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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带着并不算熟悉的诵经声在脑海中回荡。他的鼻端甚至闻到了寺庙中的檀香味道。
宋爱国回忆起镇上的苦行僧,那些僧侣时不时的会到他的店里化缘,如果他有空,偶尔也会坐下来听听苦行僧们讲经。当然那时候都是带着可有可无,或是听故事的态度来打发时间而已。
镇上的寺庙里总共只有三四个苦行僧,加上芒新镇的居民大部分都是信奉佛教,所以平时大家的供养足够他们生存。而这些僧人并不储存什么食物钱财,每天只吃一餐,大概中午时候就会出门化缘。遇到虔诚的信徒还会供养其他的东西,比如檀香,比如新的蒲团或是花卉什么的。
如果有人想要听听佛经,或是讲法,他们就会停下来,细细的与人讲说。然后脸上会露出发自内心的喜悦神情,而后又会念叨:“罪过罪过,本该无悲无喜。”
在宋爱国看来,这些人就像是热带雨林中无害的昆虫和动物一样。因为这些僧侣从来不会主动的要求居民听他们讲经,也不会在化缘的时候赖着不走。如果居民拒绝施舍,他们也会礼貌的轻呼佛号,合十致意,然后到下一家。即是居民仅仅是给一个饭团,或是残羹剩饭,他们也都欣然接受。这些表现和没有侵略性的动物大抵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在宋爱国不多的几次听经中,他曾经问过:“你们每天除了化缘、念经、睡觉以外还干什么?”
“静坐。哦,就是打坐,让自己什么都不要想。”苦行僧答道。
宋爱国当时就笑了:“什么都不想?那很容易的,你知道吗?我经常什么都不想。”
苦行僧似乎并没有听出他话语里的调侃味道,只是略带欣喜的说道:“那就要恭喜施主了,这说明您非常有慧根!”
“哦?慧根?是什么?”宋爱国好奇的问道。
“就是拥有智慧的潜质!就像我,虽然每日念经打坐,仍然心中无法平静,更无法达到施主那种境界。惭愧!”苦行僧淡淡的话语总是带着某种回音,至少宋爱国是这么认为的。
宋爱国感觉僧侣所说的话似乎能够明白,但是似乎又有别的解释。那一次他忍不住问到:“请教,你说的智慧是什么?”
那名苦行僧大概已经有五十多岁了,清瘦的脸庞上带着刀刻般的皱纹,平时眼神总是带着一种混沌的感觉,像是满腹心事。这一刻听到宋爱国的问题,抬起眼仔细的看着他,如电的目光至今宋爱国还记忆犹新。
然后苦行僧念诵了这句:“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停了停说道:“就我所知,这就是智慧。”
宋爱国从此记得了这句偈语。当他从沉思中醒来的时候,那个苦行僧已经消失不见了。虽然日后还是会到他的店里化缘,但是宋爱国却不敢再提什么问题了。因为他觉得这些僧侣所说的话会动摇他的内心。一旦对自己的信念产生质疑,那将是非常可怕的事情。甚至比被追杀还要可怕。
因为过去逃亡的过程中,宋爱国也曾经反复的劝说自己放弃,但是最终都依靠自己的信念坚持了下来。如果没有这股信念,或许他早就死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那句偈语在他的脑海中徘徊不去。让他不由自主的去思考,然后印证过去的经历。时而觉得有道理,时而又觉得这样太消极。
宋爱国认为:“如果一切都是虚幻,那么还活着干吗?不如去死?可是那些个苦行僧们怎么不去死?”
他很想去寺庙里问问僧侣这个问题,但是又怕得到更加震撼的答案。久而久之,这件事就淡忘了。
这一刻,临边时候,玻璃珠的脆响将这个问题从新翻了出来,宋爱国突然有种冲动,想要在临走之前问问那些个和尚:“为什么你们不去死!为什么这些人就不能消停消停!为什么非要你杀我!我杀你!”
但是现在不是时候,可是心里有个声音在问他:“现在不是时候,什么时候才是时候!”他仿佛突然身临万象塔銮寺的早晚课,成百上千的僧侣在身边低声念诵,那种古怪、低沉的音调就像是某种呼唤。
宋爱国集中精神把这样的呢喃声从脑海中驱散,提着油桶来到了大厅。
在得到李墨阳的同意以后,将油水倒在尸体上。大堂上充满了橄榄油的味道。那是一种在东南亚地区日常的食用油,只要是便宜,而且普遍。在芒新镇,宋爱国也买不到其他的什么花生油、菜籽油,甚至调和油都没有。
不过在金三角混过的日子里,风餐露宿,能吃点带有油水的食物都很难,宋爱国早就不挑吃的了。后来开了“天朝美食城”,他也沿用了这种橄榄油。并且在调味料上做了一些调整,尽量使用当地出产的香料,经过多番实验,也能作出不错的味道。
李剑锐看着橙黄色的橄榄油浇在尸体身上,缓慢的附着在野战服上,流淌在地板上。想要说点什么,却发现自己的喉咙哽咽,什么都说不出来。或许这个时候,什么都不说更好。除了水声,大堂里静静的。
战士们都注视着两位英魂,心中沉重无比。
?
第0188章进攻民族独立联盟()
李墨阳说道:“宋爱国,你去收拾收拾。我们准备出发吧。”
宋爱国将十升装的铁皮油桶放在尸体旁边,转身上了楼。其实没什么好收拾的,从前在外四处游走时候的装备都打包封藏着。这些年赚到的钱其实并不多,有些被他兑成了金砖,十克重的那种。
看起来很不起眼。大概两公分长,一公分宽度。上边印着老挝语:寮国中央人民银行。左上角是一个精致的徽记,像是太阳。右下角标记着阿拉伯数字和英文的“10g”。这些年的积蓄不过寥寥的几十块,算起来还不到一斤重。还有不少纸钞,都用一个防雨布包装起来。
一套老旧的野战迷彩服,展开换在身上。
一把五四手枪别在腰上。几十发子弹塞进口袋,也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用。
东南亚地区的下层士兵普遍都使用这种在天朝淘汰下来的武器。因为枪柄上有一个黑色的五角星,而被称为“黑星”手枪。这种手枪虽然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产物了,但是在金三角仍然被广泛使用着。
五四手枪具有强劲的贯穿能力,近距离可以射穿普通的防弹衣。子弹即使射出五百米仍然有杀伤力。不过缺点也很明显,比如后座力太大,而且不是自动手枪,无法连续射击。五四手枪对于使用者的要求相当高。
在枕头下边,有他与那个曾经的妓院老鸨的合影。这些年过去,虽然宋爱国很小心翼翼的保存着,但是照片还是有些褪色。他曾经想要拜托路过的行商将照片带到附近的大城市进行处理。宋爱国听说有的照相馆可能将照片或是重要文件用塑料薄膜封装,就能长期保存。但是思前想后,他又担心照片如果弄丢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最终都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还有一个吊坠,是姑娘送给他的。从镇上的寺庙请来的玉佛,看起来晶莹剔透,翠绿色的佛像用黄色的丝带串着。姑娘告诉他,这是开过光的,很灵验,能够保佑他平安幸福。自从姑娘走后,他就没有再带过。他害怕将玉佛挂在胸前,会总是想着她,会控制不住自己到泰国去找她。
不过现在要离开了,这些最珍视的东西都要带起。他也没有添置过什么贵重的东西,宋爱国总是想着:等到姑娘回来,如果两人还能够在一起,那时候就拿出积蓄,尽量挑些姑娘喜欢的家具或是什么。管他是什么,只要姑娘能够回来就好。遗憾的是那个女孩再也没有回来,这些年也没有任何的音讯。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大概多久没有问过这个问题了?”宋爱国疑惑的问自己。
自从那个女孩离开。刚开始,大概每隔几个小时,他就会问这个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了每隔半天问一问,大概就是早上起来刷牙的时候和晚上睡前的时候;再后来,早上不再按时起床了;每天也不在念叨着“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宋爱国学会了打发时间,比如早上睡到自然醒,或许起来以后也不会刷牙什么的。就是看看有没有脏衣服,自己拿去洗洗。然后就打扫卫生,抹桌子什么的。即使是桌子椅子不脏也要抹一边,就这么混搭着,一上午就过去了。
一般早上是没什么客人的,曾经有人劝他卖早餐,不过他开这个店本就不是完全为了赚钱,何必这么累呢?
宋爱国连衣服都买的极少,他觉得:买了新衣服穿来给谁看呢?再说大老爷们,穿什么不是穿?买衣服的老板娘每次都会色眯眯的看着他,让他每次买衣服的时候连衣服都不试穿,直接比一比就买走了。
他把不多的东西收拾好,就来到楼下。战士们都很奇怪的看着他。
李墨阳问道:“你就这么点东西?”
“是啊,我这里比较简陋,没什么好带走的。”宋爱国答道。
“不是早就做好了离开的准备吧?”
“哪能呢?要是不打仗,我还打算在这里过一辈子呢。”
李墨阳踢了踢地上的油桶,听着里边哗啦的水声,大概还有半桶的样子。他干脆一脚踢倒了油桶,任由里边的橄榄油洒在地上。
“走吧!”
战士们默默的跟着李墨阳走出了“天朝美食城”,宋爱国跟在最后。
远近穿来的枪声,提醒他们,敌人已经遍布芒新镇了。
大家转过身,看着大门里地板上的尸体,浸在橄榄油中。
李墨阳对宋爱国说道:“点火!”
宋爱国二话不说,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速燃木炭,用打火机点燃,丢进门内。只见黑乎乎的炭块,带着火焰在地板上打了几个滚,停在木桌旁边。几秒钟后就点燃了桌子,火焰沿着流淌的橄榄油一路扩大。
郑金刚和于帅的野战服上早就浸透了,遇到火焰,瞬间爆发出耀眼的火光。橘色的火焰升腾到半空中。
李墨阳说道:“敬礼!”
秘密小队的战士们都咬住牙关,举起了右手,对两个战友,烈士敬礼。
李剑锐看到火焰吞噬着郑金刚的面孔,似乎有想起了那天,三个人一起在雨林中,点燃的火把,只是当时用的是木头,现在用的是他的尸体。
场面非常沉重,没有悼辞,也没有哭声,更没有家属谢礼!
大家只能静静的看着火焰从一楼,沿着木质的老旧楼梯向二楼烧去,这栋房子就要毁了。
一分钟后,李墨阳喊道:“拔枪!”
这是最后的礼仪,送别战士的英魂,用军人的武器。
秘密小队在李墨阳的带领下,将手枪高举,斜向上呈七十度角。
“鸣枪!”
整齐划一的“呯”的枪声,还有眼前熊熊的大火,淡淡的硝烟味。就是郑金刚和于帅的葬礼。简单而庄重。
宋爱国看着火焰中的小楼,似乎过去的记忆都随着燃烧起来,经过火焰的洗礼,留下的,又会是什么呢?
“长官,我希望能够留在芒新镇。”宋爱国平静的说道。
李墨阳刚刚举行完葬礼,心情可不怎么好,语气也压抑着愤怒:“怎么?怕了?”
宋爱国摇摇头:“不是,我会和你们一起进攻民族独立联盟的营地,尽量协助你们的!”
第0189章裂痕()
李墨阳:“然后你去哪?我们的目的可不是清剿民族独立联盟,只是夺取物资。如果民族独立联盟的残余部队知道你参与了袭击,一定不会放过你!”
宋爱国看看已经被大火裹住,时隐时现的战士尸体,还依稀能看到面容,但是已经面目全非,空气中飘荡着烧焦的恶臭:“我想通了,活着的人,谁能不死呢?”
说完他扭头看看寺庙的方向,那里暂时还没有被战火波及。因为芒新镇的居他们的理由让人有点啼笑皆非:“如果我们每天对着金子做的佛像,或许过不了几天就要还俗了。那时候,金佛会被我们卖掉,寺庙会被改造成妓院、赌场或是其他的什么。”
那位虔诚的教徒听了,立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不捐还好,捐了的话,不但金佛没了,连寺庙都没了。这可是芒新镇唯一的寺庙。
宋爱国指了指寺庙的方向,说道:“如果我还能活着回来,我会去那里。那里有一座寺庙,估计你们在进芒新镇的时候都看到了。”
李墨阳心中暗骂:麻痹的,这家伙疯了,想去当和尚!老子刚死了两个队员,还想拉你当壮丁呢!
但是他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宋爱国可不是这些个被常年洗脑的军人,满脑子的“服从指挥”。宋爱国前身是个逃犯,根据记录,在出国前,已经逃亡了六七年的时间。后来又在金三角腹地,青莱附近混过一段时间。而且还活了下来。怎么看都不是个好控制的家伙。所以如果不能让宋爱国真心实意的为自己服务,带在身边就是个随时会爆炸的危险人物。
李墨阳点点头,说道:“人各有志!既然你已经看破红尘,这次的任务就不要参加了。”
看着宋爱国刚想要解释什么,乐平怒道:“你也不想想党是怎么栽培你的!让你从一个逃犯成为光荣的无产阶级战士!你对得起党吗?对得起人民对你的希望吗?”
齐爱国跟着说道:“是啊,老宋,你也一把年纪了,怎么就想不开呢?亏的我们俩名字里都有一个‘爱国’,我看你是爱疯啊!当和尚也要回去当啊。这里的和尚简直就是乞丐还不如,我大天朝的乞丐现在都月入过万,住的是复式别墅。不是我说你,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啊!”
说完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李剑锐和吴国云冷眼看着,并不打算帮腔。
看看旁边贾红杰的表情似乎并不像齐爱国那样惋惜,也不像乐平那样愤青,更多的是震惊和激赏。
因为贾红杰的专业原因,他远比秘密小队的其他几个人更加了解这片土地,以及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也更加知道做出这样的决定需要多大的勇气。放弃所有的过去,成为一名苦行僧在东南亚,乃至佛教的发祥地印度都是一个备受尊崇的行为。
这可以说是地域、人文、思想的巨大差别。也是秘密小队其他人不能理解的原因。
不过贾红杰能够感受到李墨阳隐藏在心中的怒气与失落,所以也不好站出来解释什么,更不敢称赞。毕竟都在一个队伍里,一旦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说不定就成了阶级敌人,被李墨阳当炮灰使了。眼前的火焰中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李剑锐的想法不多;本身宋爱国就是个临时接待员,而且人家有自己的产业,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小镇子上过得还相当滋润。虽说现在芒新镇已经不保了,但是宋爱国也不是军人,何必跟着秘密小队去执行那些个玩命的任务。
人家图什么?凭什么?就凭“为人民服务”就要把小命丢在这?到现在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为了人民服务呢!为了谁的人民,为了那个人民?连蒋雨衡的影子都没见到,就他妈死了两个战友,这才离开边境线多远?连五十公里都没有吧。按照这样的算法,估计没到任务目标地点,秘密小队就该死光了。
吴国云想的和李剑锐差不多,作为出过不少任务的老兵,早就明白了里边的道道。但是作为军人他还是习惯了“听命令”。至于战死沙场,他没