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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辩也催动马匹,在三万大军的保护之下,向着战场而去。
第八十一章 以死捍卫()
只见那片田地最外围,是一块无法耕种的沙石地带。
数百名大汉百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与乞丐相差无几。其中,青壮,女子,老人小孩都有。最大者年过百半,年纪小者乃七八岁的幼童。
这些百姓现在田地的最前方,青壮将老人小孩女子护卫在身后。有的手里拿着长矛,有的拿着锄头,镰刀,还有的拿着木棍。
这群大汉百姓都是怒目看向不远处前方呼啸而来的数百异族游骑。
河套一地,已经被匈奴,羌人,鲜卑等占领。这些人就在河套等地定居下来。多年下来,河套之地,已经是形成了三族杂居,彼此不分。
只有在更北方,各个异族才将种族之别分得更为详细,甚至有领地之别,若是越界,则会视为种族侵犯。
这数百异族游骑,身上都是披着皮甲,异族最多的就是牲畜,对于毛皮却是不缺。不过异族的制作工艺较之中原大地有天壤之别。虽然人人都有皮甲,但却制作的相当简陋。
而且每个异族的兵器也不是统一,有的用枪,有的用长矛,有的用弯刀。
但尽管如此,却有一股野蛮恐怖的感觉扑面而来,那奇异的服侍,野蛮的打扮,以及长期食肉,所长成的高大身躯,骑在马背上,就给人一种不可力敌的感觉。
异族游骑狰狞的笑着,向着数百大汉百姓而来。
“臭小子,不要挡着老子!老子还要你保护?老子当年杀胡狗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呢!”百姓中,被青壮护着的后面,一个跛足精瘦老者出声呵斥身前一个青年。
年轻手持一杆长枪,看着即将到来的异族游骑,目不斜视道:“爹爹,你保护了我快十几年了,杀胡狗的时候腿收了伤,现在该儿子保护您了!”
“扯犊子,老子腿受伤了,还要你保护?你的本事还不是我教的?我腿残了,照样杀胡狗!给老子让开!”老者手里拎着一把镰刀,一把挤开自己的儿子,挡在了最前面。
“爹爹…”青年眼中一片湿润,心里明白父亲还是把自己当做一个孩子,将自己护在身后,仍旧要保护自己。
异族游骑呼啸而至!
当先一员身材高大的异族骑兵,手持弯刀,狞笑着看着最前方手持镰刀的老者。
“杀光他们,这些粮食就都是我们的了,我们的族人,有这些粮食过冬也够了!”异族骑兵在马上交流着,因为在河套之地生活久了,用的也是汉语。
异族骑兵不屑得看着这群衣衫褴褛的大汉百姓,手里的弯刀高高扬起。
却不想这精瘦老者身影也是十分敏捷,身子一偏就躲过异族骑兵的弯刀。同时老者蹲下身子,手里的镰刀对着马腿就是一砍,然后用力一拉。
霎时间,马腿之上鲜血直流,马儿吃痛之下,瞬间马匹前蹄一倾,将这异族骑兵掀翻下马。
异族骑兵眼里满是不可置信,一个枯瘦老者,居然还能将自己弄得这般狼狈?但随即,他的眼里被恐惧所充斥。
只见由于刚刚被马匹掀翻,异族骑兵重心不稳,刚刚站立起来,那老者手中,沾满马血的镰刀就向着那胡骑的脖子割去。
“不要!”异族胡骑顿时惊恐的大叫。
“呲!”
镰刀入肉的声音响起,异族胡骑的脖子上,顿时一个巨大的伤口呈现,被镰刀那锯齿所切割的伤痕狰狞无比。旋即,鲜血狂涌而出,遮住那狰狞无比的伤口。
枯瘦老者一把拔出镰刀,不屑道:“不知是老子幸运还是你倒霉,碰到个第一次劫掠的胡狗!老子杀了三十多年的胡狗,就你也想杀老子?”
在边塞,久经厮杀的人都知道,不能轻视每一个对手,这老者虽然老迈,身形枯瘦,但却是三十多年的老兵,因为作战受伤才从前线退了下来。这胡骑由于是第一次出来劫掠,经验不足,出于大意死在这老兵手上。
“女人孩子都走远点!其他人跟着我杀胡狗啊!”老者当先干掉一个胡骑,镰刀在衣服上一擦,大声高估,临时指挥起来。
“臭小子,跟在我后面!”老者跛着腿对着身后的儿子叮嘱道。
“给我杀了他!”其他胡骑见自己的兄弟,居然被一个老东西给杀了,顿时几个异族骑兵,向着老者涌了上来。
只可惜这次老者的运气不好,一下子面对数名骑兵,并且还都是使用长枪的骑兵。
求根长枪同时刺出,老者虽然久经战阵,但也躲闪不及,仍有一根长枪刺入老者身体。
这老兵身体强悍,居然还撑着不到,胡骑就欲抽出长枪,却不想那老者陡然一把抓住长枪,口里大喝道:“老子这辈子杀的胡狗也有上百个了,临死前也要拉个垫背的,不亏!”
胡骑猝不及防之下,被这老者连着兵器给拉下战马,可惜胡骑手里的是枪杆,但老者手里的却是抓着刺在自己身体里面的枪头的后半段。
“给我去死!”这胡骑却不似刚才那员一样是个愣头青,只见他顺着老者的力道,枪猛地向前一戳。
本来剧烈的拉扯之下,枪头在老者体内就一阵搅动,而这胡骑这一用力,那杆长枪直接将老者贯穿。
“快杀了他!”临死之前,老者说的最后一句话不是叫儿子逃命,而是让儿子杀了这胡骑。
老者的儿子眼睛一片赤红,双目充血,但也没有因此发狂,而理智不清,仿佛这一****早就料到了一般。
老者临死之前,仍是紧紧抓着胡骑的长枪,胡骑冷笑一声,见老者断气,就欲拔出长枪。却不想长枪仿佛插在石头里一般,一时之间,居然拔不出来。
“给我去死!”老者身后,青年陡然暴起,从一侧,将长枪狠狠刺入胡骑的身体。
“可恶!”
其他胡骑顿时大怒,居然被这一老一少,给杀了己方两骑。说出去正是丢脸。
“不要怕胡狗,身后是我的家园,不要让胡狗前进一步,哪怕一死也在所不惜!”这青年杀了一个胡骑之后,高声呐喊,给身边的兄弟打气。
其他几个胡骑顿时大怒,手里的长枪扬起,就对着这青年刺去。
但这青年,居然武艺不俗,想必是在他那老兵父亲的调教下练成的。年纪不大,一杆长枪居然舞得虎虎生威,在十余名异族胡骑的围攻下,苦苦支撑着,胡骑之时之间,居然奈何不得。
但这青年毕竟还是个孩子,年纪比之刘辩也大不了多少,不过一会就气喘吁吁,险象环生。
“去死吧!”
一个异族游骑,用着匈奴语言叫骂着,一枪向着青年眉心刺去。可惜青年体力已经不支,面对那气势汹汹的一枪,却无力抵抗了。
枪风袭来,青年本能的闭起了眼睛。
“铛!”
一杆金色大枪,刁钻得插进战团,一下挑飞那必杀的长枪。
青年睁开双眼,看向那使枪之人,无法言语的喜悦从青年眼中透露出来,:“小七哥?你总算是回来了!”
第八十二章 灭杀()
斜刺里,杨延嗣一杆虎头乌金枪横穿而来,挡住了那几个异族胡骑的必杀一击。
“小七哥,你可算回来了,今年的异族来的比往年来的多,许多地方都粮食都被异族给抢了,现在都有游骑抢到这儿了,连爹爹也被胡狗给害了!”这青少年眼睛一片通红,显然与杨延嗣相熟,杨延嗣一到,这少年不复刚才独斗几个胡骑的坚强。
却是因为杨继业,杨延嗣父子,在雁门郡威望极高,杨继业带领军队,抵御异族入侵,还杨延嗣年少之时,便敢单枪匹马,斩杀胡冦。
如果说杨继业是雁门所有人的主心骨,那杨延嗣就是雁门青少年中,崇拜的偶像了。
不过这虽然是系统所植入的身份,但在这些百姓心中,却是真实经历的事。
“不用担心,陛下已经带大军前来剿灭异族,你先让开,容我把他们杀了再说!”
杨延嗣面寒如霜,像往年,都是他带几百骑兵巡逻,异族游骑根本不敢越界,想不到今年,自己不在,异族游骑居然还敢大肆劫掠了。
“胡狗找死!”杨延嗣冷喝一声。
那虎头乌金枪,在杨延嗣手上一来一回,瞬间,那几个胡骑手里的兵器都被挑飞,接着俱是被虎头乌金枪给划破胸膛,一个个都是从马背上跌落下来。
“找个地方躲起来,一会别伤着你!”杨延嗣嘱咐一声,瞬间催动着马匹,杀入胡骑当中。
杨延嗣勇不可挡,单枪匹马杀入数百胡骑当中,胡骑俱是纷纷落马。不一会儿功夫,杨延嗣就斩杀二三十骑。
杨延嗣杀入战团不久,杨再兴又带着一千骑兵奔腾而来。
顿时,大地一阵颤抖,巨大的轰鸣之声响彻四方。
“不好,是大汉骑兵!”
“他们不是在阴馆吗?怎么来这儿了?”
“我们孤军深入,只是为了找寻粮食,如今遇到了大披汉军骑兵,还是撤吧!”
“走!”
这异族骑兵也是果断,见汉军数倍于几,更兼杨延嗣凶猛无比,异族游骑当即调转马头,准备撤退。
其实,这也是异族惯用的招式,打不过就逃,不与汉军主力硬碰。
当年西汉成立之初,刘邦也不是不想对异族动武,只是几次下来,根本找不到异族主力,他们一得到消息,就凭借着迅速的机动能力逃走了。
等汉军退去之后,他们又会回来劫掠,几次下来,大汉国力消耗不小。而异族却没什么损失。
等到汉武帝时期,经过了文景之治,国力渐渐强盛。使用卫青,霍去病等将反攻匈奴,霍去病也只是使用长途奔袭的战略,深入大漠,才对异族有了有效的打击。
而西汉,也因为汉武帝的几次作战,国力又逐渐衰退,间接导致了国家的灭亡。
到了如今,西汉已经不复存在,而北方异族有重新卷土重来了。
这几百异族游骑,想凭借着自己那强大的速度,逃离此地。
可惜,他们碰到的是杨延嗣,杨再兴!
“你们加快速度,我先行拦截!”杨再兴见异族骑兵想要撤退,当即催动马匹,前去追赶。
而杨延嗣本就身在战团,自然也不会让胡骑逃脱。杨延嗣的战马,虽然不是能够加武力的宝马,但也以速度见长,奔腾起来,速度更在异族骑兵之上。
杨延嗣一人追着约两百余异族骑兵,马慢的,都被杨延嗣跳落下马。但异族骑兵却不敢回头交战,因为一旦被拖住,等杨再兴一千骑兵赶到,恐怕一个都跑不了。
杨再兴坐下银鬃马,却是宝马,比杨延嗣胯下战马,速度更是快了一分。不一会,杨再兴也赶到了战场之上。
杨再兴一加入追杀,异族骑兵就真的是走不了了,杨再兴仗着马快,直接冲入异族骑兵之中。手里的衮金抢使得出神入化,但是碰着的骑兵,纷纷落马。简直猛地不行。
两个人要杀这两百骑兵,或许要费点力气,但杨再兴却不太想杀敌,因为他麾下的骑兵还未见过血,杨再兴想让赶来的汉军骑兵来解决他们。
“别杀了,让兄弟们练练胆!”杨再兴对着杨延嗣叫道。
两人自洛阳之战后,就成了结义兄弟,默契无比,杨延嗣立马就明白了杨再兴的意思。
杨延嗣将枪杆一转,不在用枪刃杀敌,而是使用枪的钝面来拍击敌人,力气用的也不大。
异族骑兵,只是感觉两杆枪拍在自己身上,一阵疼痛,力气也提出上来,却又不会落马身死。
两人强横无敌,冲入异族骑兵当中,几进几出,来回冲杀,但又不取其性命,却成功得拖住了异族游骑。
而汉军一千骑兵,却是转眼即至。
杨再兴前世,乃是岳家军的第一猛将,领导背嵬军骑兵。而背嵬军却是能够与当时号称满万不可敌的金骑兵相抗衡,甚至在岳飞的统帅下,连连大胜。
杨再兴虽然不复前世记忆,但指挥训练骑兵的能力却还是有的。短短半年,这三千骑兵训练的有模有样,气势汹汹。
一千汉军骑兵摆开阵型,长枪端着笔直,就冲入异族骑兵当中。
异族两百骑兵,本就被杨再兴两人给打的阵脚大乱,甚至有些人因为身体疼痛,力气都提出上来。
这简直就是一场屠杀!
等刘辩赶到之时,汉军已经在打扫战场了。
“夫君,你不能死啊!你死了我和孩子怎么办?”
“爹爹,你说过会保护我的啊!你怎么能走了呢?”
“我的孩子啊,天杀的胡狗,杀了我的孩子!”
金黄色田地之外,风景甚美,可却是传来一阵哭嚎之声。
“陛下,我等赶到之时,异族骑兵已经开始屠杀了,我还是来迟了一步,百姓伤亡不小!”杨延嗣脸色沉重,看着刘辩说道。
战场之上,尸体遍地,鲜红的血液流淌,有的尸体甚至不完整,头被砍了下来,有的肚子被划开。
这场景看着刘辩胃里一阵翻滚,但刘辩却是强忍着没有吐出来。刘辩性格也是果断狠辣,当初洛阳之时,刘辩就曾割了董卓一只耳朵立威。
战争总会死人的,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好这些百姓,并不会怨天尤人,努力发展,到时候将反攻异族,为这些死亡的百姓报仇才是正理!
刘辩紧闭双眼,深深吸了口气,然后睁开眼睛,来到百姓之中:“大汉的子民们,我是大汉的皇帝刘辩,这些年是大汉对不住你们,可是从今往后,我会保护你们,我不会在让异族骑兵在伤害尔等一分一毫!”
刘辩觉得,大汉对这些边关百姓亏欠太多,因此自称自己的时候,也没有用朕这个自称。
但这些百姓仍是兀自悲伤,有几个只是抬头看了眼刘辩,又继续为死去的亲人悲伤。
刘辩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这些边关百姓对大汉也是失去了信心,管你是不是皇帝,不能保护我们,是皇帝?就算天王老子,我们也不想搭理。
“看来想要获得这些百姓的拥戴,还要拿出实际的行动才行!但朕保证,大汉再不会负尔等!”刘辩强忍着眼眶的泪水,心里暗暗立誓。
第八十三章 胡人不灭,就没有家()
刘辩收起心中的燥乱,向着杨再兴问道:“这次骑兵伤亡多少?”
“我军阵亡五人,伤三人,歼灭异族骑兵两百三十八人,缴获战马两百匹,兵器不计!”杨再兴浑身沾满了胡掳鲜血,向着刘辩拱手回答。
“伤亡怎么少?”刘辩眉头一凝,有些不敢相信,虽然伤亡少是好事,但也觉得有些不大对劲。
“陛下,我和小七两个冲进异族骑兵之中,就将他们杀的溃不成军,等我军骑兵到来之时。根本就是屠杀,阵亡的几个将士还是因为大意,被胡狗临死反扑的!”杨再兴连忙解释道,生怕被刘辩误会虚报战果。
“原来是这样!”刘辩脸上露出了笑容,看来猛将就是好啊,一人成军!
“看来异族骑兵也不可怕,只要我们能抓住机会,就能够打败他们!”刘辩握拳道。
“陛下,其实异族骑兵的可怕远不止如此!”却不想杨延嗣在一旁泼冷水。
“恩?此话怎讲?”刘辩眉头一皱道。
杨延嗣难得严肃,向刘辩解释起来:“其实今天这两百多异族骑兵,算不上真正的异族骑兵,只能算是异族中的青壮,乃是异族中最垫底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