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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咱看上谁,咱睡她!没别人,都咱的!”
马秃子想了想,是这么个理,毕竟是亲兄弟嘛,那有什么隔夜仇。这要是真能跟着胡桑一起去了A国。。。。。。那小日子,别提得多美了。
憧憬着未来的马秃子,咧着嘴,露着大黄牙说道:
“诶丫,胡桑哥说的太攒劲了!想睡谁就睡谁,那不是成了天上的神仙了嘛?嘿嘿。。”
见马秃子这傻货在这歪歪,胡桑…普什图扑哧一声乐了。他将嘴里那根小竹片往地上一扔,拍着马秃子的肩膀说道:
“神仙算个球啊!神仙不也就是几十个处女吗?跟你胡桑哥我混,只要一到了A国,胡桑哥给你弄一百个处女,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胡桑哥,咱也要去当神仙,阿不,去A国!胡桑哥,反正我不走了,我说什么也得跟着你!”二蛋瞪着眼睛插话道
胡桑冲着二蛋满遗的点了点头,夸赞了一番二蛋有眼光之后,对着两人又说道:
“跟着你胡桑哥我回A国之后的好处,那自然是不用说!咱们现在最要紧的问题是,得有点路费。我都打听好了,偷渡一次能带走3个人,大概一共得35万,这个咱们得想想办法。。实在不行了,咱就得冒点风险,抢上一把!”
听胡桑…普什图说要抢劫,马秃子揉了揉发亮的脑袋,吸着气琢磨着说道:
“抢一把倒是行,但是咱抢谁呢?咦,对了!不行咱三个晚上去劫道吧?上回我抢了个背包的游客,连相机加电脑的,我卖了三千多块钱呢。”
“你那个不行,哪有那么多游客让你抢?再说了,胡桑哥说的是35万,是万!你那才三千多块钱,咱们得抢到猴年马月去?我琢磨吧,咱们还是把村长给抢了吧,咱村就属他家最有钱!还那个谁,那个沙寡妇家也抢一把!那卖沟子的娘们,咱村老爷们都让她睡了个遍!连我都睡过,要我50块钱一回呢,她家肯定有钱!”二蛋说道
二蛋刚说完,马秃子上去就给二蛋后脑勺上来了一巴掌,嘴里骂骂咧咧的说:
“滚!你才卖沟子的,你全家除了你姐,都是卖沟子的!你个勺子,抢个屁的沙寡妇,那是我小姨!你他妈的,我小姨你也睡?”
“我没睡,姐夫,我真没睡你小姨!我发誓,我要是睡你小姨了,我烂J鸡!”
“去尼玛。。。。。。”
“姐夫,别动手啊,你看。。。。我真没睡!”
“去尼玛。。。。。”
(本章完)
第134章 倒霉催的()
胡桑见眼前一对二货扭打成了一团,气得他给了自己一个嘴巴。
他心中暗道:自己怎么就认识这俩傻子?一看就是猪队友,坑死人不偿命的那种。
可事到如今了,他也没办法。
在这躲躲藏藏的一年了,除了这一对二货之外,他谁也不敢见,更谁也不认识。
唉。。。聊胜于无吧。
胡桑将两个二货拉开之后,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抢银行!
胡桑都观察很久了,他待的这个小镇上有一家农村信用社,每天早上7点多钟,这家信用社都会例行的将前一天吸纳的储蓄款上交到县里面的信用社。
现在正是农民卖头一年库存粮食的季节,这会儿存款的多,往县里交的钱更多!
最关键的是,押运储蓄款的仅有两名押运员,防卫相对薄弱,应该很好下手。
听了胡桑的计划,马秃子跟二蛋心里有点没底了。没错,是只有两个押运员,可人家有枪!
怎么抢?总不能找个丝袜往脑袋上一套,然后拎把菜刀跟人家干吧?
那不是抢劫,那是自杀呢!非得被押运员一枪打死不可。
胡桑对此也是一筹莫展,想了半天,突然他想起了两件事儿!计上心头的他,对着二人说道:
“马秃子,你前一阵跟我说你家以前是猎户对吧?二蛋,你们家以前是干鞭炮黑作坊的是吧?”
马秃子跟二蛋点点头,说没错,他们两家就是跟这个的。
“那就有招了!马秃子,把你家私藏的那支坏了的大杠枪拿来,我给你修一修,咱还能用。二蛋你家不是还有做炮仗的原料存货吗?你也拿过来,我给调配一下,在加点作料。这事儿啊,有搞头!”
“啥搞头啊?就我家那杆抬牙子破枪,还有二蛋家那些破炮仗,能干啥啊?”马秃子很疑惑的问
胡桑没有回答,笑着做了个爆炸的手势,然后又把手摆成了枪,嘴里学着开枪的声音啪啪了两声。
马秃子和二蛋见状后恍然大悟,好主意啊!
先炸他们一家伙,炸不死也能炸晕他们,然后在下手抢,反抗就拿抬牙子猎枪轰!
三个人合计了一下,就开始分头行事。胡桑继续踩点,马秃子找枪,二蛋弄炮药。
事情发展的出乎预料的顺利。
马秃子回家把那杆破枪拿回来了,欠点油,扳机有点小毛病,修一修还勉强可以用。
二蛋挺幸运,回家不但弄回来炮药,还从在矿上当炮手的同学那里,搞来了些导火索、拉火环和雷管,这让胡桑开心不已。
但最让胡桑开心的是,当天去信用社存款的人特别的多,保守估计得上百万吧。
东西都准备妥了,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行不行的,那就是明早上那一锤子买卖了。
当天夜里,马秃子跟二蛋也没回家,就在胡桑藏身的那处山间小屋里对付了一宿。
三个人这一夜都很亢奋,反复的将第二天抢劫的计划研究了好几遍,确认无误后,这才满意的睡下。
第二天一大早,这三人迎着夏日的暖风,踏着雄赳赳的步伐,一路唱着小曲的来到了镇上。
要说好运来了,那是挡都挡不住!他们在来时的路上,发现在镇上废品收购门口有一辆车,居然没熄火还敞着门。三个人也没客气,开着就走了。
那是一辆5成新的桑塔纳,车不算太好,但是得手之后开着它,总比撒丫子跑要快的多了。这也算是一个意外之喜吧。
后边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
他们三个在银行出纳员拎着钱箱子往车上装的一瞬间,将调配过并加了料的爆炸物扔了过去!
随着砰的一声巨响将几人炸伤后,他们一窝蜂的冲过开抢,然后在一溜烟的开车逃窜。。。。。
抢劫很顺利,但是他们低估了警察的反应速度。开车没跑多远,身后就警笛大作了。
当他们被警察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时候,正巧一个女学生出现在他们面前。
这三个家伙也没含糊!马秃子一脚刹车,坐在后排的胡桑打开车门一把就把女孩拽到了车上,然后挟持着女孩驾车继续逃窜。
要说也是这三个家伙倒霉,本来很快就要拜托了追击的警察,可将车开到一处密林附近时,车却没油熄火了。
下车后三个人,一路上也是过于惊慌!他们看都没看那张硕大的军事管理区的牌子,挟持着女孩就钻入到了密林。
跑了一段时间,见身后的警察没有继续追击,三个人总算松了一口气,挟持着女孩继续往林子里跑。
可没跑多远,就见身后的天空上出现了几颗小光球。
“诶呦,这是个什么玩意?大白天的放烟花呢?”马秃子瞪着一双无知的小眼睛,看着信号弹说道
挟持着女学生的二蛋,也没比马秃子好多少,望着四个红点,咧着嘴笑着说:
“应该是游客,都特么吃饱了撑的,大白天的放烟花!”
胡桑此时却感觉到不对了,这特么哪儿是烟花,这明明是信号弹啊?信号弹?我去。。。。
想到此处,胡桑暗道一声不好,这附近肯定有部队驻扎!往哪跑不好,怎么跑这里来了!这特么不是死催的吗?
胡桑赶忙对傻笑的二人招呼道:
“卧槽,赶紧跑,这附近有部队驻扎。快,快快,一会别被包围了!”
“啊?部队?胡桑大哥,怎么办?往哪跑啊?”
“就是,怎么办啊?胡桑大哥!”
胡桑急的一跺脚,招呼了声:跟我来!就飞快的向天山雪峰的方向跑去。
此时的胡桑还不算糊涂,想纵向的从密林一侧逃出去是不可能了,这片密林此时肯定被部队团团围住!他们现在只能往山上跑,翻越天山,也许还有一条生路。
胡桑可能不了解中国的一个成语,那就叫祸不单行!倒霉这种事儿,一般都是组着团来的。
误打误撞的进入了军事管理区,这本身就够倒霉的了,可不管怎么说,身边还有一个人质呢,必要的时候还能拉出来威胁一下追捕人员。
可要死不死的是,在密林里奔跑的过程中,由于女学生体力不支,又被二蛋这个白痴使劲拽了一把,女学生一个重心不稳,噗通一声摔了个跟头。
事儿就是这么巧,女学生跌倒的地方有一个大树桩,她的腿直接就嗑在了上面,当场就骨折!
看着抱着腿疼的晕死了过去的女学生,胡桑气的要发疯了。这不扯呢吗?原本指望着拿这女孩当挡箭牌,现在成了负担了!
扛着她跑?那不现实,人的负重是有极限的,跑不远,且容易被追上。
守着人质等追兵来了威胁人家?那特么是脑子进水了!
把人质扔掉自己跑?得了吧,万一被追上了,那可真是死定了!
胡桑现在真想一枪把二蛋这个白痴给打死,可他又不能这样做。因为他知道,这个时候搞内红,可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进退两难的胡桑头都大了,这可如何是好?可就在他望着这片密林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本章完)
第135章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在胡桑普什图短暂的一生中,他一直恪守着一个原则,那就是成功的三个要素:1坚持;2不要脸;3坚持不要脸。
他和我们之中一部分自持智力超群的人一样,喜欢把自己的敌人或同伴当成傻瓜,喜欢把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且屡屡得手。
然而他忘记了一个烂俗的铁律:聪明的坏人,总是会被聪明的好人所击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当胡桑如同禽兽般对那个女孩施暴后,他将一颗精心准备的炸?弹放在女孩的屁股下面。此时的他,嘴角又一次习惯性的上扬。
他觉得自己的计划很完美,甚至想到这个计划时,他自己都佩服自己的聪明才智。
潜伏在一堆树叶中的他幻想着,在一段时间以后,随着砰的一声巨响后,几名追击他的人被炸个七荤八素,然后他们一拥而上的补枪杀死所有人,在换上我们的衣服,混迹在追击的队伍中逃脱。
在这片茂密的丛林里,胡桑并不担心得手后被其他追击的部队包围,因为他知道,如此广阔的密林中,追捕他们的部队会散的很开,只要他们手脚够麻利,就不会有干掉一组人后被包围的可能。
此时的胡桑什么也不用做,鱼饵已经撒下,他只要像一个等待鱼儿上钩的渔夫般等着就好。
等待总是漫长的,潜伏在树叶子中的胡桑昏昏欲睡,就当他马上要进入梦乡时,一串若有若无的脚步声将他惊醒。
这让他他很兴奋并紧张,他知道,鱼儿要上钩了。。。。
内心狂跳的胡桑在盘算着时间,他的内心在呐喊:快啊,傻子们快去解绳子啊,快点炸啊。。。。。
炸死这些该死的追击者,老子就能逃出升天了!
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却又如此的骨感。苦苦等待了半晌的胡桑,并没有听到他期盼已久的爆炸声,反而听到了秋羽一声有炸弹,快散开的怒吼。
听到这短短六个字的胡桑,心彻底凉了。他知道自己失算了,他心中谋划已久的计划彻底落空。
心虽然凉了,但胡桑并没有惊慌。他甚至觉得这样也不错,权当是布了个疑阵,他只要继续潜伏就好,等一会儿这几个人走了,他在想别的计划逃脱。
可潜伏在一堆树叶中的胡桑万万也没想到,突然有个可恶的人一跃踩到了他的身上,将他继续潜伏的计划彻底打破。
当那双并不算大的脚踩在他腿上的一刻,胡桑别无选择,只能与那个可恶的人拼个鱼死网破。
他对那个可恶的人开了枪,而那个人却向他甩来了一柄飞刀。当脖子里喷出汩汩的鲜血身体不支的倒地时,他仰望着头顶的一片洁白的云,他想起了许多曾经的往事。
他想起了自己在6岁时与哥哥第一次偷了家里20个阿尼,他们买了两把漂亮的玩具枪,一起做着警察抓强盗的游戏。
他想起了12岁时与哥哥一起偷窃了一家小卖部,他们一起吃着偷来的一大堆零食,一起看着一本《花花公子》里的姑娘发呆,憧憬着爱情。
他想起了17岁时喜欢上了一个姑娘,他们相爱又相知,他们一起收拾着行囊,准备远离家庭的枷锁逃向远方。
他又想起了20岁时,在一个偏僻的小城的角落,他苍凉的望着死于部族武装冲突中的妻儿,默默的留着眼泪。
他甚至想起了埋葬妻儿时,因悔恨自己懦弱而发出的誓言:要吼就要象狮子那样吼,要飞就要象雄鹰那样飞!即使出卖我的良心给魔鬼,我也要成为一个可以主宰自己命运的人。
想到了多年前的誓言,胡桑很不甘心,他不甘心直到生命的终结也无法逃脱命运的枷锁,他更不想像条狗一样的死在这个肮脏的土沟里。
他挣扎着想要站起身,可他却做不到,他甚至连用手里的枪杀死面前的这个令他愤恨的人都做不到。
他奋力挣扎着,他不甘心,他要反击,他要反击一切想要伤害他的人,直到一只黑洞洞枪口将他的世界变为彻底的黑暗。。。。。
胡桑就这么死了!曾经靠阴险狡诈飞黄腾达的他,像条流浪狗一般被打死在了这个默默无闻的土沟里。
故事并没有因为胡桑的死而告终,因为那几声巨大的枪响,不但带走了一个不甘的灵魂,还引出了两个以为枪声是动手信号的傻瓜。
在另一侧草丛里潜伏的马秃子与二蛋等的很焦急,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这么久了好没有动手的信号?不是说好了吗,不论什么情况,只要胡桑的霰?弹枪一响,他们就冲出来杀死眼前的每一个人。
当苦苦等待已久的两人,听到几声枪响后,瞬间大喜,误以为这是胡桑给他们的信号!
两个逗比就像傻子一样从草丛里冲出,随即被更多的人包围,然后马秃子中枪倒地,转身撒腿就跑的二蛋,被打成了千疮百孔的筛子。
看着被打成了筛子的二蛋,被五六个人围着暴踢的马秃子哭了。他后悔了,后悔自己不该被胡桑这家伙蛊惑去打劫,更后悔不该在一年前出于义气的帮助胡桑藏匿。
如果没有这一切,二蛋不会死,自己也不会迎来被法院枪毙的命运。
曾几何时,胡桑在他心中,就像一尊大神一样令他景仰。在他的心中,胡桑是无所不能的智者,更是战无不胜的海外巨枭。
他至今还记得,当年他与胡桑初次见面时,眼前的这个异国汉子,因为交易纷争,凭一己之力独战包括他在内的十几名提刀马仔!
他甚至还记得,杀的满身是血的胡桑,对唯一站立着的自己爽朗的大笑,笑骂他跟错了主子,这种出尔反尔的家伙,根本不配混江湖。
在那一刻,马秃子觉得眼前的人才是真正的大佬,这种巨枭才拥有的英雄气,概彻底的让他臣服。他丢下了砍刀跪在胡桑面前,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