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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
郑献敏有些发窘,去找裴俊取经的事当然不能说出来,一时,他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哦,那这酒是准备送给我们的吧。”
说着话,谢富贵手就伸了过来。郑献敏不好拒绝,鬼使神差的就把酒递了过去。
谢富贵拿到酒,嘻嘻笑了两声,大声说道,“还是老郑够意思啊,多谢了!”
说完,便和刘大勇一行人嘻嘻笑着,离开了。
转眼间,街道上空空荡荡的,郑献敏的手中也是空空荡荡的,他用手摸了摸后脑勺,摇了摇头,寻思着总不能空着手去找裴俊,那就再回去,去找点什么,于是转身向自己的军舍走了回去。
第124章 青鸟()
拎着一壶汾河烧刀子,带着高大威猛的刘大勇,身后还跟着四个挎刀的亲兵,谢富贵好不春风得意马蹄疾,嘚瑟的走路都不知道先迈出哪条腿来。
趾高气昂的走出五屯堡大门,向左一拐,行二里路,就到了快活村。
快活村的名字是刘大勇起的,这里原本只有零散的两三户人家,随着五屯堡的日益兴旺,便有一些货郎、商贩在此借住,很快,一些商人瞅准商机,一间一间的房子盖了起来,形成一个小型的集市,集市以茶馆酒肆、货栈居多,也有两家小型的旅舍,供探亲和临时的商贩居住。
“两位千总大人大驾光临,令小店蓬荜生辉。”
店小二的马屁拍的恰到好处,谢千总十分受用,摆开八仙桌,打开烧刀子,两位千总大人你一杯我一杯的喝了起来。
菜还没有上齐,酒已至微醺。谢富贵开始吹嘘孙小姐的人参鸡汤如何好喝,勾的刘大勇口水直流,忽的又喝下一杯。
正在此时,店外的空地上呼呼啦啦的围了不少的人。
“这是在干什么?”
刘大勇啃了一口鸡腿,含糊不清的问店小二。
“回千总大人,是个卖艺的。大人知道,许多来投军的没有联保的文书,有些走了,有些人去了威宁海,这个人花光了盘缠,仗着有些武艺,在此卖艺,赚个饭钱。千总大人若是嫌烦,小人这就让他去别的地方”
“哦。不用了。”
刘大勇哦了一声,摆了摆手。
伸着圆脑袋,眯着小眼睛,谢富贵有滋有味的讲述着孙小姐人参鸡汤的美妙味道。而此时,刘大勇却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了,店外人群里不断传来的叫好声就如同一记记的耳光打在他的脸上。
自从当上了总教官,现在叫练兵千总,刘大勇便觉得自己的武艺在右卫营应该是数一数二,响当当的了。现在店外那个卖艺的流浪汉引来无数叫好之声,让他感到极度的不爽。
在右卫营门前卖弄武艺,这不是砸场子吗?。
“富贵,我们去看看。”
右卫营练兵千总刘大勇再也按耐不住,腾的一下起了身,向着人群大踏步而去。
拨开人群,围观的人群大多是右卫营休假的军人,见到是他们的刘千总,顿时鸦雀无声,一片寂静。
场子中间立着身材高大、身形略显瘦削的汉子。那汉子感觉气氛有异,转眼间收起了刀。
刀收的很快,但是刘大勇却看得很清楚,那汉子用的是一把倭刀。
刘大勇眯了一下眼睛,说了一句,“原来是倭刀!”
难怪那么多的人叫好,倭刀对于大明军人来说既熟悉又陌生,大明军人使用倭刀者少之又少,一是倭刀价格昂贵,二是倭刀练习颇费时日。
“刀还挺快。”
不知道这句话是赞赏还是讥讽,只是话未说完,刘大勇便将脚下的一颗石子踢了过去。
当的一声,场中寒光一闪,那汉子手中的刀在空中一挥,然后缓缓的插进刀鞘。
围观的人群瞬间鸦雀无声,稍一迟疑,人群里闪出叫好的声音,真的是好快的刀,叫好声刚刚响起,就被一个尖历的声音喝住。
“瞎猫碰到了死耗子。”
右卫营千总谢富贵鼓着发红的眼睛,手叉在腰间,尖着嗓子连声吆喝。
人群顿时安静下来,那些军人大都半低着脑袋,大气不敢出。
踢出的石子被人家用刀拨开,这看起来像是丢了面子的事情并没有让刘大勇恼怒,他哈哈大笑两声,眼神里反倒露出欣赏的的味道。
“原来是居合术,有点意思。拿刀来,我和他比划几下。”
听到刘千总要上场比武,身后的亲兵有些紧张,俯身凑了过来。
“大人,还是用长枪吧。”
亲兵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倭刀轻盈锋利、速度极快,而亲兵带的柳叶刀相比之下笨重了许多,在双方没有穿戴甲胄的情况之下,显然倭刀占有优势。
而且,这场比武,对于千总大人而言,是一场绝对不能输的比赛。如果输了,堂堂右卫营练兵千总竟然输给一个流浪江湖的无名无姓之人,如果传将出去,千总大人还如何在右卫营立足。
那名亲兵越想越是着急,恨不得一把将他的千总大人拉走。
刘大勇倒是没有想那么多,他头一扬,大声嚷嚷道:“刘二,少废话,若是用长枪,传了出去,会有人说我们欺负人。”
身旁这个叫做刘二的亲兵无奈,苦着脸递过腰刀。
拔刀出鞘,随即挽了一个刀花,刘大勇一身轻松的走入场中。
有好戏看了,在右卫营军人的心目中,若是论个人武艺而进行排名的话,游击大人的武艺被传的神乎其神,当然是右卫营第一,如果说谁是第二名的话,那么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是练兵千总刘大勇。
那可是练兵千总,若不是武艺超群,怎么能当上练兵千总呢?
围观的这些军人们既紧张又兴奋,一个个瞪大眼睛,唯恐错过这台好戏。
场中的汉子倒不知道来者何人,没有露出紧张之色,只是将手腕一翻,拔出倭刀,丢掉刀鞘,双手持刀,缓缓的举了起来。
刘大勇眯着眼,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个汉子的动作。居合术是倭国一种刀术,出刀即是杀招,因为速度快、动作隐秘,所以被名门的武士视为一种猥琐的刀术。此时看起来,那汉子拔刀丢鞘,显然是放弃使用这种居合术。
刘大勇点了点头,哈哈笑道:“这个就是青鸟吧。”
起手的姿势被人点破,那汉子脸色一怔,面色严肃起来,上下仔细打量对手,然后正色应道:“正是。”
“原来也是汉人。”刘大勇一边说,一边挽着刀花,围着那个汉子绕了半圈。
青鸟是个防御的姿势,如同一只灵敏的鸟儿,随时可以快速的前后左右变化,所以称之为青鸟。
那汉子姿势不变,脚下略动,始终以青鸟的持刀姿势应对。
“看招。”
刘大勇大喝一声,右腿猛的向前跨出,手中的柳叶刀顺势轮了过去。
这种简单粗暴的攻击,让对面的汉子一愣。也许是被这种粗暴的攻击激怒,即便是落了后手,那汉子竟然也向前跨出一步,后手一压,倭刀迅速抬起,向前劈去。
相互劈砍。
粗暴应对粗暴,以暴制暴。这样的对决比拼的是速度和准头。
两人同时发力,一边向前劈砍,一边躲闪对方的刀锋。
劈砍和躲闪同时进行,这需要拥有相当的经验。
数年或者是数十年的刀法修为,在这一瞬间爆发出来。
电闪雷鸣之间,错身而过。
两把刀,交错而过,在空中各自画了一个圆弧。
两把刀都劈空了,不过就在刚刚错过身之后,刘大勇臂膀向后一扬,柳叶刀翻身回抡过去。
回身刀,如同回马枪一样。
回身刀这个招术难度极大,只有极高的刀术修为者才可以做到,即使做到,也很容易扭伤手腕和臂膀。
“呀,好。”
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叫好声。
回身刀抡过以后,刘大勇稳住步伐,手中的腰刀顺势又挽了一个刀花。
行云流水,潇洒自如的动作一气呵成,围观的军人们叫好之声随即此起彼伏。
那名汉子转过身子,右臂的衣袖被划开了一个口子,虽然没有鲜血流出来,那残破的衣袖在一阵微风中飘荡了几下,显得十分狼狈。
“砍中了。”
眼尖的谢千总大声吆喝起来,
那汉子看了一眼那片破开的衣袖,垂下手中的倭刀,低下头说道,“大人好刀法,在下钦佩不已。”
见那汉子服输,人群中旋即爆发出右卫营特有的呐喊声。
“千总大人威武!右卫营威武!”
刘大勇扬起头,哈哈大笑着接受着众人的欢呼。
那汉子神情漠然,默默的捡起丢在地上的刀鞘,将倭刀送回刀鞘,然后低着头向人群外走去。
第125章 戚家军的后人()
在大明很少有人会使用倭刀,这次比武,对于大同军镇的军人来说,可真是开了眼界。这些围观的右卫营军人议论纷纷,对他们练兵千总刘大勇的夸赞之声不绝于口。
人群中竟然有人认为在右卫营游击将军大人的枪法第一,练兵千总大人的刀法第一。这个说法一经传播,很快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
刘大勇咧着嘴笑呵呵的听着这些议论和赞扬,显得十分受用。不过他眼中的余光始终没有离开那个失败的卖艺之人。
“你要去哪里?”
刘大勇拨开围在身边的人群,高声叫喊,那汉子闻言扭过头,回了一句,“离开这里,四海为家。”
有轻风袭来,那汉子一脸的毅然,略有凌乱的头发,破开的衣襟,整个画面有些苍凉,但更透出坚毅和不屈的意味。
刘大勇歪了下头,一股欣赏甚至英雄相惜的情绪涌了上来。
“不要着急,过来喝上一口再走也不迟。”
语气很是真诚,没有丝毫怜悯和轻视的味道。汉子脸上看不出有什么表情,手中握着那把倭刀,跟着刘大勇走进酒肆。
店小二又烫了一壶酒,热乎乎的,喝上一口,汉子消瘦黝黑的面颊略有红润,他讲起了他的故事。
“我叫吴明,是戚家军的后人。”
汉子一张嘴,就勾起众人的兴趣,戚继光对于大明的军人来说,可以说是一代军神,他的军队戚家军以坚韧、勇猛而著称于世。
这个人竟然是戚家军的后人,刘大勇、谢富贵张大了嘴巴。
按照吴明的说法,他的祖上跟随戚继光将军南征北战,在平定倭寇的战争中,有感于倭刀的凌厉,向俘虏的倭寇学习了倭刀术。
而他本人跟随戚金将军在浑河血战,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一路流浪,辗转漂泊,到了大同,听说五屯堡募兵,便来这里,没想到五屯堡募兵需要联保文书,而自己又没有,盘缠用尽,只好卖艺乞讨。
曲折的故事、不幸的经历听得刘大勇热泪盈眶。他一把抓住吴明的手,大声说道:“吴兄弟若是不弃,某可以为吴兄弟作保,吴兄弟就留在这里好了。”
还没有等吴明回应,一边的谢千总眨巴着眼睛,抢先说道:“有刘千总作保,吴兄弟就不要担心了,刘千总在右卫营那可是响当当的人物,论起资历,就是游击大人也要叫刘千总一句大哥。”
谢富贵的话倒不是一味的恭维,在他们这些杨老头的徒弟里,刘大勇的辈份显然比游击将军还要长一些。
几滴热泪夺眶而出,吴明从凳子上起来,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
刘大勇双手端起吴明的手臂,惊呼道:“这怎么使得,起来,起来。”
等吴明起身,刘大勇大喝一声“喝酒”,便端起酒碗一干而净,吴明将酒碗高高举起,也是一饮而尽。
谢富贵嘻嘻笑着,问道:“大勇哥,怎么也懂得倭刀术啊?”
“你这个家伙,平常不好好学习武艺,师父讲过的,没记性的家伙。”
正在三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喝的兴起之时,谢富贵忽的冒出来一句,“咦,你的衣服后面怎么有个洞?”
刘大勇顺着谢富贵手指的方向望了下去,果然,在身侧的衣襟上有一个不大的破洞,浆洗过的布料被整整齐齐的划开了一道口子。
刘大勇挠了挠头,仔细的回忆刚才的比武情节,突然,他想起来,错身而过之时,这个吴明似乎也反手挥了一刀。
难道那一刀击中了自己?还是自己记根本就没有那一刀?
望着面前没有丝毫表情的吴明,刘大勇摇了摇头,想那么多干嘛?他端起亲兵加满的酒碗,对着面前的吴明说道:“兄弟,喝酒!”
酒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能够让人兴奋,可以拉近彼此的距离。
汾河烧刀子燃烧了少年们的激情。
“吴兄弟,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兄弟三人,今天结拜金兰。”
刘大勇的话一脱口,谢富贵抢先回应。
“我看行。我们兄弟共享荣华富贵。”
荣华富贵,刘大勇倒是没有想那么多,只是今天这个戚家军的后人让他感动良多。
吴明高声叫道,“大人,使不得,我吴明何德何能,让大人错爱。”
这样谦逊的回应,更是激起了刘大勇澎湃的情绪。
“我说使得就是使得。”
右卫营练兵千总刘大勇的怒吼响彻快活村的上空。
“拿来笔墨纸砚。”
刘大勇唤来店小二,粗纸拙墨,写下三个人的生辰八字,一边的亲兵刘二无奈之下,算是做了保人,三个醉醺醺的少年,写下了结拜帖子。
结拜金兰之后,几乎是喝光了店小二的酒,三个人互相搀扶着,仿佛是多年未见的生死兄弟,摇摇晃晃返回五屯堡。
“好兄弟,痛快啊!痛快!到我那里去住。”
刘大勇高昂的声音回荡在五屯堡空荡荡的街道上,一个更夫和两个军法队的军士从背街中闪了出来。
“刘千总喝多了啊!”
“是啊!打了胜仗,游击大人从辽东回来,刘千总高兴啊!”
“我们继续打更吧。”
待刘大勇几个人的背影消失,打更的声音又回响在五屯堡的大街上。
“把你的火绳换一根吧,快燃尽了。”
黑漆漆的夜里,一名巡夜军士手中火铳上的火绳奄奄一息。
五屯堡巡夜的小队三人一组,一个更夫、两个军法组军士,一名手持长枪,一名手持火铳。
“你说今天刘千总违反军令,醉酒夜行,如果遇到李狗蛋,会怎么样?”
手持火铳的军士一边熟练的更换火绳,一边询问他的队友。
练兵千总刘大勇的名头很响,即使军法队的军士们见到他,也像老鼠见到猫,只有两个人除外,一个是军法队的队官千总李云璐,一个是军法队的旗官李狗蛋。
“不知道,也许会打起来吧,但是我想李二狗是不会躲起来的。”
手持长枪的军士说完,觉得刚才自己躲避的行为有些害臊,脸色变得有些苍白。
“今晚的事还是不要上报了,我们继续巡夜吧。”
两个人相互点了点头,随即紧走了几步,紧跟上挑着灯笼的更夫。
第126章 搜捕一()
夜已深,巡夜的军法队小组与募兵处门口的卫兵打过招呼,敲着梆子,走进了黑漆漆的巷子。
募兵处的院子依然灯火明亮,几个童子军端着热水和毛巾进入议事厅。广宁会战银枪班损失惨重,李云璐甄选了十五个童子军,将他们编入银枪班,这些个童子军跟随着银枪班史冲他们一面学习武艺,一面负责游击将军大人的日常警卫起居。这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