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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着中国通史-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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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愿意受到其批评;到人己利害不相容时,宁可牺牲自己,以保全他人;即古人之所谓仁心者,和其爱自己的心,一样的深刻。专指七尺之躯为我,或者专指一个极小的团体为我,实在是没有这回事的。

    人类为要维持生命,追求幸福,必得和自然斗争。和自然斗争,一个人的力量,自然是不够的,于是乎要合力;合力之道,必须分工;这都是自然的趋势。分工合力,自然是范围愈大,利益愈多,所以团体的范围,总是在日扩而大。但是人类的能力是有限的,在进行中,却不能不形成敌对的状态,这是为什么呢?皇古之世,因环境的限制,把人类分做许多小团体。在一个团体之中,个个人的利害,都是相同的,在团体以外却不然;又因物质的欲求,不能够都给足;团体和团体间就开始有争斗,有争斗就有胜败,有胜败就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分。

    “人不可以害人的,害人的必自害。”这句话,看似迂腐,其实却是真理。你把『迷』信者流因果报应之说去解释这句话,自然是诬罔的,若肯博观事实,而平心推求其因果,那正见得其丝毫不爽。对内竞争和对外竞争,虽竞争的对象不同,其为竞争则一。既然把对物的争斗,移而用之于对人,自可将对外的争斗,移而用之于对内。一个团体之中,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分,不必说了。即使无之,而当其争斗之时,基于分工的关系,自然有一部分人,专以战争为事,这一部分人,自将处于特殊的地位。前此团体之中,个个人利害相同的,至此则形成对立。

    前此公众的事情,是由公众决定的,至此,则当权的一个人或少数人,渐渐不容公众过问,渐渐要做违背公众利益的措置,公众自然不服,乃不得不用强力镇压,或者用手段对付。于是团体之中有了阶级,而形成现代的所谓国家。

    以上所述,是从政治上立论的。其变迁的根源,实由于团体和团体的互相争斗,而团体和团体的互相争斗,则由于有些团体迫于环境,以掠夺为生产的手段。所以其真正的根源,还是在于经济上。

    经济的根柢是生产方法。在古代,主要的生业是农业,农业的生产方法,是由粗而趋于精,亦即由合而趋于分的,于是形成了井田制度,因而固定了五口八口的小家族,使一个团体之中,再分为无数利害对立的小团体。从前在一个团体之内,利害即不再对立的氏族制度,因此而趋于崩溃了。氏族既已崩溃,则专门从事于制造,而以服务『性』质,无条件供给大众使用的工业制度,亦随之而崩溃。

    人,本来是非分工合力不能生存的,至此时,因生活程度的增高,其不能不互相倚赖愈甚,分配之法既废,交易之法乃起而代之,本行于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商业,乃一变而行于团体之内人与人之间,使人人的利害,都处于对立的地位。于是乎人心大变。

    在从前,团体与团体之间,是互相嫉视的,在一个团体之内,是互视为一体的。至此时,团体之内,其互相嫉视日深。在团体与团体之间,却因生活的互相倚赖而往来日密,其互相了解的程度,即随之而日深,同情心亦即随之而扩大。又因其彼此互相仿效,以及受了外部的影响,而内部的组织,不得不随之而起变化,各地方的风俗亦日趋于统一。民族的同化作用,即缘此而进行。政治上的统一,不过是顺著这种趋势推进。再彻底些说,政治上的统一,只是在当时情况之下,完成统一的一个方法。并不是政治的本身,真有多大的力量。

    随着世运的进展,井田制度破坏了。连公用的山泽,亦为私人所占。工商业愈活跃,其剥削消费者愈深。在上的君主和贵族,亦困其日趋于腐败、奢侈,而其剥削人民愈甚。习久于战争就养成一种特别阶级,视战斗为壮快、征服为荣誉的心理,认为与其出汗,毋宁出血。此即孔子和其余的先秦诸子所身逢的『乱』世。

    追想前一个时期,列国之间,战争还不十分剧烈。一国之内,虽然已有阶级的对立,然前此利害共同时的旧组织,还有存留,而未至于破坏净尽。秩序还不算十分恶劣,人生其间的,也还不至于十分痛苦,好像带病延年的人,虽不能算健康,还可算一个准健康体,此即孔子所谓小康。再前一个时期,内部毫无矛盾,对外毫无竞争,则即所谓大同了。在大同之世,物质上的享受,或者远不如后来,然而人类最亲切的苦乐,其实不在于物质,而在于人与人间的关系,所以大同时代的境界,永存于人类记忆之中。不但孔子,即先秦诸子,亦无不如此(道家无论已,即最切实际的法家亦然。如《管子》亦将皇、帝、王、霸分别治法的高下;《史记·商君列传》亦载商君初说秦孝公以帝王之道,秦孝公不能用,乃说之以富国强兵之术都是)。这不是少数人的理想高尚,乃是受了大多数人的暗示而然的。

    人类生当此际,实应把其所以致此之由,彻底的加以检讨,明白其所以然之故,然后将现社会的组织,摧毁之而加以改造。这亦非古人所没有想到,先秦诸子,如儒、墨、道、法诸家,就同抱著这个志愿的,但其所主张的改革的方法,都不甚适合。道家空存想望,并没有具体实行的方案的,不必说了。墨家不讲平均分配,而专讲节制消费,也是不能行的。儒家希望恢复井田,法家希望制止大工商业的跋扈;把大事业收归官营;救济事业亦由国家办理,以制止富豪的重利盘剥;进步些了。然单讲平均地权,本不能解决社会的经济问题,兼讲节制资本,又苦于没有推行的机关。

    在政治上,因为民主政治废坠的久了,诸家虽都以民为重,却想不出一个使人民参与政治的办法,而只希望在上者用温情主义来抚恤人民,尊重舆沦,用督责手段,以制止臣下的虐民。在国与国之间,儒家则希望有一个明王出来,能够处理列国间的纷争,而监督其内政;法家因为兴起较后,渐抱统一的思想,然秦朝的统一和贵族的被裁抑,都只是事势的迁流,并不能实行法家的理想,所以要自此再进一步,就没有办法了。

    在伦理上,诸家所希望的,同是使下级服从上级,臣民该服从君主,儿子要服从父亲,『妇』女要服从男子,少年该服从老人。他们以为上级和下级的人,各安其分,各尽其职,则天下自然太平,而不知道上级的人受不到制裁,决不会安其分而尽其职。

    总而言之:小康之世,所以向『乱』世发展,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世运只能向前进,要想改革,只能顺其前进的趋势而加以指导。先秦诸子中,只有法家最看得出社会前进的趋势,然其指导亦未能全然得法。他家则都是想把世运逆挽之,使其回到小康以前的时代的,所以都不能行。

    虽然如此,人类生来是避苦求乐的,身受的苦痛,是不能使人不感觉的,既然感觉了,自然要求摆脱。求摆脱,总得有个办法,而人类凭空是想不出办法来的。世运只有日新,今天之后,只会有明天,而人所知道的,最新亦只是今日以前之事,于是乎想出来的办法,总不免失之于旧,这个在今日尚然,何况古代?

    最好的时代是过去了,但永存于人类想望记忆之中。虽回忆之,而并不知其真相如何,乃各以其所谓最好者当之。合众人的所谓最好者,而调和折衷,造成一个大略为众所共认的偶像,此即昔人所谓三代以前的世界。这个三代以前的世界,其不合实际,自然是无待于言的。这似乎只是一个历史上的误解,无甚关系,然奉此开倒车的办法为偶像而思实践之,就不但不能达到希望,而且还要引起纠纷。

第58章 秦朝治天下的政策() 
秦始皇尽灭六国,事在公元前221年,自此至公元189年,董卓行废立,东方州郡,起兵讨卓,海内扰『乱』分裂,共400年,称为中国的盛世。在这一时期之中,中国的历史,情形是怎样呢?

    “英雄造时势”,只是一句夸大的话。事实上,英雄之所以成为英雄,正因其能顺著时势,进行之故。“时势造英雄”这句话倒是真的,因为他能决定英雄的趋向。然则在这一个时期之内,时势的要求,是怎样呢?

    依我们所见到的,可以分为对内对外两方面:对内方面,在列国竞争之时,不能注全力于内治;即使注意到,亦只是局部的问题,而不能概括全体,只是一时的应付,而不能策画永久。统一之后,就不然了。阻碍之力既去,有志于治平的,就可以行其理想。对外方面,当时的人看中国已经是天下的一大部分了。未入版图的地方,较强悍的部落,虑其为中国之患,该有一个对策;较弱小的,虽然不足为患,然亦是平天下的一个遗憾,先知先觉的中国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亦有其应尽的责任。所以在当日,我们所需要的是:(一)对内建立一个久安长治的规模。(二)对外把力所能及的地方,都收入中国版图之内,其未能的,则确立起一条防线来。

    秦始皇所行的,正顺着这种趋势。

    在古代,阻碍平天下最大的力量,自然是列国的纷争。所以秦并吞六国之后,决计不再行封建,“父兄有天下,而子弟为匹夫”。郡的设立,本来是军事上控扼之点,第三章中业经说过。六国新灭,遗民未曾心服,自然有在各地方设立据点的必要。所以秦灭六国,多以其地设郡。至六国尽灭之后,则更合全国的情形,加以调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当时的郡守,就是一个不世袭的大国之君,自亦有防其专擅的必要。所以每郡又都派一个御史去监察他(当时还每郡都设立一个尉,但其权远在郡守之下,倒是不足重视的)。

    要人民不能反抗,第一步办法,自然是解除其武装。好在当时,金属铸成的兵器为数有限,正和今日的枪械一般,大略可以收尽的。于是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铸以为金人和锺、鐻。秦都咸阳,今陕西咸阳县。

    最根本的,莫过于统一人民的心思了。原来古代社会,内部没有矛盾,在下者的意见,常和在上者一致,此即所谓“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后世阶级分化,内部的矛盾多了,有利于这方面的就不利于那方面。自然人民的意见,不能统一。处置之法,最好的,是使其利害相一致;次之则当求各方面的协调,使其都有发表意见的机会;此即今日社会主义和民主政治的原理。但当时的人,不知此理。他们不知道各方面的利害冲突了,所以有不同的见解,误以为许多方面,各有其不同的主张,以致人各有心,代表全国公益的在上者的政策不能顺利进行。如此,自有统一全国人的心思的必要。

    所以在《管子·法禁》,《韩非子·问辨》两篇中,早有焚书的主张。秦始皇及李斯就把他实行了。把关涉到社会、政治问题的“诗、书、百家语”都烧掉,只留下关系技术作用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涉及社会、政治问题的,所许学的,只有当代的法令;有权教授的人,即是当时的官吏。若认为始皇、李斯此举,不合时代『潮』流,他们是百口无以自解的,若认为有背于古,则实在冤枉。他们所想回复的,正是古代“政教合一,官师不分”之旧。古代的情形是如此,清朝的章学诚是发挥得十分透彻的(坑儒一举,乃因有人诽谤始皇而起,意非欲尽灭儒生,并不能与焚书之事并论)。

    以上是秦始皇对内的政策。至于对外,则北自阴山以南,南自五岭以南至海,秦始皇都认为应当收入版图。于是使蒙恬北逐匈奴,取河南之地(今之河套)。把战国时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接起来,东起现在朝鲜境内(秦长城起自乐浪郡遂城县,见《汉书·地理志》)。西至现在甘肃的岷县,成立了一道新防线。南则略取现在广东、广西和越南之地,设立了桂林、南海、象三郡(大略桂林是今广西之地,南海是今广东之地,象郡是今越南之地),取今福建之地,设立了闽中郡。楚国庄蹻所开辟的地方,虽未曾正式收入版图,亦有一部分曾和秦朝交通,秦于其地置吏。

    秦始皇,向来都说他是暴君,把他的好处一笔抹杀了,其实这是冤枉的。看以上所述,他的政治实在是抱有一种伟大的理想的。这亦非他一人所能为,大约是法家所定的政策,而他据以实行的。这只要看他用李斯为宰相,言听计从,焚诗书、废封建之议,都出于李斯而可知。政治是不能专凭理想,而要顾及实际的情形的,即不论实际的情形能行与否,亦还要顾到行之之手腕。

    秦始皇的政策虽好,行之却似过于急进。北筑长城,南收两越,除当时的征战外,还要发兵戍守;既然有兵戍守,就得运粮饷去供给;这样,人民业已不堪赋役的负担。他还沿著战国以前的旧习惯,虐民以自奉。造阿房宫,在骊山起坟茔(骊山,在今陕西临潼县),都穷极奢侈;还要到处去巡游。统一虽然是势所必至,然而人的见解,总是落后的,在当时的人,怕并不认为合理之举,甚而至于认为反常之态。况且不必论理,六国夷灭,总有一班失其地位的人,心上是不服的,满怀著报仇的愤恨和复旧的希望;加以大多数人民的困于无告而易于煽动,一有机会,就要乘机而起了。

第59章 秦汉间封建政体的反动() 
秦始皇帝以前210年,东巡死于沙丘(今河北邢台县)。他的大儿子,名唤扶苏,先已谪罚到上郡去(今陕西绥德县),做蒙恬军队中的监军了。从前政治上的惯例,太子是不出京城,不做军队中的事务的,苟其如此,就是表示不拟立他的意思。所以秦始皇的不立扶苏,是豫定了的。《史记》说秦始皇的少子胡亥,宠幸宦者赵高,始皇死后,赵高替胡亥运动李斯,假造诏书,杀掉扶苏、蒙恬而立胡亥,这话是不足信的(《史记·李斯列传》所载的全是当时的传说,并非事实,秦汉间的史实,如此者甚多)。

    胡亥既立,是为二世皇帝。他诛戮群公子,又杀掉蒙恬的兄弟蒙毅。最后,连劳苦功高、资格很老的李斯都被杀掉。于是秦朝的『政府』,失其重心,再不能箝制天下了。皇帝的家庭之中,明争暗斗,向来是很多的,而于继承之际为尤甚。这个并不起于秦朝,但在天下统一之后,皇室所管辖的地方大了,因其内部有问题而牵动大局,使人民皆受其祸,其所牵涉的范围,也就更广大了。秦始皇之死,距其尽灭六国,不过12年,而此祸遂作。

    秦始皇死的明年,戍卒陈胜、吴广起兵于蕲(今安徽宿县),北取陈。胜自立为王,号张楚。分兵四出徇地,郡县多杀其守令以应。六国之后,遂乘机并起。秦朝政治虽『乱』,兵力尚强;诸侯之兵,多是乌合之众;加以心力不齐,不肯互相救援;所以秦将章邯,倒也所向无敌。先镇压了陈胜、吴广,又打死了新立的魏王。

    战国时楚国的名将,即最后支持楚国而战死的项燕的儿子项梁,和其兄子项籍,起兵于吴,引兵渡江而西(今江苏之江南,古称江东。古所谓江南,指今之湖南)。以居巢人范增的游说,立楚怀王的后裔于盱眙(居巢,今安徽巢县。盱眙,今安徽盱眙县)。仍称为楚怀王(以祖谥为生号)。项梁引兵而北,兵锋颇锐,连战皆胜,后亦为章邯所袭杀。章邯以为楚地兵不足忧,乃北围赵王于巨鹿(今河北平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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