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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稷莫名地看她靠近又离开,最后的那一眼,更是让他心中一跳,总感觉有什么不对,还没等想明白,从大殿走出一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你可是刘稷?”
“下官便是。”
刘稷回过神来,应声答道,问他的是个内侍打扫的白胖男子,身材十分高大,至也有一米八以上。
“那便是了,来,随咱家进去吧。”
男子的声音有些阴柔,不过语气十分和蔼,刘稷跟在他的身后进了殿,眼前豁然开朗。
这一层没有下面宽,大殿里两排粗大的廊柱,又高又深,除去正面的台阶,此时里面不过坐了廖廖数人,显得十分空旷。
怀着一份好奇之心,他走得不疾不徐,眼睛也没闲着,不住地四下打量着,由于前面引路的男子弓着腰,反而显出了他的身高,就这么直到御前。
“果毅都尉刘稷见驾。”
高力士先是同上座的李隆基介绍了一句,一抬头,发现天子直愣愣地盯着自己的身后,赶紧回头一看,跟在他后面的年青人,身体站得笔直就不说了,一双眼睛,竟然丝毫不让地与天子对视着,吓了他一跳,只得暗地里踢了对方一脚。
原来这就是李隆基呀,此刻刘稷已经完全沉浸在了历史中,坐在一张胡床之上的男子,看上去并没有实际年龄那么老,最多也就四、五十岁,穿着一身暗花团龙云纹圆领衫,戴着一顶交领襆头,面色有些销瘦,不过没见白发,就连颌下的清须也是黑得毫无杂色,一双眼睛不见混沌,反而透着精神,炯炯地直射过来。
“刘稷!”他的失态,就连封常清也坐不住了,低声一连喊了两声。
刘稷本人还没反应过来,李隆基先摆摆手,同时制止了他和高力士的进一步动作,竟然是亲自开了口。
“怎么,看够了没有。”
刘稷摇摇头:“没有看够,臣想将天颜刻在脑子里,等到了万里之外的边关,能时不时地拿出来,就能想起今日,陛下的谆谆教导,臣斗胆,更想让这一刻,为所有无缘得见的弟兄们,所分享,臣会告诉他们,天子是如何地平易近人,犹如慈父一般,令人心安。”
“臣刘稷参见陛下,天子万安。”
说罢,他一撩衣袍,拜伏于地,一扳一眼地行完大礼,不待发话,又站起身,昂首直立,挺拔如松。
李隆基万万没有想到会听到这么一席话,或许是慈父两个字,牵动了他久已不动那根弦,年近七十的人了,这一生得到的称号无数,年青时的刚毅果决、中年时的杀伐果断、到如今的睿智透彻,无论如何也与“慈”扯不上关系,但并不代表,他就没有这种潜意识。
更让他想不到的是,此刻的年青人,英姿挺拔、不卑不亢让人一见忘俗,与平时所见的那些边关将校,包括在座的三个节帅,全然不同。
这第一面,就让他不由自主地生出一分欣赏。
之心。
第七十二章 变脸()
杨玉瑶跌跌撞撞地跑下楼,犹自心跳不已,不过在走出楼门的一瞬间,立刻就恢复了端庄的形象,目不斜视地迎上自己的侍女,同她们一块儿向外走去。
这一幕,让门外等候的高仙芝惊得目瞪口呆,这个女子此刻如同变了一个人,有一种高贵不可攀折的气质,哪里还有一点传闻中的放荡与随性。
这种感觉,不独他一人,随侍的侍女们都是一样,一直到坐上车辇进了宣阳坊,自家主人都不曾说过一句话,也不曾露过一个笑脸,这是极不寻常的。
车辇在虢国夫人府门前停下,因为要拆掉门槛才能径直入内,或许是因为突然停下的缘故,杨玉瑶像是从梦中醒来,伸手拉开锦障朝外看了一眼。
“不进府了,去杨大夫府上。”
侍女们相互看了一眼,赶紧吩咐车夫转向,顾不上还在拆掉的门槛,调个头拐个街角,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就是杨府的大门。
两府其实是挨在一块儿的,只隔了一条不长的街道,不过两座府门并非相对,因此才会稍稍转上一会儿。
让杨玉瑶没有想到的是,她要找的人并不在府上,出来迎接自己的,是杨国忠的发妻裴柔。
裴柔笑吟吟地走上前来,看着她说道:“这不是虢国夫人吗,你的府门还有一个街口呢,是不是下人眼花看错了。”
“他什么时候回来?”杨玉瑶冷冷地说道。
“这还是白天呢。”裴柔吃惊地捂住嘴。
“裴柔!”
“杨玉瑶。”裴柔毫不示弱地瞪回去。
杨玉瑶转头吩咐了一声:“落辇,封街,我就在这里等。”
听到吩咐,她的侍女和护卫立刻把住了街口,将所有往这一带过来的行人全都赶了出去,如此的行径,反而引起了更多的猜测和围观,裴柔万万没想到,她竟然毫不顾忌,这一下,落下面子的反而成了杨府,以及她这个女主人。
眼见着人越来越多,全都朝着这边指指点点,裴柔不得不低下头,放低了音量。
“有什么事进去再说吧。”
杨玉瑶的美目一翻,轻哼了一声:“以后惹我之前,想想后果,担不担得起。”
“是,国夫人你大人大量,不要与我一个内宅妇人计较,可好?”
裴柔在心里腹诽不已,嘴里却只能说着软话,好歹还是将人劝进了府里,杨玉瑶毫不客气地坐到了主位上,一言不发地看着她,盯得心里直发毛。
“我家夫君一早就出去了,你应该知道,他的行迹我从不会过问,何时回来,会不会回来,我一概不知,你问我,我还想问你呢,要想等就等吧。”
见她说得可怜,杨玉瑶忍不住“扑嗤”一声笑了出来。
“就咱们二人,还装个什么劲啊,他在外头拈花惹草,你也不是什么安份之辈,我倒瞧着,你二人才是天造地设地一对,行了,你不乐意看到我,我也不想对着你,做你自己的事去吧,我就在这里等着他,只为问一件事,问完就走。”
裴柔如蒙大赦,赶紧离开了大堂,同时心里也有些奇怪,今天这个强势的女人,并没有怎么让她难堪,仿佛真得只是来寻杨国忠有事情。
等她一离开,杨玉瑶就沉下了脸,碰都没碰端上来的那些吃食茶水,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堂外,好在过了不久,杨国忠就返回府中,看到她坐在中堂之上,顿时一愣。
“你怎么找到府里来了?”他一边脱下官服扔给下人,一边做了一个手势,让堂上的下人都退出去。
“别,这是在你的府上。”
杨玉瑶避开他的手,杨国忠不以为意地想要低头去挨她的脸,不料却再次扑了个空,这才发现,女子一脸的肃容,不像是为了避嫌,不禁有些奇怪。
“你这是怎么了,主动上府又不让我碰。”杨国忠坐到另一边,看着她的侧脸,突然觉出了几分陌生。
“我来问你,那日在别院,你们说有外人侵入,可是真的?”
“原来是这件事,你先莫要心急,听我说来。”
杨国忠以为她是害怕,于是将事情一一道出,听得杨玉瑶脸色一阵青一阵红,声音都有些颤抖。
“那件夜行衣,你们可曾查过,穿着它的人,身高几何?”
“六尺不到,五尺半出头吧。”
杨玉瑶的心里一惊,面上却不敢显露什么:“他是否真得将严先生劫走,咱们却一无所知。”
“这便是我今日出府的目地,鲜于向带人勘查过,他应该是从主院的后面顺着柱子爬上去的,只动了严庄的那个屋子,将他与屋中侍候的下人一同劫去,无论是府中的巡兵还是坊外的金吾卫,都不曾发现任何蛛丝马迹,这等高手,必是江湖人士,与劫走那对母子的男女,或许是一路人,现在事情麻烦了,他们捉住了严庄,倒底意欲何为,是针对某家,还是郡王,全都毫无头绪,只能处处设防,可在这个节骨眼上,防不胜防啊。”
杨国忠叹了一口气,他之所以今天美色上门却没有强来,实在是因为事情有些焦头料额,没有那个心思。
杨玉瑶听完他的话,心里已经凉到了谷底,后面的那些话,一句都没听进去,两个人各怀心事,一时间堂上安静了下来。
就这么坐了一会儿,杨玉瑶突然站起身,匆匆忙忙地往外就走,杨国忠赶紧追上前去,一把拉住她的胳膊。
“事情虽说有些麻烦,可根子还在宫里,某家这位子早一日定下来,那些宵小就不会再敢肆意窥探,三娘,看在往日的情份上,帮我一把。”
杨玉瑶慢慢地扒掉他的手,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
“奴省得。”
转过身,面色煞白。
勤政务本楼里,刘稷面对众人的瞩目,显得十分从容淡定,对于皇权的威慑,他根本就感受不到,因此,也谈不上敬畏,反而好奇居多。
这种反差,在李隆基的眼中,犹为强烈,毕竟如果是一个三、四十岁的文臣这么说,他会想到奸滑、谄媚之类的考语,而从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郎口中说出来,再结合奏疏上的那些战绩,那便成了真性情。
“看到没有,诸卿看到没有,朕的冠军侯,来了!”
李隆基笑意盎然地说道,被他称赞的当事人,不慌不忙地一拱手,说出了一句让高力士也心跳不已的话,至于在座的三位节帅,更是连杯子都停在了手上,面色惊疑不定。
“臣不愿作霍去病,陛下也非是汉武帝。”
李隆基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就凝固了。
第七十三章 方子()
“刘稷,慎言!”
封常清眼见天子脸色不对,赶紧起身深施一礼。
“陛下恕罪,此子刚到京城,鞍马劳顿,精神不振,说话语无伦次,都是臣的过错。”
“封卿,这是做什么,你可是第二回出错了,自己坐回去,罚酒一杯,不要再开口,让他自己说。”
李隆基虽是面带微笑说得这番话,语气却是不容置疑,封常清不敢再顶,老老实实地退回到座位上,喝下一杯酒,然后带着担心的目光看着那个年青人。
“臣不愿做霍去病,是因为臣已经十六,眼瞧着就要满十七岁,若是再过上四、五年便是寿数将尽之时,岂非憾事,臣还打算,要为陛下驱驰个几十年呢。”
李隆基一怔,这才觉出了不妥,霍去病少年成名,却是二十三岁就早夭了,这个比喻对于别人来说或许不算什么,放在此时仅有十六岁的刘稷身上,是有些不合适的。
“刘稷说得好啊,你不是霍去病,你比他成名更早,战绩更甚,也必定更为辉煌长久,朕当然不是汉武帝,朕征讨四方,并不是为了穷兵黜武,更不会搞得民不聊生,朕的大唐,将会国富民强、远迈前汉,这其中就会有诸卿的一份功绩。”
“高力士。”
“老奴在。”
“朕定的规矩,朕当然也不能例外,说错了话,自罚一杯,倒酒来。”
李隆基接过高力士递来的盅子,一饮而尽,又指指刘稷说道。
“适才封常清说他刚刚入城,没进府就被你拉来了,多半是滴水未沾,给他倒上一杯,边军出身的,酒和水也没甚区别,再端些吃食,就在这里用。”
“臣谢过陛下,臣腹中确是有些饥饿。”
等到酒菜端上来,刘稷盘腿坐下,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一手抓起盘子里的整只羊腿,就这么大块朵颐地啃了起来,吃得是汁水四溅,一边吃一边还喝着酒,全无形象可言。
他的模样,让李隆基想起了一个人,不由得与高力士交换了一个眼神,显然后者也与他想到一块儿去了。
送上来的全是大块的肉食,本就是高力士特意安排下的,结果也不出他的意料。
刘稷旁若无人地大吃大嚼,嘴里还不时地说着话。
“这羊肉,只是寻常蒸煮之法,时间太久失却了鲜味,肉质有些老,臣这等粗人,倒也罢了,陛下的吃食,万万不可如此粗疏,会伤到肠胃的。”
高力士马上接口道:“这本就是陛下嘱咐下面,为了今日款待诸位,特意而设,用得便是军中之法烹制。”
“难怪,我说这味道怎么这么熟呢。”刘稷点点头:“只是可惜了这等上好肥羊啊。”
“此话怎讲。”高力士奇道:“难道这法子有误?”
“法子没问题,肉有问题,此羊生于上林苑吧,皮薄肉质鲜美,用于炭火烤炙,皮色焦黄时层层剥下,散上些西域胡粉,入口鲜香无比,回味悠长,方是无上佳肴。”
“反观此法,军中所用,多是北地土羊,野地里散养惯了,皮糙肉厚,不细细地煮了,难以嚼咽,寒天食取,有温补之效,也是极为受用的。”
此言一出,众人皆是称奇,没有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少年,不光勇武出众,还能在吃食上说得头头是道。
高力士笑着说道:“你说的法子是不错,大家以前也很喜欢炙烤之物,不过近年胃口有些不适,已不好此道,烹煮后又如你所说,肉质过老,可有什么别的法子。”
“臣还真有一个法子,保管陛下重拾兴致,又不至于伤了脾胃。”
刘稷放下已经吃得只剰了个棒子骨的羊腿,拿起边上的一张胡饼,用它擦了擦手上的油渍,然后将它卷成一个筒状,一点一点地在嘴里咀嚼。
李隆基盯着他的动作,眼中露出一个诧异的表情,看了一眼高力士,发现他也是一样。
“臣的法子其实很简单,如今正是冬日,将新鲜的羊肉拿到极寒之处冻了,再拿木匠用的那种刨子,将冻硬的羊肉一层层地刨下来,最好是薄如蝉翼一般,取铜锅一鼎,中空添以上好的银屑炭,两侧盛以高汤,佐以西域香料、椒、粟等辛辣之物,非是下咽,只为祛寒尔,待汤滚之时,以箸夹肉片下其中,稍稍待其色变,便可取出食用,如臣等粗人,在那料盘中裹上一裹,五味齐聚,别有一番滋味,陛下不必如此,可稍稍久上一些,亦能得其本味,又不失鲜美。”
说到最后,一张胡饼也将将吃完,刘稷束手答道:“臣吃饱了,多谢陛下的赐食。”
李隆基在那个只剰了一根棒子骨的盘子上扫了一眼,又被他所说的那种吃食所导,竟然口涎生津,胃口大好,不禁笑了起来。
“这法子倒是巧,可有名字吗?”
“臣倒也想过,有些俗,叫雪花涮肉,只怕入不得陛下的眼。”
“好一个雪花涮肉,大俗就是大雅,此名甚好,高力士,记下来。”
高力士使了个眼色,自有人上前来将刘稷吃剰下的收拾干净,当他发现就连那壶酒都喝得干干净净时,不禁暗暗称奇,此子还真是毫不拘束啊。
李隆基眼中的欣赏之色更甚,如果说说辞还可以指点,这突如其来的赐食,相信就连高力士都不会知晓,因为他是临时起的意,而此子的做派,依然是从容淡定,全然本色出演,有些东西是瞒不过人的,他相信自己的判断。
“刘稷,既然你进献了一个好方子,朕也不能吝惜,说吧,想让朕赏你些什么?”
“长安居、大不易,臣想请陛下赐些财物,让臣能买下一所宅子。”
刘稷再一次刷新了众人的认知,他竟然连个磕都没打,便直接开口找天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