶?
“朕算是知晓,他是如何施展那等奇谋,一举夺下吐蕃人的都城了。”
“你可真是敢想啊。”
刘稷微微一笑:“若是连想都不敢想,活着还有什么劲?”
“好,好,好。”
李隆基抚掌而笑,指着他说道:“今日这宴,不虚,不虚。”
高力士擦擦头上的汗,心有余悸地接道:“能听到这样一番话,老奴也觉得不虚,只是太过离经叛道了些。”
“是啊,若是在朝堂上这么说,只怕会被言官们的口水喷死,这岂是大国堂堂之所为?”
“那臣就不知了,哪一本书上,写着这不是堂堂之为,哪一位圣贤,又经历过如此强盛之国?经典错了,引据之人自然就错了,以错误之言论妄加批驳臣,岂非无稽之谈?”
“好一张利嘴,你该去御史台,做个侍御史。”李隆基笑言道。
“臣做不来,臣在御史台,定会让国无宁日,朝堂纷争不休,陛下还是给臣换个位子吧。”
刘稷苦着脸说道,更是让李隆基宛尔。
“高力士,你还记得,上一个公然不满朕的任命,找朕来调换的人么?”
“老奴记得。”
虽然他们没有说出来是谁,刘稷已经猜到了,他表现得如此夸张,为的就是模仿此人,眼下的效果比预料得还要好,接下来,就该见好而收了。
“臣现在再来答陛下之前的问题,吐蕃人的王后,被象雄人带走了,而她们是为了祭奠金城公主,盖因公主久居象雄之地,以无上之仁慈,结下善缘,得象雄百姓之心,比王室更甚,故此他们才会在臣的劝说下,毅然投入大唐的怀抱,不惜死战,一举捣毁了吐蕃人的腹心之地,乃至国都!”
“原来如此。”李隆基叹息道:“金城逝世十余年,仍为大唐建功,朕要褒奖。”
“高力士,记下朕的口谕,金城公主使蕃三十余年,秉正为国,心怀母邦,教化百姓,功在异乡,追赠秦国长公主,勒石记功以彰其德。”
“臣代象雄百姓,谢过天可汗隆恩!”
刘稷知道,这道诏命一下,之前的几个隐患,就算给填上了,无论之后有什么发现,天子都不会自己打自己的脸,现在唯一剰下的,只有李静忠一个疑点而已。
第七十六章 父亲()
封赠的诏书颁下,李隆基目视刘稷,正色说道。
“公器不可私用,你想要一所宅子,朕不能因为私心而赏你,更不能以此来抵你的军功,那也太过薄了,会让人以为朕赏罚不明。”
“那陛下可得给个俸禄优厚些的差事,要不臣不知何年何月方才买得起。”
李隆基兴致盎然地说道:“你想到何处任职?”
“自然是随侍陛下左右了。”刘稷张口就来,没有一丝犹豫。
李隆基看了一眼高力士,后者有些为难地开口说道。
“飞龙禁骑倒是有些位子,不过俸禄嘛,要想在这城中置一中等宅院,怕是需数年之多。”
“就没有油水丰厚些的位子么?数年,太长了些吧。”
高力士想了想,灵机一动:“油水多的,倒也有,宫门守卫,内侍出入都要受其盘剥,日积月累,也不失为一笔进项。”
“此处甚好。”刘稷会意接了一句:“活儿轻省,油水丰厚,当是上上之选。”
李隆基被他二人逗得笑了。
“你二人莫不是失心疯了,朕的虎狼之士当守国门,岂有为门下看更者乎!”
他佯装不满地瞪了高力士一眼:“他年少无知,你也跟着瞎闹腾,朕要依你等所愿,岂不为天下笑尔。”
“官差职使,自有公议,今日只是闲聊,你二人皆自罚一杯吧。”
二人笑嘻嘻地应下,当真自斟自酌了一杯,刘稷算是看出来了,今天这位皇帝的兴趣,只是想看看这些将帅,什么实质性的决议都不会有。
一杯尽饮,李隆基见他也站得够久了,有心让他在一旁坐下,结果瞅见高力士先是跑到了宫门口,又小步地跑回来,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
“人到了?”李隆基诧异地看着刘稷,点点头:“刘稷,今日得见,朕心甚慰,金银宅地虽有些不便,但也不是无法可想,你看看谁来了。”
随着他的话,高力士朝殿外暗暗做了一个手势,只见一个内侍领着一个身着青衫的中年男子,小步进殿,在走过刘稷身旁的时候,他觉得一道熟悉的目光打量了一下自己,又飞快地避开了。
说熟悉,是因为这样的目光,他在许多人的身上都看到过,第一个就是封常清,那是一种对于子侄辈的关爱与瞩目。
没等他看清来人的眉目,对方已经一撩衣袍,拜伏于地。
“奉先尉臣刘单参见陛下,天子万安。”
刘稷的脑子里犹如电闪雷鸣,一轰而过,整个人一片空白,呆呆地站在那里,因为他知道了,来的究竟是什么人。
李隆基一直在观察着他的表情变幻,方才那个对着天子侃侃而谈,似乎什么都不怕的少年郎,一下子变成了手足无措的模样,不由得暗自好笑。
“这倒奇了,怎得变成了闷嘴葫芦,愣着做什么,还不将你父亲扶起来。”
刘稷长吸了一口气,赶紧上前将男子扶起,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