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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绯的假设显然是意义的,因为她永远都不可能嫁给自己的亲兄长。
若是一般男人,对王绯这个问题可能觉得十分棘手,毕竟崔璎珞这个幼驯染表妹在王维心中的分量也很重。'
但在放下伦理纠结之后的王维现在的思路十分清晰,知道王绯的假设毫意义,所以他自然果决道:“当然是选择我最在意的绯儿了,在我心目中,你是最重要的。”
所以说腹黑而又胆大包天的男人,在泡起妞来真的很犀利,女孩可最喜欢听肉麻的情话了,并非为情话本身,而是这个态度问题,所以可以想象的是,崔璎珞在王维面前问这种谁更重要的问题时,王维会果断选择崔璎珞。
那个万恶的“女友与母亲掉下河会先救谁的问题”,谁私下里问就说是谁,若女友与母亲在一起,那不如就说——你们都是我的翅膀!(误)
如果说这是欺骗的话,那作为女人,那是心甘情愿的受欺骗的。
果然,王绯听到这话,一时间也懒得去考虑真假,毕竟王维可是直视她的眼眸,用最坚定的话语,宣告着“我是可救药的妹控,我的妹妹是最重要的”这样的内容,这真是太让王绯兴奋了。
兴奋得让王绯觉得浑身燥热,那种心情激荡导致热血沸腾的感觉,实在用言语难以形容。
王绯并没有得寸进尺地再问什么,“既然阿兄这么看重我,那不如我们私奔吧?”这样脑残的问题。
这是永远也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王维再看重她,也不会头脑发热做出这样的决定,也许有人觉得爱情就该像这么轰轰烈烈,但只要稍稍考虑一下后果,就会知道接下来什么叫做悲惨的结局。
“阿兄,你难道真的对那个陆玉珏一点都不心动,她的姿容也不差呢。”王绯仰着自己的脑袋,那又长又媚的凤眼眼波流转,那种于声处撩动人心的特质,实在具有魅惑力。
王绯的发型则是完全脱离这个时代的“姬发式”,即是后方留着长发,前方额上的刘海则在眼眉的高度水平剪齐,垂在两侧耳前的“发脚”仍剪齐至下巴位置又或留长,简单的来说就是“黑长直”。
王维特别喜欢这种发型,所以继崔璎珞之后,他又将另一位能干的妹妹弄成了这样的发型,不得不说,具有深厚底蕴的名门贵女,与这种“姬发式”真的很配,她们只在王维面前留这样的发型,毕竟这并非主流,而当少女不经意间将发丝拨弄到耳后的动作,真的非常的妩媚动人。
轻轻抚摸妹妹漆黑柔顺的发丝,王维莫名的想到一句歌词“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话又说回来,王绯的发色比起崔璎珞来说更加漆黑,而且崔璎珞的头发在根部微微卷着,为其增添了一分可爱与俏皮,王绯的则是一直到底。
“除了美貌以外毫过人的特点,怎么看都只是一位平庸的名门贵女而已。”王维用十分客观的语气说道。
王维作为一个变态,能够看上的女人,就不会是一个普通正常的,那实在是太趣了,他就是喜欢那种在现实生活中微乎其微几乎完全不可能出现的女人。
简单的说,王维口味很重,正常的美女入不得他的法眼,随便玩玩打打友谊赛还行,法让他真正刻下印记。
王绯听到兄长这样评价陆玉珏,自然更加放心了,可转而一想,自己好像也是“除了美貌以外毫过人的特点,怎么看都是一位平庸的名门贵女而已”,她顿时念头不通达了,便又问道:“那阿兄喜欢我哪一点?”
问出这个问题,她顿时又觉得羞涩,直接将头深埋在王维的胸口,耳朵却像小兔子一般竖着,不想错过兄长的任何一句评价。
“你是一个能干的妹妹。”王维轻轻拍着妹妹的臀部,十分温和地笑着。
“唔……好敷衍呐!”王绯有些不满地说道。
“好啦好啦,来帮阿兄处理掉这些简单的杂务吧,以绯儿的聪慧,肯定都已经学会了。”王维在妹妹精致的耳朵旁说道,他忍不住轻轻缀了一口。
“阿兄,你坏死了!”王绯脸上微红,只是从王维怀中转过身,背对着靠着兄长,开始非常认真地处理繁琐的杂务,比如一些家族田产、商铺的账务之类。
而王维则放松地向这工匠专门制作的靠背椅上一靠,双手交叉胸前,心满意足地看着乖巧懂事的妹妹为他分忧,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有事妹妹干,没事干……我什么都不知道。
王维双手闲了下来,顿时又觉得缺了什么,他看着妹妹那如瀑的漆黑长发,而后才直接环住妹妹,手臂自然地压在了妹妹的胸口,下颚抵在妹妹的肩膀上,闻着妹妹白皙细腻的脖颈散发出来的淡雅幽香,这才觉得充实舒坦起来。
王绯只是浑身微微一震,脸上红晕更甚,只因胸口的敏感处被触碰,可她却又享受被这样完全拥入怀中的感觉,所以自然便任其施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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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偶遇()
王维作为新科进士,既然已经衣锦还乡,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成为河东王氏的家主,这每日邀请他的筵席自然从不间断。
为了促进王家与蒲州各方势力的关系,有的筵席自然是脱不得的,比如蒲州这王氏所在的县的县学的学官,便邀请王维去县学传授一下这个科举经验。
这件事不由让王维觉得有些好笑,因为他联想到了后世某些重点高中出了一位高考状元之后,便会邀请这些状元回来演讲一下,一是为了传授经验,二自然是为了促进那些应届考生。
王维答应了这件事,除了因为这位林学官曾经是他的师长以外,他还想体验一下前世未曾体验过的虚荣感,当然,最大的目的,自然还是为了笼络这些县学的学子。
这在古代,同乡那可是有着天然的朋党基础的,王维作为一位志存高远的人,自然不会放过这么一股不容忽视的势力。
更何况以前王维没有去太学时,也曾在这县学学习过一年,还结识了不少同,所以这县学怎么说也能算是他的“母校”,他当然不能拒绝“母校”的邀请。
不得不说,哪怕当年上学时再痛恨母校,若是以后功成名就了,受到母校的邀请,那肯定也会欣然而往,因为留存在记忆中的,只会是那些让人怀念的温暖感觉了。
王维是独自骑马去县学的,他穿着一身普通的青衫,头上仅仅系一根纶巾,整个人依旧显得十分简素,不得不说,在古代比较华贵的衣衫,穿起来也颇为繁琐,这是王维并不喜欢的地方,所以他宁愿穿简单一些。
不过王维身上极为简素的衣衫,在用料做工上,那绝对是不差的,甚至比一些看似奢华的衣衫所费的时间都要长。'
此时收起作为家主威严的王维,倒确实像一位普通的书生了,在这阳春四月之际,一位家境还算不错的青衣书生骑马出行,引得不少出来游春的小娘子侧目,纷纷暗自讨论这是哪家英俊的郎君。
王维的名声,虽然在蒲州的顶尖世家圈子中已经人不知人不晓,但一般的人,对王维的印象,大概还停留在他那“诗人”的身份上,对于王维本人的形象,更是法知晓,毕竟古代不是信息时代,只需上网搜索,便能搜到对方的长相。
王维这次出行所用的坐骑,也不是什么一眼就看出十分不凡的汗血宝马之类,而是随意骑的一匹青骢马,非常普通的那种。
自认为眼力不俗的人,从这样的座驾便能窥得对方的家境如何,王维现在这次简单的出行,给人的印象,自然是那种出身还算过得去,可能是书香门第,官宦之后,可这门第或许都会加上“没落”二字。
不得不说,其实这样出身较低的优秀人才,比起顶尖世家子弟这个出身来说,对那些出身同样算不上顶尖的女孩,更加具有吸引力,毕竟那些顶尖的名门公子,想要嫁给他们,所费的心力,可不是一般的多。
而且一般世家子弟花心风流可是常事,若是嫁给他们,肯定要忍受很大的委屈,这样的话,还不如找一位出身还算过得去,不过人品、能力都比较出众的男人。
林月熙作为一名蒲州的富商之女,今日与自家侍女巧儿出来踏青,恰巧偶遇王维骑马悠然而过。
林月熙当时正与自家侍女倚着马车说笑,所谈及的内容,自然是属于她们那个阶层的趣闻,比如哪位商人之女鱼跃龙门,在进入长安的那个女子学院后,成功嫁入顶级世家名门什么的,又或是哪位不自量力的平民女孩,攀高枝失败,最终却沦落风尘什么的,也许我们可将其称之为——绿茶妹。
“诶,小娘子快看,好俊的郎君啊!”眼尖的巧儿,一眼便看到了青衫磊落的王维。
林月熙闻言望去,不由眼前一亮,她倒没有像自家侍女那般很不矜持的说出这种大胆的话来,而是托腮细看,越看倒越觉得这个书生容貌气质确实皆为上乘。
这青衫书生的穿戴,倒也不流于凡俗,没戴什么幞头,反倒系了一条三国魏晋时流行的纶巾,不过这种颇为复古的打扮,反倒是更加衬托出了他的古韵,话又说回来,有的男人天生就是衣架子,穿什么都是完美的。
“难道这位郎君是县学新来的学子,看他去的方向,好像就是县学。”巧儿如此猜测道。
林月熙微微蹙眉,她的伯父便是县学的学官,也就是所谓的校长,她也时常去县学游玩,可她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位学子,所以她有些不确定道:“反正此人以前应该从来没在县学过,可能真的是新来的吧。”
“那我们跟上去吧!”巧儿十分兴奋地建议道。
“我昨日可是刚刚才去过县学,今日又去,这有些不妥吧?”林月熙迟疑道。'
“诶,那可真可惜啊,好不容易在这儿看到一个这样不错的郎君。”巧儿噘着嘴,有些意兴阑珊。
“算了,谁让巧儿你这个丫头发春呢。”林月熙如此说道,便让车夫跟着那位青衫书生。
王维本就不是纵马狂奔,而是不急不缓,悠然骑行,这使得别人跟踪起他来也大为容易。
“哎呀,明明是小娘子心里也想跟着人家,巧儿只是给小娘子一个台阶而已。”巧儿嬉笑道。
“谁、谁说的!巧儿我就是太宠你了,不行,我得教训教训你!”林月熙拿起手中的《落叶集》轻敲巧儿的脑袋,让巧儿娇笑着连声讨饶。
王维自是不知,自己为了不费周章轻便出行,竟然也会招蜂引蝶,说实在的,王维的卖相虽然不错,却不似崔宗之、韦陟那般耀眼,可以让女孩一下就被吸引住,反倒是需要仔细品味,才会产生,“咦,这个乍看不起眼的郎君竟然有这般风姿”这样的想法。
从这一点看,那个名为巧儿的小侍女,倒也算慧眼如炬了。
王维是按照自己的记忆去县学的,只是离乡这么多年,他只记得县学的大概位置,而县学本身又被颇为茂密的树林包围着,所以在进入树林之后,他一时竟然寻不到正确的地点了,毕竟人会长大,树也会长大。
在一个叉路口,王维停下了马匹,他已经记不清哪个方向是真正去县学的方向了,若是走错了,岂不是会误了时间?
王维不由有些懊恼,果然有时候徒方便会误大事。
“小娘子,这书生停了下来,不会是迷路了吧,这真是天意呐!”巧儿一惊一乍道,“小娘子,一定要把握住这个机会!”
“胡说什么呀,谁要把握这个机会,若不是你,我怎会让马车跟着人家,想想都觉得害羞。”林月熙拨弄着自己的发丝,看着《落叶集》,一副很不在意的样子。
“来了来了,这书生一定来问路了,小娘子!”巧儿时刻关注着,“对了,陈伯,先把马车停下来吧。”
林月熙莫名地有些紧张与兴奋,大抵就好比男生碰到一个很漂亮的女神问路的感觉,况且这书生十有八九就是去县学,而自己也正好同行,这一来二去,说不定关系就会熟了起来。
王维自然早就注意到一辆马车跟着他,不过他却也没料到马车是在特意跟踪他,他认为只是恰巧同路而已,既然这辆马车来到了这里,想来也应该是知道县学的地点的吧。
王维十分自然的骑马过去,对方似乎也知道他要干什么,居然主动将马车停了下来。
王维从马上下来,依旧十分平易近人地向这位车夫问道:“老伯,请问这县学是怎么走的?”
未等这位老伯发话,车中的巧儿将车门一开,抢着说道:“这位郎君,我家小娘子知道县学怎么走!”
巧儿深知自家小娘子表面上好像很淡定,实际上心里一定是对这个书生的容貌气质很欣赏的,作为非常了解自家小娘子的巧儿,当然要为小娘子分忧,不能白白放过这个俊朗的郎君。
王维先是微微一愣,望着局促不安的林月熙,然后洒然微笑道:“好吧,那么就请小娘子指教了。”
林月熙顾不得教训一下自己这个向来喜欢乱做主张的侍女,而是绞着手指,十分紧张地说道:“我恰巧也是去县学,若郎君不赶时间的话,可以跟着马车。”
王维自然是不赶时间的,看他一路悠闲地骑马向县学行去就知道了,毕竟现在确实还早,他就怕自己走错路然后耽误了行程。
因此王维十分真诚地感激道:“那实在了太好了。”他这时也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这马车果然是去县学的。
待到王维重新上马,车厢中的巧儿才赞道:“小娘子你实在是太机智了,这样一来,正好能在路上问出这个青衣书生的来历。”
林月熙不置可否,只是刚刚又仔细观察了一下对方,却也忍不住客观评价道:“这郎君看其衣着应该并非世家子弟,不过这一举一动,似乎都谨守礼节,让人找不出一丝能够挑剔的地方,真是个温润如玉的君子。”
“小娘子终于肯说实话啦,我见他居然还特意下马来问路,真的挺意外的,这么年轻的郎君,不应该是意气风发、恃才傲物的时候嘛,就像那些县学里的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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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缘分()
巧儿所说的话倒也是事实,在古代,很多读书人的优越感可是非常强的,尤其是在年少轻狂之时,书没读多少,却狂妄地以为自己已经非常博学了,能作几首诗,便能够当诗人了,可事实上,书读得越多的人,反而会愈发感觉自己的肤浅、渺小。
提到县学中的学子,林月熙不由微微蹙眉,由于她长相还算不错,如果用一百分来算,大约能打个七八十分,若依靠后世的化妆手段进行一番淡妆浓抹之后,发些自拍照片到网上,说不定就会被人奉为女神什么的。
当然啦,后世的女神什么的,基本上都已经烂大街了,大抵都是一张锥子脸、长睫毛、浓妆,这都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
以林月熙的容貌与家世,在县学的人气自然挺高,有几个寒门子弟,都对她有意思,这里的“寒门”,自然不是跟底层百姓比,而是和那些真正的名门世家比,一般来说,寒门都只是政治上的寒门,在财力上,却也不会太差。
还是一句话,在古代有条件读书的人,出身都不会太差,不可能是什么真正的穷得揭不开锅的泥腿子,所以可以想象的是,让一群根本不了解民间疾苦的书生来治理国家,除了真正悟性高的,大多于国益,清谈文人,大抵是这世上最没用的人了。
林月熙一点也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